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一路读-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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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再回看这个读书周,全美图书馆协会用意还是有它的原因,那就是要人们讨论这些问题,看看对阅读的限制,是否会扩展为一个阴影。书籍是人类思想的载体。禁书却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承认那书本里承载的是“危险的思想”。但历史也曾一再证明,今天看来是危险的思想,明天却会成为常识。一些权势人物判定的危险书籍,却可能是公众知识不可或缺的来源。禁书似乎有理,却从来没有成功。要不是20年前中国读书界有了“读书无禁区”的呐喊,哪会有改革开放所必需的思想解放?这就像美国的建国者之一,本杰明·弗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所说的:
没有思想自由,就不可能有智慧;没有言论自由,也就不可能有公众自由。
第四部分 读书(二)真理和事实——漫谈翻译与文化(1)
很久以来,觉得中国人谈文化太多,最后云山雾罩的,还不如多从制度着眼。可是,有时候,就是会撞到文化。而且,甚至发现一个制度实行久了,“溶化在血液里”之后,也就变成人们条件反射般的反应,成了“文化”了。
看着一些闲书。有一些原本是英语版的书,会去找中译本看,就是图个看得快。最近随意翻看着去世不久的《华盛顿邮报》主人格雷厄姆(KatharineGraham)的自传,《个人历史》(《PersonalHistory》),就是先读的中译本。那是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的版本。可是这样贪图速度的阅读习惯,也会遇到麻烦,因为翻译并不简单。不要说很少有人能像傅雷这样“信、达、雅”并举,就是要做到非常准确的“信”,都很不容易。我们现在生活在英语国家,还是常常会遇到吃不准的情况而需要向当地人请教。可是,一个译本假如不是偶尔在小处出错,而是在原则上出错,书的一些重要内容就会被改写,对不熟悉原作文化的读者,就会做出南辕北辙的误导了。看这本《个人历史》的中译本,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刚刚读到作者的父亲买下《华盛顿邮报》,并为自己定下了几条办报原则,就觉得,什么地方肯定是不对了。
读到的几项原则是这样的:
1、报纸的第一使命是,一旦发现了真理就要宣传它;
2、报纸在大众尚未认识真理前就要宣传它,要关注美国和世界上的重要事件;
3、作为新闻的传播载体,报纸应该捕捉高雅的内容,这是报纸对社会个体所承担的责任;
4、报纸的内容要既适合年轻人,又适合老年人;
5、报纸要对读者和大多数人负责,不应该按照拥有人的兴趣来办报;
6、在追求真理方面,报纸应该准备为自己的命运作出牺牲,只要所做的对社会是有益的;
7、报纸不应该为任何特殊的兴趣所左右,但对于社会事件和社会人的报道要真实和自由,以及健康。
实在不敢相信迈尔(EugeneIsaacMeyer)给《华盛顿邮报》定出了如此办报原则,只好去翻出那本破旧的英语版原著,在这里摘录及试译如下:
1、That the first mission of a newspaper is to tell the truthas nearly as the truth maybe as certained(报纸的第一使命,是报道尽可能接近被确认为事实的真相);
2、That the newspaper shall tell ALL the truths of a rasit can learn it;con cerning important affairs of America and the world(报纸要报道我们能够了解到的有关美国和国际重要事务的全部真相);
3、That as adisseminat or of news;the paper shall observe the decencies that are obliga toryupona private gentleman(作为新闻的传播者,报纸要如绅士一样正派);
4、That what it prints shall be fit reading for the youngas well as for the old(报纸的内容应老少咸宜);
5、That the newspaper's duty is to its reader sand to the public at large;and not to the private interests of its owner(报纸要对读者和普通民众负责,而不是对报社老板的私利负责);
6、That pursuit of truth;the newspaper shall beprepared to make sacrifice of it smaterial for tures;if such course benecessary for the public good(只要对公众有益,报社要准备为坚持真实报道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7、That the newspaper shall not betheally of any special interest;but shall bef air and free and whole some in it soutlook on publicaf fairsa nd publicmen(报纸将不与任何特殊利益结盟,但是在报道公共事务和公众人物的时候,要公平、自由和健全)。
这几条原则是迈尔在1935年3月5日的一次讲话中宣布的,而我们作为今天的普通读者,凭直觉就能判断中文版中的翻译误差,那是因为这样的新闻原则是美国文化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只要在这个文化中生活过一段,都会深有体会。1935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只是不同的新闻从业人员,以自己的实践,在不断补充和完善着这样的原则罢了。倒过来看,为什么中国的译者可以翻译厚厚的一本传记,翻译叙事部分也许不那么困难,而一碰到新闻原则,就出现这么大的“原则性偏差”呢?
