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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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差矣,还是有一个的。”莫言笑的很谦虚,好像并不在乎承认自己的不足。
凌霄突然笑出声来,“你身上确实有一个空门,可我一旦出手,就得先把自己的前胸暴露出来。这么危险的事我可没胆子做。”
地球越来越可怕。我叹了口气,无奈的看着小五,他也用同样无力的眼神看着我。和真正的老狐狸和大灰狼相比,我们永远是弱者。
我早知道莫言是大灰狼,没想到凌霄年纪轻轻也修到了老狐狸的境界。看着他们俩相处的这么默契,我突然心中一片感慨,幸亏他们没真凑在一起,否则得给这动荡的社会再造成多大危害啊。苍天有眼!
我承认自己在某些时候无耻下流,小五是成长中的社会公敌,莫言早已是功成名就的大魔头,我们各有各的原因,我是三观不正,小五是宿命如此,至于莫言嘛那就是劣根深重。我深信每个人的性格发展都与成长经历是分不开的,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是什么悲惨的遭遇造就了今日的凌霄。
我用知心姐姐的语气问道,“武当的人欺负你?”
“欺负我,怎么会呢?他们说我是滩狗屎,殊不知狗屎也有狗屎的好处。”即使说这种话,凌霄脸上仍不可思议的挂着笑容,“没人乐意去踩狗屎,狗屎却能恶心别人。”
他说完仰天大笑,莫言也跟着笑了。我怎么能跟这种疯子在一起,这疯病不会通过空气传染吧?这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快的一顿饭,小五也很神速,我们俩吃完便飞似的逃窜了,只留下两个疯子慢慢切磋。
我和小五躲在屋里玩打手,我的手已经被他打成熊掌,他的手我却连个边都摸不着。水平悬殊过大,导致这互虐的游戏演变成了一边倒的SM。S已经累的不想玩,而M却兴致高涨,死拖着S不放,大有愈摧残愈娇艳之态。
“来嘛,你别走!”我拉着小五的衣袖不撒手,“我这挨打的还没认输呢,你这打人的怎么能先跑呢?”
“我打你和你打我,有区别吗?”小五扬起打我打得通红的手掌,“我打你我也疼啊。”
力是相互的,我忘了……哦,我伟大的物理老师,小人辜负了您的教诲,当真罪该万死!
外面传来几声熟悉的脚步声,莫言推门进来,脸上还挂着开心的笑容,我真怕他是被凌霄的疯病传染了。
“这个叫凌霄的人很有意思。”莫言坐下为自己倒了杯茶,“我已经好久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人了,他甚至比你还有意思。”
“你别把我和他放在一起,我可比不上人家。”想不到在莫言心中居然把我和那疯子归为一类,太令我痛心了。“别的不说,就他那身自轻自贱的本事我就比不了。”
莫言笑道,“没觉得你们三个很像吗?”
小五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三个?”
“没错,就是你们三个。你们三个都很骄傲,没觉得吗?”莫言指着我道,“你是永远觉得别人比不上自己。”又指了指小五,“你是不肯低头。”他抿了一口茶,继续说,“而凌霄两条都占了,所以我说他更有意思。”
“可他刚刚说的话……”我有点迷糊了。
“正因为他骄傲才会那么说。就像你有时开玩笑会说自己丑一样,你之所以那么说只因为你觉得自己足够漂亮。”莫言笑道,“我还从没见过一个真正的丑女人乐于承认自己丑的。”
“你不觉得骄傲的人讨厌吗?”我问道。
“我最喜欢骄傲的人,因为骄傲的人怕丢面子,所以做起事来更让人放心。”
他说的很对,我一想起他交给我的任务就觉得很没面子,“只可惜还是让你失望了,我没从谭瑾嘴里套出过一个字。”
“没关系,他看你的眼神已经变了,对你就算没有八分的喜欢也有五分了。”
“才八分,太打击我了吧。”
“你还要十分?”莫言白了我一眼,“做人要学会知足,关键时刻只要一分就足够了,你已经绰绰有余。”
第三十四章 爱我不要虐我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爱我不要虐我 两个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日子过去了,案子依旧没破,我们还得龟缩于飘香之内。老鸨和诸位姑娘看我的眼神总是充满怨毒,若非看在财神爷的面子上,估计早给我一脚踹出去了,带女人进妓院明摆着是来拆台的嘛。老实说,我也觉得挺对不起她们的,我也不想这样,可我,可我就是无法控制。我无法掩盖自己太阳般的光辉,我无法不让自己太阳般的光辉夺去众生的视线,我无法阻止别人对我的爱慕和膜拜。所以我只能抱歉的说,“星星注定只有在没有太阳的时候才能被看见。”
苍天啊,请让我被人无视,请让我透明的……独自仰望绣满流云的天空,享受寂寞吧。
莫言说别人注意我,就会忽视他,当时我没多想就应了,事后总觉得有点别扭。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错了,而且错的离谱。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何况是俊雅青年醉卧美人膝?美人可比钱财更扎眼。于是,莫言终于成了男人的大众公敌,他走到哪,愤怒的病毒就蔓延到哪,效果堪比黑死病。魔王大人,作为一个以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为己任的有志纯爱美少女战士,请允许我仅代表本人向您献上十二分的敬意。
以前,我以为自己怕罗烈,因为他凶我;后来,我以为自己怕谭瑾,因为他打我。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发觉他们不过是披着狮皮的小猫,只要把毛毛摸顺了就不足为惧。真正令人胆寒的,是那只披着猫皮的雄狮——凌霄同志。我和小五都很怕他,这人身上好像有种寒气,就算他远远站着,我们都会觉得心底发冷,他笑的越甜,我们的腿越抖。
所以我只能躲着他,他进我退,他来我走,他摸过的东西我打死不碰。鉴于他神出鬼没游魂般的行动方式,我决定闭关。闭关不等于浪费生命,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码文中。我摆好文房四宝,提笔写下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虐你,只因我爱你。这篇文章将是我2007年惊世巨献《爱》系列中的最后一篇,本系列共有三篇,前两篇分别是《爱我就请上我》和《爱,从你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开始》。
怎么回事,那位看官怎么留哈喇子了?赶紧擦擦,不知道还以为智力发育有问题。那边那个,别看了,嘿,就说你呢,鼻血都快流嘴里了也没感觉?反应弧过长吧。这位看官,您说什么?叫我把这几篇文具体介绍一下?没问题。
《爱》系列的三篇文章之间并没有联系,只是因为题目中都有爱字,才编在一起,风格不尽相同,第一篇是小说,后两篇是评论,每篇文章都有副标题。把题目写完整了应该是这样,《爱我就请上我——一个网站的自白》、《爱,从你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开始——论打蚊子算不算滥杀野生动物》、《虐你,只因我爱你——网游PK,恨之伤还是爱之虐?》。三篇文章各具特色,不仅文字优美,充满了明媚的忧伤以及黯淡的快乐,更表现出了作者惊天地泣鬼神的思辨能力和悲天悯人的大无畏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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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怎么又发呆?”
