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第二根肋骨 >

第41部分

第二根肋骨-第41部分

小说: 第二根肋骨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朱染一愣,真心羞涩了一把,他的觉悟从来就没有迟冬至高。

  朱染想了想说,“我们无从判断对错,所以守着这份职业,守好这份职业,就是力所能及的高尚,对吗?”

  迟冬至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牵扯话题太深,她说不好。

  “我怕过。”朱染看着她,眼睛黑亮有神。“我需要温暖,我会学着抵抗恐惧。”

  迟冬至看他说这些话时指尖轻轻颤抖,不知为什么很想把他当孩子一样抱一抱,她也这样做了,摸摸朱染的头,抱在自己怀里,很平和的一个拥抱。

  朱染动了动,她说你别动,他就真的不动了,享受这一刻她的怜惘。迟冬至想,这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朱染好像特别开心,看不见他的脸却能感觉到他嘴角上扬的弧度,心脏几乎能跳出胸口。“师傅,给我个机会吧,我真的很想好好爱你一回。师傅,你不用回答我,我不想用感动你的方式来赢得你,我想你看着我就可以,看着我努力,考验我,肯定我的存在是必要的,值得你做出某个决定。”

  迟冬至愣了愣,又想,我这么个破破烂烂的人,一个拥抱、一个注视而已,竟然也能让你满足成这个样子,你到底是经历的感情太少,还是对我的心意真的这么真诚。

  迟冬至茫然了。

  第四十六章

  对于那天最后的沉默,迟冬至两个星期后就后悔了。她觉得大家都说她是一条道走到黑的人,旁边的路看都不看,现在在她看来朱染简直就是在他面前只有一条路,遇到河当洗澡,碰到南墙当障碍赛。他说让她看着他努力,真就天天能让她看到,就在眼皮子底下。他说让她考验,就挖心掏肝想方设法把自己摆在她面前,让她随时能考验到。

  迟冬至最近常常照镜子检查自己,到底也没看出哪地方多了招人喜欢的肉,朱染的攻势猛烈又谨慎,敌退我进敌进我退,迟冬至态度软一点他就蹬鼻子上脸往前蹭一步,迟冬至态度稍微有一点不耐烦,他就装可怜缩到墙角画圈,绝不招人烦,他把迟冬至当成了目标敌人来对待。

  真是搞不懂这孩子到底想干什么。

  对于她这种连青梅竹马,费尽心力得到的丈夫都能再次失去的人,对于她这种从来没享受过被追求、恋爱经历的人,被人这么热火朝天的一追,真是挺神奇的事情。可她就是觉得想撞墙,当第二天朱染早早敲开她的房门,一本正经的站在房门口发表宣言时,迟冬至真想前面有堵南墙。

  “从今天开始,我追求你。”

  迟冬至当时想把他捏巴捏巴丢纸篓里扔了,可她知道不能这样做,她是心狠,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朱染,她就是狠不下来心。当那双黑白分明,冲满朝气的眼睛满怀希望的看着她时,她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出尔反尔。

  那早朱染看她傻愣在当场,还特地提醒她,“你昨天答应我了。”

  迟冬至在心里咆哮:我答应你什么了?我只是沉默而已,我只是没想明白搞不清状况而已。然而她刚想解释明白时,朱染笑嘻嘻的走了,一溜就是一整天,等她心情平复下来又再出现。周而复始。

  迟冬至心想,这是个聪明的、懂得战术的孩子。

  可是孩子,你真的觉得我们有将来吗?

  迟冬至依旧这样想着:我要貌没貌要品没品,我家祖宗八辈贫农我还离过婚,我比你大了四岁我还未必能生孩子,你家能接受我吗?你将来不会后悔吗?

