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衣灵-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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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脸上终于露出难过的神色。“去做你能做的事吧,她们都相信你,我也要习惯相信你。”
人皮花隔着块布,在岳依依接触它的一霎那有了反应,顿时花香四溢。这熟悉而久违的香气让岳依依在瞬间看见了思颐花瓣般的唇形、沈颐的深衣、母亲细白瓷一样的脸庞。这些气味如奶白色的轻烟顺着她的肩膀,一路来到它之前的老位置外面不动了。下面自然是“绿熠煜”上场,它也似与老友重缝般亲昵,她胸口处的绿光流纱如卷帘般为花儿轻轻启开,花儿不客气地附着在她的胸口。
人皮花儿每片花瓣都娇艳细滑,柔骨芬芳,在它完全落实在“绿熠煜”的下面,她的肌肤之上后,“绿熠煜”闭合,她看见了绿蕊的生平。
作者有话要说:
☆、第45章 鬼王的青葱岁月
延兴五年春,北魏首都平城。
连日阴雨,庄稼受涝严重,农户们在山上砍出各色笋子充饥,几日之后市面上的笋子已经卖到一把五十铢,比牛羊的肉还贵,牛羊吃了浸过雨水的草料,跑肚拉稀,年前还因经营畜牧富甲一方的财主,现在只有愁得如何在羊皮上做些文章。
越是灾年,寺庙越是人山人海。
永宁寺长年香火缭绕,氤氲之气蒸腾不息将整个永宁寺包裹其中不说,寺后的五百顷山林也有幸沾染了这些灵气,孕育出好些奇灵妙兽,她便是其中之一,通体墨绿,身体表面的细鳞如同流动的绿砂。不是因为她太懒,贪凉喜阴总是躲着什么活动都不参加,一准是今年永宁山美人大赛第一名,她的朋友小皮总拿她太懒说事儿,觉得她早晚也是懒死的。
她本来想回嘴的,也讽刺一下小皮不是因为太黑拿个美人大赛第一名也是平常之事,又一想,不可揭人短处,干脆连回嘴也懒得说了。小皮来找她无非是错过今年的美人大赛,明年的报名已经开始了,切不可再懒了,结果她叨叨半天也无人搭理,低头一看发现绿蛇竟然睡着了,顿觉无趣遁去找别人玩去了。
她本没有名字,真到有人将她握在手心,并唤她绿蕊,那人是个武将,国姓拓跋,名宇昊。那时孝文帝还没有政治改革,武将地位极高,不似后来亡国前的六镇之乱,当兵不如种地的。
那次是她为救邻居丝丝娘,误掉进猎人的陷阱,在被人捞出陷阱时,她将自己缩小了五十倍不止,还不及一条成年黄鳝粗,原以为死罪能免,开膛破肚被做成蛇羹确实不够塞牙缝的,兴许就把她随手丢了……想得美!她忘了她的皮相太过美丽夺目,猎户第一眼看见她便寻思着着卖给大官当成把玩定比卖成食材更赚本翻番。于是她最终被这个男人握在了手心,还被起了名字。
北人把土叫做拓,把后(君主)叫做跋,北魏鲜卑一族的国姓源于此。绿蕊并不是出生在永宁寺的后山里的,那是她为了修仙吸食丰厚的香火才搬家过来的,她生在汉地,那里的人可不穿胡服,加之她搬来永宁寺后山根本懒筋泛滥压根没见过半个外面的活人,所以突然看见一位如此人高马大的男人,还穿着奇装异服眼睛都不够她使的。胡服的主要特征是大翻领,类似今日西服的领子。汉服一般是交领右衽,没有这种翻领的样式。
更新奇的是,之前汉人都是席地而坐,这个男人却坐在高脚凳椅上深情脉脉看着她。
大概喜欢上衣料裁剪就是从看见他身上的胡服开始,不过那个时候乃至以后,这位叫宇昊的男人都不会知道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的人,只是喜欢他身上的衣服。之前汉服太过累赘,完全是束缚而不重视功能。
她一直没想在他身边呆多久,一直在找机会逃跑,无奈他总是走去哪里都贴身带着她,只有睡觉的时候怕把她压死了,系在一个绿布袋子里,逃无可逃。想逃倒不是她多不喜欢宇昊这个男人,实在是人妖殊途,她是冷血凉体,他却最喜欢用他炙热的手掌抚按她的脊背,加之人类的气味本就特别大,特别是这些军人在外行军,仗毕饮酒气味更是让她无法忍受。
在她绝望的时刻,小皮找到了她,隔着一个布袋子。还有那只叫丝丝娘的蜘蛛。
小皮还是暗黑派的,“直接咬死他呀!”
