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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幻剑情花-第124部分

小说: 幻剑情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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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就要改,女儿。”卓文俊拍拍梅英的肩膀,慈和地说道:“走吧,等他们来。 

“爹,女儿要和纯纯妹回去。”梅英说。 

“是的,大叔。”纯纯接口:“我们要去和怡平哥会合,我们……” 

“不许胡闹。”卓文俊断然拒绝:“庄小哥在周家应付得了任何高手,用不着你们碍手碍脚。而且目下他们高手齐聚,正十万火急向这一带合围,你们到处乱跑,会出大纰漏的,走!” 

梅英用眼色阻止纯纯争辩,神秘地一笑。 

同一期间,这条山谷的西北谷口,距此不足二十里,谷口外的另一座小山谷中,一群高手穷搜每一处树林草窝。 

这一带极为隐蔽,处处有山崖兽窟,怪石如林,古木参天,四五十个高手想搜遍每一角落,三五天也未必能搜完。 

他们已经搜了两天,正逐渐接近谷口。 

这座山谷形势天险,远古洪荒时代,很可能是一条河床,地势与三峡差不多,但比三峡的河床要宽得多。 

两个奇峰壁立、水蚀的崖层形成下宽上陡的飞崖,有些地方很窄,抬头上望,飞崖千寻至午不见日影,险恶万分。 

谷中段有丘陵、小岭,因此形成中高两旁低的所谓活谷。溪水分向两端流,形成两处谷口。全长约二十余里,曲曲折折形态奇绝,气势雄浑,眼看前面绝崖断谷,走近又发现谷已转向。 

两端的谷口,皆是惊心动魄的天险,小溪穿越插天奇峰下的绝壁,宽仅三至五丈,仅可利用溪床涉水进出。好在平时溪水深度有限,形成仅深及膝的溪滩。抬头上望,真的正午看不到日影,平时云雾弥漫,寒气袭人。 

张头被杀的山脊,位于谷南口的南面,绝壁如削无法飞越,必须向南降下山脚,再沿山尾绕至谷口,方能从小溪进入山谷。 

新踏出的路,就是入谷的路。 

在这面南端谷口,虽说距西北另一谷口仅二十余里,但在这面所发生的事故和声响,那一面谷口事实上无法听得到。相反亦然,两处谷口各有事故发生,彼此却一无所知,一无所觉。 

西北谷口前面那另一座小谷,没有这座山谷形势险恶。 

但同样地势复杂,在参天古林中对面不见人,在怪石如林中不知身在何处,在奇形怪状的岩洞内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里搜索,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 

这群人已在小谷搜了一整天,迄今晨为止,已一个个精神萎顿,豪气全消。 

当然,他们并不是因为搜了一天而如此疲惫的。 

事实上,他们已经辛苦了五六天,前后已经有四个人跌伤,五个人被击伤了。 

他们能紧迫追踪猎物。能掌握猎物的去向。 

可是,却无法捕获猎物。 

这是一场生死存亡的奇异大狩猎! 

主力人物沿山谷的小溪逐段推进,每搜完一段路程,方加速驰往前面布置,然后召集后面的人赶来会合,因此推进的速度不如理想。 

这时,他们己推进到新地段,距前面活谷西北口,仅有七八里左右。依地势估计,他们必定会进入活谷的。 

在一座溪旁的高岗上,主脑人物可以监视附近三里内的景物。 

高谷主夫妇带着高嫣兰,与十二名高家的子弟,正商议分配搜索区。 

同行的是威麟堡主乾坤一剑公孙宙、公孙云长父子,和他们的十位侠义道朋友。 

后面与前面担任搜索的人,皆由两方人士混合组成,每三或四人为一组。 

万花山庄的子弟人数要多些,因此名义上由高谷主主持大局,事实上却是乾坤一剑在左右一切。 

已经辛苦了好几天,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损失相当重,高谷主早有退意认栽,但乾坤一剑却断然拒绝,发誓要将逃走了的庄怡平和韦纯纯擒住,哪怕是上天人地,不成功决不罢手。 

按乾坤一剑的估计,庄怡平被制了任脉,以一气指施展阴毒的绝技断脉封经,天下间无人可解。 

按理,庄怡平应该早就死翘翘了,为何仍能支持到现在?这是乾坤一剑必须了解的事,不将人捉住怎能了解? 

