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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酸滋味-第17部分

小说: 酸滋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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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满的事情很多,从苏妈妈口中知道她说谎的原因开始,他就不满幼幼情愿他误解,也不愿意告诉他自己的委屈;他不满,她宁愿对一本不会回她话的日记本写满她爱他,也不愿意亲口对他承认爱情;他不满她那个蠢到不行的罪恶戚,时时督促她违心。

是的,他看到幼幼的日记,偷窥不道德,但若太道德,他便无法明白幼幼既矛盾又痛苦的情结,也无法解开自己的心结。

于是,他懂了,她爱他一如他爱她,三年当中,累积的不仅仅是习惯,还有分割不开的情怀。

看着他的表情,幼幼心惊。他在生气?为什么?为了偶遇一个自私的骗子?

她承认,是她做错,她躲得不够远,下次她该选择的工作地点是马祖、金门,而不是台南。

“对不起,我不知道……”

“你欠我一个理由。”他抬起她的下巴,逼她正视自己。

她的离开,比他所想像的更难过痛苦,这些日子,他没办法专心工作、没办法专心照顾琇玟,更甚至,他连睡觉都没办法专心。

她的影子总在他面前绕来绕去。

她笑问他:“是不是生命有无限可能?”

她哭着缩进他怀里,问他:“为什么我要有这对父母亲?”

那次,她的母亲因牵涉贩卖人口被拘提。

还有她抱着“幼幼葫芦”睡觉的甜蜜、她窝在他怀里幻想未来的温馨一件件不怎么起眼的过去,却不断回到他眼前提醒,提醒他爱她,不单单是曾经过去,他还要未来与延续。

“我……什么理由?”

“说谎话的理由。”理由他知道了,他要的是她亲口说出。

“理由重要吗?重要的是结局,是你和琇玟姊快乐在一起。”

摇头,她不说理由,态度和之前一样。

她估错了,没有她,他便快乐不起来。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她躲进水缸那刻起?他以她的名字,为手中瘦拎拎的葫芦起名时?还是提着两瓶汽水,和她说说笑笑踩着月光回家时?

当时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觉得与她抬杠比和琇玟谈情有趣,只是直觉她是个特殊小女生,他用小姨子拉近两人距离,用一个模糊的姊夫身分做尽他想对她的宠溺。

“伯母说你每个月都会汇款到她的户头。”

他就是追查这些款项,追到台南市,再由她每隔一段时间用7…Eleven宅急便寄去的礼物,猜测出幼幼在超商工作。

然后一组专人到台南市每个超商访查,终于,他查到幼幼的下落、生活和工作情况。

在苏妈妈的储金簿中,他看见幼幼一笔笔汇进去的薪水,从她进入牧场工作时就开始,然后,他理解,为什么有了薪水,她还是穷到连一条牛仔裤都买不起。

“我应该做的。”

“为什么是你该做的?”

“当年要不是琇玟姊收容我,我会流落街头。”

“你的举动全是报恩,包括逼我对琇玟忠贞?”

“我逼你?这不是你喜欢想要的吗?不是你把我留在身边最重要的原因?”幼幼反问,她模糊了。

不是,他留她,是因为他想要她留,不为任何人、任何事。

“你很笨。”季阳批评。

心机深?他高估她了,她只是一个笨到不行的女人,他从苏妈妈口中知道所有事实证明,她是个不聪明的大笨蛋,想说谎圆谎却越圆越糟糕。

“我没聪明过。”幼幼承认,否则她不会弄到喜欢的人全恨上自己。

“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对我说谎了吗?别忘记,你不聪明,想骗人,我一眼就能瞧出端倪。”他执意要从她口中听到答案。

“没有原因。”摇摇头,她不说谎也不实招。

她仍然坚持?笨蛋!

“你以为自己是长了翅膀的天使?”季阳问。

她认定只要坚持自己恶劣,就能彰显琇玟的无辜可怜,让他全心全意待她?笨透了!