丝丝娘也不是圣母系的,“咬死他之前先吸食了他的精血呗!你俩要是良心不安,让我代劳我也是不介意的。”
绿蕊很开心这两位朋友能找到她,“我不想咬死他,修炼之人不能行恶,他毕竟救了我,才没让我变成食材。”
小皮又道:“那就变回你真实大小,吓死他总行了吧?让他知道你那么大,不可能当宠物养的。”
“我还不会飞呢?变回原身形,让我如何藏匿或是逃跑?真想让将军府大摆蛇宴呀?”
“绿蛇,你真麻烦,丝丝和我没想修炼出什么正果,只求每日都快活。”
“告诉你们吧,我有名字了,绿蕊。”
“哦,我说你怎么舍不得咬死他呢,原来你喜欢上他了?”
“呸,我才没有,起码他要和我一样冰冰凉才行吧。”
丝丝娘不见了一会,这会又突然钻出来说道:“我去看你的男人了,长得一般,不过人壮得跟铁塔似的,没有半点不良嗜好,精血是上好的,不过想私守终身就难了,他是人,顶多七十来年就见冥王去了,现在他少说也有三十了,后来他越来越老,你一直留着他不吃,太自虐了。”
绿蕊差点后悔救了这么位同道修炼的邻居。
绿蕊对小皮说:“趁他还在睡觉,你们帮我把袋子咬破,天亮前我能逃去多远就逃去多远吧。”
丝丝跟小皮对视捶首,“怎么没早想到呢。”
离开时她连头都没回,倒不是胜利大逃亡的喜悦让她忘了救命之恩,她是怕自己多看的这一眼看出什么痴心杂念。
这次逃走成功纯属绿蕊人品好,神不知鬼不觉,重新回到永宁寺后山,绿蕊更懒了,丝丝或是小皮或是别的谁再掉进陷阱她也懒得再动一下身体了。
这一天一大早,山林全是雾气弥漫,浓郁到伸手一掐能挤出水来,顶多两尺就看不到东西了。小皮突然感觉到不对冷不丁回头,正好看见绿蕊的那张大蛇脸贴在她的后背心上,心脏差点没被吓掉出来。
“你怎么来也不打个招呼啊,吓人很好玩吗?”
“你知道我的,不是实在难受我不会来的,你帮我看看我的后背上面长了什么脓包?又痒又痛!”
待小皮走到绿蕊的身后,便石化般呆住了。
“怎么了小皮?脓包很大吗?”
“我,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你已经修炼三百年了,还会长什么脓包?虽然我不知道你后背的这‘坨’东西是什么,反正不是脓包……真美啊……”
“什么美?你说什么?”绿蕊回转身,看到小皮的眼睛时,活了三百岁头一回知道了什么是恐惧。
小皮是只蜈蚣,也是三百岁,外壳乌黑铮亮,两只复眼里的眼仁和天上繁星一样数不清,可是她现在不知道为什么看过绿蕊的后背不明物体,眼仁变得如同两口蒸腾的深渊,漆黑,深不见底。
拓跋宇昊的声音从小皮的身体里传出来:“绿蕊,回来找我。”
作者有话要说:
☆、第46章 第三个原因
绿蕊能回去找宇昊,有两个原因,一是后背的不明物体,二是救治小皮的眼睛。
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她在听见宇昊让她回他身边时,拉住了小皮,这一下接触,让她看到了小皮三百年的生平。绿蕊从不是条八卦的蛇,还是被动知道了小皮的秘密,原来小皮根本不想修仙,只想变白,恨天下所有皮肤白皙的人。
小皮还有一些连绿蕊也不知道的奇怪习惯:小皮喜欢在上厕所的时候抠鼻屎(不是会闻到更多臭味),隔三天一定要偷一次丝丝的猎物埋起来(不为吃,只为一睹丝丝的抓狂样子),偷了平城里所有老百姓的鞋,只是右鞋。看到最后一个习惯,绿蕊有些纳闷,她不是奇怪为什么只是右鞋,她奇怪几乎包括了所有平城里的活人,小皮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做到的?