高谷主也心中有鬼,骑虎难下。 

如果让庄怡平和韦纯纯逃掉,把所发生的变故公诸天下,万花山庄声誉必将扫地,高家的子弟,哪有脸面在江湖称雄道霸? 

庄怡平的话,或许不能让江湖朋友信服;但静剑南衡女儿所说的话,却有沉重的份量。因此,高谷主志在纯纯姑娘,对庄怡平的死活倒并不怎么介意,认为怡平的存在,振动不了高家的武林声望与江湖地位。 

“那一带有断崖,崖下怪石如林,容易藏匿。”乾坤一剑指指西南的高峰下方:“咱们从这里绕回去,先封锁再分区搜索,他们一定躲在那一带,重施故技走回头路,以便摆脱咱们的追踪。” 

“嗯!那一带的确容易藏匿。”高各主点头同意。 

“那是什么地方?那座奇峰可有名称?” 

“抱歉。”高谷主苦笑:“兄弟只留意锦绣谷至府城一带地势,这里已经远离敝谷百里以上了,穷山恶水,妖魅横行,几十年来从来就没有人行走,敝谷的子弟根本就没来过这种地方。反正山多得很,高兴怎样称呼悉从尊便。我想,咱们该已进入巫山山区了。” 

“进入巫山了?”乾坤一剑颇感意外。 

“猜想而已。一般说来,人们通称巫山十二峰,船行巫峡中,十二峰九可见三不知,绵亘一百六十里。其实,巫山千峰万峦,连峡南那一带山岭也是巫山,巫山的范围大得很呢。说咱们所立处是巫山,也不算错。” 

“咱们对这一带一无所知,庄小狗同样是盲人瞎马。哼!他逃不了的,快分派人手,后面的人暂时不要召到前面来,以防止小狗往回路逃走!” 

话未完,右前方的一处飞崖下,突然传出一声刺耳的厉号,相距不足一里,听得真切。 

那是先遣搜索人员的封锁区,共有两组人先派到前面潜伏封锁,以便后面的人将猎物赶出,由潜伏封锁的人拦截与认清猎物去向。 

“咱们又有人遭殃了。” 

高谷主悚然说着,立即率领众人,向厉号声传来处飞掠,一跃三四丈,奇快绝伦,大马行空的绰号不是白叫的。 

崖根的藤萝下,分躺着四个人。 

两个已经昏厥,一个脸上全是血,脸颊裂了一条缝,正在半昏迷地在草树下爬行。另一个右臂骨折,被一根树藤绕着双脚倒吊在大树下,神智已陷入昏厥境界。 

又伤了两个,被打昏的另两个幸好没有受伤。 

众人七手八脚将四位仁兄安顿当,一一把他们弄醒。其他的人分头搜索敌踪,一个个急怒交加。 

袭击的人,显然逃到前面去了。 

“万里兄,怎么一回事?”乾坤一剑向那位被吊起的同伴问。 

这位万里兄是他带来的朋友。 

金刀伏魔范万里,白道中武功超绝,声誉甚隆的高手名宿,被人打得半死倒吊起来,脸上实在难看。 

“孤魂野鬼庄小狗。”金刀伏魔沮丧而又愤怒地叫:“他不给在下公平相搏的机会,由姓韦的泼妇在前面发声引诱,他在后而偷袭,狗养的!卑鄙!” 

“看到他了?” 

“他在身后袭击得手之后才通名,没等在下看清,他就把在下打得满天星斗。没错,是他。” 

“看到姓韦的贱妇了?” 

“没看清,但身影装束依稀可辨,是她。下次碰上,我金刀伏魔与他们势不两立。” 

前面传来一声长啸,四面传来的回声绵绵不绝。 

“前面有所发现了!”高谷主说:“这小狗逃得好快,快追!” 

