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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剑仙游记-第15部分

小说: 剑仙游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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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真气输入你的体内,你要记住这股真气行走过经脉穴道,一丝一毫都不能错!”

我把整个手掌张开,覆盖在盘膝而坐斯达克的头顶,以佛宗武学的“开顶大法”为他洗髓扩经,这一下足以顶上普通人十年苦练。

我的真气是阴性的,但并不寒冷,一股清凉的沿着体内的经脉游走全身,几分钟内就走了一个大周天。

“好舒服啊!”

斯达克一脸享受的样子,第一次运行真气很多人都会觉得无比舒服,而且那种舒爽感比之毒品更强烈千百倍,当然,运行真气不仅对身体无害,还有不少好处。但如果出现幻听幻视那就要小心了,那是走火入魔的先兆。修练真气也会上瘾的,很多人一入门就不分白天黑夜的练功打坐,看见小说中那些动不动就闭关的高人吗?全都是“瘾君子”!

“好舒服啊,再来再来!”

我一听嘴都差点气歪了!我帮你开顶灌气,洗髓扩经,你倒好,享受起来了,以为这是什么?按摩吗?

“刚才运行的经脉都记下来了吗?”

“没有!”

“……”

没记下?这么说我做了白工了?二话我说,我马上起身走人。

“喂!琳!琳姐姐,琳师傅,干嘛走啊!”

斯达克连忙起身追来,这一追倒吓了他自己一跳,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一步迈出去就“飘”出了老远。

“哇!怎么回事?我要撞树啦!”

撞树?又撞不死,关我什么事。紧接着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不会真的撞树了吧!回头看看,一棵碗口粗的大树就这么断了,再往下看,断木压着一个人,不是斯达克是谁?他已经被本仙子真气改造过身体了,可以说是本仙子的“作品”,只是撞树怎么死得了?

“琳姐姐,琳师傅,我知道错了,我一定好好学。呜,我天生的体质就不能学武,又不适合学习魔法……”

接着一把鼻涕一把泪了诉说了他的悲惨:虽然是皇家子弟,但文不行武不就,唯一能行的就是勾搭些狐朋狗友,成了全国上下公认的废物王子,王权争夺压根就没他的份。前几年被那个皇帝父亲打发去别国“友好访问”,没想到还真的和别国权贵的不良子弟称兄道弟上了,前些日子突然接到圣旨,皇帝病危要他回国,没想到一路上埋伏不断,要不是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帮忙调来正规军队护驾,他早就死在路上了。

“姐姐,你就原谅我一次吧!”

看着那张长得和天华极其相似的面容。算了,看在你像我弟弟的份上,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要是再把我当成“按摩工”,大不了炼丹炼器的材料我自己找!

“这次就算了,起来!”

轻轻一脚就把那颗压在斯达克身上的树踢飞,把斯达克骇得嘴巴都能塞个苹果。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等你的真气深厚了,一脚就可以踢飞一座山。”

“真的那么厉害?”

“你还不信么,坐好!”

斯达克不敢再多说什么,生怕我突然调头离开,乖乖的盘膝坐好。

“这次要记好真气运行的线路,知道吗?”

“知道了!”

这次,我放慢了真气运行的速度,用多了一倍的时间运行完大周天。

“自己调气运行!”

“调气?怎么调?”

“气在丹田里,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丹田就能感觉到,还记得丹田在哪吗?”

“记得!”

嗯,看来他的记性还不错,让他记的东西一次就能记得。

运行一次大周天,在我这样的高手看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在自己体内运行大周天的话,一秒可以运转成千上万次,将真气输入斯达克体内运行,运行一次也是几分钟。但要是斯达克自己运行……初学者玩真气哪个不耗上几小时的。

以斯达克这种平庸的资质,终于在太阳冒头的时候运行完了一次大周天。

“行了,回营帐去吧,记住运行时千万不要被人打扰,虽然我教你的这种真气一般不会走火入魔,但岔了气可不好受。回去好好练,三天后我换个身份来教你剑法?”

