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时间荒野上-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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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秋云更加生气了:“没错,你想通过不吃饭来减肥只会饿坏你自己的身体,还会得厌食症的,我绝对不同意。”
汤敏敏一脸倔强:“减肥是我的事,不需要经过你们同意。”
杜秋云气得正想发飚时,陶君朴作个手势阻止她:“妈,既然敏敏坚决要减肥,也制订好了减肥方针,咱们还是先予以支持,让她试一试再说吧。”
汤敏敏马上亲热地搂上了陶君朴的胳膊:“二哥,你最好了,全家就数你对我的想法最认同最支持!”
汤敏达不悦地哼了一声:“你二哥最好,别人都不好是吧?”
汤敏敏吐了吐舌头:“大哥你不要吃醋嘛,我觉得二哥好也不代表就觉得你不好。再说,你相亲相到了一个女神级别的女朋友,被她迷得神魂颠倒我都没有吃醋,你还好意思生我的气吗?”
汤敏达奇了怪了:“敏敏,我相亲相到了女朋友你吃哪门的子醋哇?这事跟你有半毛钱关系吗?”
汤敏敏理直气壮:“当然有关系了!你是我哥哥,你有了女朋友后对妹妹的爱就会减少,你会爱她多过爱我——你说我是不是有权利吃醋?”
汤敏达哭笑不得:“你……你个鬼丫头还真是会胡搅蛮缠、胡说八道。”
“这不是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这是事实了。”
这时陶君朴笑微微地插了一句嘴:“敏敏,事实是,女朋友这辈子可以找很多个,但妹妹却只有你一个——你的地位永远没人可以动摇。放心吧。”
汤敏敏一双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了一圈:“嗯,这话听起来倒是很安慰人呢!”
陶君朴笑着揉了揉妹妹的头发:“好了,你要减肥不吃饭了是吧?那就快回你的房间呆着去吧。我们可是要开始吃饭了,我怕你闻到饭菜香会意志不坚定啊汤同学。”
汤敏敏一听马上一脸意志坚定地上了楼,杜秋云气得直抱怨:“君朴啊,你干吗护着这个不听话的丫头哇?”
“妈,敏敏的性格您还不清楚吗?你越不让她做的事她就越要做,阻力往往会变成动力。她说要减肥不吃饭只吃水果和青菜,您就别干涉由着她去吧。相信我,她绝对坚持不下去的,能坚持三天我就服了她了。”
汤自毅听得含笑点头:“是啊秋云,君朴的话有道理,就让敏敏先饿两天吧。饿不坏的,饿极了她自然会找饭吃,减肥也就不了了之了。”
汤敏达则冷冷地在一旁说:“陶君朴,敏敏还当你是最认同最支持她的人呢,却原来你只是在做表面功夫而已。”
陶君朴微笑:“偶尔做做表面功夫,总好得彼此吵得天翻地覆。是吧?”
午饭后,杜秋云和汤自毅照例要小憩午休一下,汤敏达则拿着车钥匙出了门。陶君朴原本也打算走人的,却被汤敏敏神秘兮兮地叫上楼,领着他进了汤敏达的房间:“二哥,给你看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呀?”
汤敏敏指着墙上一幅笔墨氤氲的山水画说:“二哥,这幅画是大哥前两天拿回来的,他当成宝贝一样亲自挂上墙,连碰都不准我碰一下。你知道为什么吗?”
陶君朴想也不想:“一般来说,一个人如果特别珍惜某件事物,那一定是对他很重要的东西。这幅画可能是他很重视的某个人送给他的吧?”
“二哥你真厉害,一猜就猜对了。我听爸说过,上次大哥去相亲认识的那个女神,是个什么美女画家。这幅画没准就是她送给大哥的。二哥,你也是学画的,你觉得她画得怎么样?”
