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天--荒 >

第70部分

天--荒-第70部分

小说: 天--荒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程亦亭听得专心,此时才出声叹道:“你那朋友如此痴心专情,便与我那对朋友一样,只恨那凡间男子太过薄情负心,恐怕是因为你你那朋友待他太好,才不知珍惜,他终有后悔莫及的那日,只是那时恐怕覆水难收了。”
宁千羽眼神痴痴看着空无之处,半晌才苦笑回道:“你说的不错,覆水难收。日后管他回头也好、后悔也好,都与我那朋友再无干系了。”
程亦亭看他脸色苍白黯淡,心中十分不忍,不禁温言相劝:“天涯何处无芳草。人间妖界如此之大,总能再遇到自己中意的新人。”
宁千羽想了一想,偏着头微笑看他:“既然如此。你那朋友又何须再等旧人?前生也用不着两两殉情。。1*6*K更新最快。”
程亦亭登时语塞,苦笑摆手:“好好。我说不过你我想问你一件事,不知方不方便?”
宁千羽点头道:“你问吧,只要不是问我那人姓甚名谁,我再也不想提起他的名字了。”
程亦亭微微一愕,自己怎会想要问那八竿子打不着的负心汉之名?真正放不下那人地是宁千羽才对。明明心中所想都是那人,却口口声声绝不提他。
“呃千羽,我想问问那同生契是如何结法?若我那朋友也甘愿舍弃一半妖力,可否令他的情人回魂再生?”
宁千羽皱眉思索片刻,又多看了他好几眼,终是轻轻摇头:“你那朋友妖力太低,若强行与人结契,恐怕要妖力尽丧。你方才所说的聚魂珠我似乎在哪里看过,聚魂珠啊。我往日在一地看到过记载。”
程亦亭先是失望,后又惊喜过望,竟失态地抓住了宁千羽地衣袖。语声也发起颤来:“真的?那聚魂珠到底来自何处?又有何等奥妙?我唯一地心愿便是为季晨回魂,你若能助我。我甘愿以命相报!”
宁千羽这才微笑着安抚他道:“亦亭兄少安毋躁。且听我慢慢说来你那情人,呃。你便别再瞒我了,那季晨就是你的情人,对不对?那书上有所记载,聚魂珠本是阴司降鬼之物,若有恶鬼附身上人身或是以魂魄之体逃离追捕,只须用上此物便能将魂魄吸在珠中。”
程亦亭连连点头,继续追问:“嗯,那这珠子又怎会流落人间?”
宁千羽笑着摇头道:“这个我便不知了,阴司之宝到底是如何流落人间,想来并不怎么光彩,他们自然不会写在书上。不过,如何释放那聚魂珠中的魂魄,我却略知一二,只是你妖力甚低,耗损太大恐怕对自身不妥。”
程亦亭更是惊喜至极,哪里还顾得自己,只把宁千羽当作了救命恩人:“恩公,你只管告诉我,我和他都为对方死了一回,区区妖力耗损算得了什么!”
宁千羽看着他宁愿为情人而死的坚毅神色,忍不住对比自己错爱的那个负心人,登时深深叹了一口气:“两情相悦实为人间至乐,可惜我没那个福分亦亭,你是个有情人,我也愿你与季晨可以终成眷属。你只须将自身妖力注入那颗珠子,再强行推入他腹中,他便可回魂复生,从此半鬼半妖。”
程亦亭顿时喜笑颜开,停下马车便把宁千羽拉了下去,“扑”一声跪在对方面前,连磕了好几个响头,还高兴得话也说不畅了。
“多、多谢千羽!多谢恩公!我、我替季晨叩谢你地大恩大德!我们一起给你磕头了!”
