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游戏竞技电子书 > 龙枪编年史 >

第36部分

龙枪编年史-第36部分

小说: 龙枪编年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龙人吞吞口水并点点头。“上面没有路可以下来,高贵的龙,除了升降梯之外。”
  “一定有别的通道,你这个蜥蜴头。”姬塞斯不屑地说。“这些该死的溪谷矮人就象是这座城市的寄生虫一样四处跑来跑去。入侵者拥有水晶杖,而且他们在设法找路下来。这只代表了一件事情——他们在找白金碟!他们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黑龙上下左右摇晃着她的头,仿佛这样就可以看见那些破坏她计划的人,但迷雾反而越来越浓。
  姬塞斯愤怒地大吼。“水晶杖!该死的水晶杖!猛敏那应该早点用他那不断吹嘘的牧师能力预见这样的状况,然后我们就可以先一步把它摧毁。但他没有,他只是关心他的战争,而我却必须在这个潮湿的墓穴里发霉。”姬塞斯边抱怨边用爪子抓着地面。
  “我们可以摧毁那些白金碟。”龙人大胆地建议道。
  “白痴,你以为我们没有试过吗?”姬塞斯喃喃道。她抬起头。“不行,继续呆在这里太危险了。如果那些入侵者知道这件事,其他人可能也会知道。白金碟一定要改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去。通知猛敏那大王,我马上就离开沙克·沙罗斯,和他在帕克·塔卡司会合,我会把入侵者带去审讯的。”
  “‘通知’猛敏那大王?”龙人震惊地问。
  “好吧。”姬塞斯讥讽地回答。“如果你坚持的话,那就‘请求’我主猛敏那恩准。我想你应该已经把大部分的士兵分派到上层去了吧?”
  “是的,尊贵的龙。”龙人鞠躬道。
  姬塞斯思考着眼前的状况。“也许你不算太笨,”她说,“下面有我就够了。你只要负责专心搜索上层就好。当你抓到那些入侵者的时候,直接把他们带过来。除了无法避免的攻击之外,不准随便伤害他们。要特别小心水晶杖!”
  龙人跪在黑龙之前,后者的身躯慢慢地缩回原先她出现的黑暗之中。
  龙人跑下阶梯,和其他的龙人会合。他们用自己的语言短暂地交换意见之后,龙人走向北方的大街。他们轻松地走着,有说有笑,很快就消失在大雾中。
  “他们毫不担心,不是吗?”史东说。
  “当然,”坦尼斯严肃地点点头。“他们以为一定抓得到我们。”
  “面对现实吧,坦尼斯,他们是对的。”史东说。“我们在讨论的计划有个很大的缺陷。即使我们没有惊醒黑龙,从她的巢穴中拿到了白金碟,我们还是得逃出这个到处都是龙人的城市呀。”
  “我以前就问过,我现在还可以再问一遍,”坦尼斯说,“你有更好的计划吗?”
  “我有更好的计划,”卡拉蒙粗嘎地说。“我没恶意,坦尼斯,但大家都知道精灵对战斗的看法。”大汉指着眼前的皇宫。“这里显然正是龙居住的地方。我们可以照计划把她引诱出来,只不过这一次我们要和她作战,而不是偷偷摸摸地溜进去。我们把龙宰了之后就可以拿到白金碟。”
  “我亲爱的哥哥,”雷斯林耳语道,“你的力量是在你的武器上,不在大脑里。就象骑士在旅程一开始所说的,坦尼斯有智慧。你下次应该多向他学学。你对龙知道多少,我亲爱的哥哥?你看过她吐出来的酸液的破坏力了。”雷斯林突然剧烈地咳起来。他从袖子里拿出一块手绢,坦尼斯看到手绢上沾满了鲜血。
  好一阵子之后,雷斯林继续说道。“你也许可以躲过那个攻击,也许还可以躲过她的尖爪和利牙。甚至还可以躲过那可以击垮石柱的龙尾。但我亲爱的哥哥,你要凭什么抵挡她的魔法呢?巨龙是大地上最古老的魔法使用者,她可以象我迷惑这些矮人一样迷惑你,她只要一个字就可以让你沉沉睡去,然后趁你熟睡的时候把你给宰了。”
  “好嘛,”卡拉蒙受挫地喃喃自语。“我根本不知道。该死,谁会去了解这些该死的生物!”
