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将军的娱乐生活-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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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他们曾经开玩笑的问过程清朗,为什么整天粘着人。
然后当时程清朗一本正经的回答:我不想因为没有全力对她好而觉得遗憾。
心之所向,和那个人无关,只是不想让自己有遗憾罢了。
当时他们所有人都震惊了,然后久久没有说话。
所以在四年前新闻出来的时候,他们都不相信,能够坚定的站在人后面说是诽谤。
他们觉得,程清朗会做那么的事情,这个世界大概真的不存在爱情这种东西。
不过话又说回来,谈恋爱是谈恋爱,结婚是结婚……国民老公结婚,全世界都会跟着一起失恋。
哎呀呀,瞒着也好,最近几个人都有电影要上,别被夏梵和程清朗花式抢头条了。
这两个家伙出现,就代表着‘屠版’,上次还有粉丝无聊,顺便申请了吉尼斯纪录。
夏梵的单条微博,评论数量全世界最多……
娱乐圈的‘黄金单身女’,而且还是钻石级别的。
这不,这一周的新闻就都是夏梵手上带着的那个鸽子蛋,简直是闪瞎了人的眼睛。
他们打电话过去问哪儿来的戒指,媒体大肆的介绍钻石的珍贵性,多漂亮多贵,也是醉醉的。
八百多万美元。
不炫富就不炫富,要炫富就要格外的与众不同!
真正的壕啊!!壕哭你们没商量!
这个戒指这和夏梵平时‘朴素’的作风不像,然后那些人来问,夏梵爽快的承认,是程清朗给的。
为什么买?因为两个人结婚了。
所有人都惊呆了,卧槽重点完全错了好不好!你直接说你们结婚了不就好了。
然后一群人震惊之后,就吵着要请客吃饭。
夏梵正想着去哪儿吃。程清朗从厨房走出来,低头吻了一下夏梵的额头。
“你干脆就让有时间的人,都来家里,我来做。”
夏梵看着人,“你确定?”
程清朗信心满满,“没问题的。”
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宣布主权的机会,大不了,就白让他们吃一顿好了。
以夏梵有中心,有个著名的小团体,其中包括本市知名的外科医生,知名的演员歌手,还有杜家班一群,风头很盛的导演姜宇凡,以及几位制作人。
这就是著名的‘夏家团’,成员曾经几次吃火锅被拍到,几乎是一网打尽娱乐圈的半壁江山。
国民老公的后宫,不过统领后宫地位不可撼动的还是孔雀先生。
原因?老公以前不是自己说过了,因为白,高,好看!
没错,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一众人听到夏梵要在家里请客,都有点不敢相信,夏梵做菜?想想不可能。
也对,不一定要自己做,可以叫外卖啊。
那群人相邀一起去夏梵家,心里充满了好奇。
这还是夏梵结婚后,大家的第一次聚会,没想到夏梵看起来最潇洒无羁的人,居然是他们一群人里面最先结婚的。
这次有空来的有七八个,一位外科医生,徐小岚,还要杜家班的几位,季熙然自然不能缺席。
沈誉更夸张,本来在国外度假,为了凑这次的热闹,连着飞了十几个小时,转了一趟飞机才赶回来。
就是为了一顿饭,下飞机连着倒时差都没有,就直接过来,和拍戏一样拼。
然后一众人看着在厨房里挥舞锅铲的程清朗,都有些没回过神,哦,对了,夏梵在一边帮忙洗澡。
Excuse me
谁能给个提示或者前情提要,这两个人家伙这是怎么呢?是中邪还是被下降头了,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居家了。
夏梵虽然是个厨房杀手,但是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洗菜切菜速度又快又利落。
沈誉看了半天,有意思,这两口子厨房‘双娇’啊,程清朗终于还是嫁了大魔王!
这才是真正的勇士啊!
他本来想跑过去打趣几句,夏梵刚好在切菜。
刀子快到几乎就看到一个影子,把手里的土豆丝切得大概比头发就粗了一点,而且还很匀称。
夏梵切完后,懒洋洋的顺手又拿起一个萝卜,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的开始雕花。
刀子依然快到让人看不清。
沈誉心里一寒,连着切个菜都那么重的杀意,他决定保留意见,暂时什么都不说了。
还是去和Guy聊天比较的有安全感。
雕花精美,菜色也还不错,在做的人面面向觎,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绝对不相信是两个人做得。
这两家伙不是不会做饭吗?
夏梵云淡风轻的说,“他去参加了一个烹饪班,做的菜还是不错的。”
所有人看向程清朗,都有点不敢直视,烹饪班,二十四孝老公。
要抓住一个魔王的心,首先你得抓住她的胃。
沈誉忍不住又问:“那个,学了多久了?”
这样的程度,一个月也该有了吧,这哥们有意思。
“学了五天。”
众人再次愣了愣,五次能到这种程度,这是开挂了吧,看着已经开吃,吃得很香的Guy,都沉默了。
季熙然夹了一口放在嘴里,评价道:“还不错,我一直觉得男人比女人做菜有天赋,那些大厨不都就被是男人,看来我以后要经常来蹭饭。”
有这么夸张吗?沈誉夹了一筷子四季豆,咬了一口。
表情千变万化,然后他想要把吐了出来,又觉这么吐出来形象不好。
然后硬生生的吞了进去。
夏梵奇怪的看了人一眼,很多时候,她觉得沈誉的症状比杨添和程清朗严重多了。
一个深度的病娇。
沈誉吞忘了,红着脖子问程清朗,“你这个四季豆,怎么老的部分,都没有掐掉。”
程清朗悠悠的说,“菜虽然是我炒得,不过是梵梵洗的。”想了想,没必要和人解释这么多。
扫了人一眼又说:“做客还这么挑剔,活该你单身。”
沈誉:“……”
他招惹谁了,提个意见都被秀了一脸的恩爱。
单身狗也是动物,你可以不爱,但是请不要伤害好不好!