宁千羽被他的夸张举止弄得有些尴尬,连忙扶起他道:“你这是做什么?我们妖族向来不兴这些人间俗礼!我与你萍水相逢,君子之交,日后也未必还能相遇,你别把这所谓的恩惠放在心上。”
程亦亭恭恭敬敬的站着听恩公讲道理,听到话尾时却忍不住失声而笑:“萍水相逢、君子之交这可是人间俗礼至高之境。”
待看到宁千羽微微语塞之态,程亦亭才赶紧收起自己的玩笑话,换上了严肃正经的神色:“千羽恩公,大恩不言谢,我也知晓这个道理。只是我方才委实太过欣喜,因此甚为失态,你莫要笑话我才好。”
宁千羽这才回复了先前的淡然温雅,微笑着摆手道:“哪里哪里我听你说前生与情人一齐殉情,心中本有些吃惊,现下才知你温良之余也至情至性,我只有羡慕你们两人,才不会笑话你。不过我当初并没看全那本书,只是寻找另一本书时随眼瞟了几行,怕是有什么未尽完善之处,你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程亦亭早被高兴冲昏了头,只把宁千羽的劝告当做拂面轻风,“千羽只管放心,我就算失去妖力,要再修炼几百年才能化回人形,起码季晨也能活过来守着我、等着我,我们从此以后都可心意互通。”
宁千羽看他完全沉浸在情人可以复生地喜悦之中,只得摇摇头轻叹出声:“情之一字,毁人至深、感人至深、改人至深亦亭兄,你恐怕今晚便迫不及待想要施法,我且送佛送到西,为你护法可好?之后我便另有去处,与你分道而行。”
程亦亭大感意外,宁千羽与自己不过萍水相逢,竟能对自己好成这般,却不知那负心人为何连这等美丽又善良的情人也不要,当真是瞎了眼罢。
到得当晚月色皎洁之时,程亦亭便找了个僻静处停下马车,照着宁千羽所说凝神聚齐自身妖力,强行送入季晨口中的那颗珠子。妖力遇上那颗珠子,便如泥牛入海般一去不返,他虽然心中大骇,却绝不肯停下动作。他妖力本就极浅,不过多时便吃力得满头大汗,身子也摇晃起来,连身形都变得半实半虚。
为他护法地宁千羽早知有此一关,当下伸出手掌放在他身后,以自身强大的妖力为他维持人形。
待到他终于把那颗珠子送进季晨地腹中,对方紧闭地眼皮竟开始微微颤动,面色也立时变得微带红润。他此刻虽是疲累欲死,仍然兴奋得低叫起来:“季晨!季晨,醒醒!千羽,季晨动了,你快看!”
卷三《连理枝》10、饿鬼
程亦亭只管伸手抚摸情人的眉眼肌肤,果然触手微温,不再似先前冰凉一片。他久久没有听到宁千羽的声音,这才回头看向身后,却见宁千羽手按胸口,表情也露出痛苦之色。
他顿时感激愧疚,千羽定是为了自己损耗妖力过多,说不定还受了伤,“千羽,我对不住你,你我才初初相识,我便害得你”
宁千羽慢慢站了起来,面色泛白、脚下不稳,却仍是轻轻摆手道:“你言重了,我不妨事,只需立刻找个僻静地方修炼几天便可。他马上就会醒来,我不打扰你们了,先行告退。”
说完此句,宁千羽身形一晃便消失了踪影,竟不肯再多留一刻,程亦亭却心知他肯定是受伤颇重,才不得不立刻寻个地方疗伤,只是嘴上不说,以免自己心中内疚罢。
程亦亭对着宁千羽消失之处深深一躬,身后已传来低低的呻吟声,发自一个无比熟悉却已几百年未曾听到的嗓音,“唔这是哪里?”
他惊喜的转身奔向季晨,对方早已睁开那双乌黑晶亮的双眼,目中看来并无从前那般飞扬的神采,但料想是因为刚刚才醒来,精神才差一些罢。
从地上坐起的季晨见到他飞奔而来的架势,却并未像他所料般面露喜色,而是缩起身子往后退去,嘴里结结巴巴的道:“你、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程亦亭登时僵住了脚步,蹲下身极力语调平和的道:“我是程亦亭啊,你是高季晨,季晨,你睡得太久。可能有点迷糊了,快好好想想!”
高季晨又往后退远了些,这才看着他的脸眨了眨眼。再摸摸自己的手臂大腿,皱起两道斜挑的剑眉苦苦思索:“我是高季晨?你是程亦亭?听来确实有些耳熟。。电脑小说站wwP。。CN更新最快。但我记不起来。你说我睡得太久我到底睡了多久?”
