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湮华-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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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能和你生娃么?”
可她已不理他,站起身,由冥王引着向外走去:“今天感觉好多了,小乖,我们走远一点,去找找看有没有更有趣的东西……”
赫连翊冲扶楚和冥王离开的方向攥拳头:“蠢女人,下酒菜,咱们走着瞧。”
都走出去老远的冥王突然回转过身,幽幽的小眼睛定定的望向赫连翊,他心头一惊,明明是个低等的冷血畜生,可不知为什么,那一眼,竟让他感觉到了它的恨意。
连蟒蛇也恨他,这念头可真给人添堵。
是夜,躺在席子上的赫连翊瞪着鸳鸯眸,尝试看清隐在纱帐后那模糊的人影,却只看清垂下来的一截金黄色的尾巴稍,他有点纳闷,这阴魂不散的冥王到底是怎么找上门来的,莫非它成精了,擦亮眼睛仔细看,这蟒蛇会不会在半夜变成美少年或者美青年的什么的,然后跟他老婆生娃娃。
结果差点瞪成斗鸡眼,黄金蟒还是黄金蟒,迷迷糊糊睡过去,这个夜里他做了个梦,在梦里,冥王盘在一株大树下,树梢上挂着个鸟笼子,笼子里有只通体洁白的鸟,偏着小脑袋静静凝望树下的冥王。
一转眼,洁白的鸟被鲜血染红,一身红衣的扶楚,披散着紫红的长发,额间眼角浮现妖魅的煞印,一手托着动也不动的鸟,一手去揽冥王,唇未动,却有话音飘来:“冥王,卿心已经死了,是被那个人害死的,你放心,寡人会让他血债血偿,这辈子都别想快活了。”
他想靠过去,却发现那血红的身影渐行渐远,啊的一声喊,他自噩梦中醒来,窗外还没大亮,伸手拂去额角汗珠子,再往床上看去,愕然发现,本该睡在上面的人却不见了。
第一四六章 我的女人
因太过在意,所以无法做到时时理智,遑论,将将从场梦境中醒来。
一跃而起,几个箭步冲到床边,挥手扫开纱帐,明明摊开的薄被无甚起伏,却也要揭起细查,找不到她,怎肯死心?
莫不是那冥王……好像它和那疤脸丫头几乎同时来到扶楚身边,至今已有七八年,应不会伤害她,突然想起之前冥王劫持姒嫣,将她头上插满洁白羽毛,结合方才梦境,恍悟,这么多年,冥王一直没有忘记卿心,它是条极有灵性的蟒,狡黠如精。
当时扶楚入京朝圣,并没有将它带来,此地距宋宫不远千里,它竟也寻来,莫不是趁他不备,打算将她带回去?
姜太后早已布下天罗地网,身中奇毒的扶楚回去,就是自寻死路,纵然她身边有个高手胥追,可那胥追连他都打不过,何况是萧白璧。
赫连翊也是在事发后才调查明白,萧白璧就是子墨,按理说,他应尊子墨一声小师叔的,他这位小师叔,很久之前就是一等一的高手,后来又承了玄乙真人毕生功力,更是深不可测,扶楚这个时候回去,萧白璧焉能放过她。
本来他还犹豫到底该不该给扶楚下药,她那性子,知道他再一次欺她,大约一生都不会原谅他了,可获悉欲至她于死地的就是子墨后,他不再迟疑,罢了,就算恨着他,这世上,总是还有这个人的,煎熬多年后,才能体会,只要她还存活于世的好。
他虽被篡权,实力还是有的,护着女装的她,并不是难事,只怕他当年那样伤害过她,她不肯跟他走,让她忘掉一切,他们重新开始,最好永远都不再记起,女子,多半感性,一旦深爱上他,便不会再和他斤斤计较,等她离不开他,他就带她回晏国,就让扶楚像姜太后等人希冀的那样‘死去,,恢复她平公主的身份,或许,他还会补给她一场盛大的婚典,毕竟,这是他赫连翊的王后。