陶君朴认真地看了一眼:“嗯,笔墨、构图、形神、意境都还过得去,算不错了。”
“二哥,画上题的那几行字是什么吗?鬼画符似的,我一个字都没看懂。”
陶君朴叹口气:“这是草书,不是鬼画符。草书始于汉代,又称一笔书,笔画连绵,字形奇妙,是中国书法艺术中的一颗明珠。你居然说它是鬼画符,这绝对是伤害罪好不好?”
汤敏敏吐了一下舌头:“这可不能怪我,只能怪这草书实在太潦草了?我好歹也是中二生,愣是一个字都看不懂,一秒钟变文盲,忒伤自尊了!”
“好吧,那我替你扫扫盲。画上题的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一首诗《山居秋瞑》: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把画上的整首诗读上一遍后,陶君朴自然而然地扫了一下诗后的落款:癸巳年秋月於太湖楚翘。
这行落款让他微微讶异:原来这是程楚翘的画作,那晚和汤敏达相亲的人就是她呀!她那种我行我素的性格居然也会接受相亲这么老套的方式?真是奇怪呢。
听完陶君朴吟的诗后,汤敏敏侧着头想了想:“咦,这首诗好耳熟哇,我好像在哪里看过。哦,想起来了,有篇穿越文里的女主,从现代穿到明朝后就在皇帝李世民面前作了这首诗,被夸成了大才女一枚。”
陶君朴听得苦笑不已:“第一,明朝的皇帝都姓朱,绝对没有姓李的,李世民那是唐朝的皇帝;第二,王维虽然是唐朝的诗人,但他的诗在明朝也是被广为熟知的,如果真有什么穿越女过去了,在皇帝面前拿他这首代表作冒充自己的原创,也是绝对会被识破的。不但才女当不成,还可能因欺君之罪掉脑袋;第三,敏敏你能不能少看点玛丽苏脑残文?我怀疑那些写文的作者都没有超过十四岁,这类常识性的错误简直让人无力吐槽,完全是在*裸地侮辱读者的智商。”
“好,二哥我听你的话,以后会少看一点的。”汤敏敏乖巧地说完这句话后,又说:“二哥,我觉得这幅画很一般,没有你画得好了。”
陶君朴一听就明白了:“一下子变得这么乖,马屁又拍得这么响,有什么企图哇?”
汤敏敏笑眯眯地偎着哥哥撒娇:“二哥,我这个月的零用钱已经花光了。妈不肯再给我,可我又急等钱用,你支援我三百块怎么样?”
陶君朴看了她一眼,心知肚明:“你找哥哥要钱绝不会只找我一个人要的,应该已经找大哥要过三百块了吧?”
“二哥你最聪明了,什么都瞒不住你。没错,大哥已经给了我三百块,你也同样支援我三百吧。”
“你要这么多钱有什么急用啊?”
“我在商场看中了一套裙子想买,现在季末清仓打对折只要五百九十九,我得赶紧下手哇哥。”
“你的衣服不是可以找妈妈帮你买吗?”
“是,我的衣服可以找妈妈帮我买,可是她买的我不喜欢,我喜欢的她又不肯给我买。比如这一套,她就是死活不同意。”
“妈妈为什么不同意?”
“那套衣服是白色上衣配白色百褶裙,我穿出来像白雪公主一样好看。只是上衣是短款的,露出了一截腰身,妈妈就说不雅观。她真是太老古板了!只是露了一点小蛮腰而已,有什么不雅观的。二哥你一定不会这么古板的,对吧?”
