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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61部分

小说: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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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很早以前莫言说过,我、小五、凌霄都是骄傲地人,我是自以为是,小五是死不低头,而凌霄两条都占。当初莫言就那么一说,我也就那么一听并没往心里去,以此观之,果然还是要听老人言啊。

“你要心疼我,也不是没有别地办法。”凌霄忽然浅笑,低头对我说道,“云清谋反未果,挟表小姐出逃,死不悔改,我不得已只好……”他把手在自己颈前一抹,“只要你不说,没有人会知道。”

我擦擦额前的汗水,“你和他有什么过节,非要他性命不可?”

“每个人在入教之前都要发誓对教主一生忠贞,”凌霄地神情落寞下去,顿了顿,复而展开笑颜,“我不喜欢不遵守诺言的人。”

我壮着胆子问道,“那你要我和你一起撒谎,也是忠贞?”

“只有我例外,”凌霄脸上露出些许得意的狠戾,“我只发誓对自己忠贞。”

云清梦呓似的哑着嗓子说道,“我知道你是谁了……”

“所以你更是非死不可。”凌霄霍然直起身子,双眼与刀光同色。

第九十一章 萌之痴痴

 第九十一章 萌之痴痴 “你居然没死?”云清做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当年叛教的三位护法果真是被你所害?”

“不,”凌霄对云清的恐惧好像浑然未觉,淡淡地答道,“不是三位,是四位。当年我模仿父亲的笔迹,下令处死了关在后山的三人,一年多前,我又手刃当初逃掉的第四个人。”他把我轻轻推到跟前,“你不信的话可以问她我想这一定不是我原本生活的地球,而是一个貌似地球的伪地球,对这个云谲波诡的星球绝望了!他们之间有什么纠葛我一概不知也懒得打听,和他们相比我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单细胞生物。我觉得人世间最郁闷的事不是被人当作白痴,而是明明是个白痴却偏被看成大智若愚。

云清一脸凄怆,如同遭了天大的打击,“明珠小姐,你……这些事情你早都知道?”

我幽怨地瞟了凌霄一下,这厮满眼堆笑,一看就是故意给我找麻烦。我连忙对云清摆手,“我是猪,除了吃和睡什么都不知道!”

凌霄对自己就是仇子鸾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毫不隐瞒地承认,其实他们三兄弟一直都活得很好,那三缺二的谎话不过是仇老头为抓内奸编出来的。不过我认为,仇老头大概也没想到这内奸居然跟自己一样既小心又耐心,在自己死以前竟一点尾巴尖都没露出来……

基于“有男人的地方就有jq这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尽可以y仇老头和无名大叔之间那连当事人都未必发觉的“纯洁友谊”。这场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的,耗尽一生心力地对决……怎么看都是令人唏嘘的攻受之战啊。只是可怜的三兄弟,小小年纪就成了炮灰拖油瓶,难怪凌霄地人格如此扭曲。

云清显然对这持续了十多年的骗局相当愤慨。至于他愤地理由嘛。也许是嫌自己上当受骗没面子,也许是为老教主从没信任过他们而难堪……谁知道呢?

凌霄拉起我冰冷的手,声音飘渺得仿佛远在天边。“明珠,你好像并不高兴?”

“没。。。没有,”他冷不丁一出声,把我吓得直哆嗦,生挤出一副惨笑挂在嘴角,“我只是太惊讶了。一时间不太习惯而已。”

老实说,我其实一点都不惊讶。一方面,莫言早帮我打过预防针,提醒我别把他们的话当真;另一方面,只要有肉吃,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着急,反正有个高的顶着,关我屁事?他是左明珠的表哥,又不是我地。我就是躲在明珠小姐光鲜外表下的一只猥琐女。无论别人喜欢我还是讨厌我,都不是因为我……啊,我还真是非一般的功德圆满路人甲呀。

