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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后汉书-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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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师后王叛,击其前王。
  八月辛酉,饮酎。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蚕室;其女子宫。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赎,各有差。
  九月,京师蝗。吏民言事者,多归责有司。诏曰:“蝗虫之异,殆不虚生,'一'
  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专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乡,思弭忧衅。'二'昔楚严无醔而惧,'三'成王出郊而反风。'四'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醔变?百僚师尹勉修厥职,刺史、二千石详刑辟,理冤虐,恤□寡,乡孤弱,思惟致醔兴蝗之咎。”
  注'一'礼记月令曰:“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醔。”洪范五行传曰:“贪利伤人,则蝗虫损稼。”
  注'二'尚书曰:“恫乡乃身。”孔安国注曰:“恫,痛也。乡,病也。言如痛病在身,欲除之也。”乡音古顽反。
  注'三'解见明纪。
  注'四'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风,禾则尽偃;王乃出郊祭,天乃反风起禾。事见尚书。
  庚子,复置广阳郡。'一'
  注'一'高帝时燕国也,昭帝元凤元年为广阳郡,宣帝本始元年更为国也。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杀。'一'
  注'一'北海,郡,今青州县。
  十二月辛亥,陈王羡薨。
  丁巳,南宫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一'
  注'一'掸音□。东观记作“□”,俗本以“禅”字相类或作“禅”者,误也。说文曰:“译,传四夷之语也。”
  三月庚辰,陇西地震。
  癸巳,济南王康薨。
  西域长史王林击车师后王,斩之。
  夏四月丁卯,封乐成王党子巡为乐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焒;若有所损失,以实除之,余当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秋七月,蝗虫飞过京师。
  八月,鲜卑寇肥如,'一'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二'
  注'一'肥如,县,属辽西郡。前书音义曰:“肥子奔燕,封于此。”今平州也。
  注'二'东观记曰:“鲜卑千余骑攻肥如城,杀略吏人,祭参坐沮败,下狱诛。”
  闰月辛巳,皇太后窦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烧当羌寇陇西,杀长吏,遣行征西将军刘尚、越骑校尉赵世等讨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刘方策免,自杀。
  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一'
  注'一'谥法曰:“正德美容曰恭,执义扬善曰怀。”东观记曰:“改殡承光宫,仪比敬园。初,后葬有阙,窦后崩后,乃议改葬。”
  十一月癸卯,光禄勋河南吕盖为司徒。'一'十二月丙寅,司空张奋罢。壬申,太仆韩棱为司空。
  注'一'盖字君上,宛陵人也。
  己丑,复置若卢狱官。'一'
  注'一'前书曰,若卢狱属少府。汉旧仪曰“主鞫将相大臣”也。
  十年春三月壬戌,诏曰:“堤防沟渠,所以顺助地理,通利壅塞。'一'今废慢懈□,不以为负。刺史、二千石其随宜疏导。勿因缘妄发,以为烦扰,将显行其罚。”
  注'一'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修利堤防,导达沟渎,开通道路,无有障塞。”
  夏五月,京师大水。'一'
  注'一'东观记曰:“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人庐舍。”
  秋七月己巳,司空韩棱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为司空。'一'
  注'一'堪字次郎,太山南城人。
  九月庚戌,复置廪牺官。'一'
  注'一'汉官仪曰“廪牺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烧当羌豪迷唐等率种人诣阙贡献。
  戊寅、梁王畅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国,禀贷被醔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假税。
  丙午,诏郡国中都官徒及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归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复置右校尉官。'一'
  注'一'东观记曰:“置在西河鹄泽县。”
  秋七月辛卯,诏曰:“吏民踰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先举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种人内属。'一'
  注'一'阚骃十三州志曰:“旄牛县属蜀郡。”前书曰,旄牛所出,岁贡其尾,以为节旄。
  诏贷被醔诸郡民种粮。赐下贫、□、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及郡国流民,听入陂池渔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一'京师去冬无宿雪,'二'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四'巧法析律,饰文增辞,'五'货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醔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注'一'匮,乏也。
  注'二'以其经冬,故言宿也。
  注'三'诗大雅周宣王遇旱之诗。言今人何罪,而天令饥馑乎?