没在他身边的这些年,她曾和别人拜过堂,没有关系,那个男人,他会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彻底消失,就算她曾和那个男人有过关系,只要她愿意爱他,他也可以不再计较,这个乱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就好像他曾以为深爱的姒黛,他连她第一个男人都不是,还有在世人眼中纯洁如莲的姒嫣,也曾在姒黛的算计下,怀过狐丘的孩子,不是当年,他承诺过,只要她给他诞下儿子,儿子一落地,便会受封世子,即便来日她年老色衰,地位也绝不会被后来的美人所动摇,这是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荣耀,他愿意给她。
最初用药,是他以嘴喂她,后来她醒过来,他也是盯着她服下才放心,其实本可以不用那么麻烦,有只服下一剂,就可以叫她忘却前尘旧梦的,只是御医说,那种见效快的,伤害也大,她身子那么虚,万一控制不好,一碗下去,不但忘记所有,怕连正常的思维能力都没有,成了痴愚,若那样,她确实再也不会逃离他,可那不是他希望的,他渴望她的身,更渴望的是她的心。
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是她给予的,他很怀念。
慢性药,每日需服三粒,服了那么久,御医谨慎的提醒他,已经差不多,再服下去,恐将伤脑,他听得懂御医的话外音,却不敢立刻给扶楚停药,万一她对从前还有些模糊的印象可怎么好?
迟疑着,吴泳捎来少叔秉的原话:臣若没记错,陛下尚留着当年画戟断刃。
那本该丢弃的东西,他却将它捡回,是她从自己胸口中拔出来,声东击西,以求脱身的利器,上面淋漓的血,是她的,他不舍的擦掉,用洁白的绢子小心翼翼的裹起来,藏在寝宫枕下,就算姒嫣侍寝,也没资格在他寝宫留宿,除了格外亲近的几个心腹,没有人知道他的枕下还有那么个物事,今次,吴泳将它带来。
掀开锦盒,绢子早不复洁白,上面干涸暗淡的血迹斑斑驳驳,吴泳走后,赫连翊看看断戟,又看看躺在石板上睡觉的扶楚,他手心沁出汗来,这是一场赌博,只要将这断刃送到扶楚面前,若她对过去还有印象,一定会现出异常反应的,毕竟,这么深刻的东西,实在是极难忘掉终于下定决心,将断刃摆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后,他已做好最坏打算,一旦,她反应强烈,他就打昏她,如果,她执意离开他,他就给她下那快效药,哪怕她当真痴傻了,也要留下她,大不了,■辈子时间去给她治病。
她起身后,手指不经意触到那断刃,那一刻,他听见自己的心砰砰的跳,比他十七岁那年起事时还紧张,紧紧的盯着扶楚,看她用手指一点点描绘那断刃的轮廓,待触上刃尖时,她的手一颤——那处,曾刺进她胸口的。
轻颤过后,她一把捏起断刃,他咽了咽口水,看她怒气冲冲靠过来,他仰头闭眼,手攥成拳,已做好准备,只待她近的身前,就放倒她将那刃尖抵上他脖子,就在他举起的手刀落下前,厉声开口:“姓凌的,你不说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妻,是你更胜手足的心肝肉,你看谁家把破刀摆在心肝肉边上,莫不是嫌我是个瞎子,想谋害我,去娶好的?”
他睁开眼,鸳鸯眸里波光潋滟,至极的温柔语调:“你生我气,是为这个?”
她抬起脚,重重踏上他脚背,还狠狠的碾了一碾,满意的听着他吃痛闷哼声,才将一口咬得咯吱咯吱响的贝齿松开:“装什么糊涂,告诉你,我眼睛虽看不见,心里可明镜似的,不会那么容易被你害死的。”
他诺诺称是,笑胜夏花,自那日开始,便不再给她喂那慢性的药。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她忘记的事情,冥王可记得,是他太过轻敌,甩开棉被,冲出竹屋,方圆百里,全是他的眼线,她一个身体孱弱的‘瞎子,,能跑多远出去?
遥望天际,唯剩太白星孤独闪耀,环顾四望,处处空,心中蓦地催生苍凉,竟记不起来,当年他刺她一戟时,究竟在想些什么?