“你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凌霄说着,把手中的刀丢给了云清。“该怎么做。应该清楚吧?”我哀婉地扯着凌霄的衣袖,最后一次也是最悲壮地一次恳求道。“兄台,哦不,表哥,这件事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

“明珠小姐,不用说了,你的心意云某感激不尽……”

阳光照在刀身上,射出刺眼的光芒。凌霄眯起眼睛,微笑地望着云清把刀架上颈间,瞳中流转着异样地光彩。我背过身,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心中一阵酸楚。

电影里说,如果刀够快,血喷出来的时候就像风声。然而我并没有听到风声,传到我耳中的仅有一声金属撞击地清脆。我回过身,看着地上的铜板和云清手中歪在一旁地刀,不胜疑惑。

“暂且将你性命留下,如有再犯……”凌霄上前将刀收回鞘中,满意地笑道,“你好自为之吧。”他说完,随即走到我面前,“明珠,我们回去吧。”

我点点头,顾盼之间猛然意识到莫言不在,急问,“莫言哪去了?”

“我叫他先送青枫走了。”凌霄笑得有些淫邪(也可以算作狡黠),“没有他在,我们兄妹岂不刚好可以说说悄悄话?”

我讪讪地点头称是,心中却早已嚎啕不止。我地命怎么这么苦呀,为什么我非得和这种冷血BT连环杀人狂呆在一起?和他这种十来岁就会假传圣旨夺人性命的家伙比起来,开膛手都是纯白少年。

“他走地时候没要你对我说什么吗?”我不放心地问道,“就是类似从此相忘于江湖这种的?”

凌霄摇摇头,“没有。”

“那就放心了,还以为他对我始乱终弃,跟你弟弟私奔了呢。”

亲爱的莫言,再见时,你还是你,而我大概已不再是我。当我从皮白肉嫩的大姑娘变成皮薄馅大的小笼包,你还能认出我吗?

日暮时分,我和云清被凌霄成功押解回了碧微山庄。之所以用“押解”,是因为我和云清的心情真的很不好。我虽然没照镜子,但看到云清那脸落水狗般的表情也能猜出自己的模样。现在我们就像囚犯,凌霄就像牢头,我们都是他手里的行货,生怕一不小心有个闪失得罪了人家,然后我们就呜呼了。

关系变了,气氛也跟着变了。云清恭敬得令我无所适从,凌霄亲热得令我胆颤心寒;云清每句话必叫小姐,凌霄每句话必称妹妹。天知道我有多想哭,如果被凌霄发现我不是左明珠会有什么后果?我真是不敢想像……

“明珠,不如等眼下的事情过去以后,我去和舅舅说,帮你把婚事退了。”

“唔,好的。”我心不在焉地低头扒饭。

“然后我再提亲,如何?”

“不,不用了,我才寡德薄,高攀不起。”我背上一寒,将筷子掉落在地,“你看,我连饭都吃不好,娶回家多丢人,还是算了吧。”

“谁说我要为自己提亲了?”凌霄有些不快地瞪了我一眼,“难道你就这么不喜欢我?”

我借口对莫言痴心不改,无论他为谁提亲我都不会同意,匆匆结束掉这场饭桌前的战斗逃回房间。我和衣躺在床上冥想,渴望能从绝望中寻找到希望,然而很不幸,我发现自己老了,不知不觉间竟忘记了很多事,唯独“莫言”这两个字深深沉淀在了血液中。

我开始回忆起那个普通又特别的秋夜,那一夜金风细雨,宜勾搭调戏行苟且之事。一位法国的故事大王曾告诉我们,“最危险的狼,就是那种文质彬彬、温柔浪漫和模样可爱的狼……这些狼喜欢在家中接待女士,也喜欢在街上向小姑娘问好。”显然,单纯善良的我并没把儿时读过的专门吓唬小姑娘的童话当真,结果遭到了惩罚。

我越躺越困,准备洗个白白早点睡。当我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盘算今晚使用哪种睡姿时,一不小心正好越过花丛看到遥远墙跟下的两只。我很好奇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便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又担心被发现,只得远远观瞧。