  “索兰尼亚的传说里有很多关于龙的故事,”史东柔声说。
  坦尼斯意识到,他也想要和龙作战,他心中一定正想着效法修玛——完美的骑士,又名屠龙勇士。
  噗噗拉着雷斯林的袍子,“来吧!你们走,没龙,没老板了。”她和其他的溪谷矮人开始在广场上乱跑着。
  “怎么样呢?”坦尼斯说,他看着两个战士。
  “看起来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了,”史东不自然地说。“我们不能面对敌人,竟然躲在溪谷矮人的背后!总会让我们遇上这些怪物的!”他立刻转身走去,腰杆停直,胡子随风飘着,伙伴们都跟着他。
  “也许我们是在杞人忧天,”坦尼斯抓抓胡子,回头看着被大雾所掩盖的皇宫。“也许这是唯一一只生存下来的龙——从梦幻之年代生存下来的。”
  雷斯林的嘴唇抽动一下,“坦尼斯,不要忘记星座的事情,”他喃喃道。“黑暗之后已经回来了。记得传说中的记载吗?‘她成群尖叫的士兵。’根据古老的传说,她的士兵就是龙。她已经回到这个世界上,而龙群们也跟着她。”
  “这条路!”噗噗拉着雷斯林,指着一条通往北方的路。“这是家!”
  “至少这里比较干燥,”佛林特喃喃道。他们向北走去,离开了小溪。当大家进入另外一区破败的废墟的时候,大雾将每个人包围。这里一定是沙克·沙罗斯里面最贫穷的人居住的地方——即使在它最美丽的时候。现在这里的建筑都已经快要颓坍殆尽。溪谷矮人开始大喊大叫地在街上跑着。史东警觉地看着坦尼斯。
  “你能不能叫他们安静点。”坦尼斯对着噗噗说。“这样龙人——呃——老板们才不会发现我们。”
  “啐!”她耸耸肩。“没有老板。他们不来这里。害怕扑扑大王。”
  坦尼斯对这句话抱持着保留的态度,但是四周的确没有任何龙人的踪迹。从他观察所见,龙人似乎过着规律的军事化生活。相反的,这条街上却到处都是垃圾和脏东西。脏乱的建筑里面挤满溪谷矮人。男性、女性,还有穿着破破烂烂衣服的小孩子都好奇地看着他们走过大街。噗噗和其他着魔的溪谷矮人挤在雷斯林旁边,几乎可以说是半推着他前进。
  龙人毫无疑问地很有智慧,坦尼斯想。他们让奴隶有自己住的地方——只要他们不惹麻烦。这是很好的构想,尤其是考虑到溪谷矮人和龙人的人数大概是十比一左右。虽然溪谷矮人大多数状况下非常胆小,但是他们被逼急的时候也会变成可怕的敌人。
  噗噗带着大伙停在一条坦尼斯有生以来见过最肮脏、最破烂的巷子口。一股臭味从里面飘出来。破烂的房子像是喝醉的酒鬼般地挤在一起。当他们看着的时候,巷子里跑出了小小的黑影,溪谷矮人的小孩开始追着它们。
  “晚餐!”其中一个大喊,边咋着嘴。
  “它们是老鼠!”卡拉蒙害怕地大喊。
  “我们一定得进去吗?”史东皱着眉看着那些破烂的房子。
  “光是这臭味就可以把一只食人魔呛死,”卡拉蒙跟着说。“我宁肯被龙给宰了,也不愿意让溪谷矮人跳到我头上。”
  噗噗指着巷子。“噗噗大王!”她说,指着里面最脏乱的房子。
  “你们留在这里,我和扑扑大王见面就可以了。”雷斯林说。
  “没关系。”骑士皱着眉,跟着半精灵一起进巷子。“我们是一伙的。”
  巷子向东延伸几百尺,接着转向北方,突然到了尽头。他们面前是一座腐朽的砖墙,没有其他的路。他们的退路已经被许多跟着跑来的矮人给堵住了。
  “埋伏!”史东压低声音说,并且抽出剑来。卡拉蒙开始低声咒骂着。溪谷矮人看到刀剑的闪光,不禁恐慌起来,争先恐后地互相践踏着,飞快地逃出巷子。
  噗噗厌恶地看着史东和卡拉蒙。她转向雷斯林。“你让他们停下来!”她指这两个战士要求着,“不然我就不带去扑扑大王。”
  “放下剑来,骑士。”雷斯林嘶声道,“除非你认为你遇到值得拔剑的对手。”
  史东怒目瞪着法师,有一阵子坦尼斯觉得他可能要扑向法师,但最后骑士收起剑。“希望我知道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史东冷冷地说。“在我们知道有白金碟之前,你就非常渴望来到这城市。为什么?你要找什么?”
