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游戏竞技电子书 > 校妓 >

第13部分

校妓-第13部分

小说: 校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我没有再去理胡叶,不是白小俊终结了我和他,而是我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引用一句白小俊的经典名言:真他妈无聊。
  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尼姑,也许我的宿命就是去当一个尼姑。在那里,你有经文陪伴,你有木鱼相依,别人都和你一样,没有朋友,六神皆空,心死如灰,不会有一丝的杂念。
  我确实有过独自去九华山当尼姑的冲动,那里山清水秀,庙宇隐藏在云雾之间,没有人会找到我。而我,却可以安静地度过这一生,不再被红尘所忧烦。想到这里,我自嘲地笑了,当尼姑确实比自杀要好。
  可是,我想错了,我发现自己真的很舍不得他,那个让我朝思幕想的他。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他的思念。
  我愿意,依赖在你的怀里,笑着睡过去。
  我无比畏惧甚至带着恐慌地对老天说,我还能有这个机会么?
  第五卷 萧妮(4)
  在梦里,我看见我的心脏,变成了一个小洋葱。一层一层的表皮被撕开,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却剩下被刺激流出的眼泪。
  这天晚自习下课,我并没有往寝室走,而是一个人走到了操场。隐隐约约记得,很多很多天前,每晚这个时候我都会和白小俊来这里散步,我们就坐在篮球架下,任凭月光洒满全身,地面上两个缠绕的影子,不离,不弃。
  我慢慢地走着,突然看见操场旁边不知名的树上开起了花,虽然是黑夜,但是那些含苞待放和那些迎风招展的颜色不怕黑暗,依然拼命地展现自己,那粉红的,那金黄的,竟然还发着光,尽管周围是一片无尽的漆黑。
  更让我有些惊讶的是,我看到了萤火虫。
  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萤火虫,心里难免有些激动。它们果然像童话里说的那样,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星,忽明忽暗又像传说中的鬼火。我慢慢走近它们,惊讶的是它们并不惧怕我这个另类生物,反而把我围在中心,翩翩起舞。突然间,我的心里升起了一丝感动,说得更切确点是生起了一丝希望。
  那些美丽的萤火虫,闪耀在我的眼前,我由衷地感觉到热爱。这时,一点光亮轻盈地飞到我而边,我听它对我说:萧妮,请你振作起来,白小俊在等你,一直在等你,他不会在意过去的事情,只有他才能真正保护你。
  我哭了,感谢这些美好的小生命,它们身上发出的光,点亮了花丛,也点亮了我的心。
  我不愿再耽误丝毫的时间,擦擦眼泪,对着这些萤火虫投向了倾城的微笑,然后快步朝白小俊的寝室走去。不管了,不管结果怎么样,所有的思念,所有的伤痛,我要全部告诉他,我要躺在他的怀里,我要亲吻他俊美的脸。
  我的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是小跑了起来。还有五百米,还有三百米,还有两百米……我能远远看到,白小俊的寝室亮着灯。我猜想他此时一定是在抽着烟,和边成高谈论阔。也许,这就是我的一次赌博,白小俊能理解我么?他能原谅我么?他还能回到从前么?我不管了,我真的有太多的话想跟他说,只有他,才是我唯一的倾诉者。
  就算我们不能和好如初,我也一定再也不会哭泣。
  幸福的笑容真正洋溢到我脸上,我拼命地跑着,想像着将要到来,一直期盼并且牵绕我心扉的画面。但是,就当我离他寝室只有几十米的时候,我听到了熟悉却讨厌的声音。
  “五分钟后,我进去把那小子抓出来,你们都跟我狠狠地打,打得越重越好。”
  没错,这正是胡叶的声音,我不由地转头望去。哎呀!这里足足有二十多人,只见胡叶站在最中央,向周围的人说着什么。女人的第一直觉是最准确的,我马上意识到这些人就是来对付白小俊的,更让我感到恐怖的是,我还看到了黑夜中几把寒光闪闪的刀。
  我能清楚地想到,如果白小俊真被抓出来,会是个什么后果。不行,我不能让他们伤害白小俊,我要阻止他们。虽然我知道自己一个弱女子的能力是多么的微乎其微。
  “你们要干什么?”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子,我走到了那些人的周围,大声地叫喊着,“你们不许伤害白小俊,坚决不能!”
  第五卷 萧妮(5)
  这些人听到我的叫喊声,纷纷回过头来看我。我地站在他们一圈子人附近,也傻傻地看着他们。他们人真的很多,围成了一个半圆,有的是黄毛红毛,还有几个人脖子上纹着图案,这分明是一群不良社会青年。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双脚也很不意外地抖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
  胡叶今天很严肃,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擦得蹭亮的皮鞋。
  “你不准打白小俊!”
  我的声音丝毫没有减弱。
  “为什么要听你的?”
  胡叶走到我身边,说话冷冰冰的。
  看来,今天他们是誓在必得。看到他那冰冷的眼神,我渐渐开始明白自己经起不到作用了,“你不去行么?”
  我的声音中带着哀求。
  “不去?”
  胡叶摸了摸后脑,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里射出一线精光。
  感觉还有些希望,我使劲点点头,“对,不去。”
  可没想到的是,我的话根本起不到丝毫作用,只见胡叶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很大的砍刀,看也不看我,对着这些人咆哮道:“等白小俊那小子出来了,你们都给我弄死他,出了人命我负责!”
  这句话,彻底地把我吓坏了,没想到胡叶还来真的,见他走远,我急忙追了上去,死死抱住他的小腿,“胡叶,我求求你了,请你不要去。”
  “你他妈滚开!”
  胡叶确实火气很大,后脚跟撞在我的额头上,我瞬间飞出很远。
