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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重重少年行-第14部分

小说: 重重少年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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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南白并不回答,一双眼暗夜涌波,突然强促箫音。
  回头堪百万,价重为时年。
  重穿只觉前尘往事,诸般来袭,胸口犹如排山倒海,突然浑身巨痛,眼前一黑,喉头泛甜,“扑”地喷出一蓬鲜血。
  迷糊中,眼前有个人影站了半响,淡淡道:“这个曲子,叫寂寞梧桐。”
  倒下。                    
  作者有话要说:  
    
    ☆、女子自言好

  “非非,你知道吗,顾正旭又生了个儿子,他摆宴席请人来庆祝……”
  “非非,你知道吗,韩东说他心里喜欢的是别人,不是我……”
  “非非,你知道吗,我们第一次吃肯德基,只够钱买一对鸡翅,你让我先挑,我挑了小的,一直后悔,到今天还后悔……”
  “非非,非非……”
  少女的脸淡泊晶莹,双目含泪,却一直没有滚落,神气迷离。
  菲菲!菲菲!
  粉红的嘴巴翕动,渐失血色。
  脑袋突然耷拉到桌上。
  滴答,滴答,为什么这么大声,都没有留意到桌子下面早蓄了小池子般的血;
  为什么明明鼻子都粘腻了,都没有留意到那么浓那么浓的腥味;
  跟自己血管里一样的血。
  抓起少女的手腕,如此丑陋的一道裂痕,永生无法弥补的一道裂痕,刹那间魂飞天外!
  菲菲!菲菲!不要死,不要死!
  重穿只觉得自己透不过气来,身子徒劳地挣扎了几下。
  “菲菲!菲菲!”那嗓音暗哑,是他的么?
  有人抱住了他。动不了,但是觉得安全。
  一个声音在耳边说:“没事了,小穿,没事了,小穿。”
  一遍遍的,终于让他安稳下来。
  谁是小穿,我不是小穿,我是非非。
  那一日,我看着我的孪生妹妹菲菲在我面前割腕。
  她的手藏在桌子底下,她跟我说话,我面前是一盆蛋炒饭,给她炒的,特意多放了葱花。
  “菲菲……还没吃饭……”
  抱着他的人顿了下,柔声问:“小穿,你饿了吗?现在的身体吃不了饭,喝点粥好不好?”
  那怀抱如此温暖。
  重穿微微睁开了眼。
  即使迷迷糊糊的,还是可以看到抱着自己这人舒眉朗目,好看得不像话。眉梢眼角全是担心。
  重穿伸出手,想去摸他的脸。“你是谁?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那人笑了。“小穿连我都不认得啦。来,先喝点粥吧。”
  重穿眼皮打架:“不行了,很困。”
  那人扶起他,把一个小碗凑过来:“喝两口就睡。”
  重穿勉强咽了两口,又勉强自己睁眼。
  那人给他擦擦嘴。“实在困别强睁眼。”
  重穿嘟囔,说梦话一样。“不舍的闭眼,长得这么好看的,想多看几眼。”
  那人失笑,声音更是温柔。“你放心,有的给你看。现在好好睡吧。”
  重穿眼上一热,却是他用手帮他合了眼。
  嘴里又嘟囔:“好吧,我瞑目了。”又陷入昏睡。
  重千里放平他身子,又拉过锦被松松盖了。听着他的傻话,脸上挂着笑,心头却涩涩的。
  那日回来画舫不见三人踪影,心里着急,一路打探,得知他们去了绰玉楼,等赶到时,又不见了人影,说是惹了事离开了。暗骂小朋友就是沉不住气喜欢找麻烦,偏偏赶上多事之秋。
