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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12部分

小说: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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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我一直在福利院长大。因为有意□□的人家都希望孩子越小越好,有些人连两岁以上的小孩都不要了,说是有记忆就会知道他们不是亲生父母,那样的话养不亲。而我那时候已经五六岁,所以领养的机会已经基本为零。”
  章可贞的话听得苏盈一呆,她欲言又止地张了张嘴,但瞥了儿子一眼后终究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一旁的孟哲听得完全无法理解地问:“啊,不是吧?这么说只有年龄很小的婴幼儿才有被领养的机会。那些稍大一点的孩子就基本没人要了?怎么这样啊?既然想要□□,应该是很有爱心的人吧,干吗这么挑三拣四的?”
  章可贞实话实说:“其实,□□并不等于有爱心了。尤其在中国,很多人是因为自己无法生育,为了弥补没有孩子的遗憾才去领养孤儿的——主要还是为了圆他们自己的心愿,而不是因为孤儿可怜需要家庭温暖。而且有些养父母还会改变主意,如果带回家抚养的孩子几年后让他们觉得不满意,就会送回福利院不要了。”
  时承平听得一震:“什么?那小孩岂不是被二次遗弃?”
  秦笙也附和地一声叹息:“那样的话,那些被送回来的小孩子真是好可怜啊!”
  “是啊,所以,没被领养我也不觉得是什么遗憾。一直呆在福利院过集体生活习惯了也没什么,可是如果被一个家庭领养几年后又送回来,那一切就太难适应了。”
  这样的话题让气氛有些沉重起来,大家都一时间都闷闷地不再说话。章可贞察觉到了这一点,赶紧转移话题:“阿姨,这道糖醋排骨好好吃啊!是不是您做的?”
  “是啊,每次承平回家吃饭我都会亲自下厨做菜。好吃就多吃一点吧,来,贞贞,我再给你挟一块。”
  “谢谢伯母,伯母这道菜您怎么做的呀?教教我吧。”
  “其实很简单了……”
  话题由此被转入了美食的范畴。
  