小五的声音很轻,但还是把神游四方的我吓了个结实,连笔都掉了,幸亏没弄脏衣服。“你鬼鬼祟祟的干嘛,手里拿的什么,是不是小姑娘的情书?”我对他勾了勾手指,“还不快呈上来给朕过目。”
“情书是情书,但不是给我的。”小五神秘兮兮的把信递给我,“谭大侠还问我,你最近怎么老躲着他,是不是他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
“我不是躲他,我是躲他旁边的凌霄,那家伙整天笑,说不准哪天笑着笑着就让我身首异处了。”我打开信封,拿出一张散发着淡香的信纸,“梦里青丝几伤神,相见无语愁煞人。”
小五诡异的笑着,“你准备怎么向莫大哥交代?”
“有什么好交代的?我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看着小五不明就里的傻相,我又多解释了一句,“这就叫暧昧,明白没?记住,不许告诉莫言啊。”
“骗他?不好吧。”
“什么叫骗?我不过是瞒而已。瞒,女孩子的小虚荣,能叫骗吗?”
小五犹豫了好一阵,才不情愿的点点头。
“好乖,快帮姐姐回信。”我起身把他按到椅子上,又撕了一小条纸,“你就写,‘瀚海难测谁人知?潮起潮落无定时。’”
小五皱起眉,满脸不乐意,“这种东西你应该自己写的。”
“我乡野村妇没学问,不会写字,请公子代劳了。”这死孩子架子摆的倒足,要不是我那两笔字见不得人,才懒的搭理他。
小五眨巴着诚恳的双眼,说道,“这么写不合适吧,言不符实。”
“什么符实不符实的,管用就可以。”传说中的恐怖分子其实只是个小君子,和他相比我反而成了诱惑浮士德的魔鬼糜菲斯特,多搞笑。“这叫半推半就,事半功倍。”
“你为什么不能找张好纸呢?”小五捏起纸条甩了甩,“这也太不像话了,我还是去买些信纸好了。”
“好个屁,多做作。”我真想拿镇纸砸他的头了,“用考究的信纸,说明信是经过深思熟虑左右权衡才写的。只有随便的纸才能表达我收到信的紧张和急于复信的心情,当然这还能营造出一点偷的情趣。”
我该怎么形容小五此时的表情呢?鄙夷中带着些许不齿,崇拜中夹着少许无奈……太复杂了。他就像从没见过我一样,把我全身上下打量了半天,“这都是什么人教你的?”
“哼,这还用教?”我自豪地昂起头,“女孩子的一点小心机罢了,纯属本能。”
“女人都是这样吗?”
“不知道。”
“如果是,我想我这辈子还是孑然一身比较好。”
“不要隐藏你真正的心意了,姐姐不会看不起你的,喜欢男人并不可耻,”我万分诚挚的拉住他,“古有龙阳,今有青枫,说不定又是一段传颂千古的佳话。”
小五大概是因为被我说中心事而感到难堪,冷冷抽回手,“你是不是不想让我帮你回信了?”
“你还会威胁我?宝贝,你小小年纪就有此等觉悟,果然是做攻的材料啊!”我激动得眼眶含泪,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姐姐看好你哦~~”
夜黑风高,除了杀人,还很适合造人。有热爱造人的,就有热爱观赏造人的,所以世界才会如此精彩。
很多男性在小时候都干过掀女生裙子的好事,长大后虽然不敢干了,但寂寞时仍会用记忆来浇灌自己干涸的心灵。谁都有过年少轻狂,我也不例外,但我没他们这么业余,我是认真的。
十多年前,我每天晚上都会早早把屋里的灯关上,不是睡觉更不是省电,而是为了在阳台上架望远镜不被发现。我的望远镜很专业,当年市价300来块,被我以观察天象为名骗来行偷窥之实。我的童年就是伴着这个迫击炮一样的大玩具和对面小朋友家的电视度过的,那真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
老夫聊发少年狂,我突然又怀念起过去的快乐,但独自去偷欢风险太大,只好拉着莫言上贼船,幸亏他也满心龌龊,遂得以成行。
屋顶上风光大好,颇有些上帝视角的意味,让我过足了俯瞰众生的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