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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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虑出焉。肝志伤。则不能处事精详矣。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脏气伤。则腑志亦不正而无决断矣。肝主筋而脉络阴器。阴缩筋挛。胁骨不举。情志伤而及于形也。玉师曰。胆附于肝。脏腑相通。惟肝胆最为亲切。
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
喜乐。心之情也。如肺因喜乐无极。则伤肺脏之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意者心之发。盖喜乐无极。则神亦惮散而不存矣。肺主皮毛。故人皮革焦。
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怒者。肝之情也。如肾盛怒不止。则伤肾脏之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夫神志相合。喜忘者。
神志皆伤也。腰者肾之府。故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夫脾志并于心。肺志并于脾。肝志并于肾。乃子气并于母也。肺志并于肝。心志并于肺。受所不胜之相乘也。平脉篇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
名曰纵。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盖母乘子者顺。子乘母者逆也。相生者顺。相克者逆。逆则伤矣。
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忘。得失之意。
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恐伤肾。故恐惧不解。则伤肾脏之精。肾主骨。故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者。脏气伤而不能藏也。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志。上节论伤肾脏之志。此论伤肾脏之精。盖魂魄智意。本于心肾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虑者则伤神。末言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神生于精。而精归于神也。夫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五脏主藏水谷之精者也。神气生于精。故五脏之精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神气绝而死矣。是故用针者。
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意之得失。如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矣。故当顺天之性。
以调养其精气神焉。玉师曰。恐惧不解则伤精。先天之精也。五脏主藏精者。后天水谷之精也。神气皆生于精。故曰阴虚则无气。
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藏荣。荣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五脏不安。实则腹胀。经溲不利。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谨而调之也。
此言五脏之气。各有虚有实。而见证之不同也。五脏各有所藏。五志各有所舍。如五志受伤。
则有五志之病。如脏气不平。则见脏气之证。故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也。肝者将军之官。故气虚则恐。气实则怒。脾主四肢。故虚则四肢不用。土灌四脏。是以五脏不安。腹乃脾土之郛郭。故实则腹胀。经溲不利者。不转输其水也。夫神慈则悲。喜为心志。故心气虚则悲。盛实则笑不休。肺主气以司呼吸。故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满而不得偃息也。肾为生气之原。故虚则手足厥冷。肾者。胃之关也。
故实则关门不利而为胀矣。此五脏之气。各有太过不及。而不得安和。当审其所见之气而调之也。
卷一
终始第九
属性: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
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
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
此篇论人之脏腑阴阳。经脉气血。本于天地之所生。有始而有终也。五营运论曰。东方生风。
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夫风寒暑湿燥热。天之六气也。
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是天之六气。化生地之五行五味。五行五味。以生人之五脏。五脏内合六腑。以应地之五行。外合六经。以应天之六气。故曰明知终始。
五脏为纪。谓人之五脏。本应五行之化也。请言终始。经脉为纪。平与不平。天道毕矣。谓人之经脉。应天之六气也。末结曰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太阴终者。腹胀不得息。是人之阴阳血气。始于地之五行。天之六气所生。而终于地之六经。天之六气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生于五行。而终于三阴三阳之数也。阴者主脏。阳者主腑。脏腑阴阳之相合也。阳受气于四末。阳受天气于外也。阴受气于五脏。阴受地气于内也。故泻者迎之。迎阴气之外出也。补者随之。追阳气之内交也。故曰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
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
如是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者。谓阴阳经脉。应天之六气也。夫血脉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而外合于阴阳之六气。有生始而有经终。故曰终始者。经脉为纪也。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盖诊其脉以候其气也。应四时者。春夏之气。从左而右。秋冬之气。从右而左。是以春夏人迎微大。秋冬气口微大。是谓平人。上下相应者。应天之六气。上下环转。往来不息。六经之脉。
随气流行。不结动也。本末者。有本标之出入。寒温者。应寒暑之往来。各相守司也。形肉血气。
谓脉外之血气与六经之脉。必相称也。脉口人迎。以候三阴三阳之气。是以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
尺以候阴。寸以候阳。不称尺寸者。阴阳气虚。而又应于尺寸之脉也。甘药者。调胃之药。谓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中焦胃腑所生。宜补其生气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饮以至剂。谓甘味太过。反留中也。弗灸者。谓阴阳之气。不足于外。非经脉之陷下也。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者。六气化生五行。五行上呈六气。五六相得而各有合也。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部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左为人迎。右为气口。以候三阴三阳之气。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东而右西。
天道右旋。地道左迁。故以左候阳而右候阴也。躁者。阴中之动象。盖六气皆由阴而生。从地而出。
故只合足之六经。其有躁者在手。以合六脏六腑。十二经脉。盖十二经脉。以应三阴三阳之气。非六气之分手与足也。外格者。谓阳盛于外。而无阴气之和。内关者阴盛于内。而无阳气之和。关格者。阴关于内。阳格于外也。开之曰。脉口、太阴也。人迎、阳明也。盖脏气者。不能自至于手太阴。必因于胃气。乃至于手太阴。是左右皆属太阴。而皆有阳明之胃气。以阳气从左而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以左候三阳。右候三阴。非左主阳而右主阴也。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是为平人。若左独主阳。右独主阴。是为关阴格阳之死候矣。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上。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补泻者。和调阴阳之气平也。阳二泻而阴一泻者。阳常有余而阴常不足也。阳补二而阴补一者。
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溢阴者死不治矣。必切而验之者。切其人迎气口。以验三阴三阳之气也。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盖三阴三阳之气。乃阳明水谷之所生也。人迎与脉口俱盛。命曰阴阳俱溢。盖阴盛于内。
则阳盛于外矣。阳盛于左。则阴盛于右矣。如是者。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于中。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
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气血不行。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从五脏之所生。故曰明知终始。五脏为纪。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谓阴阳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补五脏之里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
六节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
是补其脏阴。则心肺脾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聪明矣。补其脏阴。导其气出。则三阴三阳之气和调。
而无偏盛之患矣。夫阴阳血气。本于胃腑五脏之所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以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不补阴泻阳。则气血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
补则益实。泻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此言补泻三阴三阳之气。必俟经脉和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