  ☆、第14章


  晚餐结束后,大家从餐厅转移到客厅,一起在沙发上坐下来吃着餐后水果。
  趁这个空当,秦笙从行李箱里取出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几盒巧克力一一送给众人,连章可贞也给了一盒。她笑微微地说:“法国的好东西很多,不过我的钱很少。所以,只能买些巧克力回来给大家尝一尝。不要嫌弃哦!”
  几盒巧克力看似都差不多,但是孟哲却注意到,秦笙递给时承平的那一盒,是唯一的心形纸盒包装。其他的则是或长方形或圆形的纸盒。掂了掂自己手里那个圆盒子,他笑得很是失意。
  时承平也看出了这份不同。这两年来,或许是因为他一直在照顾秦笙的缘故吧,她渐渐地钟情于他。虽然从没有挑破那层窗户纸明说,但是她的心意只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苏盈就曾经问过儿子:“承平,你有没有觉得,秦笙那孩子好像爱上你了?”
  时承平当然感觉到了这一点。然而秦笙虽然对他有意,他却对她无心,他只是单纯地把她当成妹妹对待。他有心对她说明这一点,但是因为她并没有说破心事,他反而不好开口。只能用一些“你是秦筝的妹妹,也就如同我亲妹妹一样”之类的话婉转暗示。
  接过那盒心形纸盒的巧克力时,时承平下意识地看了看好友孟哲。孟哲早就说过他对秦笙有好感,最初他和秦筝都不当真,也不赞成,因为在美女如云的模特圈里,他有过无数女友,却鲜少有过真正的感情故事。这样的男人像阅尽千花的蝶,他们并不认为他适合白纸一张的秦笙。
  可是孟哲对时承平发誓,他对秦笙是认真的,他想和她开始一段真真正正的恋爱,想一辈子保护她爱护她。就在他打算正式向秦笙告白时,秦筝却意外溺水身亡。失去了姐姐这个唯一的亲人后,秦笙悲痛得根本没有心思谈恋爱,他只能等她的伤心渐渐平复了再说。
  然而,亡姐之痛渐愈后的秦笙,却不知何时钟情上了时承平。就像《天龙八部》中的阿朱死去后,阿紫在被乔峰照顾的日子里渐渐爱上了姐夫。看出了这一点后,孟哲很清楚自己不必再告白了,告白也是无用功。既然秦笙的心房里已经住进一个人,就不会再有其他人的立足之地。
  孟哲决定忍痛割爱,甚至还对时承平说过:“秦笙和秦筝一样都是好女孩,现在姐姐既然不在了,妹妹又爱上了你,不如你们俩在一起算了。这样不但你可以代秦筝好好照顾她一辈子,我也可以很放心。”
  “你说什么呢?”时承平苦笑着摇头,“不可能,秦笙对我来说只是妹妹,不是爱人了。”
  八点多钟的时候,时承平带着三位朋友一起离开了母亲家。在楼下停车场取车时,他作出安排说:“孟哲,你和秦笙同路,你开车送她回去吧。章可贞你坐我的车,我送你回家。”
  这样的安排孟哲当然不会有异议,秦笙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不好说什么。的确是她和孟哲走一个方向,乘坐同一辆车更顺路更合理。只是临上车前,她的眼波朝着时承平盈盈一转,流动着一缕淡淡的幽怨。
  时承平载着章可贞上了路,路上他迟疑地问起她:“你在福利院的集体生活……”
  虽然他迟疑着没有问完,但她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莞尔一笑说:“还好了,至少有吃有住有人管有学上,而且还帮我治好了心脏病。我已经很感激了。”
  “福利院里,像你这样没被领养的孩子多吗?”
  “挺多的,不过绝大多数都是残障儿童。譬如患有脑瘫、智障、癫痫或肢体残疾的孩子。如果是聪明健康的孩子,年纪又小的话,多半很快就被领养了。我是因为有病耽误了,所以成了福利院里为数不多没被领养的非残障儿童。”
  章可贞最后那句话,让时承平沉默了片刻。察觉到他似乎在为自己无人领养的福利院生涯难过,她连忙笑着说:“不过我在福利院的生活也挺好的。真的,因为有一个好朋友一直陪着我。”
  “哦,你的好朋友一定也是福利院的孩子吧?”
  章可贞慧黠地一笑:“不是,我的好朋友就是你送给我的变形金刚。”
  “啊!”时承平一怔,“你说的是它呀!”
  “对呀,小金刚一直陪着我,它就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你叫它小金刚?我那时候告诉过你它有名字的,它叫擎天柱。”
  “是啊,你是告诉过我,可是我记不住那个怪怪的名字,回去后怎么都想不起来,干脆就叫它小金刚了。在福利院里,我什么话都跟小金刚说,它也……我感觉它也都能听懂——呃,我这么说你该不会觉得我是蛇精病吧?”
  时承平却神情苦涩地摇头说:“不会,我能理解。我爸爸去世后,我妈妈……也经常不在家,我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找不到人说话时,也会对着一张全家福的照片说话。区别只在于,我不认为那张照片能懂我。”
  章可贞脱口而出:“可是小金刚真得能懂我——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感觉了。”
  玩具能听懂人类的心声吗?当然不可能,但是时承平并不会跟章可贞争论这一点。那只玩具是她在福利院生活中唯一的陪伴,经年累月的长久相伴中,她对它倾诉一切心声,自然有理由把它当成最好的朋友,觉得它是最了解自己的人。
  只是,这一刻,真正理解了章可贞对那个变形金刚的感情后,时承平心里很有些过意不去。
  “对不起,我不知道小金刚对你的意义原来也这么特别。我把它要回去了,你一定很舍不得吧?”
  章可贞发自肺腑地说:“当然舍不得了。如果是别人来要,我是一定不给的。但是你是它的旧主人,它又是你爸爸最后一次送你的生日礼物。于情于理我也应该归还,所以只能忍痛割爱。把它还给你后,我好想念它。我可不可以去你家看看它啊?”
  不过只是一个玩具而已,但章可贞表示出的探访之意,却完全是拿它当朋友的意思。虽然有些奇怪,但时承平自以为可以理解,不假思索地点头说:“当然可以。要不这样吧,这只变形金刚就算是我们共有的。现在虽然由我保管着,但如果你想看它随时欢迎来我家。”
  章可贞喜笑颜开地点着头说:“太好了!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去你家看看小金刚?”
  “下个周末如果你没事,周五下了班我可以直接载上你一起回家看它。”
  “好啊!一言为定。”
  章可贞扭过头,含着笑定定地看了时承平一眼。他目不斜视地专心开着车,路灯的流光时明时暗地映上他的脸。一张很年轻的面孔,眉宇间却挂着一缕与年纪不符的忧郁沧桑。
  这不是她记忆中那张孩童的天真无邪的面孔,但是,就像当年很喜欢那个小哥哥一样,她如今同样喜欢这个长大了的时承平。甚至更加喜欢了。
  那是一份与童年相比截然不同的喜欢——清浅的眼波里有涟漪荡漾,那是如水晕墨章般淡淡晕染的少女情思。
  