  待后来总算见到了重千斤和慕少艾,却是两人为重穿的下落在争执。以为必是回了画舫,结果等了一夜没有踪迹。第二日起身,慕少艾和重千斤早忍不得,分头去找人。自己沿着绰玉楼到画舫的路寻查,意外遇到司马家小公子,那个跟他在一起的冷漠少年言及自己那日曾在玄武湖边见过重穿,遂循着湖细细找,终于在近水的一堆芦苇里看到一个小小白色身影。
  伏身在地,如此瘦弱单薄,仿佛一个纸片,安静、了无生气地躺在那里。
  不知道为什么,重千里看着那情景只觉心里一沉,伸手摸他心口,有很微弱的动静,方长出一口气。细细搭了脉,时断时续的,应该是肺腑受了重创,运功失了调和,竟像走火入魔的迹象。
  他小小年纪,怎会如此?
  再看胸口已成棕褐色的大片血迹,怕是凶险,不及细想,将人抱了,急急回了客栈。
  谁曾想帮着脱衣擦身查伤口,竟发现重穿是个姑娘。这一惊着实不小。
  从来只当是弟弟身边焦不离孟的调皮小子,性情虽则古怪,言谈倒还有趣。几年没见,果然比先脱了稚气,整个人好似朝阳一样,温暖悠闲,让人不由想亲近;但是万万没想到,竟是个姑娘。
  回忆自小所见他种种言行举止,实在没有半分让人怀疑之处,重要大叔也从未半句提及,要说他故意隐瞒,又没有理由,百思不得其解。
  他不是道学圣人,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被他扒光洗净,即使是剥到半途发生的意外,到底也是尴尬。可如今重穿昏迷未醒,旁人不可信,千斤也一样是少年男子,说不得还是自己,扒都扒了一半了,索性送佛送到西,服务到底了。
  没想这重穿一睡又快一天。人没醒,却时常皱紧眉头,咬牙辗转。因失血更苍白的小脸布满细密汗珠,神情陌生沧桑又不似少年,嘴里呼喊的名字、说的话仿佛是另外一个人,但清醒之后的淘气口吻,又的确就是他。重千里一边思量,眼色忽暗忽明。
  门“咚”一声被撞开,却是慕少艾回来了。
  “重穿怎么样?我听流歌姐姐说你们回来半日了!”
  重千里作了个噤声的手势,指指床上昏迷的小人。
  慕少艾一步跨到床边伏着,焦灼细细地端详,紧抓着重穿的一个手,低声道:“重穿重穿你怎样了!”看床上人并无回应,一对清澈大眼立刻蓄满泓波。“都怪我当时兴起撇下你……”
  又转头问重千里,“你在哪里寻到他?为何如今还不醒?”
  重千里未及回答,刚关上的门又“咚”地被踹开。
  这次是重千斤。
  脸色苍白,一双眼好似没了神采,呆立了一会儿,重复慕少艾的动作,同样一个箭步跨到床边伏着,焦灼细细地打量,微微颤抖的手轻抚过重穿的额头,又抓紧他另一个手,低声唤道:“重穿,重穿。”声音里带着从来没有的惊惧。
  “哥,你在哪里寻到他的?为什么人始终昏迷不醒?”
  重千里看着这对宝贝,实在忍不住想笑。想想这笑不合时宜,硬生生咽下。
  “放心,我刚把过脉,应该是被人用真气伤了心肺,只是这伤害是引发自身真气反噬来完成的,万幸我们的小穿自身功力实在有限,故而反噬并不致命,若换做其他人,估计当场殒命,或者武功尽废了。”说到这里,看着床上的小人,嘴角忍不住上扬。“懒人自有懒福。他不勤于练武,倒在今日免了一难。这伤虽然凶险,但没有后患,我刚喂了他一颗护心丹,调养个两三日应该就无碍了。”
  却听得“嗯”的一声,重穿在两位好友的鹰爪功下再次幽幽醒来。
  “重穿!”慕少艾和重千斤俱各大喜,大叫一声。
  “哎呦!”却是两人因激动不由手上运劲,剧痛让重穿立时彻底清醒,坐起了身子。
  “三少!少艾!你们怎么在这里?我怎么了!”
  “你昏倒在玄武湖畔的芦苇从里,是我带你回来,可记得是谁伤了你么?”
  重千里走到床头,在慕少艾激动又语无伦次的一串问题夹击和重千斤拼命掩饰自己眼泪无声运功时及时为重穿打开一条脱离混沌的路。
  “啊!重穿你又流血了!莫非伤口裂开了?”慕少艾惊惶尖叫。
