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驸马-第1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长孙冲靠近了,才看到那个小人儿是长乐公主,赶紧加快步伐,看到穿得单薄的长乐公主,长孙冲赶紧脱下身上的披风披在她的身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看望表妹
长乐公主呆愣愣的,一时没有认出来,面前这个身材欣长的男子居然是她的未婚夫婿。在她的印象里,大表哥一直是胖乎乎的,脸圆圆的,像个弥勒佛似的,而且皮肤很白。之前给他做的衣服也是按照之前的尺寸,怎么一年不见,大表哥变了这么多。
长孙冲有着厚厚老茧的手,握着长乐公主冷冰冰的小手,轻声说道:“小丫头,回神喽!”
“大表哥?”长乐公主不确定疑问道,可爱得眨眨眼睛,还是不敢相信。
长孙冲腾出另一只手,理理长乐公主鬓角的乱发,说道:“是我!不认识了?”
“真的是大表哥啊,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好像也变高了!”长乐公主已经从刚才的惊讶,变成了惊喜,未来夫婿变帅了,当然高兴了,那些姐妹再也不会在背后说大表哥大胖子。
记得刚开始是母亲把她许配给大表哥,当时她就觉得大表哥太胖了,不好看,所以不乐意。后来大表哥变得很温柔,对她很好,所以才慢慢接受了大表哥。
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大表哥瘦了之后,会是这样的英俊,看来母后没有欺骗她,舅舅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英俊的才子。
“就是辛苦呗,一打仗,就没有时间吃饭,就算不打仗,也要做很多事情,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自然就瘦下来了。”长孙冲苦着脸说道,当然不会讲他还有故意少吃减肥。
长乐公主心疼极了,说道:“大表哥,我一定多做好吃,把你养得胖胖的。”
“难道我这样不好?”长孙冲讶然。
“就是因为太英俊了才不好,一定会有很多貌美女子喜欢上表哥的,而且长乐不想让大表哥挨饿,那么辛苦!”长乐公主皱着小巧的眉毛,略有担心说道。
长孙冲心里咯噔一声,还以为长乐公主知道了柳木香的事情,轻声说道:“小长乐,不管什么时候,你都是我长孙冲最喜欢,最尊敬的正妻,所以你就不要胡思乱想,好好养身体,等着我来娶你。”
“嗯!”长乐公主羞涩点点头,表哥说话真贴心,这么好的男人,一定会有很多女子倾心。
襄城公主从里面跑出来,正好看到两人互诉衷肠呢,揶揄说道:“哎呦,外面这么冷也挡不住长孙公子的热情啊!”
长乐公主赶紧躲到长孙冲的身后,不敢抬头,长孙冲只好顶上,说道:“萧锐那小子今天可是要给我接风洗尘啊,待会我可要多灌他喝几杯酒,让他醉倒在桌子底下!”
“你。。。。。。”襄城公主没想到长孙冲会说道萧锐,顿时面红耳赤,跺着小脚说道:“不管你们了!”因为萧瑀和襄城公主现在渐入佳境,被人当面说到夫婿,襄城公主不好意思了。
等襄城公主走了,长乐公主才从长孙冲的身后站出来,低着头小声说道;“表哥,我们进去吧,要不然大姐又会乱说了。”
“好!”长孙冲和长乐公主并排走了进来。
长孙皇后看到长孙冲进来,连忙站起来,几个快步走过来,说道:“像,真像你爹年轻的时候!”
长孙冲被长孙皇后看得不好意思,说道:“姑妈,您就不要这样看我了,我这不是瘦了一点!”
襄城公主略有羡慕地看向长乐公主,这长孙家权势大,而且长孙冲被称为大唐第一才子,这样的人家,当然是留给皇后自己的亲生女儿。原本她还觉得萧锐虽然比不上长孙冲,但最起码在相貌上高出长孙冲不止一点两点!
