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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

尤利西斯-第123部分

小说: 尤利西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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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样,他们从摆有石头和火钵等的岗亭前面走过。那里,当年的冈穆利——如今落魄成市政府的临时工——正如谚语所说的,依然被搂抱在睡神怀里,睡得正香,沉浸在绿色田野与新牧场的梦中。说到塞满石头的棺材,这个比拟是蛮不错的。因为他确实是被人用石头砸死的。闹分裂的时候,八十几名议员中竟有七十二个倒了戈。主要是他曾经大捧特捧的农民阶级,大概就是被剥夺了佃耕权后,他替他们收回来的那些佃户哩。
  这样,二人就挽着臂,穿过贝雷斯福德广场,一路上布卢姆闲聊起自己无比热爱可又纯粹是个外行的艺术形式——音乐。瓦格纳尽管自有其众所公认的雄伟气魄,然而对布卢姆来说,却有点太沉闷了,一开始就难以理解。但是他简直迷上了梅尔卡丹特的《胡格诺派教徒》、梅那贝尔的《最后的七句话》和莫扎特的《第十二弥撒曲》。他认为后者的《荣耀颂》乃是第一流音乐中的登峰造极之作,真正能使其他一切音乐黯然失色。他非常喜爱天主教宗教音乐,那远远超过其竞争对手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穆迪与桑基圣诗或“嘱我活下去,我就做个新教徒”。他对罗西尼的《站立的圣母》的称赞也绝不落在任何人后面。这确实是一首充满了不朽的节奏的乐曲。有一次在上加德纳街耶稣会教堂举行的演奏会上,他的妻子玛莉恩·特威迪夫人就演唱过它并博得好评,真正引起了轰动。他可以把握十足地说,在她已享有的声誉上,更增添了光采,使所有其他演唱者均黯然失色。为了聆听夹在演唱家或毋宁说名手当中的她的演唱,听众甚至把教堂门口都挤满了。大家一致认为没人赛得过她。在平时唱诵圣乐的礼拜堂里,人们普遍发出“再唱一遍”的呼声,这就足以证明她受欢迎的程度了。总之,他爱听莫扎特的《唐乔万尼》那样的轻歌剧,而《玛尔塔》是这方面的珠玉之作。尽管他对门德尔松这样严格的古典派只具有点皮毛的知识,却也怀着强烈的爱好。说到这里,斯蒂芬想必是知道那些大家所爱唱的歌曲的,他特地举了莱昂内尔在《玛尔塔》中演唱的插曲《爱情如今》为例。说也真巧,昨天他听到这支歌曲,说得更确切些,是无意中传到他耳中的,他觉得十分荣幸。尤其令他感到高兴的是演唱者正是斯蒂芬的父亲大人。音色圆润,技巧完美,对作品的诠释的确使其他一切人甘拜下风。对于这非常文雅的提问,斯蒂芬回答说“他并没有”,却开始赞美起莎士比亚的——至少也是那个时代及其先后时期的歌谣来了。又谈起住在费特小巷、离植物学家杰勒德不远的古琵琶演奏家道兰德;我成年弹奏,道兰德。他怎样打算从阿诺德·多尔梅什那儿买一把古琵琶,价钱是六十五基尼。这个名字布卢姆听上去确实挺耳熟,只是记不大清楚了。还有在对位法的先导主题与应答主题上下过功夫的法纳比父子。此外就是伯德(威廉)。斯蒂芬说,此人不论是在女王小教堂或任何其他地方,只要看到了维金纳琴就非弹上一通不可。还有个姓汤姆金斯的,作过诙谐的或庄重的歌曲。再就是约翰·布尔了。
