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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异神--昊月无涯-第20部分

小说: 异神--昊月无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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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到女子轻微地点个头,他们缓缓离开她的视线,而她愣愣地停在那里,声音梗在喉间无法发出。

母亲临死之前痛苦的哀泣如今都有了解答,她多么后悔……,多么后悔将女儿卖给了魔鬼……

转眼间,女子的背影已经消失,她的泪水落得更急,雪地上出现一个小小的窟窿。她再也不能站立地跪了下来,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地失声痛哭起来!

莉莉啊……,那早在十八年前便死去的姊姊!莉莉啊……

※※※

完成了最后的心愿之后,拉萨路陪着无涯走在雪地之中。

永夜降临这片大地,细雪一如往常地飘落在大地上。

迷迷蒙蒙的柠檬月若隐若现地照耀着雪白大地。

“无涯,你真的不留下来?”雪地上,拉萨路轻轻地问。“你现在有了孩子了,更应该留下来让我们照顾你才对。”

无涯摇摇头。“这孩子是天威的,他不是异神,他应该是猎魔人才对。而且这孩子是昊月家族唯一仅剩的骨肉,我不想他在这个地方长大。”

“我们可以搬到任何你喜欢的地方——”

“也包括猎魔村吗?”

拉萨路愣了一下!

无涯勉强一笑:“拉萨路,我要把孩子送给他们扶养。”

“你要把孩子送给他们扶养?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

“我们都知道我活不久了。”那透胸而过的伤口现在只是靠着拉萨路的法力而封住,那维持不了多久的,他们心里都清楚。

“无涯,别把孩子给他们,孩子活在猎魔族里太辛苦了,他们不会善待他的。”

“我知道……”她苦涩地微笑。明明知道自己为孩子选择了一条最辛苦的道路,但是她却别无选择。当一个异神又会有多快乐呢?这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在两个族群之中漂荡,选择猎魔族,只因为天威是猎魔族的一员,她不要昊月家族断绝。

拉萨路见她心意已决,他也只能轻轻叹息。

“带我去吧!拉萨路,我知道他们之中有一个人会好好善待这个孩子。”无涯乞求地望着拉萨路。

是的,他们之中的确有人会好好善待这个孩子,但是其他人呢?拉萨路于心不忍,但是无涯是孩子的母亲,他必须尊重她的选择。

终于,拉萨路挽着无涯的手来到圣高山下。

猎魔村就在山顶上。

那里山明水秀,虽然十分荒凉,但倒也不失为一个养育孩子的好地方。

拉萨路找到一间被人遗忘的小屋,略微整理之后,无涯便住了进去。

“谢谢你……”

“我会常常来看你的。”拉萨路临走前温柔地在她额上印下一个吻。

他很担心无涯的身体状况,怀一个孩子是极为辛苦的事,过去异神女子怀孕的时间长达十年,如果这孩子也要等待十年才能来到这世上……无涯撑不了十年,以她目前的情况可能连一年也撑不过去。

“不用……孩子出世之前你会知道的。”无涯轻轻抚摸着微微拢起的小腹,带着慈美的微笑说道。

“我非常不放心……”拉萨路叹口气。“如果猎魔族人知道你在这里……”

“就算他们知道我在这里也不会伤害我的。”

“无涯,你……唉!”

“回去吧,拉萨路。”无涯走到门边轻轻地说道:“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拉萨路无言地注视了无涯一眼之后,终于化为一抹淡淡的影像消失。

屋子里只剩下无涯了。

她轻轻地抚着肚子里的孩子,泪水忍不住落了下来……

天威……你知道孩子就快出世了吗?再忍耐一下啊,天威!可别走得太快,请等等我吧!等到孩子出世,我就可以去与你会面了……

※※※

两年后——

在一个风雪纷飞的夜里,猎魔村中的巴山瑞儿被什么东西给惊醒似,她披上衣服来到帐蓬外面。大雪漫天覆地而来,四下静默无声……

她侧耳倾听,黑暗中好像有什么声音……好像有什么人在呼唤……

没来由地,她开始往山脚下走,某种奇异的感觉引领着她一步一步走往山脚下的小屋。

那小屋的位置很偏僻,几乎没有人会想要过去那里,可是今夜她却有股莫名其妙的冲动想要过去看看。

想看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只是知道她一定得去!

大雪愈下愈大,她的脚步也愈来愈快,她焦急地往山脚下走,到后来索性拔腿狂奔——

好不容易冲到小屋前,她毫不犹豫地推开大门。

小屋里只有一盏十分微弱的灯火,稻草所铺成的床铺上躺了一名年轻却憔悴的女子。

巴山瑞儿轻轻走到女子面前,她正闭着眼睛,走近一看才发现床铺上沾满了鲜血;也惊愕地发现那女子竟然独自一人生下孩子!

小小的婴孩不哭不闹,很安静地躺在女子身边,巴山瑞儿手足无措地定在那里!

女子突然睁开眼睛,好明亮一双蔚蓝色的、天空般的眸子!

“这是……天威的孩子……”女子说。

“天威?不……天威已经死了两年了,这是我父亲亲口告诉我的。”巴山瑞儿摇摇头,不相信女子所说的话。

“真的……你看看这孩子……”

孩子有张很小很小的脸蛋,一双大大的眼睛十分好奇地注视着巴山瑞儿。

巴山瑞儿咬着唇将孩子抱起来,只是一眼——她已经确定那是天威的孩子没错!虽然她不知道过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的确是昊月天威的孩子。那眼眉、五官,甚至孩子那双眸子,都是天威的翻版!

