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天火魔剑 >

第20部分

天火魔剑-第20部分

小说: 天火魔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目标。

报名的机会一年一次,在每年的夏季,分十批报名,每次报名三天,考试一天,当场决定录用与否,正式开课是一起开的,凌云比较幸运,正好赶上了最后一批报名考试。

每次报名的总人数没有低于过六十万,而录取的人数大概在五千人左右,录取比例还不到百分之一,可见考上帝国魔武学院的难度。

凌云赶上的最后一批人数不算太多,只有三万人左右,数量也非常可观,凌云感觉到处都是人,只是魔武学院中间的操场太大了,三万人稀稀疏疏的站着,还空出大片的地面。

学武技的和学魔法的分别在南北两边,学魔法的人数报名的要少很多,大概有一万人,凌云是报名学火系魔法的,火系魔法因为其攻击力高,修习的人很多。

凌云和其他考生到了火系魔法的考区,大概看了一下,周围考生差不多有两千来人。

等了一会儿,主考官来了,是两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年轻人搬出两个巨大的铁板,有门板那么大,靠在操场边上一块大石头上立住。

铁板看样子有手掌那么厚,年轻人力气不小,应该是学武技的,移动铁板毫不费力,很快,年轻人放好铁板就离开了。

其中一个老头叫大家安静下来,也没说什么欢迎大家报名之类的,面无表情,开口就讲“我简单说一下考试规则,这个铁板是加了魔法结界的,你们在三分钟之内,除了用武器,用什么方法都可以,用牙咬都行,能在这铁板上留下明显痕迹的人,就可以被录取了。

二十人一组,两个铁板一边一组,每组二十个人一起出手,好,可以开始了,记住,不能超过三分钟。”说完,两个老头一边一个,坐在搬来的椅子上。

凌云来的不早不晚,被排在了中间,心想,这还不容易,我随便发个火球术差不多就能留下痕迹吧。

看过前面几组,凌云渐渐发现不是那么简单,这铁板加了魔法结界,坚固异常,这边最开始的五组中,每人都用尽了各种办法,什么火球术,火焰弹,火箭,连珠火球等等,没有一个管用的。

三分钟一过,被老头制止,个个都垂头丧气的下来,有的嘴里还嘟囔着,“什么破铁板啊,这么结实。”

有的还说,“我都考三年了,还没考上,唉,这一年又白练了。”

凌云渐渐收起轻慢之心,心想,看来这加了魔法结界的铁板果然厉害,我不可大意,毕竟只有三分钟,万一考不上,又得等上一年。

到了凌云这一组,凌云二话没说,也没有吟唱咒语,高举魔法杖,这魔法杖还是奥库在库巴城里找人买的,不是什么上等的,也还不错,凌云用的还很顺手。

平常凌云喜爱佩戴青霜剑,把魔法杖放在空间戒指里,像火球术等低级魔法,凌云不用魔法杖也能瞬发,只是此次考试事关重大,凌云把杖拿出来了。

凌云瞬发几个火球过去,第一个火球碰到铁板,掉了下去,第二个火球马上跟了过去,落在第一个火球相同的位置。

同样道理,凌云快速的瞬发了十个火球,都打在同一部位,铁板上终于有了浅浅的痕迹,还不算明显。

老头看到凌云,眯着的双眼睁大了一些,心说,这小子瞬发魔法的可够快的,这么连续,不错,攻击力也还行,但是光这些可通不过。

凌云当然也知道靠这个浅浅的痕迹是不能过关的,马上吟唱咒语,“热情的火炎精灵呀!请借于我你的力量!火的元素呀!在精灵的命令下化为无坚不摧的暴炎吧!”

暴炎术是凌云目前掌握的中级火系魔法里威力最大的魔法之一,空气中火元素迅速聚集,凝聚成一团火焰,向铁板飞去,碰到铁板,立刻爆裂开来,火花四溅,铁板摇了摇,稳定下来,火焰熄灭时,凌云抬眼望去,暴炎在铁板上留下了很深的印记。

老头看了看凌云,对凌云说,“不错,你被录取了,你把名字留下来,就可以回去了,收拾一下准备入学。”

凌云很高兴,留下名字,回到客栈,却高兴不起来了,马上快入学了,兜里钱不够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怎么办啊?