夏梵转头,笑眯眯的问Guy,“如果吃到了咬不动的要怎么办?”
Guy抬起了头,一字一顿的说,“要吐出来,不能吃的。”
“为什么要吐?”
Guy振振有词的再次回答,“因为妈妈摘菜很辛苦,所以吃到咬不动的就自己吐出来,这样会方便很多。”
这一问一答,所有的人也是听得一愣一愣,这家庭教育也没谁了。
大魔王果然是大魔王,只能是仰望的存在。
程清朗笑着扫了沈誉一眼。
三十几岁的人还不如一个三岁的孩子懂事。
沈誉:“……”
———
吃完饭,很多人都坚定以后可以常来蹭饭的决心。
所有人走了之后,程清朗和夏梵带着Guy去外面散步,九月的空气已经没有七八月的燥热。
Guy和同龄人比起来,腿真的很长,不到三岁的孩子和五六岁的个头差不多,走在最前面跑跑停停。
程清朗和夏梵就在后面跟着。
夕阳西斜,看着Guy被拉长的影子,程清朗心里想着小孩就是可爱。
看了眼身边的人,如果是两个人的孩子也会这么可爱。
第154章
夏梵做了个很长的梦,那个梦太真实,一幅幅画面像是电影一样在脑海里播放。
她在半夜猛然睁开眼睛,冷汗津津。
她梦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到了这里之后,大凤朝的长鎏在成亲当晚沉睡不醒。
一睡就是八年。
太医找不到症结的所在,她的爹娘遍寻名医无策,怕引起不必要的动荡,只好对外封锁消失,说她去游历了,所以不在京城。
但是时间久了,有人渐渐的察觉到了不妥当,消息被细作传了出去。
八年的时间,已经够那些匈奴人喘过气,因为连续两年的干旱,日子不好过,那些人撕毁了当初的约定,再次大举来侵。
匈奴人所处之地,本就是荒凉之地,游牧民族骁勇善战,却不会种粮食,为以后做打算。
经常回去打劫边疆的村子,抢夺粮食不说,通常会掳走女人后,再放火烧村子,连着襁褓里的婴孩都不放过。
长鎏当年便亲眼见证了匈奴人扫荡过的村子,像是人间炼狱。
她对他们恨之入骨,就此发过学誓,一天不驱除鞑虏就不回京。
匈奴人是忌惮她,被她打怕了才暂时老实,知道她重病,开始是试探去偷袭周边村落,后来便大举侵略。
应战的将领并没有她,渐渐就胆子大了,知道长鎏重病的消失属实。
连续一个月的军情都不乐观,她年事已高的父亲请缨出战。
她一手带出来的萧山铁骑,凯凯银甲全是血。
马革裹尸,战火连天,漫天的大火映红了半边天,匈奴没到一个城势必会屠城。
每每臣破之时,城主就带着妻女从城楼跳下去,用血来殉城。
连失五座城,可以战死,绝不投降。
战事节节败退,王上驾崩,她身体羸弱的太子表哥登基,除了面对咄咄逼人的匈奴大军,还得预防着前来刺杀病情严重的天策将军长鎏。
长鎏虽然重病卧床,但是已经是匈奴人心中的一根刺,一定要见到对方的尸体才能放心。
匈奴人再接连战事得利的情况下,提出了要求。
如果休战,便要要一千石石粮食,五百匹骏马,还有五十名美人,姬长鎏下嫁首领为妾。
新登基的王上,顶住压力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三日后,主将遭受到细作偷袭重伤,手无缚鸡之力的新王为了鼓舞节节败退的士气,决定御驾亲征。
战事稍有缓和,陷入了持续的拉锯战,
夏梵的衣服都湿透了,她从床上下来,走到了外面的窗台上。
今晚的月色很好,她突然想起明天就是八月十五。
在大凤的时候,大多的中秋都是在军营里度过,点起一堆火,欣赏着月色,便喝酒便听她手上的兵说话。
李小三刚满十四岁,火光映衬在他还有些稚嫩的脸色,压着嗓子,他说等战争结束后成为大英雄,就骑着马,去自己心爱的姑娘家里提亲,要在村子里摆三天的流水席。
赵四已经入伍七年,看着月亮说自己入伍的时候老婆肚子里的孩子还没有生下来,七年过去了,这会儿都会跑会跳了,但是他还没见过,希望对方长得像媳妇,因为媳妇漂亮他是个大老粗,等战事结束后,他一定好好教儿子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如果自己战死沙场,希望抚恤金能多一些,媳妇和儿子能生活过得好一点,儿子能懂事,好好替自己照顾他娘亲。
王灿是个孤儿,说想念家乡的饭菜,如果能这个时候能吃上两口,那少活十年也是愿意。
那一幕幕都记得清清楚楚了,夏梵闭上了眼睛,她要怎么办,如果梦境是真的,那么怎么才能回去。
查阅了各种典礼,就是没有大凤朝,历史上也没有个人叫做姬长鎏。
也许很多年前的那个朝代……早就被淹没在历史的洪流里,也许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可是那是她长大的地方,有她的亲人,是她拿命守护的地方。
是她的故乡。
程清朗把手伸过去,没有搂到预想之中的人,他睁开了眼睛,看见夏梵站在窗台上。
这会儿已经入了秋,晚上的温度很低,对方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里衣,背影无比的寂寥。
程清朗心里一怔,他从床上坐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