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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卧龙生第一章“天马霜衣”中提及林寒青运集全身功力,和那奇热对抗之时,只觉奇热在全身流动,难以抗拒,但这般置生死于度外,松动功力,任凭那奇热蔓延侵袭时,反而觉得忍耐之力大为增加。但觉腹中的奇热,一阵强过一阵,神智逐渐被烧的晕迷过去。待他由晕迷?清醒过来时,东方天际已泛升起一片鱼肚白色,不知不觉间,竞在这荒凉的草地上睡了一夜。晨露和汗水,混合在一起.湿透他的衣履。林寒青伸展一下双臂,缓缓站起身子,只觉有如生了一场大病,全身软绵无力,挣扎着爬起身子,辨识了一下方向,缓步向前行去。他忽然惦记起那阴阳罗刹起来,只觉茫茫天涯中,只有那一个知已,他必需赶赴那唯一的约会,因为,从今之后,也许永远无人再根他订下友好之约。...
作者:步非烟前言: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卿云步非烟一个人总得有点喜欢的东西,才可叫做风雅。支遁喜欢马,赵佶喜欢鹰,我喜欢猫。叶公好龙,所用之物无不依龙形;支遁赵佶喜欢马鹰,于笔下显略其意神,大抵千万变化,已蕴涵毫端。我爱猫,却没有这么麻烦,我爱猫,就养一只。多了也不养,因为我怕麻烦。我养的是只狸花猫,难得的是长毛的狸花,更难得的是四只脚爪的末端通是雪白的,仿佛戴了四只白手套。猫咪到我家的时候很小,连叫声都是奶声奶气的。睡觉的时候总喜欢钻到人的怀里,“咕噜咕噜”满足地叫着。本着《山海经》中诸怪物自呼其名的原则,我们叫它咕噜。咕噜逐渐长大了,蹒跚的学步也变得灵活而敏捷。我打字的时候,它喜欢盘踞在电脑显示器的上边,不时伸出爪子来掏摸显示器的画面。在它那不可解的小脑袋来,也许觉得这画面一动一动的,是主人在斗它玩吧?若是我打开张图片,它就更加高兴了,歪着头仔细地看着,...
作者:柳残阳第一 章铸长恨烧天火天空碧澄如洗,几抹云彩淡淡的飘浮,阳光红毒毒的以酒下一盆火,数株垂柳之下掩遮着楹舍叁间,一条清溪潺潺流水,竹篱围绕看楹舍,四周是片片被一簇簇树林切断了的旷野,夏日午后的大地,翳闷而沉寂,带着叁分懒散的味道。在没有什麽突兀的徵候发生前,四匹灰白色的高大骏马忽然出现在这座屋舍的右侧方,他们刚刚奔出一片疏林,马上骑士似是颇为意外的发现了这户人家,於是,掉头直驰了过来。十六只铁蹄踏过荒野草丛,同样也踏过菜圃苗地,撞断了垂落的枝,也同样扯倒了豆棚瓜架,就是那麽汹汹然,大刺刺的奔近了!领先一骑是个大块头,皮肤黑得泛油,人鼻子叁角眼,衬上满脸的横肉一把络腮胡子,十足的凶神恶煞之像,他狞笑看向他身後那面色青白,用一条带着花点绸巾束发的同伴略一招呼,二人已同时用力勒马,在两匹马“烯聿聿”的嘶叫中,另外两个人也接踵而到!...
作者:陈青云第一章闪电杀手雪剑。当代第一奇兵,“顽铁大师”南宫宇冶铸,费时三十六年又七个月零三天,剑长三尺六寸,切金断玉,无坚不摧,唯剑性奇寒,取材自极地玄冰窟之万年铁母。发炉之日,适逢“地三妖”及“石城八怪”赶到谋夺,遂成为开剑之牺牲。剑成,人与器俱失其踪。以上这一则简略的记载,是见于“剑圣”公孙无望的遗札中,曾引起武林的骚动,于今犹未止息。六月天!赤日炎炎,流金或石。有钱的爷们要就是觅地避暑,要就是家居蛰伏,但必须为生计而奔波的行商贾贩人等都尽量把日程改为夜路,早晚趁凉,白天歇脚,如果非白天上路不可,也都单衣赤膊,抢凉赶荫,这种热死人的天气,要是有人穿着狐皮袍子顶太阳,那这人不是疯子定然也是怪物,可是天底下无奇不有,眼前就有。...
作者:云中岳第 一 章 祸起萧墙五月初夏。南北大官道天清气朗,气候温和,是旅客们最惬意的时节,仅偶或下一场暴雨,车马行驶略为增加一些困难。以往,这条大官道旅客并不多。但自从京师从南京北迁之后,三年来旅客增加了十倍,政治中心北移,商业也随之繁荣,大宗的货物往北运。大批的移徙富户与贫民,由官兵护送大量北迁,沿途死亡枕藉。要把京师装饰得与南京一样繁荣,仅把江南的富户迁来是不够的,必须有执役的贫民参予,所以连贫户也被迁来,而且贫户比富户多几倍。从引,奠下了北人南养的社会形态。因此,南北大官道与大运河,便成了南北交通的大动脉,水陆交通空前活跃。北面,永乐大帝再三北征,深入大漠,扫荡大元帝国余孽,用意就是巩固北疆的边防。...
作者:古龙愤怒的小马(一)九月十一。重阳后二日。晴。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马最走运的一天。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因为今天他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这一刀的份量也不能算太重,可是一刀砍下来,要想把一根碗口粗细的石柱子砍成两截,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这一刀的速度也不能算太快,可是要想将——只满屋子飞来飞去的苍蝇砍成两半,也容易得很。若是三个月后,以这样的刀就算有三五把同时往他身上砍下来,他至少可以夺下其中一两把,踢飞其中一两把,再将剩下来的一下子拗成两段。...
作者:独孤红第 一 章 酒楼惊艳这是元世祖忽必烈灭宋承接正统的第五个年头。地点是在开封。开封,在大宋年间,是京师所在。后来宋高宗把京师南迁,称南宋。不久,金宣宗又把国都由燕京迁往汴梁,所以开封有一度也是金的都城。而后,元灭金,灭宋,国都定于燕京。虽然都城一再变移,金宣宗总曾在开封坐过几年皇帝宝座,同时,他也为我中华后世种下了这么一颗种子——这天晌午,正是最热的时候,开封城南门,缓缓驰进了一匹瘦马。马,是匹毛色纯白的马,但如今看那纯白的毛色却已经发黄了,还带着尘土带着泥沙。它显然地是长途跋涉至此,你不见,它低着头,没精打采,象有点不胜负荷吗?鞍上,高坐着一个黑衣人,他头戴一顶宽沿大帽,遮掩了炙热的太阳,也遮住了他那张脸,看不见他的面貌,不过由那光光的下巴看,这个人年纪不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