男公关又做不了,明天再到城里碰碰运气吧,看看有没有难度低一点并且赚钱快的工作。

第三十三章 打劫

 凌云这次在布鲁沙城里转的更加仔细,结果仍然和前几天一样,一无所获。

这天凌云转了很久,天慢慢黑了下来,垂头丧气的往回走,忽然听到街边的小巷里似乎有女子的叫声,声音很低,凌云听力很好,还是听到了。

凌云迅速跑过去,这巷子很深,也很暗,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捂住一个女人的嘴,另一只手正在抢女子戴的手镯还有戒指。

凌云大怒,心想,这奥斯特帝国都城治安也不怎么好啊,朗朗的路灯下,有人还敢抢劫。

飞奔过去,一掌把那男的打翻在地,那男的知道厉害,连滚带爬的跑了。

女人见摆脱了危险,向凌云千恩万谢,对凌云说,“这次多亏了你相救,要不然我身上的首饰和钱都被抢光了,我一定要报答你,你说吧,我可以拿一些钱来报答你。”

凌云一听,难道无心插柳柳成荫,救人也能救出钱来,不错,也没客气,说,“我现在手头正紧,缺钱花,你要报答我,借我100金币就行。”

那女人愣了一下,眼睛发直,忽的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

凌云很奇怪,赶了上去,拦住那女的,好奇的问,“我没有什么恶意,你跑什么啊?”

女人脸色有些发白,说,“拜托,怪不得你把刚才那人打跑,你是大抢劫犯。”

凌云莫名其妙,问道,“我救了你,你怎么说我是大抢劫犯呢?”

女的说道,“我身上所有的钱和首饰加起来还不到1金币,你开口就是100金币,还不是大抢劫犯是什么,可你看走了眼,我不是有钱人,你要抢去抢有钱的人。”

凌云哭笑不得,挠挠头,说,“我以为这里是都城,都很有钱呢,你刚才说报答我,我又正好缺钱,就要了,我可不是抢劫犯。”

那女的这才放心,向凌云又道谢了一番,回家去了。

凌云回到客栈,还是睡不着,心想,到哪里弄钱去?这么困难,还是在葱聋山好啊,不愁没钱,我总不能向山贼那样抢吧。

虽然抢钱很容易,但我作为茅山宗的传人,剑圣的弟子,天才少年,总不能去抢劫,哼,那些抢劫的来钱倒是快,太可恨了。

忽然,凌云眼前一亮,自己不能抢好人,难道还不能抢坏人么?抢坏人就等于帮助好人,就等于做好事。对,这么绝妙的主意都被自己想到了。

哈哈,今天睡个好觉,明天去城里抢坏人的钱交学费。

第二天,凌云上路了,来到城里找坏人,凌云多么希望再碰上个上次那样抢劫的,可大白天人来人往,都很忙碌的样子,坏人头上又没有标签,到哪里去找坏人?

凌云暗暗骂道,“昨天还说这都城治安不好呢,今天我怎么觉得治安出奇的好,连打架闹事的都没有,算了吧,等天黑了,坏人就出来了。”

凌云等到天黑,快速的在城里比较昏暗的地方搜索。

凌云此时六阶实力,速度飞快,搜索了两个多小时,一无所获,凌云气的坐在一块石头上,暗骂“早知这样,昨天就不应该把那抢劫的放走。”

正在生气,忽听巷子里传来一声呼救。

凌云大喜,飞速的跑过去,看到和昨天差不多的抢劫现场。

凌云心花怒放,戴上个白天买来的廉价面罩,毕竟抢劫坏人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万一以后被人认出来可不好。