  摩擦了几迷远,我倒在地上,只感觉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模糊的脑海中,我似乎看见了小俊被他们强行拖了出来,二十多人残忍地殴打着他一个人,我能听见刀锋砍断骨头的声音,我的脸上仿佛也沾上了飘过来的鲜血,我能想象到那血肉模糊不堪入目的场面,我能看到白小俊那完美的脸庞被打得青红紫绿,血迹斑斑。
  不能这样,千万不能这样!我咬着牙,从地上爬了起来,跑上前去又拖住了胡叶的腰,“求求你不要去。”
  我急得哭了出来,虽然我知道我的眼泪已经不再受人的怜悯。
  “别烦我!”
  胡叶再次抬起脚,用那发着光亮光亮皮鞋重重地打在我了的脸上。只感觉脑袋一阵眩晕,看见了转动的白色星星,就这样,我再次昏倒了过去。
  可是,就在我绝望的那一刹那,胡叶回来了。他一支手用力捏住我的下巴,“要我不去也行,除非你陪我一晚上。”
  虽然我看不清他眼睛里散发出的淫荡光芒,但是我可以微弱地从他话语中感觉到。
  我没有选择,我也没有理智,看着胡叶模糊的脸,我闭上了眼睛……。这是一个不能平静的夜晚,我一直做着噩梦,我一直哭着,喊着,叫着……。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眼睛紧紧闭上,把满满的脑袋全部塞满白小俊的身影,全部都是他。
  也许,我救了白小俊。也许,我已经离白小俊更加遥远。
  我是个懦弱的女孩,我不懂拒绝,我不懂挣扎,我不懂去为自己的尊严而奋不顾身。但我深深地知道,白小俊是一个勇敢的男孩子,他从不畏惧,好像没有事情能够让他害怕。他有一颗勇敢的心。我需要跟他在一起,我需要让他来教我怎样变得勇敢。
  我能做的就是这些,我能付出的也就是这些。虽然,我知道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傻,甚至有些不可理喻。
  这是一个多雨的夏天,我竟然真的爱上了站在雨中,任它冲洗着我的整个身体……。
  第六卷 边成(1)
  长这么大,我只佩服过一个人,那就是我们伟大的毛主席。
  我喜欢欣赏品读他的那些激扬的文字,遥想那年代,英姿勃发的毛泽东夹着烟卷指点江山。那风度,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可是,当我到这个学校后,我发现自己又佩服上了白小俊。我一直自认为自己长得很帅,曾经自比安七炫。当看到他之后,我才觉得有些惭愧,更多的是深深的自卑。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是白小俊真的长得很帅,帅到让男生都不能忍受。学校里有很多的女生追他,我除了羡慕,就只有佩服了。
  很巧,我们成为了兄弟,因为臭味相投,我们才能无话不谈。一包万宝路,两瓶蓝带,几根绝味鸭脖,一首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就拉开了我们的夜生活。正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当然,我和白小俊属于前一类人。
  我发现,白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一个人对着窗外唱情歌。微微颤抖的白色日光灯下,他单瘦的背影,一阵阵五彩的乐曲飘来。不可否认,他的歌声很好听,说得更详细一点,那就是非常富有感情。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有一阵子我逼他天天在我睡前唱《牵牵牵手》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入眠。
  牵牵牵牵手,一直走到最后,我们开心的梦游。
  牵牵牵牵手,永远十指紧扣,我相信我会永远在你左右。
  我发誓,如果白小俊进入娱乐圈,绝对是一当红的偶像。不管是哪一方面,他都具备成为人们偶像的潜质。
  我们能走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不爱读书,我们同样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我们一起翘课,我们一起打架,我们一起在学校看美女……。朋友不在多,而在忠心。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朋友,有烟抽,有酒喝,说说笑笑,轻轻松松,混混沌沌,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白小俊喜欢打篮球,他是一个街球高手,有时候他玩出的那些花哨动作让我目瞪口呆,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在美国的街头出生。
  而我跟他不同,我是一个足球爱好者,说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职业足球队员,我憧憬加入英国切尔西俱乐部,与我的崇拜者兰帕德同时在绿茵场上拼搏。每当我把这个伟大的理想出说来的时候,白小俊就会一瓢冷水泼了过来:什么时代了,中国的足球已经淘汰了。
  听到这话,我也就只能沉默。对于中国的足球,我无语。
  关于女人,我的要求没有白小俊那么高,看得过去,温柔体贴,也就够了。可是,世事总是事与愿违,并不是说我现在的女朋友长得不漂亮,她很漂亮,而且很高雅,很娇贵,但就是那偏偏就是那高高在上的性格让我有些不能忍受。她叫金寒,是一个富家千金。她爸爸是集团董事长,妈妈是会计师,她总有挥霍不完的金钱,英雄豪杰视金钱如粪土,她却视金钱如玩具。有一次,我看到了她银行卡上那么长的一串数字,当时就有些眩晕的感觉。
  在这一点上,白小俊似乎要比我幸福得多,他的女朋友萧妮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两人比翼双飞,在学校里永远是别人谈论的焦点。
  做为他们的好朋友,我忠心祝福他们能永远在一起。
  我不得不说的是,他们真的很般配。我本不相信世界上有完美的爱,但是他们走到一起后,我才体会到,这遥远的完美,只有他们两个才能演绎出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