  重千里重千斤同时变色。
  重穿低头,果见自己中衣下面渗出血花,微微一动,身下仿佛有热流涌出,那血花渐渐扩大盛放,颇为诡异。不由得呆了。这是?这是?
  “啊,怎么办!赶紧止血,这血流得太快!”慕少艾脸都吓透明了。
  重千斤上前就要撩重穿的衣服。“赶紧处理伤口!”手还没碰到衣服,人已被挡开两步。
  重千里心念电转,一手拎起慕少艾,一手挡开重千斤,面色古怪地道:“少艾赶紧去帮我寻流歌来!嗯,叫她来帮重穿包扎!至于千斤你……”
  慕少艾一愣:“为什么非得是流歌姐姐包扎?我来就可以了么!赶快止血是正经啊!”
  重千斤更是怒了:“哥哥你做什么?作甚不让我替他验伤!”
  重千里面色更为古怪。“少艾快去,重穿这伤不同一般,只有流歌那有独门包扎手法;千斤你去药店,买些上好的干红枣来,速去!”
  关系到重穿的伤势,两人再不多言,急急去了。
  重千里虽然打发走了两个,看着重穿,却开始冒汗。
  重穿见他一言不发地看着自己,艰难地问道:“大少爷,我这伤是不是没救了?所以你不想他们两个知道?”
  重千里闻言,整个人冻住了,好不容易才开口道:“重穿,你,你知道自己是个姑娘吗?”
  重穿万没想到等来这一句。“啊,你怎么知道?”
  重千里看看他身上。
  重穿一打量,发现身上穿的早不是当时装束,立时红了脸。“那个,不会,是你给我换的衣裳吧?”
  重千里点点头。
  重穿挠挠脑袋。“我也不是故意隐瞒……那个,大少爷,这跟我的伤有关系吗?”
  重千里现在面前没镜子,不然他会发现自己多年练就的老脸皮居然红了。“你受的原是内伤,当时因真气反噬而血不归经,我查看过你身上并无伤口,断没有突然出血的理由,何况你出血的位置……”咳嗽了两声,“你干爹没教过你女儿家的一些特殊事么?”
  (千里之外的重要:大少爷,别难为小的啊。)
  重穿被这迷糊的外交辞令搞得云山雾罩,然而再转念一想,风中凌乱了。
  “我说,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
  重穿傻了。
  是,他的确很早前就知道自己这一世是个女孩,但因为重要一直没有特意照女孩去养育他,而十来岁的少年身体无所谓男女,除了发现站着尿尿会搞湿裤子外,他还没机会体验真正的男女有别。有些东西在他脑子里只是作为科普知识存在的,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完全是两回事!
  看重千里说话这副便秘三天的样子,没错,重穿刚才流血,是在经历她这一世的初潮。                    
  作者有话要说:  
    
    ☆、双兔傍地走

  初潮,女子首次月信。
  重穿记得,上辈子有女生管这个叫大姨妈,一来事就说大姨妈来了,亲戚来了,还有人管这个叫倒霉。重穿认为最后一种说法非常契合自己现在的心情。
  倒霉,可不是倒霉么?
  她一个重家堡的小人物,无名无利,与世无争,不过是随随便便沿湖散个步,就能被人莫名其妙地整晕吐血。这就是一入江湖岁月催么?
  这也罢了,最崇拜的大少爷英雄救美,本来挺浪漫的开始,没想到自己被剥光抹净泄露了女子身份,还好死不死地这时候开始流血证明自己是真的女人。糗大发了。
  她承认自己是挺稀罕大少爷的,为着他的风度翩翩,即使说不上初恋,好歹每回见都有小鹿纯子似的心跳回忆。现在好么,经过这一下,自己在他心里不定是怎么一个形象。
  这初恋的小苗立马就被鲜血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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