凌云暗道一声“天助我也”跑过去,把那抢劫的男人制住,女的迅速逃跑了。

凌云没有理会女的,直接朝抢劫的男人勒索钱财。

那男的倒不十分慌乱,对凌云说,“兄弟那条道上的,想黑吃黑不成么?我们东兴帮可不是好惹的,你可是洪兴帮的人,兄弟做事不要太绝,我们东兴帮老大下山豹豹哥可注意你们很久了。”

凌云一听,什么东兴洪兴乱七八糟的,这样也好,将错就错,还能找到你们老窝。

想到此,对那人说,“不错,我是洪兴的,我们老大看不惯你们,叫我教训你们一下,顺便找你们老大谈些事情。”

那男的很生气地样子,说道,“凭你还敢去找我们老大,你敢和我走一趟么?”

凌云笑道,“有何不敢,头前带路。”

那男的点了点头,说道,“你是条汉子,我山虫佩服你的胆量,走。”凌云笑着跟在后面。

七拐八拐到了一个建筑旁边,凌云和山虫走了进去,里面有几十个人,正在高谈阔论。

山虫对其中一个面相很凶恶的男子说道“豹哥,洪兴派人来找你。”

凌云对那个叫豹哥的说,“最近我们手头比较紧,老大叫我到这里取100金币先花花。”

豹哥大怒,吼道,“弟兄们,给我打断他的腿。”

周围人都站起来,拿着斧头,木棒,砍刀来砍凌云。

凌云转了一圈,包括那个豹哥都倒在凌云的五雷掌法下,豹哥大概是四阶实力,其余的三阶,两阶的都有,还不如山贼呢,都是一帮混混。

凌云笑着说,“有钱么?”

那豹哥忙说,“有有有,”吩咐手下拿出100金币,交给凌云。

凌云大笑着出去了,心想,你们东兴洪兴回去慢慢打吧,我可要交学费去了,满面春风的回到客栈。

终于等到开课那天了,凌云被分到了火系二班,这届新生中,学武技的有三千人,学魔法的有两千人。

魔法共有光系,风系,水系,土系,火系五个大系,除光系外,其余四系人数都很多,这五个大系占了学生的绝大多数,其他的还有些小系,如木系也叫自然系,空间系,召唤系。这些小系需要特殊的魔法天赋,因此人数稀少。

西方魔法师还有一个大的分支,就是暗黑魔法,此魔法过于阴毒,都是一些邪恶的魔法师应用,一旦露面,就会遭到群起攻之,因而平时很难见到。

帝国魔武学院没有暗黑魔法系,毕竟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人敢教,也没有人敢学,但是学校图书馆里有这比较详尽的暗黑魔法资料,里面也介绍了暗黑魔法的优缺点。

因为如果不了解暗黑魔法,万一对阵可就惨了,除了光系,其余各系对暗黑魔法均不占优势。

凌云所在的火系共有四百多人,一共分五个班,每班八十人左右。

第三十四章 十大美女

 帝国魔法学院的学制其实很简单,每周只有两次课,剩下时间自由,大部分学生都在图书馆里看书或自己修练。

每年通过考试就可以升级了,一共分五个年级,成绩特别优异的还可以提前毕业。

学院的操场太大了,北面的区域是学武技的,教学楼也在北面,南面的教学楼和操场是学魔法的。中间一片巨大的区域有学生公寓,食堂,礼堂,还有一个共同的操场。

凌云来到这里,看到很多同龄人,很是兴奋,上课时也听得全神贯注,毕竟老师讲解的要比自学明白的多。

课余时间,凌云喜欢上了图书馆,图书馆在一个不算太高的山叫玉山的半山腰,这里的藏书实在是太丰富了,各种各样的魔法书,典故,修练心得,运用技巧,应有尽有。

凌云经常一大早进去,天黑是回来,当然凌云每天晚上仍然练习未央玄真功,每周修炼一次《僵尸的自我修养》,也就是僵尸功。

每个宿舍是两个人住,凌云和一个学武技的男生在一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