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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澳洲史-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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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技术也发展起来。19世纪70年代,麦克凯发明脱粒收割机,斯密士发明
垦荒用的圆盘犁,威廉·法瑞尔培育出适应澳大利亚环境的抗锈病品种的小
麦,还建立了农学院,培养农业技术专家,他们在土壤、小麦品种、农业机
械、农田水利诸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总之,
澳大利亚开始了绿色革命。
促进农牧业发展的另一些因素是:交通运输系统的建立,较为合理地解
决了农牧争地的矛盾,新殖民地的建立,等等。
二、昆士兰和澳北区的两殖民区的设置
① 戈登·格林伍德:《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第537 页。

1859 年,昆士兰殖民区正式建立了。这是澳大利亚自“淘金热”以来的
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1824 年9 月,布里斯班总督令陆军上尉墨累前
去莫尔顿湾,任务是在那里建立一个为惩处那些来澳后又犯罪的犯人的移民
区。当时布里斯班这样做的目的是利用犯人劳动开辟出一些土地来,为将来
向那里移民和发展农牧业做好准备。在这里利用犯人劳动开垦出许多荒地和
修筑了道路。犯人还开辟出布里斯班城,从此,开始了昆士兰殖民地的历史。
1836 年,教友派的慈善家贝克豪斯和华尔克去莫尔顿湾参观访问时发现布里
斯班河南岸已开垦出不少的土地,并且种上了庄稼,还在这里试验种植甘蔗
和其他农作物。
布尔克总督任职时认为在莫尔顿湾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但收益和南澳
大利亚与菲利普移民区相比相差甚远,因而1839 年新南威尔士殖民当局决定
将那里的犯人全部撤回。这样,莫尔顿湾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尽管如此,
这里已为后来开发奠定了基础。
1846 年,格拉斯顿出任殖民部大臣,他决定在新南威尔士恢复流犯制,
下令在布里斯班以北350 英里处的科蒂斯港建立一个犯人移民区,并把该地
称作“澳北”,这就是当时著名的“格拉斯顿殖民地”。格拉斯顿那时打算
把英国根据有条件赦免制流放到国外的犯人流放到这里,故他们不被称为犯
人,而称为充军者。他还计划把英国救济院里的妇女也运到这里,以便使她
们能和充军者婚配。不久,皇家工程师乔治·巴尼奉命来这里调查。他认为
这里建立殖民区不合适,但当时任总督的菲茨罗伊却持相反看法,因而1847 
年在科蒂港建立了犯人移民区。
菲茨罗伊派巴尼去科蒂斯港管理这个移民区。巴尼在职期间采取各种措
施来发展这个殖民区,从而开辟出一些土地来。不久,格拉斯顿辞去殖民大
臣职务,由格雷继任。格雷对建立这个犯人移民区持反对立场,从而这个刚
刚建立起来的殖民区又被撤销。
菲茨罗伊害怕殖民区撤销后,科蒂斯的肥沃土地会被牧地借用人非法占
领,损害国家利益,因此他决定在这里建立一个城镇,作为政府官员管理皇
家土地的驻节所在地,此即今天的格拉德斯通城。莫里斯·奥康奈尔上尉被
任命为驻节这里的政府官员。政府官员在这里出现是这个地区向殖民地迈进
的一大步。奥康奈尔一直工作到昆士兰殖民地正式建立。
自从奥克斯莱等探险家发现莫尔顿湾以来,自由移民,尤其是牧地借用
人大批涌入这里,到昆士兰成为殖民地时,白人人口已接近3 万人,此外还
有土著黑人、华人和日本人。莫尔顿湾和科蒂斯港等地区的农业和牧业都有
了一定的发展,并且成为产甘蔗的基地。人口的增多和经济的发展就要求摆
脱新南威尔士的控制,从而这里出现了脱离新南威尔士的分离运动。这个运
动一开始就遭到新南威尔士殖民当局的反对。“1842 年法案”规定新南威尔
士在其领土范围内有权建立单独殖民地,但它拒不执行,只允许莫尔顿湾地
区在新南威尔士立法会议中有自己的议员。1851 年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建立,
极大地推动了莫尔顿湾地区的分离运动。分离运动的领袖是兰格博士,他多
年来一直热情地为争取建立单独殖民地而斗争。
英国政府过去也表示反对在莫尔顿湾单独建立殖民地,后来看到这里经
济日益发展和人口日益增多,建立单独殖民地对它有利,故一反常态,表示
同意莫尔顿湾与科蒂斯港的要求,遂于1859 年正式宣布在上述地区建立一个
独立的殖民地,不受新南威尔士管辖。英国政府根据当时在位的维多利亚女

