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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我们别来无恙的爱情-第22部分

小说: 我们别来无恙的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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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知道。”乔远峰将那封信小心地对折重新揣到衣兜里,并不等余宝笙的反对或同意。当一切都整理好,乔远峰的脸上平静得似乎今天晚上的惊喜痛苦失落、所有的百味杂陈都不曾存在过,慢慢地俊朗的面孔浮现出一个真诚却又疏离的微笑,“我想如果当年收到这封信,对我来说应该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只是很遗憾。余医生,晚安。”说罢不再做任何停留从余宝笙身边走过。
  努力不回头看乔远峰的身影,余宝笙知道至此自己再无理由再无空间怀念过去,今天乔远峰的出现和离去把久远的过去从苍茫的时空里硬生生地扯过来,然后让那些画面悉数在眼前闪过,再逼迫自己快速地用Delete键毫不留情地删掉。在与乔远峰失去联系的时间,过去是她中的毒瘾,一面给她痛苦的回忆,可是当身边温暖渐失,又忍不住偷偷用怀念乔远峰的爱护来治愈冰凉的内心。甚至在重新见到乔远峰后,余宝笙自欺欺人地定义那个慰藉自己温暖的乔帮主与眼前的人不重合。可是,现在乔远峰知道了她当年的心思,她不能再任性地把现在的自己也放到绝望卑微的地步,对过去除了尘封,别无选择。就像是碰巧发现有一间无人看管的漂亮花园,主人一直没出现,所以可以时不三五地悄悄进去游玩,可是有一天主人回来了,无论再怎么喜欢不舍,但是除了忘记有这么一处所在,别无他法,否则就有显而易见的危险。
  明明是夏日的夜,可那擦肩而过的凉风却没有一点儿凉爽,甚至感觉到一丝寒意。余宝笙的心脏一下一下地跳,忍不住用手按住胸口,她真真切切地听到乔远峰的话,也真真切切地在心里荡起涟漪,也明白那样的幸运如果真的降临到当年的余宝笙身上,该有多幸福,只是这样的幸运不曾属于那个当年一直努力最懂事、一直努力去争取的小女孩,也不再是今天拒绝过去的余宝笙可以得到的。往事不可追,的确很遗憾。
  到家没一会儿,宋向宇发来短信说自己也已到家,让余宝笙早点儿休息,明天早晨他可以空出半天来和她一起吃个早饭,送她到单位,然后到机场接总部派来的人。余宝笙盯着短信呆呆地看半天,如果换做平日,或者如果今天没有遇到乔远峰,她会选择当只鸵鸟避开前一晚亲密后晴天白日下的尴尬,可是这一切来得太急、太快,心情起伏得太凶太猛,她不得已以这种休克疗法断绝自己对过去的一切怀念和眷恋,最后短信发送出一个“好”字,将两个人的盟约再加固一道壁垒,也将过去的盟约彻底摧毁。


  第二十一章

  乔远峰打一辆出租车直接叫司机送他到自己在城东买的公寓,今天无论如何他是不可能面对任何人的关心和猜测,只想独处。
  乔远峰今天很意外地得到那封信,在他刚看到信封上的字迹、地址和邮戳时,一瞬间不知身处何处。
  从当年离开西藏,那个神秘的高原就从他的人生中退出去,有不羁的放纵,有落拓的青春,但是真的是个梦,就如同那里的蓝天白云雪山,他记得清清楚楚,却不可能再进入的梦。所以一别近十年,与那里再无联系。可是余宝笙的出现,仿佛预示着什么,那些久远的一幕又渐渐地展开在眼前。昨天他接治一个病人,是个小孩子,黝黑的脸颊上透着不正常的红色,嘴唇微微的紫,正是先心病儿童的特征。病人家属在见到乔远峰时有些微地迟疑,低头看他的胸牌后大叫“老乔,是你啊!”
  乔远峰也看着对方眼熟,待对方拍他的肩膀后凭着学医人不错的记忆力犹豫地说:“老王?”