床前的地下放着一柄长剑,那剑她认得。那是昊月神剑。

天威,原来毕竟为昊月家族留下了子嗣……

“他叫沙飞尔……是……一个天使的名字……”女子轻轻地说着。

她的话声如此轻微,巴山瑞儿必须靠近她的唇才能听清楚她究竟在说什么。

“请你照顾他……”

靠近女子的唇,巴山瑞儿闻到鲜血的味道,视线转向女子的胸前,才发现满床的血迹不只因为生产,而是女子的胸前也濡湿了一大片!

巴山瑞儿轻轻翻开衣衫,她立刻惊喘一声:

“老天!”

女子的胸口上有个触目惊人的伤口,像是被利刃穿胸而过的伤口正汩汩冒出鲜血……

“请你照顾他……”

“我会的……”巴山瑞儿的泪不由得落了下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眼前的女子生下天威的孩子,她是自己的情敌才对,可是看着女子温婉动人的容颜,她心中竟然没有恨、没有忌妒。

“谢谢你……”无涯心满意足地碰碰巴山瑞儿怀中的孩子。终于,她可以去见天威了……

“你叫什么名字?回答我!至少让你的孩子知道母亲的名字!”无涯的眼睛几乎闭上了,巴山瑞儿焦急地喊着,泪水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一样落下来。

“无涯……昊月无涯……”轻轻吐出最后一口气,她终于闭上那双蔚蓝的眼。天威……我来了。

“无涯……”巴山瑞儿失神地重复。

她怀里的孩子突然放声大哭,她摇晃着甫出世便失去了母亲的孩子。天空里的雪,像天使祝福的花瓣……

屋外,拉萨路的身影渐渐远去。他冰冷的颊上有冷冷的液体,他笑了笑,轻轻抹去那把泪——该高兴。

无涯终于可以安心地去见昊月天威了!

他该高兴。

无涯与昊月天威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带给异神一族新生的希望——而那,是多么重要的希望啊!

后记

关于昊月无涯——

又写了半年的一本书。速度好像真的变得很慢啊……照这个速度写下去,以后沈亚一年大概出不到三本书……品质,品质啊!真像是诅咒一样的两个字。

要创造出那么多不一样的场景,还真的有那么点不大容易。这次写了拉萨路城堡、旭日村、巴黎、海上风光,全是靠着想像和一些书面资料写出来的。也许有些地方写得并不完整,现场的感觉写得也不是非常非常透彻,不过以沈亚自己的眼光来看,还算是合格,希望你们也会喜欢这样的写法。毕竟这是一本在风格上比较属于“情节”的作品。

这次在人物分配的比例上算是很难得地做到了“均分”这两个字,我发现我真的有进步耶!而且在爱情戏的部分,沈亚也自觉得处理得还算不错。虽然在男女主角爱情的部分出现得很晚,几乎到了整部书的后半部才写出来,不过为了剧情的铺陈,和整个流畅度考量,这样的写法应该算是还差强人意吧!

有时候觉得想写的东西不多,但是好像愈来愈难说清楚,每本小说的字数节节上升,《异神——昊月无涯》竟然一个不小心便超过十几万字!真的有那么多想法吗?这到底算是一种进步,还是退步?

以前沈亚不太注重“场面”,人物在什么地方说话、当时的天气如何,都不是很重要,很典型的写法是“公园的小椅子上,天空滴滴答答地下着绵绵细雨……”然后,没了;而现在沈亚则相当努力想把场景的气氛给营造出来。

先努力想像当时的画面,每个人物站立的地方、灯光如何、空气中的气味如何……等等,沈亚俨然在自己所说的故事里当起导演来了。有的时候会觉得很苦恼,因为沈亚写景的功夫不大好,有时候一个场景花上一整天也描写不出那种感觉,那时候就会觉得沮丧极了!

想写“感觉”。可是感觉要怎么写?荒凉、悲伤、痛楚、愉悦,形容词一片一片组合起来,又像是许许多多的音符综合在一起,有的时候仿佛写得出来,回头再看看时,又觉得荒腔走板得像一大块莫名其妙的拼花碎布。很容易陷入自己所筑成的文字陷阱里,挣脱不出来的时候简直想伸着脖子大吼——以前的“简约”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次最大的突破应该是在床戏的部分……以前一直坚持不写的东西,现在终于堂而皇之地出现啦!这对沈亚来说,实在是一大突破。在市场上充斥着一大堆“黄色废料”的时候,写这样的东西其实真的得经过很漫长的考虑,尤其沈亚自己本身其实极力反对那些色情文字,总觉得那些描写非常亵渎爱情与情欲。

尽管为了“性”而性的事情并不是没有,但是作为一个书写者应该有最起码的文字尊严才对,所以光是几千个字的床戏,竟然花掉我大半个月的时间才好不容易完成。要怎么样才能写得唯美?要怎么样才不会让文字变得浮滥下流?因为没写过,这部分便必须花上极大的心思才能完成了。

幸好沈亚早在动笔之初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会写这样的场景,所以在整个剧情的架构上都做了仔细的考量,要不然说真的,是很难顺理成章地教男女主角上床的!

以前也想过要写床戏,可是呢,男女主角抵死不从,那些情节文字摆来摆去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地方,现在终于成功了!哈哈!写完的时候还真有那么一点点得意呢!

情欲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望之一,没有情欲也就没有人。如果有爱情,肉体结合是非常美妙的欢愉;可是如果没有爱情、或者对这件事的态度不正确,那么写出来的东西只有“不堪入目”这四个字可以形容。

也许沈亚对这件事的态度过于传统老套,我可不怕读者笑我是老古板,也许很多人对这一点深深不以为然,但是,这是我的观念。

我写,是因为认为值得写、应该写;我不写,则是因为没有书写的必要,也没有大书特书的灵感。我尊重我自己的原则。至于市场需求的考量……对不起啦,因为沈亚认为原则比销路还重要。书不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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