“我不是天使,我是专给人带来厄运的恶魔,若是没有我,我父亲不会错认琇玟姊是我,她不会被侵害、不会生病,更不会发生一连串事情。

要是没有这段,说不定你们已是老夫老妻、儿女成群。不过,老天开眼,你和琇玟姊有了结果,幸福可以预期,我祝福你们。”

叹口气,他拉起她的手。“琇玟去世了。”

季阳本想告诉她,他爱她,放手过去,让他们开启未来。

可眼前时机不对,他的胸膛将承接起她的泪水,季阳相信,琇玟的死对幼幼的影响,不会只是短短三、五天,她要的是耐心与时间,没关系,他会一直相陪。

他的话敲上她的脑神经。怎么会?那不在她的想像中,最苦最难的那关,他们度过了不是吗?

“不可能啊!就是手术失败也不会致命啊!”幼幼低喊。

“手术失败,她没办法开口说话,然后……她自杀,而且成功了,在你离开的半个月之后。”

“不应该是这样子,我们都尽力了。”

幼幼频频摇头,瞬地,希望又成失望。

“没错,我们尽力了,但事情不是尽力,就会按照你的安排下去进行,你不能否定,世界不在我们的掌握当中。

所以你父亲的错不该由你负责、你母亲的罪恶不该由你承担,你是你,他们是他们,你的人生是用来开创无限可能,不是用来替他们收拾荒诞。”

“可是……我很努力,一分耕耘该得到一分收获的呀!”

摇头,泪流。她是一个坏农夫吗?老是弄错时序,错失一季丰收?

握住她的肩头,季阳将她收入怀中,熟悉的感觉回笼,丝丝甜味渗进心头。

“琇玟死前,有段时间是清醒的,她要我来告诉你,她不让我知道她生病的决定是错误的,她很高兴我陪她走完这段,还要我转告你,要幸福。”

拿出琇玟写的纸条,他把它递到幼幼手上。

看着它,幼幼泪眼模糊。

“这是错的,她好不容易才活过来。”幼幼仰头说。

“我也但愿这是错的,可惜并不。”

“她辜负我们。”

“她有她的苦,我不怪她。琇玟死后,伯母去观落阴,我并不相信这类怪力乱神的事情,但她回来告诉我,琇玟过得很快乐,知道女儿快乐,她心中放下一块大石头,收拾情绪,她重新生活。你也一样,停止责怪自己吧!想想,至少你已尽心。”

叹口长气,季阳说:“我不喜欢都市的夜空,光害太多,看不到星星。”

“我也不喜欢。”幼幼哽咽说。

“我们回垦丁吧!”他要替她找一块地方疗伤,一个安静、不被打扰的地方。

说着,他扯下脖子上的领带,一端系住她的手腕,另一端绑住自己的。他说过,不管她在哪里,他都会找到她。

回到原点,没有过去,遗忘谎言,如果有错,把它们留在昨天。明天,新的开始、新的恋情……

年底,为了逃避和季阳的婚姻,性急的于坊随手在路边抓个男人进礼堂,让人讶异的是,居然误打误撞,让她寻到真命天子,展开一场爱情奇遇。

苏妈妈用季阳给她的钱,在台北开了一家牛肉面店,生意兴隆,房东康伯伯对她很照顾,时常下楼帮忙。

而幼幼和季阳的爱情,像他们悉心培植的葫芦苗,长得郁郁青青,一季比一季丰收,隔年夏天,他们在瓜棚下结婚,瓜架上刻满爱情字样的葫芦瓜,任宾客自行摘取,他们愿意天下人和他们共同享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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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还让丹蔻用红笔给圈了起来。

“这是干么?”她更糊涂了。

丹蔻不语,以眼神暗示她继续往下看。她迷惑地看下去,又看见了另一个被红笔圈起的名字,她定睛一瞧,猛然倒吸一口气。

是黎明淳!