陶君朴唇角浅浅地扬起一丝微笑:“其实我曾经比妈更古板,不过你运气好,遇上了我已经不古板的时候。好吧,三百块给你,买新衣服去吧。不过你记住啊,最好别当着妈的面穿这套衣服。”
汤敏敏自然是一脸从命的表情:“。”
☆、第9章
困挠了好几天的乌鸦问题解决后,程楚翘马上打电话找来保洁公司的人,让他们把整套公寓里里外外好好清洁了一遍。为此,她不得不在家里守了整个下午,直守到窗明几净、里外一新为止。期间她闲闲翻着一本画册打发时间,但心思并没有真正放在画册上,而是一直翻来覆去地琢磨着一个人——陶君朴。
陶君朴,这个相识之初就令程楚翘直觉很特别的男子,不仅使她有乍交之欢,更使她无久处之厌。虽然他的年纪尚浅,浅如一眼就能见底的清溪;但他的阅历却似很深,深如不可测的沧海;对人对事有着异常敏锐而准确的洞察力,可以轻易识破他人表面的伪装,看穿他们真正的内心。
这份洞察力已经很令程楚翘叹服不已了,而陶君朴的特别还不仅止于此。作为一个天才少年,他只用六年时间就轻松完成了别人需要耗时十二年的苦学;作为一个年轻的室内设计师,他不仅把本行做得足够出色,还能风牛马不相及地懂医疗急救常识、懂鸟类知识、懂面相学。她不明白他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这令她对他好奇极了:陶君朴,他爸妈是怎么把他培养出来的?这种儿子养得实在太有技术含量了!
心思围绕着陶君朴转悠了大半天后,程楚翘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咦,我怎么一直在想他呀?这是什么节奏哇?不可能,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我一向喜欢魅力大叔型的熟男,不是他这种小鲜肉了。程楚翘,打住,别再胡思乱想了!
把胡思乱想的心思归正后,整套房子差不多完全打扫干净了。程楚翘打电话给母亲唐素兰报喜:“妈,不用在外头躲清净,回家吧。那帮乌鸦军团已经被高人请走了。”
唐素兰半信半疑:“真的吗?哪位高人这么有本事啊?”
“陶君朴。”
“是他——他怎么解决那帮鸟东西的?”
程楚翘实话实说:“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当时我在楼下拿玉米粒,再上楼时,几只乌鸦已经在列队欢迎他了。而且他喂它们玉米时,它们一点都不害怕地围着他啄起了玉米。那情景……我只在公园喂鸽子时见到过。”
唐素兰也听得吃惊:“这么说,他能让鸟儿和他做朋友?他怎么做到的?”
程楚翘戏谑地回答:“谁知道呢,或许是他天生自带的狂霸技能吧。能让鸟儿和他做朋友,这真心比找土豪做朋友要高上大多了。”
“陶君朴又帮了咱们一个大忙,楚翘你有没有好好谢谢人家?”
“我原本是打算中午请他吃饭的,但是他说要陪他妈妈吃饭,所以只能改天再请了。对了妈,晚饭咱们吃什么?”
“保姆今天放假不在家,没人煮饭,咱们出去吃吧。”
程楚翘不反对:“行,上哪儿去吃?”
“敏达那家餐厅的菜很合我的胃口,你陪我再去吃一回吧。”
对于母亲提出的要求,程楚翘心知肚明地拖长声音问:“妈,您是真心想去那里吃饭吗?我怎么觉得您目的不纯呀?”
“吃顿饭而已,还要扯上什么目的纯不纯吗?你妈我又不是清纯少女,要那么纯干吗?你去不去?不去我可要不高兴啊!叫女儿陪着吃顿饭都叫不动的话,那我这个妈也当得太失败了!可以买块豆腐一头撞死了!”
程楚翘只能苦笑了:“去,当然去,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亲妈一头撞死了。这么不孝会被天打五雷轰的,我可不想死得那么惨!”
唐素兰满意了:“嗯,总算我还有个孝顺女儿。”
挂掉电话后,程楚翘想了想,拿起手机拨了管嫣的号码:“喂,管嫣,晚上一块吃饭吧……”
程楚翘载着管嫣一起去餐厅的路上,绘声绘色地对她讲起了陶君朴去她家解决鸟患问题的经过,听得她也同样大呼神奇:“哇哦,陶君朴居然能让鸟儿把他当成朋友,这技能太炫酷了!听得本宫都又想宠幸他了!”
之前管嫣看中陶君朴想和他交往时,程楚翘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一口就答应替她去试探一下陶君朴的意思。可是现在管嫣再次旧话重提,她却无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