  注'四'董仲舒曰:“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
  注'五'礼记王制曰“析言破律”也。
  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一'
  注'一'武帝时置博士弟子,太常择人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焉。昭帝增员满百人,宣帝倍之,元帝更设员千人,成帝更增员三千人。
  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一'郡兵讨破之。
  注'一'象林,县,属日南郡,今郁林州。
  闰月,脤贷敦煌、张掖、五原民下贫者谷。
  戊辰,赈归山崩。'一'
  注'一'秭归,县,属南郡,古之夔国,今归州也。袁山松曰:“屈原此县人,既被流放,忽然蹔归,其姊亦来,因名其地为秭归。”秭亦姊也。东观记曰:“秭归山高四百余丈,崩填溪水,厌杀百余人。”
  六月,舞阳大水,赐被水醔尤贫者谷,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张酺免。丙寅,大司农张禹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国遣使内附,赐其王金印紫绶。
  是岁,烧当羌复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博选术蓺之士以充其官。
  二月,任城王尚薨。
  丙午,赈贷张掖、居延、朔方、日南贫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诏象林民失农桑业者,赈贷种粮,禀赐下贫谷食。
  己亥,北宫盛馔门阁火。
  护羌校尉周鲔击烧当羌,破之。
  荆州雨水。九月壬子,诏曰:“荆州比岁不节,今兹淫水为害,'一'余虽颇登,而多不均浃,'二'深惟四民农食之本,惨然怀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刍焒;有宜以实除者,如故事。贫民假种食,皆勿收责。”
  注'一'淮南子曰:“女娲积芦灰以止淫水。”高诱注云:“平地出水为淫水。”
  注'二'浃,洽。
  冬十一月,安息国遣使献师子及条枝大爵。'一'
  注'一'西域传曰:“安息国居和犊城,去洛阳二万五千里。条枝国临西海,出师子、大雀。”郭义恭广志曰:“大爵,颈及身膺蹄都似橐驼,举头高八九尺,张翅丈余,食大麦,其卵如瓮,即今之驼鸟也。”
  丙辰,诏曰:“幽、□、凉州户口率少,边役觽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鲜卑寇右北平,遂入渔阳,渔阳太守击破之。
  戊辰,司徒吕盖罢。十二月丁丑,光禄勋鲁恭为司徒。
  辛卯,巫蛮叛,寇南郡。'一'
  注'一'巫,县,属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县也。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东海王政薨。
  缮修故西海郡,'一'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注'一'平帝时金城塞外羌献地,以为西海郡也。光武建武中省金城入陇西郡,至是复缮修之。金城即今兰州县也。
  三月戊辰,临辟雍,飨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荆州兵讨巫蛮,破降之。
  庚辰,赈贷张掖﹑居延﹑敦煌﹑五原﹑汉阳﹑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一'
  注'一'阚骃十三州志曰:“将兵长史居在日南郡,又有将兵司马,去雒阳九千六百三十里。”
  六月辛卯,废皇后阴氏,后父特进纲自杀。
  秋七月甲寅,诏复象林县更赋﹑田租﹑刍焒二岁。
  壬子,常山王侧薨。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诏:“兖﹑豫﹑荆州今年水雨淫过,多伤农功。
  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焒;其不满者,以实除之。”
  辛卯,立贵人邓氏为皇后。
  丁酉,司空巢堪罢。十一月癸卯,大司农徐防为司空。
  是岁,初复郡国上计补郎官。'一'
  注'一'上计,今计吏也。前书音义曰:“旧制,使郡丞奉岁计,武帝元朔中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与计偕,拜为郎中。”中废,今复之。
  十五年春闰月乙未,诏流民欲还归本而无粮食者,过所实禀之,疾病加致医药;
  其不欲还归者,勿强。
  二月,诏禀贷颍川﹑汝南﹑陈留﹑江夏﹑梁国﹑敦煌贫民。'一'
  注'一'前书音义曰:“陈留本郑邑也,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今汴州县也。
  江夏郡,高帝置。沔水自江别至南郡华容为夏水,过郡入江,故曰江夏。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阳大风。
  六月,诏令百姓□寡渔采陂池,勿收假税二岁。
  秋七月丙寅,济南王错薨。'一'
  注'一'错音七故反。
  复置涿郡故安铁官'一'。
  注'一'续汉书曰:“其郡县有盐官﹑铁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也。”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庆﹑济北王寿﹑河闲王开并从。赐所过二千石长吏以下﹑三老﹑官属及民百年者钱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旧宅。癸丑,祠园庙,会宗室于旧庐,劳赐作乐。戊午,进幸云梦,临汉水而还。'一'十一月甲申,车驾还宫,赐从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钱布,各有差。
  注'一'云梦,今安州县也,即在云梦泽中。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一'
  注'一'礼记月令曰:“孟夏之月,靡草死,麦秋至,断薄刑,决小罪。”郑玄注云:“靡草,荠﹑亭历之属。”臣贤案:五月一阴爻生,可以言微阴,今月令云“孟夏”,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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