  他们边聊边穿过广场,走近车行道。只见链栏后面有一匹马拉着扫除器正沿着铺石路走来,一路扫拢着长长的一条泥泞。一片噪音,布卢姆简直闹不清关于六十五基尼和约翰·布尔的引喻自己是否听真切了。他觉得有这么两个完全一样的姓名是个惊人的巧合,就问了声那指的是否那位同名同姓的政界名人约翰牛。
  马在链栏那儿慢慢掉过头去拐弯。布卢姆照例是留神提防着的,看到马这样,就轻轻拽了拽斯蒂芬的袖子,用诙谐口吻说:
  “今天夜里咱们有性命危险。可得小心蒸气碾路机呕。”
  于是他们停下了脚步。布卢姆凝视着那匹马的脸,怎么也看不出它能值六十五基尼。由于是在黑暗中突然出现在挨得很近的地方,它就好像是个由骨骼甚至肉组成的与马迎然不同的新奇的东西了。这显然是一匹后腿朝前迈,一路倒退着的四肢不协调的马,半边屁股略低,臀部是黑的,甩着尾巴,耷拉着头。这当儿,牲口的主人正坐在驭者座上,忙于想心事。这是一头多么善良懦弱的牲口啊,可惜他身上没带着糖块儿,然而他又明智地仔细想道,人生在世,总不能对所有可能突然发生的事都做好准备呀。它只不过是一匹大块头、笨拙而神经质的傻马罢了,活在世上无忧无虑,他又寻思,甚至于狗,比方说,巴尼·基尔南酒馆那头杂种的吧,要是个头也有这匹马这么大,碰上它可就够吓人的了。然而它长成那个样子可不能怪它呀。就拿骆驼(那是沙漠上的船)来说吧,在它的驼峰里可以把葡萄酿成酒。动物中十之八九可以关进栏里,或加以驯服。除了蜜蜂而外,再也没有人类这么心灵手巧的了。对鲸要使用标枪上的夹叉,对短鼻鳄鱼只要挠挠腰部,它就会懂得开玩笑的滋味了。在雄鸡周围用粉笔画个圈儿。老虎呢,我那老鹰一般锐利的目光。尽管斯蒂芬的话使布卢姆多少分了神,正当这艘马儿船在街上活跃的时候,他脑子里却满是关于野地走兽的正合时机的考虑。斯蒂芬依然继续谈着饶有趣味的往事。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哦,对啦!我老婆,”他直截了当地说,“她要是能够结识你,会非常高兴的。因为她对所有的音乐都是倾心的。”
  他从旁边亲切地望着斯蒂芬的侧脸:他长得活脱儿像他母亲,然而丝毫也没有通常那种必然会使女人着迷的小白脸儿恶少气,兴许他生来就不是那号人。
  可是假若斯蒂芬继承了他父亲的天赋(布卢姆相信是这样),这就在布卢姆心中展开了新的前景:例如参加芬格尔夫人为了开发爱尔兰工业而于本周的星期一举办的那种音乐会啦,出入于一般上流社会什么的。
  此刻那个青年正在讲解着以《这里青春已到尽头》为主调的精采的变奏曲。这出自简·皮特尔宗·斯韦林克之手。他是一个出生于荡妇的产地阿姆斯特丹的荷兰人。他更喜欢约翰内斯·吉普那首德国的古老民谣,它描绘晴朗的海,赛仑——那些杀男人的美丽凶手——的歌喉。布卢姆听了,有点儿吃惊:
  赛仑蛊惑人心,
  诗人如此吟诵。
  他唱完开头一节,就当场译了出来。布卢姆点点头说,他完全懂了,央求斯蒂芬尽管唱下去。他就照办了。
  他那男高音的音色极其纯美,表现出罕见的才华。布卢姆刚听了第一个音调就加以赞赏。倘若他能得到像巴勒克拉夫那样一位公认的发声法权威的适当指导,再学会读乐谱,既然男中音已多得烂了市,他就不难随意为自己标价。那样一来,不久的将来,这位幸福的美声歌唱家就有机会出入于经营大企业的财界巨头和有头衔者那坐落在最高级住宅区的时髦府邸。不论他拥有的文学士学位(那本身就是堂哉皇哉的广告),还是他那绅士派头,都足以为本来就美好的印象更加锦上添花,这样就会万无一失地取得不同凡响的成功。何况他既有头脑,又能够用来达到此目的并满足其他需求。倘若他再注意一下服装的考究,那就更能慢慢博得高雅人士的垂顾。对于社交界在服装剪裁等方面的讲究他是个乳臭未干的新手,简直不明白那样一些区区小节怎么会成为绊脚石。