我掬起一缕青丝别至耳后,微笑地看着他们。云清盈盈伫立,凌霄侧立一旁与他咬着耳朵低语。凌霄简直就不是正常人,早先怒如惊涛拍岸的是他,现在笑如春花灿烂的还是他,云清倒依旧年少轻狂,对他冷冷淡淡不假辞色。我虽听不到谈话内容,可看他们的表现也猜得出一二……萌,萌,萌了!“咳,我早该想到的,当一个人貌似与另一个人不共戴天,却在最后关头不忍伤他性命……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理由呢?”我自嘲地一笑,“白天对人家那么凶,活该这会低声下气。凌霄你个贱攻,这会发现云清吃软不吃硬了吧,看你以后再吓唬小受!”

我转身要走,兴许是过于兴奋,脚下一个踉跄,惊动了那厢缠缠绵绵的鸳鸯两只。他们看到我脸色一变,尤其是凌霄,原本白里透红的小脸顿时成了包青天。他沉着嗓子问道,“明珠,你在这干什么?!”

他杀气腾腾地走来,吓得我尖叫着奔逃,“我没看见你们俩亲热,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不要杀我灭口!”

我躲回房中,死死顶住门。想我一世芳华,该不会这样就完结了吧,果然好奇害死猫。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1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1 韶华易逝,红颜易老,我可不比那山上的青松,经过几十年风吹雨打依旧青青如故。人生在世,朝朝烦扰、事事辛劳,唯一能息劳苦解愁烦的不过“情爱”二字。看如今,晨钟鸣响,惊飞了酣眠的雀燕。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只望与官人早日相见,莫让奴家把年华空守……

我不明白为什么别家的姑娘一忧郁就能写出个小诗小词来抒发闺阁怨情,而我一忧郁就觉得手痒非得揪点花花草草来摧残才能疏解胸中的郁结?我随手摘下一朵抱香于枝头的小花,可怜的它还来不及呻吟一声,就被我碾碎揉于尘土之中。

我知道暴力不好,可还是忍不住想对周围的一切施暴,平时我连端饭碗都嫌沉,这会就算叫我拆房我都没意见。浑身有劲没处使的感觉真不好,坐不下、吃不香、睡不好,比便秘+痔疮还痛苦,只想站在房顶上大喊,“太阳请赐给我男人吧,他叫莫言!”

“明珠,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我歪过头,用眼角瞄了一下满面堆笑的凌霄,“明知故问,你看我心情不好,是不是特别高兴?”我就不信他那么聪明,会看不出我已经烦得快四脚朝天了,分明就是存心寻我开

“你心情不好,便与它过不去?”凌霄用脚尖轻踢着半埋于泥土当中的残花,“良辰在此,佳人与共,不知表妹可否赏光同我小酌两杯?”

“不喝。举杯浇愁愁更愁,”我摇头晃脑做李白状,“我已经够愁的了。你就别再让我愁上加愁了。”

“话不能这么说。”他从枝上小心地拈下一朵开得正艳的小花为我插上额角,“你可还记得那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愁酒易醉。。。你这么热情,该不会别有用心。想把我灌醉之后做什么吧?”

凌霄脸上浮起一丝讪笑,貌似是在安慰我让我放心,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绝了还有男人呢。“唉……”他长叹一声,“没想到我在你心中竟是这般不堪。”

看他这副伤心失落备受摧残的模样,我真想告诉他。其实在我心里,他地不堪远不止于此,这样他应该就不会伤心了。嗯,是的,应该能进化为出离愤怒了。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地人生,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不过调教勇士乃高危职业,被开膛破肚地后果在所难免,于是我决定把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留给更需要当英雄的同志。

“公子。有客人。”史上最装大牌的应门小厮…………冷冷淡淡永远以鼻孔看人的云清云公子,领着一位微髯地中年男子出现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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