众人又开始急赶。 

高谷主临行,仍派人传话给后面的人,要特别小心,眼睛放亮些,免得猎物反向后面逃走,错过了,就难以追及啦! 

唯一的正确行动,是紧迫向前追,把猎物逼入绝地。这种处处奇峰壁立的山区,绝地甚多,逼入绝地就可以瓮中捉鳖了。 

这一组有三个人,两个是高家的子弟,一个是乾坤一剑的朋友。 

三个人都看到两个人影,从右面的树林边缘,藉草木掩身窜走如飞,虽看不清面目,但身影确是一男一女,窜走的身法迅疾绝伦,追之不及。 

召集后面的人迅速推进的信号发生了,同时,主脑们放胆穷追急赶。 

找到逃窜的足迹,足迹消失在谷口的小溪旁。 

谷口危崖壁立,有如巨灵之斧将山劈开,抬头上望,目为之眩。 

猎物只有一条路可逃:循小溪入谷。 

“看形势,里面定是绝地。”乾坤一剑兴奋地说:“小狗跑不掉了,快追!” 

谷口长有三百步左右,溪宽不足五丈,水仅及膝,流速相当湍急,地形内高外低,落差不算小,因此形成长长的溪滩。 

二十余位主脑人物涉水入谷去了。 

不久,后面负责摸索拦截的人陆续到达,总数超过一百大关。这些人中,乾坤一剑的三十余位高手全来了。 

最后入谷的,是护送受伤同伴的人。 

受伤的人伤势都不算严重,不需抬着走。 

这些人到达后,表示所有的人皆已赶到。 

当这群人入谷后不久,不知何处传来一声金钟的异鸣,片刻人影出现。 

谷口中段,张起一具怪异的大网,恰好封住五丈宽的溪流。 

事先用巨铁椿打入丈八高的岩穴,作为挂网的基础,网下缘沉入溪底,因水流的速度,而使巨网斜张在水面上。 

网上密密麻麻悬垂着倒刺钩、双刃片、棘刺蒺藜……全是一些沾上了就脱不了身的霸道玩意。 

在水中跃过丈八高的斜网,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有黄河鲤的本领才行。 

然后是二十具强弓,扼守在网下方五六十步的溪两岸。二十余位箭手皆画花脸穿虎纹衣,每人带了一袋狼牙箭。 

即使能跃过斜网,二十张强弓比斜网更可怕百倍。 

最后一关,是太虚幻境的十余位子弟,使用清一式的快活刀。 

溪岸架起了四座帐幕,人们在帐幕附近有说有笑,只派了两个人守望,专等里面的人出来送死。 

毕家小屋的南端,走狗们陆续匆匆赶来合合,用声号传讯十分快捷,总数已接近一百大关。 

四老道的尸体已经入土,但毕家五具尸体仍留在堂屋的血泊中。 

四位夫子全部到齐,大总管拔山举鼎是最后领人赶到的,立即下令出发,由张头派回来的人领路。 

他们看到张头四个人的尸体,激起众人的公愤,狂怒地沿足迹疯狂地追赶,降下山脚,最后到了谷口,与对谷的乾坤一剑高谷上那群人一样,不顾一切进入谷中。 

天都羽士五个人,一直就没有跟来,永远也不会来了,因为他们没有机会收到集合的信号。 

当天都羽士奉命前往上游周家,找周家的人问口供时,他便知道有点不妙! 

昨晚他被派回去报信,得以逃过大劫,知机子四老道中,任何一人也比他高明,毫无疑问地,杀知机子那些人必定在周家附近,他带教中四位护法前往,四护法的武功与道行,皆比他差了三两分,碰上了哪有命在? 

人之所以敢拼死,那是他知道了拼并不一定非死不可。如果明知必死,拼的人就没有几个了。 

天都羽士就是不敢拼也不愿拼的聪明人! 

明知必难幸免,岂肯前往送死? 

他做走狗目的是多捞些金钱,作为发展教务的经费,就算捞到一座金山,命丢掉了要金山何用? 

用命去换金山的人,才是一等一的大傻瓜。 

他不是傻瓜,他宁可要命而不要金山。 

远出三里外,他停步回头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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