程亦亭看他那副模样,当真是没想起前生之事,又怕太快说出一切吓坏了他,只得先编上几句合情合理地话来安抚住他。“呃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日我们出去踏青游玩。你不小心失足从山上跌了下去,昏迷了足足三月。后来好不容易醒了,又记不得从前的事,我便带你来这失足地山上,看看能不能让让你想起什么,哪知你一到林中就昏了过去,刚刚才醒来。”
高季晨睁大眼睛认真听着,这时才点点头道:“原来我是摔坏了脑子,怪不得头这么疼。我脑子里像是有许多人在说话。却吵得一个声音也听不清,啊又来了,好痛!”
他双手捧头。身子也紧绷得发颤,喉中发出连声呻吟。显是极为痛苦。程亦亭感同身受。连忙伸出手想要替他揉揉头,他却闪身向旁躲避。嘴里断断续续的道:“别碰我我我不知你是真是假”
程亦亭又是心疼又是无奈,只得凑近他耳边婉言相劝:“你头这么痛,便少想些事。地上这么冷,随我上马车去暖暖身子吧。”
他全然不顾程亦亭地劝说,只极力对抗脑中纷乱的讯息,口中不住喃喃自语,语气一时激烈、一时低徊,听起来十分诡异,半点不似从前的高季晨。
“别吵了!滚开饶过我吧别再缠着我求求你们哼!别争了!大家都有份!”
说至这句,高季晨扭动的身体突然静止下来,放下抱头的手臂大口喘气。程亦亭见他神情疲累,目光闪烁,望向自己地眼神充满狐疑,忍不住又伸手轻抚他额头。
高季晨这次不再躲开,还对着程亦亭笑了一笑,嘴里说出的话却令人大惊“亦亭你方才说谎骗我了是不是?我根本不是跌下山摔昏了头,我是一只鬼。”
程亦亭先是感到惊惧害怕,急着想要解释自己所为并无恶意,嘴一张开才脑子突转,出口的话变成欢喜雀跃的语气:“啊,季晨,你想起来了?你想起了我,想起了我们前生的事?”
高季晨望着他一脸的兴奋神色,眼珠悄悄转了几转,面上露出狡黠的微笑:“嗯我想起来了,从前你对我很好是不是?我对你自然也是不错的。不过,我还没想起害死我的人是谁?你替我报仇了吗?”
程亦亭顿时呆若木鸡,过了半晌才对高季晨伸出手,口中嘶声说道:“天冷,小心冻坏了身子,我们上车再说。”
高季晨想了一想,点头站起身来,全不理睬程亦亭停留在半空地那只手。
程亦亭目送高季晨走向那辆马车,只得攒紧自己的手放在身侧。从季晨方才的话语中,他已知对方根本没想起两人间相悦殉情地旧事,只想哄着自己说出“害死我的人是谁”。
但季晨也确然想起了一点什么,起码知晓了自身是一只鬼,那起身和走路地姿态也与从前一模一样,否则程亦亭真要怀疑眼前这个人根本不是季晨了。
从季晨醒来到现在地短短时间里,他心中已是困惑重重,不过总是喜悦多于惊疑。跟在季晨身后上了马车,他坐在驾前往车内看去,季晨正靠坐在软垫上对他浅笑:“亦亭,我们要到哪里去?”
如此情景仿佛回到了前生把臂同游之时,程亦亭心中只感喜乐,眼眶却一阵热烫,语声微带哽咽的回道:“你想去哪里,我们便去哪里。”
高季晨歪着头想了想,突然眼神一亮,露出个很是稚气地笑容来:“我们去人多的大城!我饿了!”
程亦亭看得如痴如醉,往日他便最爱季晨身上两个特异之处。一是季晨时不时发作的火辣脾气,二便是这等时不时显现的天真可爱。季晨年纪还未满十八,最爱繁华热闹的地方,往往拉着他一玩就是好几个时辰,如今已过去几百年,季晨连他都还想不起来,但已然想起了自身嗜好,这总之是大大的好事。
“嗯!走完这条道便是一个繁华的大城,我们寻个干净的客栈多住几天!”
程亦亭笑眯眯的应了季晨的话,挥鞭打马直上大路,心中所想全是日后两人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