  ☆、第15章


  香港中环,夜幕四垂,维多利亚港两岸已经缀满了璀璨闪烁的霓虹灯。明艳艳的万点光芒,比天上星辰更加灿烂夺目。
  半山区爱都大厦的一套豪宅中,时华浩的原配夫人独自站在露台上,久久凝视着不远处维多利亚港的绝美夜景。貌似在欣赏风景,但一双眸子却如盲人似的空洞一片,还蒙着一层薄纱似的泪雾。
  久久的伫立后,时太太握在手中的手机响了。看见来电显示是小女儿时承珊的名字,她立即接听,劈头就问:“怎么样?他们找到人了没有?”
  “妈,爷爷委托的律师已经找到姓苏的母子了。”
  女儿的回答,让时太太一张脸顷刻间冷飕飕如一月的冰雪,声音也像结了冰一样又冷又硬:“什么!死老头子还真找到那个贱人和野种了。”
  “是的,不过听律师说,他们母子俩现在过得很不错,拒绝了回时家认祖归宗的要求。所以妈,我觉得您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时太太重重地哼了一声说:“你别傻了,那个贱人怎么可能会真的拒绝让她的野种儿子回时家认祖归宗,他们不过是在以退为进罢了,如果一叫就回来那他们多没面子。反正现在时家唯一的男孙就是她的野种儿子,贱人当然要摆摆架子让老头子撂下老脸去求她,还可以乘机出一出以前被时家丢开不管的那口气。”
  “妈,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母子俩还真是心机深啊!”
  “那当然,贱人和野种从来都不是让人省心的主。你糊涂,妈可不糊涂,我才不会那么轻易上他们的当呢。”
  “妈,那怎么办?”
  时太太冷冷地哼了一声:“你别管了,妈会想办法对付他们的。”
  挂断电话后,时太太满腹忿恨地想:死老头子非要由男孙来继承时家家业,为此一定把那个贱人的野种儿子找回来。那个野种哪一点能和我的承宗、承业比呀?可怜我两个儿子一个死一个伤,统统指望不上了。但是我还有承珊啊!虽然承珊……
  眼神阴晴不定地闪烁片刻后,时太太一撇唇角继续设想:反正承珊眼下是时家大小姐,就有继承时家家业的资格。都什么年代了,死老头子还一定要由男孙继承家业,由承珊顶起时家这一大摊子不也一样嘛。为什么就非要那个野种不可?不,我绝对不允许那个野种回到时家,代替我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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