一听要学箭(剑)法,斯达克兴奋异常,可是接着又问道:

“换个身份?姐姐,什么身份啊?”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会去找你的!”

我考虑事情一向非常周全的,要是让人发现我以“秦琳”的身份教出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徒弟,缠着我收徒的人恐怕会……所以呢,还是把这个重任交给“叶琳”的好!

一夜未眠,由于仙人本来就可以不眠不休,不饮不食,倒也不觉得累。而斯达克打坐了一晚上,非但不觉得累,反觉得神清气爽……就像刚打过兴奋剂的人一样生龙活虎(这个比喻不知道好不好)。而营地里的那些人个个紧张得半死,人人都是一副黑眼圈。当我看到那个叫莫伦的剑士也顶着一副黑眼圈时就觉得奇怪了,这家伙不是斯达克的帖身护卫吗?他都没睡好,那斯达克跑出来兜风怎么没一个人知道?算了,想不通,不想了。

队伍再次出发了,佣兵打头(还不是当炮灰),正规军居后,我和其他几个冒险者派去侦察四周情况。

我无声无息的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灵觉瞬间扫描了方圆十几里地里的一草一木,除了几个行人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人。别问我为什么不把灵觉扩展到几千的范围,那样很累的。等等那个背剑的大叔和他身边的四个人怎么一脸杀气的朝着队伍走去?那个大叔好眼熟啊,哦,想起来了,就是我“毁容”之前问我要不要保镖的那位大叔,除了他外,还有另外四人,两个拿剑的,一个拿弓的,还有一个像是魔法师打扮。他们想做什么?怎么怒气冲冲的朝着队伍杀去?他们和斯达克有仇吗?还是和队伍里的其他人有仇?等等,我好像想起来了,冒险者公会中好像除了保护斯达克的任务外还有刺杀斯达克的任务,他们然到是……,敢这样明目张胆的截杀,肯定是有几把刷子的人,虽然我感觉那几个人只是比佣兵“大一点的蚂蚁”,但他们的确比普通冒险者强一点(秦琳的“强一点”对凡人来说可就不是“一点”了)。

嗯,已经动上手了?我用灵觉远远观看着这场战斗。那些佣兵怎么那么不顶用啊,三下五除二几十个佣兵就被砍倒在地上,死的死,没死的倒在地上哼哼,这几个冒险者一下就突破了佣兵的防线,杀入早已经严阵以待的正规军中,又是一阵人仰马翻,正规军也没比佣兵高强多少嘛。

这时,斯达克身边冲出两个人影,一个是莫伦,另一个是没见过的留着小胡子的中年武士,莫伦顶住了中年大叔,而中年武士拦下了另外两个拿剑的冒险者。

场上只有他们在交手,佣兵和士兵都只有在一旁观战的份,因为正在交手的五个剑士,身上全都散发出淡淡的金光,这金光可不是那些教派的神殿骑士或圣殿剑士的护身圣力,而是斗气!比护身圣力更厉害数倍的斗气。他们全都是剑圣!

五个散发着淡淡金光的人分成两组进行的撕杀,所有人都在注意着打斗。谁都没注意与来袭者中的那个弓箭手,偷偷的拉开了弓,搭上了一支箭头发黑的毒箭,瞄准了正在聚精会神观战的斯达克,直到弓弦响起,毒箭离弦,周围众人才回过神来,正当斯达克惊恐的看着越来越近的箭头,准备等死,就在这时一个淡黄色的魔法屏障升起,及时挡下了这支要命的箭。