即便他拿捏得住分寸,可能拿捏住人心么,如果,那个时候不曾急功近利,她便不会流落在外,遇上别的人,不再专属于他。
小栾说过的,他得了她的身之后,冷落她的那段时日,她的状态大不如前,那个时候,她已爱上他了吧,在他爱上她之前,她便动情了,可随后,他慢慢明白过来,自己爱她,而那个爱着他的她,哪去了?
悲凉,沙哑,惊飞雀鸟无数:“奴儿,你在哪?”
山谷回声:“奴儿,你……”
悠远:“奴儿……”
“吵死个人。”
许是因他看的太远,竟没注意到侧坐在矮瀑下的水潭里突起的巨石上的窈窕身影,快步迎过去,一丈开外,顿住脚步,鸳鸯眸里现出短暂迷茫。
这里十分闭塞,平日只有冯家村的人经过,近来被连伤数命的斑毛大虫闹的惶惶不安的村民,天亮后都不怎么敢进山,所以,扶楚很放心,穿着很随性。
随意披了件广袖素袍便出来了,想来是要洗澡,脸上没有覆上布巾,闭着眼,浓密睫毛如蝶翅般微颤,长发散下,发梢荡在水面,她以手代梳,慢慢顺着垂在身前的发丝,领口大敞着,优美的颈子,秀雅的锁骨,赛雪的肌肤,深刻的丘壑,袍摆卷起,露出两条洁白诱人的长.腿,一腿探入水中,轻轻划水,一腿曲起,足踏身下巨石。
踏着石面那只足的脚踝处,赫然悬着条乌金链子,即便没有阳光照耀,也折着诡异光芒,衬得她愈显妖魅,若此刻有人误闯进来,定会将她误认成山中妖精了。
许是久久等不到他反应,她慢慢转过头来,缓缓睁开眼,冲着他嫣然一笑:“凌羽,你这么急急找我,所为何事?”
轰的一下,他脑瓜子充血,局部地区更充血,鼻间有热流涌出来,忙伸手捂住,不自在的别开视线,含糊道:“我一觉醒来,发现你不见了,你眼睛又不大好,我自然要找你。”
她脆生生的笑,彷如当年天真时:“身上有点腻,出来洗洗,你莫不是以为,我和小乖私奔了?”
他还真是那么以为的,当然他绝不可能当她的面承认便是,胡乱擦去新涌出来的鼻血,十分不屑的:“你是我的女人,就算‘小乖乖,是个俊美男子,我亦不会担心,何况是条没脑子的长虫。”
扶楚眉眼处含着一点笑,赫连翊偷瞄一眼,鼻间又有暖流涌出,就在他点评完冥王是没脑子的长虫后,没想到扶楚袍角突然一掀,赫连翊蓦地瞪圆眼睛,呆愣愣的发现她的腿几乎全露出来了。
第一四七章 够他受的
正对着他,实在是,太劲爆了!
连为那不争气的鼻子感到羞愧都已忘记,遑论其他?
血透过指缝溢出来,滴在衣襟上,都不曾注意到,更别说已经远离的风吹草动。
扶楚慢慢阖眼,竖耳聆听,林静雀歇,很好!一阵风过,撩起一缕半长的碎发,刚好遮住她稍稍翘起的嘴角。
半晌,失神的赫连翊突然醒悟,伸手指着从她袍摆下探出小脑袋的冥王:“它怎么从那里钻出来?”
她移手摸向贴着她大jf外侧的沁凉物事:“自然是为我擦背。”
愤愤不平,声音都有点走调:“它个没手没脚的蠢物,怎么帮你擦背,你要擦背喊我就好,我不但可以帮你擦背,还能擦全身……”
是他走眼,其实冥王先前是潜在扶楚坐的那块巨石后面的水下,因赫连翊疾声寻她,才攀上石头一探究竟,至于怎么会从她袍摆下面钻出来,不过是因为她落座时匆忙,不小心覆住了它而已,没压扁它,是它运气好,当然,这些没必要同赫连翊说,就让他那么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