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魔剑-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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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酒睡觉同样舒服,生活真是很美好。”
凌云躺在床上想,自己的实力已经到了七阶,除了希尔,梦清等极少数人外,和一般人切磋对自己的提高已经不大,图书馆的确是个好地方,要经常去,课嘛,偶尔去听听就行了。
那么,怎么才能提高呢?对,还是做佣兵任务吧,这次要来些有难度的,当然,未央玄真功还要每天修炼,这可是基本,嘿嘿,还有个最重要的,一定等抽出时间陪薇薇。
凌云起来收拾了一番,拿起火精剑,忽然想到,这火精剑离开剑鞘后气势有点吓人,让人人都知道自己有个中品神器可不太好,还有就是威力太大,自己的控制还不纯熟,容易伤人,先买个一般的剑再说,火精剑要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用。
凌云打定主意,把火精剑收进八荒之戒,向布鲁沙的主城区走去,两小时后,来到了主城区繁华的大街上。
凌云到处寻找兵器店,街道上卖兵器和魔法物品的商店很多,凌云逛了几个小一点的,都不太满意。
用过火精剑和青霜剑,一般的剑自然看不上眼,凌云也不想找个太普通的,有些看着可以的还太贵,根本不值那么多钱。
凌云有些失望,在街上茫然的走着,过了一个拐角,面前出现一个很大的商店,上面写着“祥瑞兵器行”,店面很是气派,凌云走了进去。
到了里面一看,空间很大,各式各样的兵器琳琅满目,高中低档的都有,凌云走到卖剑的区域仔细查看,心里不由的暗暗惊讶,这店里虽不可能有圣器级别的宝剑,但是一些宝剑品质也非常好,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就算普通的剑也比那些小商店的质量要好许多。
凌云最后看上了一把宝剑,这把剑从外形上看和梦清的白虹剑有些相似,拔剑出鞘,剑身透出淡淡的青光,这一点又有些像青霜剑,凌云拿起剑走到柜台前问道,“这剑叫什么名字,多少钱?”
柜台里面一个中年人懒洋洋的反问,“你看好了这把剑么?”
凌云说,“自然看好,要不我问你做什么?”
中年人慢条斯理的回答说,“你真是好眼力,此剑虽不是什么圣器之类,但质地优良,出自名家之手,这把剑名字叫青冥剑,是一把好剑,售价五百金币。”
凌云寻思了一下,感觉有些贵,毕竟自己已经有了火精剑,考虑再三之后,觉得贵虽然贵了一点,应该不会赔太多,这剑还真是一把好剑,说道,“我要了,你能不能便宜一些。”
中年人笑道,“如果是别的剑,还真可以商量,这把青冥剑不能再便宜了。”
凌云虽然很少买东西,也有一些经验,说道,“四百五十金币,你应该有的赚。”
中年人断然说,“当然不行,五百金币,一个都不能少。”
这时边上有个声音高声说道,“我出五百金币,这青冥剑我要了。”
凌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慈眉善目,须发皆白的老者,声音是从这老头口中发出来的。
凌云有点不高兴,见到对方是个老头,也没有发作,说,“这剑我先要的,你再选一把别的吧。”
老头一摇头,说,“你出四百五十金币,人家不卖给你,这剑不是你的,我出五百金币,我买了。”
中年人说,“的确是这位小友先要的,”转头对着凌云说道,“你出五百金币,我卖给你。”
凌云心想,这个可恶的老头,这么大岁数买什么剑,害的我不能讲价,省下二三十金币也好。口中说,“五百就五百吧,我要了。”
不料老头说,“我出五百一十金币,要这把青冥剑。”
凌云气的差点蹦了起来,心想这个破老头太气人了,成心对付我不成,还往上加价,那有这样买东西的。
凌云强压心头的怒火,尽量和颜悦色的对老头说,“老人家,的确是我先看到的,我花五百金币已经买了,你就再买把别的吧。”
老头非常倔强,强硬的说道,“年轻人,我就要这个青冥剑,我出五百一十金币,他自然会卖给我。”
凌云心里恨的痒痒的,心说,这老头是跟我耗上了,我最恨别人跟我耗,看谁耗的过谁。大声说,“我出五百二十金币,这剑我要定了。”
倔老头冷笑一声,也是个钻牛角尖的主,淡淡的说,“这剑我也要定了,我出五百三十金币。”
凌云蹦了起来,大声喊道,“我出五百四十金币。”
老头面不改色,接着说,“我出五百五十金币。”
凌云和倔强老头开始较上劲。
周围买兵器的人都停了下来,觉得有意思,围过来看这一老一少。
“五百六十金币。”
“五百七十金币。”
“五百八十金币。”
“五百九十金币。”
…………
“八百六十金币。”
“八百七十金币。”
“八百八十金币。”
“八百九十金币。”
“九百金币。”
凌云几乎声嘶力竭的吼道。
“你买吧,我不买了。”老头摇摇头,看着凌云。
凌云一阵得意,心说,老头,跟我斗,我恨别人跟我斗。
看着中年人有些奇怪的眼神,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顿时目瞪口呆,就为了和别人斗气,多花了四百金币,盯着面无表情的老头,凌云真想把他给吃了。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也不能反悔,凌云一咬牙,掏出九百金币往柜台上一摔,拿起青冥剑愤愤的走出去。
凌云走在路上,越想越气,自己可是个成年人,怎么头脑这么容易发热呢?对了,那老头不会是托吧,凌云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的种种情形,不像是托,确实是个倔强的老头,哎,多花四百就四百吧。
