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风吹-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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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么?”熊笑道,“我有个礼物给你。”熊把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递到我面前。
我好奇地接过来,“是什么?”
“你打开来看。”
“我打开,是一枚戒指,静静地卧在黑色丝绒上,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戒指,上面镶嵌着精致小巧的红色的玫瑰花朵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你怎么有钱?”
“你知道我一直工作。”熊腼腆地笑了。”
“可是,你怎么想到买戒指给我,你知道戒指对人类意味着什么吗?”
“我并不懂,”他害羞地挠头,“可是我看到,很多女孩子有,但你却没有;你的手那么好看,应该戴好看的戒指。”
“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这是多么荒唐的一天,早晨沙特人夸我的脚好看,晚上熊夸我的手好看;这是多么可爱的一天,我收获了人生的第一枚戒指,是熊送的,CHANEL的限量版永恒玫瑰,世上并不是有许多男子会倾其所有为一个平凡女子准备礼物。
我抱起熊,脸贴着他的面额,“我好幸福,真的好幸福。”
眼泪依然不可控制地滚落下来。
可惜,我没有能在熊冬眠前为他准备好熊毛衣,第二天他就回森林了。
我开车送他到森林的边缘,他一步一回头,和我挥手道别。
我微笑着和他说再见,我穿着暖和的红色毛衣,束着红色发带,黑色头发乖巧地伏在肩头。
我一直不哭,我要熊记得我的最后一个表情,是微笑。
这个冬天,我为熊编织好了一件很大,很暖和的灰色毛衣,我每天抱着这件毛衣睡觉,等到春天我把毛衣送给熊的时候,上面就有我的味道了。
熊会喜欢的。
这个冬天我完成了超五星酒店的色彩设计,沙特人很喜欢,他说他喜欢所有细节,他甚至对我说:“我喜欢聪明女孩子,做我的妻子吧。
我会送给你最大钻石戒指作为信物,让你一个人住巨大的宫殿,铺面最昂贵的波斯地毯,让许多蒙着面纱的漂亮女孩子伺候你。”
我笑笑,向他摇了摇手,说“你看,我是有戒指的人啊。
不过,若你真的喜欢我,也许你能答应我一个请求。”
他有点懊恼地说,“那你说吧。”
“请把这个酒店叫做,熊的假日酒店,好么?”
他沉思了会,说“好吧,让你如愿。”
我一直抱着熊毛衣在安睡,等待春天,等待熊回来
故事讲完,余音绕梁。
很奇怪的故事,缠绕着我的一生。
我说过,我喜欢温情。
温情总是好的,生活中,要有光。
我想,不但要有光,还要有希望。
我想,本来就没有确定的命运。
我前所未有地坚信,自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不需要通过改变他人的命运或者他人改变我的命运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要轰轰烈烈的活着。
我很渺小,要干大事。
是的,平凡怯懦的人没有谁做到过。
但谁说就一定不能做到呢?
(注:这章的故事熊的毛衣是八年前从萌芽上看到的,一直记忆犹新非常喜欢,今夜无眠,光棍很苦,去酒吧买醉,不省人事,写了些抄了些,完成此章,心觉羞愧难当,以后绝不发生此类现象,生活不易,风霜雨雪,刻下伤痕,在此谢罪,请多包涵,恳请看到的朋友原谅。)<a
☆、第九十八章 僵尸变
“大海,故事太棒了,你这个有情怀的人!”阿英双眼亮得吓人,一把勾住我的肩膀,不是有碍于男女有别的话,看那架势简直就想一口亲上去。而且她这个动作,把胸脯完全压到了我的手臂上,丝毫没有避讳。我的感知何等敏锐,立刻就感受到了她胸前是何等汹涌澎湃。
波涛汹涌,真材实料呀!
我忍不住偷偷咽了口口水,舔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随即阿英拍着我的肩膀,不厌其烦地说:“别太相信所谓的爱情和友情,年轻人,记住,除了至亲之人,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人值得你付出一切去信任。在战场上,只要拿着武器向你冲过来的,无论是谁,都是你的敌人。在战场之外,凡是想把钱从你口袋里掏出去的家伙,也都是敌人。骗你欺你耍你玩你的,全他玛都是敌人。”
我默然,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阿英盯着我说:“温情,并非好事,那多半意味着你很怀旧。你要做一个自信的人,你的目标永远在前方,而不是过去。”
“你喜欢怀旧,那就意味着你现在并不幸福。”
“那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的人,在现实中找不到快乐和希望,他们才会怀旧。所以,你要自信,自己相信自己,自信改变人生。”
“现在,你是一个盗墓的人,未来,你可能会是一个舞蹈的人。”
“我很看好你,请努力。”
她老说她看好我,我真的就那么好看吗?
我不觉得,虽然我感觉不怎么难看,但也算不上好看。
难道是我有某种特殊的气质吗?
气质有与生俱来,有后天形成的,也有先天具备的,并且是由一些珍贵的品质体现出来的。我觉得自己可能唯有的气质便是书生气吧,当然,其实本人是个文盲,没读过几年书,只是翻了些野书,便自觉知识很多我一直认为自己就是那只坐井观天的蛤蟆。
阿英是个不虚伪的人。
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说,你要好好努力,莫要浑浑噩噩。
她又说,要想成为赢家,必须成为专家。
专业成就梦想,大多数人的奋斗目标是从一而终。
打工皇帝唐骏的年收入远远大于很多企业老板的总收入;姚明打球的收入远远大于很多老板的总收入;刘德华唱歌就足可以成就他一生的致富梦想;农民科学家袁隆平的财富是无法用钱来衡量了。
所以学好专业或技术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条很好的成功致富之路。
阿英笑吟吟地说:“当然,我也不排斥盗墓这个专业。”
“不过,你并不适合干盗墓这个行当。”
“为什么?”