那工工整整的印刷体,确实印着他的名字。

“他跟我是同学?”她吃惊不已。

“嗯哼。”丹蔻点点头。

她睁大眼,想了又想,聪明的脑细胞死了成千上万,好不容易才闪过灵光。

他跟她是大学同学,他说大学时系上有个聪明又奇怪的女生,他说那个女孩躺姿很不文雅,歌声却很甜很动听,他说,他因此爱上了Flymetothemoon这首歌。

他说,他爱上了她——

“难道他暗恋的那个同学,是我?”

“没错。”丹蔻又是意味深长地点头。

老天!她瞬间烫红了脸,心跳加速。

他大学时喜欢上的怪女孩,他追得半死,对方却无动于衷的那女孩,竟然就是她!

天哪!天哪!

她忽然慌了,像只无头苍蝇,在咖啡馆里团团转起来。

她就是那个把他忘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的女孩,她就是他口中那个迟钝到让他想杀了砍了的怪女生。

她居然还白目到自以为是地安慰他,完全不晓得自己正割痛他的心,而他正苦笑着淌血。

简直天兵!她简直是天字第一号,白目到极点的大笨蛋!

她懊恼地想拿把刀自我了结。

难怪他会一声不吭便出门远行,连当面跟她道别都不愿意。

“男人啊,很脆弱的。”仿佛嫌给她的打击不够大,丹蔻还淡淡补充。

她听了,脸色一白,冷汗涔涔。

男人很脆弱,男人最好面子,再怎么洒脱的男人,也受不了遭人如此一次次地践踏自尊。

总是迟钝的她,总算在那一天,明白了黎明淳一直藏着不肯说的心意,她总算恍然大悟。

只是这份领悟,似乎来得太迟了。

他不再在她面前出现,行踪飘忽,连丹蔻和他的家人也很难掌握他落脚何处,他仿佛正如他字条里所说的,离开了台湾,浪迹天涯。

她找不到他,只能三不五时闯进他屋里,四处摸摸弄弄,藉着触碰他的东西安定自己慌乱的情绪。

她拉着丹蔻,走遍了台北的唱片行,搜括他曾经作过的每一首曲子。流行歌也好、电玩配乐也好,只要是他作的曲,她都将CD买来珍藏,然后,日日夜夜狂听。

在一遍又一遍地聆听他的音乐后,她觉得自己似乎渐渐能了解,这个老是想着他的女神作曲的男人,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在思念着她、暗恋着她——

电话铃响,打断汪蓝沉思。

“喂。”

“喂,蓝蓝吗?是我。”赵蒂蒂独特的尖嗓从另一头传来。“你收到没?老天!我快疯了!”

“收到什么?”汪蓝不明白好友的激动。

“丹蔻的喜帖啊!”赵蒂蒂尖喊。“你相信吗?她居然真的要跟那个陈明义结婚了!天老爷,他们两个根本一点都不相配啊!”

“丹蔻要结婚了?”乍闻这消息,汪蓝也不禁惊讶。“真的假的?”

“你快去收E…mail吧!那女人真够狠,居然一声不吭就把红色炸弹丢过来了——”

“呵呵呵~~”

新娘休息室里,响起一阵得意的娇笑。

“笑什么?”赵蒂蒂阴狠地眯起眼,瞪向妆点得千娇百媚的李丹蔻——可恶的女人,连穿起婚纱都比一般新娘性感百倍,真令人愤慨。她磨牙。“嫁给那只呆头鹅,有那么开心吗?”

“总比有些人死活就是嫁不出去好吧?”李丹蔻扬起玉手,满意地巡礼一根根造型妩媚的彩绘指甲。

“你!”赵蒂蒂恨得想掐死她。

“冷静点,蒂蒂。”汪蓝赶忙在一旁劝阻。“今天丹蔻是新娘,你就让让她,别跟她吵了。”

“哼,新娘就了不起啊?”赵蒂蒂不服气地噘嘴,却还是识相地找了张沙发坐下。“说也奇怪,丹蔻,你以前不是非俊男不要吗?怎么这回会栽在陈明义手里?我真想不通。”

“谁说我栽在他手里了?”李丹蔻慎重澄清。“是他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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