第四部分 读书(二)真理和事实——漫谈翻译与文化(2)
大概,这就是文化差异。这部分翻译的关键误译,是在遇到“truth”这个词的时候。译者一概将其译为“真理”。在英汉词典里,“truth”这个词,总是注解为“真理”和“事实”两个部分。它们在中文里是有很大差异的。前者是个宏大的词,甚至可以是一个推论。例如,经由一部分社会科学家推论得出、预计将来必定会实现的某个社会形态,在它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当然在中文里还不能称为是“真实”的现实——事实。但是人们推论它必定会到来,就是“真理”了。反过来,被确立为是“真理”之后,还可能因此普遍要求人们要相信它的必定要实现,相信它在指向未来的事实。这样的推动循环之后,所谓“真理”有可能被强化为一种可能脱离事实的、地位无可动摇的至高无上的神圣。
在美国文化里面,没有这样的区别,只有“truth”一个词。涉及这个词的,都与事实有关。假如有一部分人坚信一些事情过去已经发生,或推论一些事情将来必定要发生,但是又无法求证过去、预现未来的时候,美国人会说,那是这部分人相信(believe)它是“truth(真实的)”,那是一种信仰(faith)。在美国人的文化中,信仰的东西不一定“事实”,只是有人坚信它的“真实性”而已。每个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宗教信仰、政治信仰都是如此。信仰是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别人都不信,他照样可以自己信自己的。那只是他自己的“真实”或者真理。他可以劝说别人相信,却无法强加与人。
在中国文化中,信仰有关真理,“掌握了真理”可以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还必须让大家都深信不疑,不能不信。所以,才必须让“真理”进入学校、进入对每一个孩子的教育,以及渗入媒体对每一个成人的宣传。所以,虽然“truth”有两个中文解释,译者在涉及报纸这样一种似乎更接近“事实”的新闻报道载体时,仍然会弃“事实”而选择“真理”。因为在译者生存的文化环境中,“真理”和“事实”可以是脱节的,而“真理”比“事实”更重要、要强大得多。报纸就是以宣传、传播“真理”为己任的,是“真理”的出口。相反,在美国“宣传”往往是一个非常负面的词,有着居心叵测地对被宣传者“洗脑”的嫌疑。而新闻业是为报道最近发生的“truth(事实)”而存在的,这是新闻业者的基本常识。
也是在自己的文化背景下,此书译者的另一个误译,是把这里的interest都译作了兴趣,而不是原意的“利益”。这样,迈尔想表达的最后一条重要新闻原则就消失了。最后一条原则,指的是新闻业不能与特殊利益结盟,也就是说,它不能为某一个利益集团,如政党、财团服务,它只能客观、公正、真实地报道新闻,不论这条新闻对某一个利益集团有利或不利,甚至不论对自己有利或不利。“新闻就是新闻”的意思,等同于“事实就是事实”,压根儿没有“真理”什么事儿。凭着这样的原则,《华盛顿邮报》参与公布了美国国防部关于越战的秘密文件,并且成为揭露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的重要力量。因为它必须“不与特殊利益结盟”,“公平、自由、健全”地报道事实。
现代新闻业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产物。它在中国是一个舶来品。而现代新闻业的这些基本原则也随之“舶来”。因此,说今天中国的新闻概念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似乎又不对了,因为在50多年前,中国报人们虽然在政治干扰下不能充分实现这些原则,但是,这些原则还是中国报人们所熟悉、追求的目标。然而,几十年新闻制度及其原则的改变,使得原汁原味的新闻原则在中国人那里变得全然陌生,陌生到能把“报纸宣传真理”天经地义地接受下来,还说它没成为“文化”,也有点小看它了。
有些误译,确实是不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就很难知道的。例如,书中几次提到“梯姆斯特公司”和它的“总裁”,而生活在这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指美、加的“国际运输工人工会”和它的“主席”。这样的问题现在对译者倒是可以有一个窍门,就是你可以上网打入“Teamsters”这个英语单词,马上就会跳出这个工会的网页。假如它真是一个公司,也会跳出公司的网页来。这样就可以减少误译。
但是书中还是有不少因文化误解形成的翻译误会。例如,在提到报道水门事件过程中的《华盛顿邮报》,曾接到法院要求报纸交出调查原始材料的传票后,原文是:“Intheend;the subpoeanaswe requashed;but not before we had spent agreat deal of energe and money。”译为中文,作者是简单地说:“最后传票被撤销了。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已经花了许多力气和钱。”她并没有解释这些力气和钱花在什么地方,因为她面对的美国读者都会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华盛顿邮报》对传票有异议,就必须花钱请律师,花大量的时间精力与律师讨论如何与司法部门据法争执。而在我们看到的译本中,却被译作:“最后在我们花钱疏通以后,传票被宣布无效。”仅仅“疏通”二字多余,就会使另一个文化中的读者,误以为作者是拿着钱去贿赂法官了。对于译者来说,这可能是他生存的文化环境中的条件反射。而对于美国读者来说,这样的阐述是不可能的,假如她写的真的是“花钱疏通”,就成了通向监狱的证据了。
如此这般,想通过阅读译著来达到了解另一种文化的读者,反倒可能因此加深了文化间理解的鸿沟,而起因,只是作为桥梁的译者,按照自己的文化思路去先行误读了对方。相比我们读前辈译作的年代,现在的读者有了远比我们当年更多的机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