  对方果然兴高采烈地抓住他的肩大力晃起来,惊喜地喊:“怎么能想到是你?你这家伙……多少年怎么就没音信呢?我就想这次来北京能不能找到你,果然,果然……”话说到最后一个大男人也不禁哽咽起来。
  乔远峰亦是感慨万分,老王是青海人,比他早几年到西藏,因为喜欢旅游颇有共同语言,之后又一起做网上旅行社,在他离开西藏之前,两个人把旅行社转卖他人,乔远峰回北京去日本,老王则说看机缘再干些什么。他们都是随性之人,就以“老乔”“老王”相称,在一起并不多说自己的背景过去,在一地相遇认为缘分已足够,山高水长有缘再叙,不留地址只道再见。再说当时乔远峰也的确是前途未定,两人便也分开便分开,不扯儿女情长。
  乔远峰看一眼病床上的孩子,疑惑地问:“是你的孩子?”看老王一脸风霜和黑黢黢的脸,明显是高原日照充足的结果,看来他果然留在了西藏。
  老王脸色一沉,压低声音说:“不是,但是差不多,他父母把这孩子托付给了我,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钱到北京。在西藏先心病儿童有好多,我现在工作的基金会就是做这个的,尽可能地帮助藏民治病,挽救孩子。”
  “这会儿病情控制得还行,术后应该没有问题。我很佩服你一直留在那里,不改侠客本色,行侠仗义。”乔远峰望着老王黝黑粗糙的脸庞,眉眼依稀是往日模样,但改变很大,当年还是个激情四溢的小伙子,现在从外表看已经像是个稳健成熟的中年人了。
  “没办法,没你那本事,也就能干这些跑跑逛逛的事情。我刚才还听人家说主刀的大夫是个从日本回来的专家,想不到居然是你。你小子也让人出人意料啊。原本以为找你会很困难,没成想第二天就见到,看来是佛祖让我们再叙前缘。”老王在西藏待了这么多年头,说话俨然是信教的藏民一样。
  老王是行动派,当下就要约乔远峰晚上一起吃饭,乔远峰晚上有手术,就推到第二天。只是没想到令人惊喜的不仅有故人相见,还有一封故纸传情。
  两个三十多岁男人的久别重逢,早已把当年的随性洒脱扔到一边儿去,老王絮絮叨叨地讲以前的事情,讲现在的事情,然后又把乔远峰问个仔细,这才感慨说:“兄弟,我老了,想起来以前的事情都恨不得再回头把那些年轻易丢掉的东西一样一样捡回来揣好了,你说,当年我们的旅行社那会儿多好,一帮年轻人意气风发,要不是你要走,我们的旅行社估计也做大了。那时候天南海北的人,都快乐,现在,好像到了尝苦味的时间,比如我现在这个基金会,就是专门服务先心儿童的,你看着那些花儿一样的孩子不能动不能跳,真是揪心。还是年轻好,没有病痛,没有愁苦,只有不羁和纵情。”
  乔远峰慢慢地抿一口酒,这酒没有当年青稞酒的醇和粗,但一样辛辣粗噶,他怎么不记得,那个时候虽然在情绪上有些让人伤感不忿的事情,但是却是最逍遥的时光。
  “老王,你也找到姑娘拿鞭子抽你了吧。”当初老王开玩笑说要找一个姑娘用皮鞭天天不断轻轻抽打在他身上。
  “找是找到了,不过现在可不温柔了,嗓门一里外都听得见。”说完老王哈哈大笑。突然间,又似乎想到什么,低头在皮包里翻出一本书,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取出里面夹的一封信递给乔远峰,“这封信给你,四、五年前寄到咱们以前公司地址的,正好我去那里办事看到的,他们说以前也有寄过来的都被打印查无此人退回去了。我想着不定什么时候能见到你就留下来,没办法,说是可能以后永远不见,但我还是忘不了你这个兄弟,留着信也是一种怀念。这回来北京也带在身上想着可能有机会,没想到还真找着主了。”
  信封虽然被老王保护得不错,但也显出年长的旧痕迹,四、五年前?他早已在日本五、六年,习惯了那里的生活,也跟所有的当地人一样学习、上班、下班,实在想不出谁会给他寄信。乔远峰疑惑地伸手取信,寄信人的地址是北京。带着几分猜测和不解撕开信口取出信纸,只粗粗一扫,便看到下面的署名“余宝笙”。像是被一记猛拳砸中,乔远峰的大脑一片空白,这个名字曾经在很久很久以前依然记得他,给他写信,他却到如今才拿到信笺。