王的旨意命名为“昆士兰”,即“女王之土地”的意思。分离运动领袖兰格
博士原想把这个新殖民地命名为“库克斯兰”,即“库克之土地”的意思。
1859年12月,第一任总督鲍文到达布里斯班着手建立行政机构。 1860
年,昆士兰第一届议会于5月7日开幕。接着鲍文任命他的私人秘书温德海
姆·赫伯特为殖民地政府总理。赫伯特原系格拉斯顿的私人秘书,后跟随鲍
文总督来昆士兰,他熟悉议会政治是他被选定为总理的主要原因。
此后,这里的经济与政治迅速发展起来。加之,昆士兰拥有1727200平
方公里的领土,自然条件优越,昆士兰到1891年已成为畜牧业基地之一和产
蔗糖的基地。经济的发展还可从羊毛出口的增长之迅速清楚地看出来。1861
年羊毛出口值为10万英镑,1871年为50万英镑, 1881年上升至100万英
镑,到1891年高达250万英镑,是1861年的25倍。
昆士兰殖民地的建立是和澳北区的建立密切联结在一起的。
澳北区现有领土高达1346 200平方公里,绝大部分地区处于热带。由于
它和南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与昆士兰都有共同的边界,因此上述殖民地的
边界线的演变,都与它的边界线的演变紧密相联。1824年,新南威尔士把它
的西部边界线从东经135度西移至东经129度线,这样梅尔维尔岛就成了英
属领土,从此之后澳北区归新南威尔士管辖。
1829年,西澳大利亚建立,其东部边界线确定为东经129度线,即新南
威尔士的西部边界线,到这时整个澳洲大陆为英国所鲸吞。
1836年,南澳大利亚殖民区建立,其领土原系新南威尔士的一部分,把
它的南部边界线确定南纬26度线上,其西部边界却定在东经132度线上,就
是说南澳大利亚和西澳大利亚那时互不相联结,没有共同的边界线。
1859年又建立了昆士兰殖民地,其南部边界线确定为南纬28度线,其
西部边界确定为东经141度线,而东经141度线亦是南澳大利亚的东部边界
线,换句话说,这条边界线还是维多利亚、新南威尔士和昆士兰三个殖民地
的共同的西部边界线。这时澳北区仍属新南威尔士的一部分,但它和新南威
尔士的领土再也不相联结了,中间北边隔着昆士兰,南边隔着南澳大利亚,
因此新南威尔土殖民当局难于管辖。这就为昆士兰和南澳大利亚争夺澳北区
的领土提供了条件。
澳北区因地处赤热地带,境内土著黑人较多,白人移民视为畏途,不愿
到那里去,因此整个澳北区地广人稀,建立一个独立殖民地的条件显然还不
具备。澳北区怎么办的问题便提了出来。
对澳北区怎么办的问题,昆士兰很快做出了反应。探险家格里高利这时
任昆士兰总测量师,他指出在卡奔塔利亚湾南岸向南纵横延伸有一大片称为
“普罗麦斯平原”的沃野,建议昆士兰殖民当局设法得到这片土地。1860年,
昆士兰议会向英国政府提出申请,要求把它的边界向西移到东经138度线
上。经过两年的波折,英国政府在1862年批准了昆士兰的请求,这样,昆士
兰又得到19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其中包括巴克利高原。
南澳大利亚的东部边界线是东经132度,而西澳大利亚的东部边界线却
是东经129度,这样在两个殖民地间有一条南北走向的狭长地带,并且是属
澳北区的。南澳大利亚殖民当局也一直想得到它,并多次提出请求。英国政
府在满足昆士兰领土要求的同时,也满足了南澳大利亚的领土要求。这样,
南澳大利亚西部边界从东经132度线西移至东经129度线上,并使自己的领
土增加了11。2万多平方公里。与此同时,南澳大利亚和西澳大利亚都以东经

129 度线作为自己的边界线。
经过边界线的这些演变,澳北区就成了今天这个样子。但是由谁来管辖
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名义上仍由新南威尔士来管辖。英国因不原承担巨大
的财政费用,又不想接管它。
1862 年7 月,昆士兰议会议长查尔斯·尼科尔逊向英政府建议由昆士兰
临时管理,但又表示不愿承担财政费用,故殖民部未予同意。同年下半年,
南澳大利亚政府派探险家麦克道尔·斯图亚特前去澳北区,他从阿得雷德出
发,直奔达尔文港。12 月17 日,斯图亚特从澳北区归来,报告说,那里自
然条件适宜发展农牧业,并有矿藏。南澳大利亚政府遂决定接管澳北区,总
督多米尼克·达利立即向英国政府提出申请报告,表示愿承担财政费用。英
国于1863 年5 月26 日正式宣布把澳北区划归南澳大利亚管辖。澳北区殖民
地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南澳大利亚政府派出芬尼斯为驻澳北区的驻节官员。他到后错误地选择
阿达姆斯湾的逃亡崖为首府所在地。这一选择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反对,南澳
大利亚政府只好把他召回,另派他人。经过一番争论,首府设在达尔文港,
但名字改为“帕麦斯顿”,以纪念英国首相帕麦斯顿,但此名一直未叫起来。
澳大利亚联邦成立后,正式命名为达尔文港。
1911 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正式宣布澳北区为一州,其地位同其他州相
同,从而从南澳大利亚手中接管了这个地区,并表示承担偿还其财政债务
34。1 万英镑的责任。到这时,澳大利亚共有7 个州一级的行政区,此外还有
一个首都直辖区。
昆士兰和澳北区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澳大利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
展。
三、第二次土地改革
促使澳大利亚农牧业发展的另一因素就是较为合理地解决了农牧业争地
的矛盾,即所谓“澳大利亚式”的土地改革,亦称第二次土地改革。
澳大利亚自19 世纪50 年代后,人口迅猛增长,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业。
然而,发展农业必然会与牧业争地,因为绝大部分的好地为牧羊场主所占用。
这样,一方面牧业是澳大利亚社会经济赖以存在的支柱;另一方面农业又非
发展不可,因此能否正确地解决土地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澳大利亚社会发展
的全局问题。
到50—60 年代便出现了促使土地改革的新因素:
第一,19 世纪60 年代以后,“淘金热”过去了,大批的采金人转到农
业上来,土地问题日趋严重;第二,母国政府在1852—1855 年间拍卖过的
100 万英亩土地,但绝大部分被大牧场主抢购去,真正想务农的却买不到土
地。加之,购买土地手续繁杂,费用高昂,从而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因
此,土地改革势在必行。
在澳大利亚各殖民区中,以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的土地问题尤为严
重,因此“土地改革”首先在这两个殖民地内进行。
1861 年,新南威尔士公布了由改革家约翰·罗伯逊提出的土地调整法
案:《公地让与法》和《公地占用法》(合称《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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