可现在长孙冲减肥成功,有别于萧锐的儒雅,长孙冲更多了几分俊朗。
“瘦一点哪有这么容易的,想必你是在草原上吃苦了。”长孙皇后洞悉一些,不免心酸,不过为了长孙家的荣耀,就算再苦,也要勇往直前。
“苦是苦了一点,但也得到了锻炼,冲儿跟在李老将军身边学到了很多东西。”长孙冲谦虚说道,“就是长年不能回来,有点想家!”
“你这么小,就离家到那么远的地方,能不想家嘛!”长孙皇后摸摸长孙冲黑黑的脸,心疼说道,“今天就留在这里,陪姑妈吃饭!”
长孙冲一听,略有为难,说道:“兄弟们已经在百味楼订好了位子,等着我过去呢!今曰就不在这里吃饭,明曰冲儿在进宫,顺便把给姑妈你礼物送进来!”
刚才带进来的一盒宝石,长孙冲已经塞给长乐公主了,给其他人东西,因为没法拿,所以只能明曰单独送。
长孙皇后虽然失落,但也知道爽约不好,说道:“那好吧,明曰你进宫直接到我这里,姑妈好好和你聊聊!”
长孙冲只在立政殿喝了茶水,就出来了,长乐公主亲自把他送到门口,小声说道:“表哥一定要注意身体哦!”
“我知道,你也是,回去一定要多穿些衣服,不能穿的这么少!”长孙冲交代说道,想到家里的棉花,看来回去画几张设计图,做几身棉袄或者棉旗袍,一定比丝绸做的衣服暖和一些。
“我知道了表哥!”说着要脱掉身上的披风,让长孙冲换上。
“不用了,我不冷!”长孙冲重新把披风给长乐公主披上,拍拍长乐公主的脑袋,便转身离开。
长孙冲出宫,就在宫门口碰到程处默,李业诩等人,一行人杀向百味楼,直接进了包厢,好酒好菜鱼贯不停地上来了。
众人不顾形象,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吵吵闹闹,没一会儿,酒量小的房遗爱已经钻到桌子底下,打呼噜睡觉了。
萧锐抱着杜荷,哥俩好似的,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要不是知道两人取向正常,都会以为他们基情四射!
程处默和程处亮两人脱掉上衣,正光着膀子,练习摔跤呢;柴令武更是无耻,抱着个柱子不停地亲,这姑娘脸真滑,还以为在喝花酒呢!
到了最后,就算有千杯不醉长孙冲站起来,摇摇晃晃,长孙冲知道他喝多了。
好在个人都带有仆人,在店小二的帮忙之下,扔到马车里,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长孙冲回去之后,小包子,小馒头,两个贴心的小丫鬟准备了热水,和有着清新香味的皂角做成的澡豆。
洗了个热水澡,长孙冲舒舒服服美美地睡了一觉。
一大早,程处默等人已经到了长孙家,来问长孙冲要礼物,当初真的战利品,他们不敢拿,也只有长孙冲不敢不顾,先收起来再说!
长孙冲不得不从温暖的被窝里出来,嘴里嘀嘀咕咕骂道:“一群禽兽,来这么早干嘛!”
程处默等人是来拿礼物,而李业诩从一进长孙家门,就东张西望,想看看他的定亲对象。虽然长孙冲说了他妹子长得很好,但不看一眼,他还是不放心啊。
这长孙家的女儿,娶回去那就得好好对待,要不然会被长孙家的兄弟们狠揍,他只有李业嗣一个弟弟帮忙,哪里能打得过长孙家兄弟十几个啊!
长孙冲让大柱,二柱抬出一个箱子,说道:“你们随便挑,不要客气!”
程处默带头,先挑了一把镶满宝石的弯刀;程处亮拿了一把金镶玉的玉如意;李业诩心思已经不再这里了,随便挑了一把金鞭;段瓘和房遗爱更加可爱,看到箱子里有几个金元宝,直接一人两个分了。因为这两人零花钱特比少,在他们眼里什么都没有银子可爱!
就在大家分礼物的时候,一娘带着二妹,三妹进来院子,带着小跑,还没进房门,就欢快地叫着:“大哥,大哥,上次听你说棉花可以保暖,我给你做了一件夹棉的衣服,你看好不好?”
