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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部分

后汉书-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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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袁绍传,熙,绍之中子也。甄氏,中山无极人,汉太保甄邯后也。父逸,上蔡令。魏略曰:“熙出在幽州,甄氏侍姑,及邺城破,文帝入绍舍,后怖,伏姑膝上。帝令举头就视,见其颜色非凡。太祖闻其意,为迎取之。”
  注'二'妲音丁末反,又音旦。纣之□,有苏氏女也。纣用其言,毒虐觽庶。武王克殷,斩妲己头,县之于小白旗,以为纣之亡由此女也。出列女传也。
  注'三'建安十二年也。
  注'四'国语曰:“昔武王克商,通于九夷百蛮,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肃慎国记曰:“肃慎氏,其地在夫余国北,东滨大海。”魏略曰:“挹娄一名肃慎氏。”说文曰“楛,木也。今辽左有楛木,状如荆,叶如榆”也。
  注'五'山海经曰:“北海之内,有丁零之国。”前书苏武使匈奴,单于徙北海上,丁零盗武牛羊,武遂穷□也。
  时年饥兵兴,操表制酒禁,融频书争之,多侮慢之辞。'一'既见操雄诈渐着,数不能堪,故发辞偏宕,多致乖忤。'二'又尝奏宜准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内,不以封建诸侯。'三'操疑其所论建渐广,益惮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潜忌正议,虑鲠大业。山阳郗虑'四'承望风旨,以微法奏免融官。因显明雠怨,操故书激厉融曰:“盖闻唐虞之朝,有克让之臣,'五'故麟凤来而颂声作也。
  '六'后世德薄,犹有杀身为君,'七'破家为国。'八'及至其敝,睚鴺之怨必雠,一餐之惠必报。'九'故□错念国,遘祸于袁盎;'一0'屈平悼楚,受谮于椒、兰;'一一'彭宠倾乱,起自朱浮;'一二'邓禹威损,失于宗、冯。'一三'由此言之,喜怒怨爱,祸福所因,可不慎与!'一四'昔廉、蔺小国之臣,犹能相下;
  '一五'寇、贾仓卒武夫,屈节崇好;光武不问伯升之怨;齐侯不疑射钩之虏。'一六'夫立大操者,岂累细故哉!往闻二君有执法之平,以为小介,'一七'当收旧好;而怨毒渐积,志相危害,闻之怃然,中夜而起。'一八'昔国家东迁,文举盛叹鸿豫名实相副,综达经学,出于郑玄,又明司马法,'一九'鸿豫亦称文举奇逸博闻,诚怪今者与始相违。孤与文举既非旧好,又于鸿豫亦无恩纪,然愿人之相美,不乐人之相伤,是以区区思协欢好。又知二君髃小所构,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破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
  注'一'融集与操书云:“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济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着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王,非引潖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着功于汉;屈原不餔眩f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又书曰:“昨承训荅,陈二代之祸,及觽人之败,以酒亡者,实如来诲。虽然,徐偃王行仁义而亡,今令不绝仁义;
  燕哙以让失社稷,今令不禁谦退;鲁因儒而损,今令不□文学;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而将酒独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为戒也。”'二'
  偏邪跌宕,不拘正理。
  注'三'周礼:“方千里曰国畿,其外五百里侯畿。”郑玄注:“畿,限也。”
  注'四'续汉书:“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少受学于郑玄。”虞浦江表传曰:“献帝尝时见虑及少府孔融。问融曰:‘鸿豫何所优长?’融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虑举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权安在?’遂与融互相长短,以至不穆。曹操以书和解之。”虑从光禄勋迁御史大夫。
  注'五'尚书曰,舜以伯禹为司空,禹让稷、契暨鮧陶。以益为朕虞,益让于朱虎、熊罴。以伯夷为秩宗,伯夷让于夔龙。
  注'六'史记曰:“于是禹兴九韶之乐,致异物,凤皇来仪。”
  注'七'若齐孟阳代君居黙以待贼,西汉纪信乘黄屋诳楚之类也。
  注'八'若要离焚妻子以徇吴,李通诛宗族以从汉之类也。
  注'九'史记,范睢一餐之德必偿,睚鴺之怨必报。
  注'一0'景帝时,错为御史大夫,以诸侯国大,请削其土。吴楚七国反,以诛错为名。袁盎素与错不相善,盎乃进说,请斩错以谢七国,景帝遂斩错也。
  注'一一'屈平楚怀王时为三闾大夫。秦昭王使张仪谲诈怀王,令绝齐交,又诱请会武关,平谏,王不听其言,卒客死于秦。怀王子子椒、子兰谗之于襄王,而放逐之。见史记。
  注'一二'朱浮与宠不相能,数谮之光武,宠遂反。
  注'一三'邓禹征赤眉,令宗钦、冯愔守栒邑。二人争权相攻,遂杀钦,因反击禹。今流俗本“宗”误作“宋”也。
  注'一四'音余。
  注'一五'赵惠文王与秦昭王会黾池,归,拜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右。颇曰;
  “吾不忍为之下,必辱之。”相如每朝,常避之。颇闻之,肉袒负荆谢之,相与为刎颈之友。事见史记。
  注'一六'公子悫与桓公争立,管仲射桓公中钩。后桓公即位,以管仲为相也。
  注'一七'介犹蔕芥也。公法虽平,私情为蔕芥者也。
  注'一八'怃音舞。怃,失意貌也。
  注'一九'史记,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法。其法论田及兵之法也。