  雷斯林没有回答。他用奇异的双眼瞪着骑士,接着转向噗噗。“他们不会再替你惹麻烦了,小家伙,”他耳语道。
  噗噗看着众人,确定他们都把剑收好了,她走向前,用肥短的小手在墙上敲了两次。“密门。”她煞有介事地说。
  两下敲门声回应了她的信号。
  “那个暗号,”她说,“敲三下。现在他们让我们进去。”
  “但她只有敲两声——”泰斯咯咯笑着说。
  噗噗瞪着他。
  “嘘!”坦尼斯打了个手势。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噗噗皱着眉又敲了两下。又有两下敲门声回应。她等着。卡拉蒙不安地看着巷子的另一端,开始不停地变换着姿势。噗噗又敲了两下,还是有两下敲门声回应。
  最后噗噗终于对着墙壁大喊。“我敲出了暗号。让我进去!”
  “暗号敲五下。”有个声音说。
  “我敲了五下。”噗噗生气地说。“你让我进去!”
  “你敲六下。”
  “我数了八下,”另外一个声音争辩道。
  噗噗突然用双手推着门,它轻易地打开了。她向里面喊着。“我敲了四下。让我进来!”她说。并举起拳头摇晃着。
  “好吧。”有个声音嘟哝着。
  噗噗关上门,敲了两下。坦尼斯想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瞪着拼命忍住笑的坎德人。
  门又再度打开了。“你们进来,”守卫忿忿地说。“但是那不是四下,”他大声地对噗噗说。她不理他,拖着大包走向前。
  “我们要见扑扑大王。”她大声地说。
  “你带这群人去见扑扑大王?”守卫吃了一惊,瞪着高大的河风,和壮硕的卡拉蒙。他的同袍们则开始向后退。
  “要见扑扑大王,”噗噗骄傲地说。
  溪谷矮人眼睛一直盯着这群奇怪的家伙,然后倒退着进入了恶臭的大厅,接着迈开步子跑起来。他扯开喉咙大喊着。“军队!有军队攻进来了!”大伙可以听到他的叫声在走廊里不断回响着。
  “啐!”噗噗不屑地说。“吞吞族的笨手下!来,见扑扑大王。”
  她开始走进走廊,并紧抓着拖在地上的大包包。伙伴们还是可以听到守卫紧张的大喊声。
  “军队!巨人的军队!快保护扑扑大王!”
  伟大的扑扑大王菩吉一世是溪谷矮人中的溪谷矮人。他几乎不是个笨蛋,传说他非常富有,还是个出名的胆小鬼。扑扑族很早以前就是沙克·沙罗斯或是他们自己这样称呼——中的精英,自从那天,扑扑大王某天晚上喝醉酒,掉进地洞里发现这个城市之后就一直这样。第二天酒醒之后,他宣布自己的部落占据了这个城市。扑扑族搬了进去,其后的几年,并且慷慨地让嘶拉族和吞吞族也一起住了进来。
  在这座废墟都市中的生活相当的舒适——当然是用溪谷矮人的自己的眼光来看。外面的世界毫不干涉他们(因为外界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在这里,就算知道也根本不会在意)。扑扑族毫无困难地统治着其他的部落,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扑扑族的克朗咕竟然拥有足够的智慧(有些嘶拉族的妒忌者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