长孙冲看到三个如花似玉的妹妹,笑得像一朵太阳花似的,接过棉袄穿在外面,说道:“一娘的针线活进步很多,这棉袄很合身!”
“貌似有点大了,棉衣要穿在里面,太大了,就没有合适的衣服罩着,大哥,你赶紧脱下来,我再给你改改!”一娘笑眯眯说道,大大的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儿。
“不用了,我衣服宽松,可以套上!”十层单不如一层棉,长孙冲觉得棉衣一上身,就不想脱下来。
这圈纨绔都知道李二给李业诩和长孙一娘做媒,这婚事算是已经定下来了,昨天李业诩还不满意呢,现在看到玲珑可爱,皮肤白皙,晶莹剔透的一娘,恨不得眼珠子盯在一娘的身上。
李业诩放心了,他未来的媳妇这么好看,虽然有肉,但并不影响美观,反而觉得如果瘦了不好看。
感觉到李业诩火热的眼神,一娘皱着眉问道:“大哥,这小子是谁啊,太没礼貌了,一直盯着人家看。”
长孙冲看了一眼李业诩像是示威似的,让你之前看不上我家妹妹,现在傻眼了吧,赶快服软吧,要不然不小心告诉一娘,以后有你小子受罪的时候。
李业诩收起选好的礼物,上前一步,行礼说道:“小子李业诩,有幸目睹一娘芳容,实乃三生有幸!”
一娘一听说对方是李业诩,微微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抬起骄傲的小下巴,说道:“你太瘦了,身上没有几两肉,以后怎么保护我!哼!”(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欢喜冤家
一向自诩风流俊雅的李业诩被嫌弃了,脸上气恼羞红,说道:“我这不叫瘦,叫做精壮!再说了,保护你用的是智谋和武功,不是身上的肥肉。”
一娘说不过,瞪了李业诩一眼,嗔道:“大哥,他欺负我!”
长孙冲见李业诩这边已经没什么大问题,至于一娘,就是个古灵精怪的姓子,没有当场转身离开,证明也不讨厌李业诩,便笑着说道:“你赶紧回去给我修改棉衣吧,待会大哥帮你教训这个臭小子!”
一娘一听,像是在示威一样,哼了一声转身离开,像只骄傲的孔雀,美丽而自信,光彩夺目。
李业诩目送一娘的背影离开,等看不到一娘背影,一个箭步走到长孙冲面前,赔笑说道:“舅兄,之前是小弟的不是,我没见过一娘,自然不知道一娘的风采。你是知道的,我们家的家教严谨,一旦成亲了,就别想在外面胡来,所以娶妻一定要娶一个喜欢的女子,要不然小弟这辈子对着一个不喜欢的人,还不得憋屈死啊。你就行行好,千万别和一娘说我之前乱说的话啊!”
长孙冲不为所动说道:“我本就不是搬弄是非之人,只要你能打动一娘的心,我无话可说!”不过看到李业诩抓耳挠腮,一娘傲娇的样子,真有点像一对欢喜冤家!
“舅兄,提点一下呢。小子答应你,以后一心一意对一娘,绝不纳妾,除非四十无后,我再纳妾。”李业诩咬咬牙,希望这次的保证能得到长孙冲的提点,跟兄弟们耍嘴皮子,其实都是吹牛,过过嘴瘾,真要他以后找很多女人,他还没有那个胆子和心思。
长孙冲一怔,这小子对自己挺狠的,色眯眯的一个家伙居然答应不纳妾,可见决心很大,反问道:“你确定?”
李业诩郑重点头说道:“小弟虽然年纪不大,但也是说一不二之人,再说了,有十几个大舅子,小舅子,你们一人一拳,就能打得我满地找牙,更不敢纳妾!”
“知道就好!”长孙冲得意说道,“一娘很精明的,我们家的开得那个家居纸坊就是她在负责,不过女孩子喜欢的,她都喜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