  玫瑰花又开始每天空降到迟冬至的办公桌上了,这回是明目张胆的,于是她明白了朱染曾经做过什么好事,原来从那么早开始他就筹谋这一切,可能中间也有过很多挣扎,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不了情感,又再次蠢蠢欲动了。

  很多次他会不经意路过她的身边,小声轻咳,得到她的注视后会贼兮兮的放出一个挑逗的眼神,站起身坐下来时眼风总会偷偷瞟向她,又怕被人知道,又想明目张胆,像是怀里揣着两个人独有的小秘密一样快乐。迟冬至觉得,换做别人这样对她,这大概就叫骚扰了吧,继而长长叹气,又心软了,这不过是个孩子,过早让他对爱情失望是不是不太人道。

  他那么阳光、快乐、充满朝气,对爱情仍有着最美好的憧憬,不应该没得到希望时便先学会失望。不如就让他可劲折腾吧,必竟她也很喜欢看到他的笑容。

  迟冬至的心不是铜墙铁壁,会偶尔迷糊陷进朱染给她制造的小崇拜之中,有些惶恐,有些好奇,但每一种念头都代表的不敢碰,却又忍不住一看再看,可一想到自己不爱朱染,又紧紧把那一点好奇压下,慢慢从不想接受变成不配接受不敢接受。因为不爱,所以不配更不敢。

  午休时间,迟冬至喝水休息,他写情诗,写完之后传成小纸条给她看。

  【我的心灵和我的一切,我都愿你拿去,只求你给我留下一双眼睛,让我能看到你……】

  迟冬至一口热水喷了谷子一头,呛咳不止,朱染哈哈大笑。迟冬至一边给谷子擦水一边摇头失笑。算了,不如就这样吧,她这样没用的人也能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快乐,她喜欢他快乐的情绪,再抵触的时刻也不能否认这一切能感染自己,反正她也不想再找人作伴了,不如等他长大,大到明白真爱的含义后自动离开吧。

  那时候她会成为他的回忆,他也同样,成为她曾经美好的回忆,她真的被一个这样美好的男孩儿追求过,老了之后想想,也值得甜蜜。

  ****

  这之后,沈灵又几次三番约了迟冬至,都被她找出各种理由拒绝了,最后沈灵干脆问不想见她的理由是什么?

  迟冬至沉默,想想又觉得好笑,沈灵问她不想见她的理由是什么?并没有问是不是不想见她?可见沈灵明知道她不想见她,还是这样咄咄逼人。

  至于理由……需要吗?

  “沈灵,我想见你需要理由,可是我不想见你,也需要吗?”

  沈灵在嘴皮上从小就没赢过迟冬至,一句话而已,又把沈灵堵了个无语。

  “冬子,你是不是讨厌我呀?”

  迟冬至很干脆的回答,“不讨厌。”

  “那你也不喜欢我。可是你为什么不喜欢我?理由呢?”

  迟冬至看着棚顶又想了好一会儿。

  理由?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可是不喜欢一个人,也需要吗?谁能给她一定要喜欢站在这种立场的人一个理由。他们四个人,纠纠缠缠多少年了,如果一定要让迟冬至从中选一个喜欢的人,从前她选梁夏末,现在,她必须选择自己。

  “冬子,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呀,你对我和苏让还有对夏末,都太绝情了吧。”

  沈灵说的对,可也真让人心寒,沈灵只记得迟冬至的不好,迟冬至的好,她记不住了。她记不住迟冬至也曾经很好,从来没让别人欺负过她,在国外照顾不到家里父母,迟冬至年节必至,有求必应,大半夜里赶半个城市过来送她夜里发烧的妈妈去医院。迟冬至做了一个朋友应该做的一切,只是,不愿意跟他们联系,更不愿见面。

  “沈灵,见面,有那么重要吗?”