  老王见乔远峰脸色发白,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当下也不避忌讳地探头过来看是谁写的,当看到“余宝笙”三个字时候,也是一愣,他怎么会不记得那个童花头娃娃脸的小姑娘,几乎掀起他们散场前最后的狂欢。老王认真看了看乔远峰依然有些呆滞的脸,非常惋惜地说:“原来是那个小姑娘啊,老乔,那姑娘当年喜欢你吧?你看看,隔了好几年人家还给你写信,只可惜啊……”
  乔远峰抽抽嘴角,从震动中醒悟过来,把手里的信折好揣起来才掩饰地笑笑,却一下子不知该如何接话。
  老王了然地看他一眼喝口酒,道:“那小姑娘不错,你也喜欢吧,是不是当时觉得自己也不知是个啥情况,人家孩子又小,所以就没敢言语?我们都看出来啦,你瞧你护着那姑娘的样子,就像老母鸡护着小鸡雏,生怕什么闪失,我们一问,你还说是被人家爸爸托付的,我看你倒是挺像她爸爸的。”
  乔远峰沉沉地低着头,思绪飞到久远的高原上,小丫头初次见面的嚎啕大哭,偷喝酒后酡红的睡颜,高兴时的神气活现,情绪不好时的委屈沉默,他居然都记得,他甚至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起初的厌烦,之后的心疼,直到心里暗暗的喜欢。渐渐地当初多姿多彩小丫头的脸幻化成余宝笙的脸,说实话,变化不是很大,多不过是团团的圆脸变成小小的尖脸,变得比以前漂亮,他一眼就认出,可是那脸上的表情却是他陌生的,矜持内敛,恰到好处的亲切,而以前的喝酒、大哭、神气、委屈,他再无机会见识。
  “她还是小孩子,你忘了?她叫你都是叫王叔叔的。”乔远峰想起来余宝笙对他们的称呼,真是各具特色,一帮人被一个小姑娘搞得哭笑不得。
  “嗨,不说这个我还真忘了。觉得我面相老叫我叔叔,可叫你就是乔帮主。乔帮主是谁啊,金庸小说里的大英雄啊,‘虽千万人我往矣’的大英雄,称呼都不一样,一看就有私心。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左一声乔帮主,右一声乔帮主的,我都羡慕有这么个好妹子了。虽然你不让乱开玩笑,但是当年我们背后都称呼你俩小俩口。只可惜造化弄人,你去了日本杳无音信,那小丫头如今也不知身在何方。”老王满脸遗憾伤感。
  乔远峰再喝口酒遮掩自己早已风起云涌的内心,他没有跟老王说余宝笙现在就在同一所医院,说什么,说他们虽然成为同事,却生分地要把以前那点儿熟络都埋在地下。
  打车把老王送到医院附近的招待所,司机问他还要去哪儿,乔远峰捏着口袋里的信,想也不想地报了一个地址,直觉里寄信人的地址该是余宝笙的住址。车停在小区门口,乔远峰却犹豫了,这样找过来又能做什么,是确认这封信,还是确认那个人?师傅等得有些不耐烦,问还要不要走,乔远峰赶紧付费下车,慢慢踱进去,看看信封的地址,某栋楼某个单元某个窗户,或许就是他要找的人,可是真的找到人,他该说什么,说对不起?说过去?答案在心头一片模糊。
  当年他也讶异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个小丫头,仅仅十几二十天的时间,此之前他不相信有一见钟情的事情。后来每每想起这些他宁愿把那种莫名其妙生出来的喜欢归因于同病相怜。
  起初的确当余宝笙是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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