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欢不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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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欢不爱》作者:选逸橙
文案:
立初那的名言可能原本是“纸上得来终觉浅”,但在失忆、失明后,她在寻找记忆的同时换了另个名言,就是鲁小卡,像阳光一样的朋友。
原以为是一个好朋友的男人,和明崇逸不一样的男人,不过只是兜了个圈,找到的人还是明崇逸。
我想好好的谈恋爱是如此的难啊!
疼到骨子里的忧伤,于他们都只是刚刚开始。
在小编暑假到来之际,做好所有冲锋准备,哥们妹子们准备好纸巾。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恩怨情仇 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立初那明崇逸 ┃ 配角:鲁小卡 ┃ 其它:血死夜
☆、第一章
十年了,做那个人的妹妹。现在我还是站在这边的海,仿佛我眼前不是一片黑暗。眼皮张开的角度我控制的不是很好,起码我还知道,我还是面朝着这片海。
还是没有完全亮透的天。这样的时间很适合做梦,有那么好几次我都想起了母亲对我说的“昨晚睡觉又不老实了。”像是一场难得一见的月食,因为只看得见一半,所以显得格外珍惜。
我走过的希望是一道狭长的刀子,永远都伤不完的那种。
“回去吧?”细碎的沙子被男人踩在脚下,我能感受到他身上透的冷。说着是暖暖的风一点都不暖了。
“嗯。”女孩就站在那里,闭着眼。感受王子给她的公主抱。不敢说还没吹够这里的风。还是闭眼吧,现在也和睁眼没什么差别,都是一个颜色。两人的重量走过的路把沙子又加工了一遍,白色细长。
我舒服的朝里靠了靠,想说一句:“够了,放我下来。”还是说不出口。
睡的房间一直都没有什么形状在脑子里,最亲密的是那边软软的床。被子包裹着小脚还长的长度,也不知道是哪边。摸着自己的脸,平整的。
应该是很白的。
都好奇自己到底长什么样子,也说是忘的差不多了。
十岁那年,他把我接到这个家里。告诉我,我的父母死了。一直瑟瑟发抖在他的怀里,我竟然没有哭。是眼泪不属于那个通道。
是他对我说:“没事,哥哥在这里。”
他不是我的哥哥。
我的记忆里没有他,是我一眼都没看过的人。
当时自己竟然能放心的依偎在陌生人却觉得唯一温暖的怀里。
已经七年了,和他一起生活有七年了。看不见的日子过了今夜就是八年了。没有问过他,没有问过自己的来历,一切发生的顺其自然。
一点点的看不见,一点点的适应看不见。
躺在这里,男人轻轻的放我下来。抚平眉毛落的头发,轻轻的吻着伤痕。
女孩缩了缩身子。
我的心还是封闭着,像我的眼睛。你看到的,我看不见。我看见的,你无法获取。在那里,里面的就算了。
“少爷。”小女孩的睡颜是在摇篮的婴儿安稳,他的回答敲在
我的心里。
“嘘……”我能想象他抱着我的手伸出食指抵在嘴唇的样子。在关节的三分之一处,是能把我小手紧紧的握住的尺寸,是能轻易替我做了决定的口吻。
我知道他还是宠我的。
“东西准备好了吗?”男人温热的,暖暖的口吻说着。
“嗯。”声音是窃听的感觉,原来他们也和我一样习惯了明崇逸的单人影只。
男人瞄了一眼内房,还是按灭了管家给的香烟。小家伙的鼻子还是很灵的。他现在摸着这烟,就想老狼吃草一样无聊。
一次的回望已经慢慢不能否认它的存在了。
待午夜还不知道是不是时候,我已经醒了。拉开眼皮,是很清凉的感觉,东风小吹来。明崇逸在三年前逼着我想象了七种颜色。黑色就是我看不见的颜色。
醒来的黑色是明亮点的。
这样的颜色是很残忍的,动不动就流泪下来。化成了海潮淹没了我,尸骨无存。
“初那,起床了?”近近靠近的醇厚味道。果然!我醒来的时间还是正确的。
“这么快就12点了?”我装作懒懒的样子,今天比他估计的时间早醒了一会儿。很喜欢明崇逸不会暴力的把我拽起来,或者大声在我耳边吼着。原来还不习惯他每次都要在12点给我过生日。之前都过了六个,现在就见怪不怪了。因为我也会花痴他的声音很好听,是我喜欢的深海底的鱼儿游过。
男人擦了擦我的眼角,是没有流完的哈欠泪。如果不是他每年老套的习惯,我记忆也不会如此的好。像我必须记住的七种颜色,因为是我必须要记的。“初那,你今年的生日愿望是什么啊?”
生日蛋糕不吹蜡烛是他一直定的规矩,李叔已经开始切蛋糕了。是永远吹不灭的粉色系。我睁眼和闭眼还有什么区别啊。
看不见的烛。
曾经偷偷问了李叔,他说是紫色的火光。算一算,现在的李叔也有四十五岁了。
我出生在深秋季节,落花入土、云低的尴尬季节。有时候认为老天给的自己的日子都不算吉利,几乎把我推向不知名的深渊。
那边明崇逸还一直打扰自己的思想。“来,张嘴。” 依旧温柔一地我的少女心啊!
我还是试探了张了嘴,是我最喜欢的哈密瓜口味。接着暖又点凉的感觉在脸上。
“不要逗我!哥!”我抓了一把,是奶油。指尖好香,放在嘴里,甜甜的。
“是黄色的吧?”我向着明崇逸在的方向故意问了句。
……
黄色奶油碎了。
我听到了什么声音。
看不见,耳朵就是我的眼睛。我听见他说:“初那,你……你可以看见了?”明崇逸说话有明显的不连续,心理学说这种情绪的人内心激动是大于淡定的。现在黑色的钻石盯着我,都可以卖出价钱了。
我松了口气,“没有啦,哥!我是猜的。”不知是我的错觉,还是别的胡思乱想。为什么感觉明崇逸的每次的慌张都是一次害怕的掩盖?
