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奴役之路-到奴役之路-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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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仍旧保持着自由竞争的情况。这种情况,与英国历史上以往任何时期相仿。一九二零年,英国在工资与货币方面施行了一些与自由竞争传统相抵触的政策,因而蒙受到重大的痛苦。即使如此,那时的就业以及一般活动的情况,比起一九三零年来,还是不差。但是,自从英国实行保护政策,并且随之在经济政策方面作了一些必要的普遍变更以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此后,独占势力以惊人的速率出现,英国工业已起了极大的改变,其变化之大一般人还很少认识出来。我们如果说这一发展与这一时期工业技术底进步有何关联,那简直是荒谬不经之谈。或者,有人说,工业技术于一八八零年至一八九零年代在德国所发生的那些影响,直到一九三零年才被英国感受到。这种说法,真是再荒谬不过的了。莫索里尼也曾作过类似的妙论。他说,意大利必须赶在欧洲其它国家之前废除个人自由。因为,意大利底文明已经走到了各国底最前面。(译者按:东方有些人辄言文明古国,且其人民已属自由太多,不复需要争取:其人民应该捐献自由,以作渺不可期之伟大用途。此类高论,与莫索里尼之高论,竟不谋而合。地无分东西,而“立言”竟若是之契合。何耶?无他,心性相同,所处位况相当,喜好扭着大家底鼻子跟我来之兴趣相若故也。)莫索里尼这番话所涵蕴的意义固属荒谬已极、但其荒谬程度与前说相较亦显得略逊一筹。依英国底情形而论,有人认为,言论与政策上的改变实在是随着无情的事实之改变而来的,这种说法,应用到英国的情形,从表面看来好像是真理,其实大谬不然。因为,英国底言论与政策实在还是模仿一套人造的学说,不过这套学说是从很远的外方来的,不易察觉罢了。固然,有人可以反驳道,尽管英国大众底舆论是赞同自由竞争的,而独占时工业组织还是成长起来。外界发生的种种事件把赞成自由竞争的人之希望粉碎了。但是,这类议论并不能证明理论与实际之间的真正关系。如果我们知道这二者之间的真正关系,还是去看看德国这个独占最初成长的典型地方。我们看看德国,那末对于理论与实际之间的真正关系,即可一目了然。在德国,无疑,政府是藉着熟筹的政策来压抑自由竞争的。他们认为这种压抑政策之施行,不过是为了实现一种理想。这类理想,我们现在称之为计划经济。德国,以及模仿德国的国家,当逐步向着一个完全的计划社会趋进时,他们只是照着十九世纪的思想家所划定的路线前进,特别是照着德国思想家所划定的路线前进。过去六十年或八十年的人类思想史可以完全给我们证明一个真理,就是,任何一次社会变化都不是什么无可避免的结果。而过去社会之所以发生变化,实在都是人底思想使然。(译者按:海耶克教授此论虽不免失之过于重视思想因素推动社会发展之力量。但是,假定其余一切条件不变(if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思想错误,确足以招致大祸。东方若干地区,数十年来,社会内部之动乱,层出不穷之厮杀,在某种程度以内,实系思想错误所致。而集错误思想之大成者,乃各种各色的“主义”与“哲学”。凭一个人头脑之幻构而欲建立一理想国,系当今惨祸之一源。人类社会底事情这样复杂万端,哪里是一个头脑所能包罗得了的?更何况前人底头脑一定比后人简陋,岂有扯着后人盲从前人之理,硬要全国人众听命于一个人底幻想曲,这是何等荒谬绝伦!如果今后有人诚心救国,首先必须洗刷数十年来此类流毒与狂妄风气。否则祸乱相寻,永无已时。浩劫余生,对此能不痛切反省!谈到此处,译者愿意引介胡适之先生老早说过的话:“少谈主义,多谈问题”。)
我们在以上将工业技术进步以后必至实行计划化的说法作了一番解释。从这一番解释,可知计划主义并非工业技术进步之必然产品,可是,有人用另一种方式来辩护这种理论。譬如有人可以说,近代工业文明十分错综复杂。这种情形,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如果我们想要有效地对付这些问题,唯有实行中央管制。这种说法,在某种意义下,也是不错的。但是,这种说法并非在每种意义之下为真。举例以言之,现代都市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有许多问题系由人口或事物之密度而产生的。我们如欲适当解决这类问题,便不能靠自由竞争。这是一个极其平凡的道理。但是,我们必须知道,那些借口近代文明趋于繁复而主张不得不施行中央管制的人,心目中最着重的并不是这类问题(譬如自来水、电灯之类底问题)。他们一般提示给我们的是这么一番道理:时至今日,我们要获致圆融的全部经济活动程序是愈来愈困难了。因此,我们必需专设一中央机构来调配各个部门。只有这样办理,社会生活才不致因混乱而解体。