  “我以为是好朋友,常联系会增进感情,不然会生疏的。”

  “我不这样认为,沈灵,别老拿你的标准去要求别人。还有,我知道你要跟我见面是为了什么,替夏末打抱不平对吧。可是没必要啊,梁夏末他也不冤枉,况且你也改变不了我的决定,我是会听人劝的那种人吗?你和苏让,从结婚后,恩爱也好,打闹也好,我从来没有过一丁点的关注……”

  沈灵急了,“我是听说是因为我,你跟夏末才会闹的这么大,我想跟你解释明白。”

  “没什么可解释的。”迟冬至很冷静的给她分析,“你有事没事找已婚男人谈心是不对,可也没人逼梁夏末去陪你不是吗?另外我们之间的原因最主要的不是你,所以我说梁夏末他不冤枉,我也脱不了干系。这些你都能解决吗?解决不了,就别跟着掺和,做多了恐怕会弄巧成拙。不过,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冬子,如果你能做到我们四个人心平气和的相处,大概我们都不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

  “做不到,我做不到。沈灵,你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但我不是,对于以前的一切,我仍旧很计较,也许这对你并不公平,必竟你心里想着找梁夏末只是找一个朋友而已,可梁夏末的态度我不能释怀,所以,就这样吧。”

  沈灵一直没有说话,久到迟冬至想要挂断电话时,她才轻轻开口,“那你永远别对他释怀,如果释怀了,就代表你真的不爱他了。迟冬至,有时我真怀疑,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么狠心的人,被你爱着的人被捧到了天上,是最尊贵的,你不爱的,就连你脚下的土都比不上,这么算来苏让还不是最可怜的那个,必竟他从来没有得到过,梁夏末才可怜,你给了之后又收回去,一点机会都不留,你让他以后怎么活,梁夏末真可怜。”

  迟冬至捏着电话的手指有些抖,最后挂断前说了一句,“沈灵,你是个好人。”

  迟冬至想,她和沈灵都曾经彼此伤害,却又从相反的角度出发。她对于感情和现实泾渭分明,苏让和沈灵结婚后她真正做到不联系、不见面,对苏让犹豫陌生人,可苏让对她感情上的牵挂也真的伤害到了沈灵,可这不怪她,沈灵看的很明白。

  而沈灵对她的伤害是现实生活上的,沈灵和梁夏末所有的牵扯都伤害到了她,哪怕这里面并没有感情掺杂在里面,可爱情和婚姻必竟都有独占欲的。蝴蝶效应导致了一场龙卷风,可能沈灵婚后的郁闷有当初她一句话的原因在内,可她不能用自己的丈夫来赎罪。

  她对沈灵的伤害,苏让是主导者,她因此无能为力去改变,只能保持跟苏让绝对远的距离;可沈灵对她的伤害,哪怕她清白,却不能改变有意的事实。

  所以,迟冬至想,一个无意一个有意,她和沈灵从很早起就决定不可能坦然相处,最起码对她来讲是无法改变的。

  第四十七章

  朱染过来按住她的肩,虽然不知道因由,但他想找几句安慰她的话。迟冬至抬起头看他,茫然了一会儿,便笑,“工作吧,我没事。”

  朱染挠挠头,怎么就忘了,她的苦藏在背面,能给予最大的安慰,就是装傻。迟冬至的心,他还进不去。

  “晚上带你去一个地方。”

  迟冬至不解,问道,“什么地方?”

  “打扮打扮你。”朱染摸着下巴笑,“应该还不错。”

  迟冬至瞪他一眼,“不去,没必要。”

  “这么有信心?去吧,换季了,该添些衣服。”

  迟冬至扯扯身上的警服,“用不着吧,单位都给发。”

  “就当是陪我行吗?”朱染两只巴掌一合,“求求你了,陪我去吧。”

  迟冬至又翻了个白眼,没有反对。

  朱染带她去逛百货,迟冬至惊觉的发现,原来晚上逛百货的人比白天还要多,她挤在中间左顾右盼,几乎格格不入。朱染就是在这个时候牵起她的手,怕走丢,这样保险。迟冬至觉得不太妥当,趁一个不太尴尬的机会,抽出手来。

  朱染聪明,知道迟冬至断不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