突然她跟长了双千里眼似的,具备了比神仙还厉害的超能力,这新添的能力一定跟她后背的东西有关联,她一定要亲眼看看,可是又不想变成第二个小皮。她想到了经常去的一个水潭,盛夏,她经常卧在潭底睡觉,潭底有块黑色石壁光洁如镜,从潭上照射下来的阳光应该可以让她从黑石壁中看见自己的后背。
时节不对,阴雨早就过去,盛夏并未来临,她潜去潭底,周围暗暗的,光线不够强烈,这样微弱的太阳光照射不到黑石壁上。她越往下游,越心里冷嗖嗖不抱任何希望了。
不过等她游到潭底,黑石壁处,又喜从悲来。
她后背的那个东西是会发光的,虽然不甚明亮,可是在幽暗的潭底足以照亮一切。
她变成人形,半侧着身体,看见了那朵花。她打小便是山野里摸爬滚打,认得花儿是芍药花,可是花瓣再娇弱暗香,她看得出来并不是真花瓣,只是用女孩子的皮肤做成芍药花的形状,至于那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的芍药花香虽然香气逼真,却不是花香之气,也是那人皮自带的味道。花蕊中央的黑色,还是这位女孩子的头发的发绣,这朵花便是这位姑娘遗留在人世的精髓,想想这位可怜的女孩绿蕊这种兽灵都觉得凄惨,不禁悲从心生,叹了几回气。她修炼出来的手极软,可自由拉伸变长,虽然还谈不上多灵活,总是被那花儿吸引想一探芳泽。
随着接触,她如同看见小皮的生平一般,她看到了人皮的主人。
女孩姓崔名芍药,活着的时候应该还不到十二岁,云鬓乌黑,额头饱满,是平城里远近闻名崔家花农的女儿。她家里虽然因为种芍药很有名气,可是花农仍是农民,靠天吃饭,在北魏的地位排在社会最底层,只有纳不完的赋税,朝廷却不给任何保障。
这样的家里出了位身体异香的女儿,这女儿的命运势必是悲凉的。
先是平城的商贾大户想娶了芍药去做小,这位大户的老婆来头不小,有位在朝廷为官的舅舅,想顺势让舅舅来收了回去做小,自己丈夫的生意还要仰仗舅舅,不会有什么反对意见。谁想到舅舅在政治上的靠山一眼相中了芍药,花轿还没有抬进舅舅家,改道进了将军府。
绿蕊觉得有意思起来,从芍药的视角看着更年轻一些的拓跋宇昊,原来是这样的,想必芍药是爱上了这位将军,在被揭开盖头的瞬间,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将这位将军想当然地当成了自己的良人。所以从芍药的视角来看宇昊,确实朦胧得厉害,眉宇很浓,棱角分明,身形伟岸,帅就一个字。
芍药只有十二岁,就算时间轴拉回北魏也还是名幼女……绿蕊的手指脱开了芍药花,不忍再看。当初她被宇昊当宠物养着,也纳闷过将军为什么没有半个老婆,按丝丝的腐女理论,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却没有老婆,除非是个……断袖?
绿蕊又将手指按下那朵花。“录相”继续。
两人仍在鸳鸯帐中行事,小姑娘痛得犹如在上酷刑,汗如雨下,湿得像从水里才捞出一般,闷哼连连,上面的男人如同上了发条的机器只管自己开心。绿蕊看到这里又将手指脱开了。原来不是断袖,是一树梨花压海棠的嗜好,恋童癖。
绿蕊再将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