我也希望我可以看见,九岁被迫记住我只认识的几个字,我的名字,我可以认识的调色盘。看不见血色,就问李叔他们,李叔说血色是令人害怕的颜色。如同现在男人脚边的黄色奶油我就看不见。
任何我看不见的东西都是令我害怕的。
“嗯。”明崇逸平白没有其他的话,还是不能只凭耳朵知道。是淡定大于激动了。真的想整个手都放在他的脸上抚摸,感触着。我对他的认识,还是不行吗?
“哥,我想上大学。”这是我思考了很久的事。
已经修完了所有的盲人高级课程,我不能一直靠着明崇逸给我的资助活着。我不敢告诉他,其实我一直想着离开。
“来人,打扫一下。”男人抽了一把新的刀叉。他没有及时回答,我有些后悔了。
现在的沉默都是我的错吗?还是我和他一直这样就是好好的?
“好吧,我答应你。”明崇逸停止了第二口柠檬奶油。手上的摩擦声音变小了,在我意识里应该是手放在膝盖上了,小时候止不住我的眼泪就像这样把热我的手放在上头。
眼皮先是紧张的跳动,之后就随我处置。
“那我可以回中国吗?”心想,哥哥反正是对我无奈了。我再多说一个要求,应该都不为过。
“可以的,快吃吧。”
盲文里写过一句话。原来不放肆的我现在放肆了,不就仗着你的宠爱吗?
我是喜欢你对我无奈时,扔在一旁不肯拍我的手。不是因为舍不得,而是因为怕我疼。
☆、第二章
“这里还喜欢吗?”明崇逸忘了我的眼睛,我也忘了“这里还喜欢吗?”
哪里对我都是一样,深呼吸了一次。是加了柠檬的油漆啊!酸酸甜甜。看来我的鼻子对在中国的新房子还不错的感觉。“我喜欢。”
不过好像还差点东西,我试探的磨蹭了周围。是撩空的大房子,浮动的空气也很轻盈。
“对了,哥。罚酒呢?”我感觉脚下摩擦力挺坚实,罚酒是明崇逸给我买的导盲犬,陪伴我有三年了。听明崇逸说是拉了直毛的小犬,和我很像。
“喏,在这里。”男人把铁链子交在我手里,小家伙肉绵绵的踩在脚上。
带着响铃铃的声音。
“哥,我说了。别用铁链锁它啊。”罚酒脖子圈了好重的铁链,窝在我的怀里呜呜。别伤了我的宝贝啊!
“对不起,我忘了。”不知道是不是精神虐待,我喜欢明崇逸软绵绵的道歉。一反公司里的冷厉形象,听老刘说过,明崇逸在公司里从来不笑。每次在我面前这样的场景,想象录音后,如果有一天去了他的公司,一定要广播出来明崇逸嫩嫩的脾气。
这是小奸笑的事。
明崇逸暗暗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三小时后我要回国开会,我给你安排了佣人。有什么事就让她们做吧。”
是害怕我像三年前逃跑,离家出走设的监护人吧?
“小姐你好。”听声音,应该是四十左右的中年妇女。个头不高,大约一米六左右,而且身体应该也不是很好吧?怎么闻到了淡淡的药草味?和小时候妈妈身上的气味很像。
中年妇女的口吻很小心低气。“您叫我李嫂就好了。”
“你好。”我摸着解了罚酒的链子,抱在怀里。好像胖了不少。我对明崇逸养人的本事还是很赞同的。
“这里是客厅,一会李嫂带你熟悉熟悉环境。”明崇逸扶着我坐在沙发上面。男人在我背后细心的放了抱枕。
“哥,你放心就是的,明天我还要上学呢。”心里其实是,你终于要走了,能够嘱咐这么多,看来去的时间很长。
“好吧。”明崇逸捧着我的脸,捂熟了我的耳朵。“好好照顾自己。”
门关的声音,让我松了口气。“小姐,晚上想吃点什么啊?”
“不用了,我不饿。”怀里的罚酒淘气死了,把两个底爪放在我的嘴上。
“那我给你倒杯牛奶吧?”李婶的话虽然小心翼翼,但说话还是很对我的口味的。
“嗯。”罚酒扑腾的跳了下来。李嫂见状赶紧跑了过来,轻抓我的胳膊说道:“我扶您上楼。”
中年妇女离得我更近了,药的味道变得更重了。我微微皱了眉头,想着毕竟是李婶自己的事。闭紧疑问没有问出口。“李嫂,以后你就负责喊我起床吧?”我已经十年没有家人了,不喜欢冷冰冰地因为闹钟生气。
“是的,小姐。”
李婶说话的时候我没有闻到明显的药味。应该不是喝了药,那味道是从哪里发出的?我脱了毛靴子,脚下踢开了鞋子,袜子还好好的穿着。“李嫂,你不用叫我小姐的。叫我初那就可以的。”
罚酒最先跑到楼上房间,我望着那片看不清楚的去向。耳朵一度响着嘟嘟的声音,工业城市的醉酒。三年前,我穿越在一道道马路,不是因为迷路,是因为想要逃跑。想要离哥哥身边远远的,罚酒只是明崇逸派来留下我的把柄。
连上楼的楼梯都弥漫着好闻的柠檬味。
在新家的第一天,夜里回梦到我鼓起勇气第一次离家出走的场景。明崇逸在人潮拥挤的乱叫声中喊我的名字。
初那?立初那?立初那!
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