这青冥剑还是不错的,大不了做佣兵再赚回来,给薇薇短期内可买不了礼物了,交了学费住宿费后,昨天又和海德他们一顿大吃,现在剩下的钱不多了。
也没有什么,做佣兵任务,既能赚钱,又能历练,何乐而不为呢?薇薇是公主,什么都不缺,只要多陪她开心就好了。凌云自己安慰着自己,慢慢的往回走。
第八十八章 天使的翅膀
凌云黯然神伤的走着,路过一条长街的角落,忽然有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中年乞丐向凌云伸出手,乞求道,“可怜可怜我这个叫花子,我已经好久没有吃饭了。”
凌云心情不好,本想转身离去,这个叫花子的样子实在可怜,转念又一想,今天四百块金币都白扔了,还在乎给这乞丐两小钱,索性再大方一次,从兜里拿出五个金币,交给这个乞丐,说,“给,去好好吃一顿吧。”
乞丐的两眼放出喜悦的光芒,仿佛天上掉下个金山一样,连声道谢,激动的似乎说话直哆嗦,连声说道,“好人,您真是个好心人,将来一定会有好报,我可要去大吃一顿。”
谢完凌云后欢天喜地的走开了。
凌云看着他的背影,心想,唉,五个金币就让他高兴成这样,估计够他好吃好喝几个月的,省着点的话,能花一年,相反呢?五百个金币还不够到楼外楼第六层点几个菜。
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或许只有在米尔湖畔如画的美景里,人们才能忘掉这些差别吧。
可乞丐每天会有心情去欣赏米尔湖的美景么?凌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往前走。
到了一个较为僻静的拐角处,凌云忽然听到一阵歌声,很快被吸引住了,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一个女孩衣服并不鲜艳,甚至有一些土气,正抱着一把吉他,一边谈一边唱,前面放着一个吉他包,包上有一些小数额的铜币。
凌云仔细的听了听,以前应该听过这首歌,但没有注意,歌曲的名字叫天使的翅膀,女孩的声音不大,但很投入,很专注的在唱着,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
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
曾飞舞的声音,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幸福的过往。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
凌云静静的站在旁边,不知不觉的沉迷其中,
很久没有战争了,奥斯特帝国的娱乐业因此也比较发达,酒吧或富豪俱乐部里有很多歌手,一些年轻貌美,歌又唱的不错的女歌手很受欢迎,'奇+书+网'逐渐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受到民众的追捧,成为明星。
魔武学院课余的活动不少,凌云听过很多女孩子的歌声,也和海德他们去看过两场所谓当红明星的演唱会,许多女孩唱的都很好,明星包装得也非常不错,穿得五颜六色,亮晶晶的,在台上又蹦又跳,气氛很热烈。
但这些都没有这女孩唱得这般纯净,纯净的没有一点杂质,歌声中透着一丝悄然的冷淡和些许的伤感,感染并震撼着凌云的灵魂深处。
很快,女孩唱完,把吉他装进包里,收起包上散落的铜币,默默的离开了,当凌云准备追上去给这女孩一些金币,发现女孩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
凌云静静的站在那里,心说,这个女孩年纪不大,为什么会到路边来唱歌,她过的怎么样,开心还是快乐?她有她自己的追求么?
以她的资质,完全可以做一名歌手或者歌星,也听海德说过,这些当红的歌星很多是靠奥斯特帝国的大家族捧起来的,为了利益,有一部分歌星出卖了自己的肉体。
当初凌云好奇的问海德说什么叫出卖自己的肉体?把肉割下来卖么?
海德惊诧的回答,“那曾经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现在变得很廉价了,唉,一个个面容如天使般的女孩依偎在一个个面容各异的男人怀里,这种现象现在太常见了。
直到今天,凌云也没弄清什么是出卖肉体,像刚才这样的女孩子一定不会的,可惜了,她走得太快了,一切都没有弄清楚。
在布鲁沙黄昏的街边,凌云不经意的走过,路边不起眼的小草突然如昙花般崭放,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昙花一现,女孩不落痕迹的翩然离去,留下一串串精灵般跳动的美丽音符,仍在耳际回荡。
凌云静静的想着,忽然看见刚才朝自己要钱的中年乞丐也在旁边,似乎也是刚听完女孩的歌声。
中年乞丐抬头叹息了一声,“老花子我很难被打动,也很少被打动,想不到这小女孩的声音竟有如此的感染力,什么时候才能再听她再唱一首呢?”
中年乞丐也看到了凌云,微微一笑,接着转身离去。
凌云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开始往回走,一路上脑海里总是回荡着女孩天籁般的歌声,那么的清澈,那么的透明,如月光下青石上潺潺的泉水,如星光下竹林里隐隐的风铃。
回到宿舍,兰德里已经回来了,看到凌云,兴奋得大声说,“凌云,哈哈,我的软甲已经做好啦,你快来看看。”说完拿出九头怪腹部表皮做的软甲。
凌云仔细一看,赞道,“不错,挺合身的,手艺很高超。”
兰德里得意的笑着说,“那是自然,找人专门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