拿不下那些来袭的剑圣,对付一个没什么近战能力的弓箭手应该不成问题吧!周围的士兵马上拔出刀剑,争先恐后的扑向那位偷袭不成的弓箭手,杀了好换赏钱。

可是弓箭手身上突然冒出了一个闪动着电流的防护结界,电火花爆跳着,把几个冲在前头的士兵变成了横七竖八的焦尸。

又是一个魔法师!那些士兵似乎忘了,来袭者中也有一名魔法师。这名魔法师和斯达克身边的魔法师都没说话,一出场就是漫天飞舞的各色魔法球,看得周围的小兵兵们心惊肉跳。

那名弓箭手也没闲着,弯弓搭箭,口中念了几句咒语,箭尖立刻跳出一团小小的火焰!竟然是魔箭手。来袭的这些人果然有几下子,没把佣兵和那些士兵放在眼里。

弓弦响起,附带了魔法效果的利箭射出,毫无阻碍的突破淡黄色的魔法护屏,直射斯达克咽喉。魔箭手的魔法箭可以说是魔法师的克星,那些魔法箭可以很轻松的突破魔法屏障,任意射杀躲在屏障后面的一切人物。

我得动手了,再不动手,昨天晚上我做的一切都成白工了!

虽然刚才我离大队人马有好几里路的距离,但对御剑飞行来说,几万里路转眼就到,几里路算什么。我早就飞在这些人的头顶观战了,出手当然容易至极。

在他们打斗的时候,我早已经换下那身皮甲,穿上那套从地球穿来的皮衣,我要用叶琳的身份出场喽!。从高空俯冲而下,护身真气轻松的排拆开魔法屏障,手一伸,那支魔法箭在离斯达克喉结仅几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它再也别想前进,哪怕一微米都不行,因为整支箭都在我手里抓着呢。

“你是秦……”

斯达克不知怎么的,一下就认出我来了。我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小声说道:

“闭嘴,要是敢说出来我就用这支箭戳死你!”

就在这时,那个魔弓手还不死心,一弓射出三箭,小样的,就这点本事也敢出来走江湖,唐门的“漫天花雨”都被人破了个干干净净,就凭你这三支慢吞吞的箭,能顶什么用啊!

当这三支箭在我手中被轻轻折断的时候,周围人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这其中包括斯达克,他们根本看不清我是怎么出手的,三支刚刚离弦的箭莫名其妙的就跑到了我手里。

“走!”

来袭者中的三个剑圣都是有经验的冒险者,看情况不对,马上丢下对手,带着魔弓手和魔法师逃之夭夭。要追上他们是很轻松的事,但是我不想追,没那心思。就任由他们跑吧!

这里说一下剑圣和宗教人士的不同:

圣殿剑士通过祈祷得到来自神灵的力量得以护身,那些护身圣力说白就是保护着身体的魔法元素,至于是什么属性的魔法元素,就要看他们信仰的是什么神灵了。比如月塔教的圣殿剑士和神殿骑士,他们的护身圣力都是由暗元素组成的,而圣光教的骑士、剑士的护身圣力却是光属性的。

剑圣则不同,民间有传闻说剑圣是剑士的终极职业,普通的剑士在宗教战士(神殿骑士、圣殿剑士)面前不堪一击,可是一旦成了剑圣情况就完全相反,剑圣斗气可以排斥所有魔法元素,不只是神官、魔法师的魔法防护,连宗教战士的护身圣力都可以像切豆腐一样的切开,而且只要有斗气护身,再强的魔法攻击都无法伤到这些剑圣,就算是禁咒也不例外。

再弱的斗气也能保护剑圣不受魔法的伤害。那些魔法师和剑圣谁都无法解释这种现像:明明是用无比强大的魔法以压倒性的攻击去打击一点弱得不能再弱的斗气,结果只会是庞大的魔法力量在微不足道的斗气面前土崩瓦解。只有我知道,这是能量层次不同造成的,魔法力量属于表层力量,而斗气则是灵力的分支,和灵气一样属于中层力量,表层力量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中层力量相抗衡,哪怕力量相差得再大也没办法,蚂蚁多了可以咬死象,但表层力量再强也无法胜过中层力量。

和剑圣一样可以使用斗气的职业还有骑士的终极职业:天空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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