“人心险恶,世事无常,进了墓杀了人,一切都在无形中改变你很难再开心起来。”
“我希望你开心,别像那只戴着金箍猴子。”阿英微叹口气,似有心事。
我微凛:“我不做傀儡,不做猴子,别无选择下,我宁可化龙为马,做匹和尚屁股下的白马。”
“龙马?”阿英莞尔,说:“我就跟你说说龙马的事。”
那是马。
那是龙。
只有那个该死的和尚从我身滚上下来时,我才有机会仰望天空中的云彩;就像某些人只有在沟渠里滚得一身是泥,才会想起还有星星。
我还记得,我曾经是一条龙。
我讨厌那个和尚,他总是在我的背上放屁,而且还是闷屁,袈裟盖住了,没人知道,除了我。一开始,我喜欢把他送到强盗和妖精的窝里去,希望他们能帮我除去这个爱放闷屁的和尚。后来我就放弃了,因为随行的猴子太厉害,虽然我想要摆脱和尚,但我不想让太多人无辜地丧命。
除了猴子之外,我的同伴还有一头猪和一个水怪。我讨厌水怪,不管他的出身是什么,在我还是龙的时候,他哪里敢走近我身前三尺?不过那头猪倒是很聪明,我得承认。
我刚成为一匹马之后不久,猪就来了。一个午后,和尚在树荫底下睡觉,猴子飞走了去化缘——其实我知道猴子都是用抢的,可我不会说破——马是不能说话的。
“我知道你是为了一个女人。”猪走过来,这样对我说。我当时正在看云彩,被猪吓了一跳。
“我也是。”猪继续说着,我在他的眼里看见了一丝悲哀。
于是猪就会趁着和尚睡觉和猴子不在的时候给我絮絮叨叨地讲他和嫦娥的事,其实不用他说,当年天上都传遍了,神仙都爱嚼舌根。
不过猪也提醒了我,让我记起来我为什么变成了马。在我还是龙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父亲将要迎娶的小妾,所以我抢亲。
我一直认为抢亲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但父亲不这么想,或许是因为他老了,不敢去追求浪漫的缘故吧。当然我失败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被变成一匹马,还要去驼一个爱放闷屁的和尚。
这件事给我一个教训:浪漫很靠不住。
好像父亲在这件事情上也很失败,他想告我忤逆,却又不愿丢面子,只好给我安了一个纵火的罪名,可爱嚼舌根的神仙们早就了解了真相,传得满天下都知道,于是我变成了马,父亲也没能保住面子。
我挺喜欢猪的唠叨,但水怪加入我们以后,猪就不再说这些。我觉得猪很聪明:一匹不会说话的马是不会泄露他的秘密的,水怪就没准儿了。
发生了很多事情值得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差点儿就真的除去了和尚。
那是在宝象国,我遇见了奎星。
奎星是我的兄弟,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追求浪漫。我觉得他比我成功,他真的抢走了一个公主,还生了两个孩子。可奎星不这么认为,他说抢亲是好玩的,但成亲就很愚蠢了,尤其是居然还生了孩子。奎星说他很羡慕我,我没听懂他的意思。
当时猴子已经被和尚赶走了,我不知道和尚为什么这么做,不过和尚应该是有理由的,或许就是为了给我一个机会。就好像我琢磨不透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闷屁一样,和尚的想法别人休想明白。
奎星到底是我的兄弟,他打败了猪和水怪——我怀疑猪是故意被他打败的,这样他就可以回高老庄了。猪对我说过,高老庄的“翠兰”很象嫦娥。
奎星还去了宝象国,骗信了国王,替我把和尚变成了老虎。我问他怎么不直接杀了和尚,他摇摇头,不说话,我发现我似乎也有些不懂奎星的想法了。
但我还是很高兴能摆脱了和尚,还有和尚的闷屁。在离开宝象国重奔天空和大海之前,宝象国的银安殿里,我喝了酒,打破天花板,指着云彩告诉奎星我平时看见的,哪朵云彩是龙,哪朵云彩是马;而我,既是龙,又是马,就像云彩一样。奎星的表情很奇怪,我笑了,他不懂我的想法也没关系,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我记得我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舞剑给奎星看,奎星的表情更奇怪了。其实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变成了这样,但能让奎星觉得奇怪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我也就不去想太多了。
后来我的酒醒了,发现银安殿里一片狼藉,奎星却不见了。我回忆不出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和尚已经变成了老虎,我也该走了,该去天上看云彩。
临走,我去找猪道别。本来我可以不去的,但想到猪曾经告诉我那么多他的心事和秘密,我还是去了,大概是因为马上就会得到自由,我变得多愁善感起来的缘故吧。
我猜我一定做错了许多事情,而这是最错的一件。
猪见到我时,他好像很吃惊,又好像有点儿别的什么;就是当初猪对我诉说他的秘密的时候,他的表情也没有变得这么不可捉摸。我以为,那是猪又想起了嫦娥。
然后,事情就变得与我无关起来。
猪背起包袱走了,但他竟然放弃了自由,放弃了高老庄的翠兰,甚至也放弃了天上的嫦娥。
猪竟然去找了猴子。
猴子很厉害,但他不像猪那么聪明,猪很容易就让猴子离开了花果山,去找奎星的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