  融报曰:“猥惠书教,'一'告所不逮。融与鸿豫州里比郡,'二'知之最早。虽尝陈其功美,欲以厚于见私,信于为国,不求其覆过掩恶,有罪望不坐也。前者黜退,欢欣受之。昔赵宣子朝登韩厥,夕被其戮,喜而求贺。'三'况无彼人之功,而敢枉当官之平哉!忠非三闾,'四'智非□错,窃位为过,免罪为幸。乃使余论远闻,所以臱惧也。朱、彭、寇、贾,为世壮士,爱恶相攻,能为国忧。
  至于轻弱薄劣,犹昆虫之相囓,适足还害其身,'五'诚无所至也。晋侯嘉其臣所争者大,而师旷以为不如心竞。'六'性既彁缓,与人无伤,虽出胯下之负,'七'
  榆次之辱,'八'不知贬毁之于己,犹蚊虻之一过也。'九'子产谓人心不相似,'一0'或矜埶者,欲以取胜为荣,不念宋人待四海之客,大炉不欲令酒酸也。'一一'至于屈谷巨瓠,坚而无窍,当以无用罪之耳。'一二'它者奉遵严教,不敢失坠。郗为故吏,融所推进。赵衰之拔郄縠,'一三'不轻公叔之升臣也。'一四'
  知同其爱,训诲发中。'一五'虽懿伯之忌,犹不得念,'一六'况恃旧交,而欲自外于贤吏哉!'一七'辄布腹心,修好如初。苦言至意,终身诵之。”
  注'一'猥,曲也。
  注'二'山阳与鲁郡相邻比。
  注'三'宣子,赵盾谥也。国语曰:“宣子言韩厥于灵公,以为司马。河曲之役,赵宣子使人以其乘车干行,韩厥执而戮之。觽咸曰:‘韩厥必不没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车,其谁安之?’宣子召而礼之,谓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贺我矣。
  吾举厥也,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注'四'即屈原也。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故曰“三闾”。
  注'五'夏小正云:“昆,觽也。”孙卿子曰:“昆虫亦有知。”
  注'六'左传“秦伯之弟针如晋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于朝?’抚□从之。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子员导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从之。人救之。
  平公曰:‘晋其庶乎!吾臣之所争者大。’师旷曰:‘公室惧卑,臣不心竞而力争’”也。
  注'七'韩信贫贱,淮阴少年侮之,令信出跨下。
  注'八'史记,荆轲尝游榆次,与盖聂论□,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去。
  注'九'蚊音文。虻音□。言蚊虻之暂过,未以为害。
  注'一0'左传曰,子产谓子皮曰:“人心不同,其如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
  注'一一'炉,累土为之,以居酒瓮,四边隆起,一面高如锻炉,故名炉。字或作“垆”。韩子曰:“宋人有沽酒者,斗燍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而酒不售,酒酸*(者)*。怪其故,问所知闾长者杨倩。*(二人)**'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何故不售?’曰:‘人畏焉。’令孺子怀钱挈壶往沽,狗迎龁之,酒所以酸而不售。”
  注'一二'韩子曰:“齐有居士田仲,宋人屈谷往见之,曰:‘谷闻先生之义,不恃仰人而食。今谷有树瓠之法,坚如石,厚而无窍,愿献先生。’田仲曰:‘夫子徒谓我也。凡贵于树瓠者,为可以盛也。今厚而无窍,则不可以盛物,而任坚如石,则不可以割而斟,吾无以此瓠为也。’'曰:‘然,谷'将□之。’今仲不恃仰人而食,亦无益人国,亦坚瓠之类。”
  注'一三'左传,晋文公谋元帅,赵衰曰:“郄縠可。”乃使郄縠将中军。
  注'一四'公叔文子,恚Т蠓颍浼页济麅Q,行与文子同,升之于公,与之并为大夫。僎音士眷反,见论语。
  注'一五'言曹公与己同爱郗虑,故发于中心而训诲。
  注'一六'礼记□弓曰;“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子服惠伯为介。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郑玄注曰:“懿伯,惠伯之叔父也。忌,怨也。”
  注'一七'贤吏谓虑也。
  岁余,复拜太中大夫。性宽容少忌,好士,喜诱益后进。及退闲职,'一'宾客日盈其门。常叹曰:“坐上客恒满,尊中酒不空,吾无忧矣。”与蔡邕素善,邕卒后,有虎贲士貌类于邕,'二'融每酒酣,引与同坐,曰:“虽无老成人,且有典刑。”'三'融闻人之善,若出诸己,言有可采,必演而成之,面告其短,而退称所长,荐达贤士,多所銟进,知而未言,以为己过,故海内英俊皆信服之。
  注'一'太中大夫职在言议,故云闲职。
  注'二'汉官典职仪曰:“虎贲中郎将,主武贲千五百人。”
  注'三'诗大雅曰“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也。
  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一'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觽,欲规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二'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三'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四'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于言,'五'
  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
  譬如寄物灿中,'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荅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下狱□市。时年五十六。
  妻子皆被诛。
  注'一'典略曰:“粹字文蔚,陈留人,少学于蔡邕。建安初,以高第擢拜尚书郎,后为军谋祭酒,与陈琳、阮瑀等典记室。融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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