事实上,再过上几个月他就可以预见到斯蒂芬在欢度圣诞节期间,怎样有所选择地参加他们所举行的有关音乐艺术的恳谈会了,从而在淑女们的鸽棚里掀起轻微的波澜,在寻求刺激的太太小姐们当中引起一番轰动。据他所知,这种事儿以前也记载过好几档子。从前,只要他有意,蛮可以不露马脚、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能……当然喽,除了学费而外,同时还有决不可等闲视之的金钱报酬。他附带说明一下:其实并不一定图几个臭钱就作为一种职业积年累月地站在乐坛上。毋宁说,那是朝着必然的方向迈进的一步,不论是从金钱上还是精神上,都丝毫无损于尊严。当你手头急需钱的时候,有人递过一张支票来,也不无小补。况且尽管近来人们对于音乐的鉴赏力每况愈下,可是不落俗套的那种富于独创性的音乐还是很快地就会风靡一时。正值伊凡·圣奥斯特尔和希尔顿·圣贾斯特以及所有这号人把投合时好的男高音独唱偷偷塞给轻信的观众并照例掀起陈腐的流行之后,斯蒂芬的演唱无疑地会给都柏林的音乐界带来一股新风。是呀。毫无疑问,他是做得到的,他必然稳操胜券。这是博取名声、赢得全市尊敬的大好机会。他会成为台柱子,会有人同他签订演出合同,也会为国王街剧场那些捧他的听众举行一场大规模演奏会的。还得有个后台,也就是说,倘若——这个“倘若”可非同小可——有人愿意出力硬把他推上去,凭着这股势头来防止那种不可避免的因循萎靡。凡是那些被老好人当作贵公子般娇纵坏了的红角儿,都容易陷进这样的状态。干这行当丝毫也不会损害另外的事。他可以我行我素,只要自己愿意,有的是余暇来自修文学。文学进修是个人的问题,完全不会妨碍或有损于歌手这一行当。说实在的,球就在他脚下,正因为如此,另外那个嗅觉异常敏锐、任何苗头都绝逃不过的家伙才缠住他不放。
  就在这当儿,马……过了一会儿,他(即布卢姆)在适当时机,本着“傻子迈进天使……之处”的原则,在完全不去追问斯蒂芬私事的情况下劝他跟某某即将开业的医生断绝往来。他留意到,此人倾向于瞧不起斯蒂芬。当斯蒂芬本人不在场时,甚至借着开玩笑来贬低他几句,或者随便怎么说吧,反正据布卢姆的拙见,就是在一个人的品格的某个侧面上投下讨厌的阴影——这里他要讲的绝不是什么双关的俏皮话。
  那匹马走到绷得紧紧的缰绳尽端(姑且这么说),停了下来,高高地甩起高傲而毛茸茸的尾巴。为了在即将被刷净打磨光的路面添加上自己的一份,就拉了三泡冒热气的粪便。它从肥大的屁股里慢吞吞、一团团地、分三次拉下屎来。车把式坐在他那装有长柄大镰刀的车里,善心而有耐性地等待着他(或她)拉完。
  幸而发生了这一事故,布卢姆和斯蒂芬才肩并肩地从那被直柱隔开来的栏链的空隙爬过去,迈过一溜儿泥泞,朝着下加德纳街横跨过去。斯蒂芬虽然没有放开嗓门,却用更加激越的声调唱完了那首歌谣:
  所有的船只搭成了一座桥。
  不管是好话、坏话还是不好不坏的话,反正车把式一言也未发。他坐在低靠背的车上,只是目送这两个都穿着黑衣服的身影一—一胖一瘦——朝着铁道桥走去,由马尔神父给成婚。他们走一程又停下脚步,随后又走起来,继续交头接耳地谈着(车把式当然被排除在外)。内容包括男人的理智之敌赛仑,还夹杂着同一类型的一系列其他话题,篡夺者啦,类似的历史事件什么的。这当儿坐在清扫车——或者可以称之为卧车——里的那个人无论如何也是听不见的,因为他们离得太远了。他只是在挨近下加德纳街尽头处坐在自己的坐位上,目送着他们那辆低靠背的车。
  第十七章
  归途,布卢姆和斯蒂芬肩并肩走的是哪条路线?
  他们都是用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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