这番议论实在是出于对自由竞争底方式完全的误解。自由竞争绝不止适用于比较简单的环境。反之,正因近代工业中分工极其复杂,只有自由竞争才是将配合工作做得好的唯一办法。如果情况是简单的,一个人或一个专设机构就可有效地对所有相干的事实一览无余。在这种情况下施行计划倒也并非难事。但是,当着需要我们加以考虑的因素太多时,我们便根本无法综览全局。 在这种情势之下,放弃集中管制的办法而实行分散政策,乃势在必行。但是,一旦我们感到分散政策必要时,如何将各部份配合之问题,自然又立刻发生。各部份需要一种配合,使各单位能按照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一些事实来自由安排他们的事务,并且使他们各自底计划能相互调整适应。既然实行分散政策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无论何人都不能将那么多与各个人所作决定有关的一切因素考虑权衡周到,于是在分散政策下的配合工作自然不能靠少数人藉着“有意的控制”来达到了。我们唯有依赖一些适当的安排,传布消息,使相关的各单位得以及时获致所需资料,以便各单位自作决定,随时有效调整其经济活动,以与其它单位所作决定相适应。再者,因为经常影响各种不同商品供求之因素太复杂了,于是其变动之细节无从尽知;即使可能尽知,亦不能靠一中央机构十分迅速地把这些细节收集起来并且传播出去。时至今日,我们实在需要一个记录机,要它能够自动把各个人行动所产生的相干的效应纪录下来,又要能从它底纪录看出各个人底决定总合起来的结果是些什么。同时,由这组结果,各个人就可为自己所作进一步的决定找一个指针。
以上所说的,正是价格制度在自由竞争之下所担当的任务。这类任务是相当艰巨的。许多其他制度从来不能担当这类任务。价格制度,使企业家们只要注意比校少数的价格变动,就能调节他们的经济活动以与别人的经济活动相适应。这就像工程师注视着几个仪器上的指针来作决定似的。在此,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只有在自由竞争能够盛行的情形之下,价格才能完成上述的任务。所谓自由竞争能够盛行,意即说在市场中的个别生产者不能控制价格之高低;恰恰相反。他必须适应市场价格之变动。只有在这一条件之下,价格制度才能作调整经济活动之指标。价格制度像一套能传递相关消息的机器,使各人的努力得以互相适应配合。有了这种配合,人与人间便可实行一种知识上的分工。当社会整体变得愈复杂时,靠价格制度来活动的人与人间的知识上之分工愈不可少。
我们可以说,如果过去的工业制度是靠中央管制而成长起来的,那末决不会有现存的工业制度这样分工的细致,这样复杂,以及这样富有弹性。如果我们将中央管制与行分散政策并辅以自动的调整之办法二者加以比较,那末我们可以显然发现,中央管制虽为一种简单明白的解决经济问题之办法,但其笨拙不灵,粗陋,以及应用范围之狭,实令人不敢置信。(连苏俄也在逐渐废除这种制度了。——海光)近代文明是由分工到了相当高的程度才形成的。分工何以能达到这样高的程度呢,这得归功于一个事实,就是分工不是靠人有意的制造出来的,而另外一种方法却被人碰巧找到了。这种方法就是自由竞争。自由竞争能使分工底范围扩大,其扩大之程度远超过计划经济所能达到的范围以外。这样看来,社会经济组织之发展再加复杂,也不会增加中央管制之必要性。反之,在目前情况之下,我们之需用一种不必靠人作有意控制的技术,比之以前更见增加。
我们知道,把独占局面之成长看作系由于工业技术进步所致之学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不过,这种说法之立论,与我们在上面才讨论过的立论几乎完全相反。这种立论虽不常被人明白提出,但其影响却并不小。这种立论所争持的,并不是说现代工业技术把自由竞争破坏了。恰好相反,它是说,如果我们想利用现代的种种新工业技术,唯有施行某种保护政策以限制自由竞争。这也就是说,唯有施行一种独占的制度,我们才能利用新的工业技术。精细的读者也许会怀疑这种说法是骗人的,虚假的。可是,在实际上,这种立论并不必然全是骗人的。自然,有些人可以明显地说,只要一种能满足我们需要的工业技术确实比旁的好,它一定能抵得住一切竞争而终于出头,用不着什么保护。可是,这种答复并不能将这种立论所指涉的情形全部解答。无疑,在许多场合中,这一立论,被某些利益集团所利用,作为他们特殊利益之护符。在更多的场合中,许多人引用这种说法时,根本没有把所谓技术优良之意义划分清楚。比如,有些技术,从狭义的工程观点看是优良的;而有些技术之所以被看作优良的,却是从社会需要着眼的。这二种不同的“优良”,常常被人混为一谈。
不过,这种立论在有一类底情形之下还是颇有力量的。举例说罢,如果我们能使每个英国人都乘坐同一种汽车,英国汽车工业便能供应一种比美国更为价廉物美的汽车。复次,如果我们能使每个人都只用电,而不再使用煤炭或煤气等其它燃料,电的价钱将比煤炭或煤气等低廉。我们至少可以设想有这些事例。遇到这些事例时,如果我们有权选择,我们可能选择新的措施,更可能因而使大家的境况得到改善。但是,事实上,在这类情形中,单独的个人并得不到上述的选择机会。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途:一是使用同一种便宜的汽车(或者说,大家都只用电,而不用别的)。这样,便是没有选择权了。另一途便是我们可以保有各种货色的选择机会。可是,这时,各种供我们选择的货物之价格必定比那单一的货物高得多。在像这两例所表示的情形下,我们底境遇是否得以改善,我们并不确知。但我们必须承认,如果强迫实行标准化,或者禁止超过某种程度的花样翻新,出品确可大量增加,足够抵偿消费者因在选择方面所受限制的损失。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将来可能有一种新发明,被大家采用后无疑对大家有益。不过,这种发明却不能被少数人利用。如果我们要利用它。唯有大家一齐使用它。
我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