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皇子,捡起你的节操来-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虽然有个人在身边端茶、送水、带路、帮忙搓背什么的挺好,但是路德维希怎么看都觉得杜克蠢毙了。更加坚定了他相信杜克脑袋被驴踹过的想法。
“是、是!属下……哦,不,我,我知道了!”杜克向前挺腰,好让他自己被路德维希踩在后腰上的手指好过一些,受压面积小一些。
路德维希看出了杜克的意图,又坏脾气的朝着杜克的背后蹬了一脚,然后继续抱胸坐在马车里最舒适的软垫上。可即使这样也让他非常难受,为了逃跑他故意叫杜克买了一辆非常普通的马车,车箱小,而且防震措施一般,一路上颠簸得他只能不停叫杜克在座椅上多加些软垫来缓解。
“你觉得维尼莱尔学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路德维希坐在马车内问道。
杜克想了想,脑子里一段一段的蹦出了有关于维尼莱尔学院的一些介绍和形容。
“维尼莱尔学院是为了纪念两百年前打败了巫妖王的枪械师维尼莱尔所建造的。是全大陆七大学院中除了康拉德贵族学院以外唯一支持魔武双修的学院,所以和其他单纯学习魔法或者剑术斗气的学校不同,在维尼莱尔全大陆所有的武技职业课程都有开设,还有……还有……”
杜克用力的想了想,发觉自己脑子里有关于维尼莱尔的了解也就只有这么点了。
“就这些?”
“恩。”杜克老实的点点头。
“哼,无知!”这次路德维希好心的没有踹杜克,杜克却突然觉得少了点什么。
“德鲁斯和康拉德两国不管在风俗还是理念上都十分相近,所以互为同盟一直都有所往来。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康拉德全民皆兵每一处都是皇族的眼线是绝对不能去的,反倒是德鲁斯,在贝利亚派人去其他国家寻找的时候倒有可能成为一个盲点。”
而且最重要的是,维尼莱尔学院中有关于前一任巫妖王的记载是全大陆最齐全的。原本德鲁斯只是路德维希计划过的几个逃跑点之一,不过在获得了死界文书残卷之后,维尼莱尔学院瞬间就成了路德维希非去不可的一个地方。
杜克听完路德维希的说法后,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可是他又讲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所以停顿了几秒钟之后杜克还是狗腿的对路德维希送上了赞美,“还是殿……少爷您考虑的周到。”
“哼!”马屁精!米菲斯特哼出一鼻子气,不爽的跺跺马蹄子。
把他染成红色已经够讨厌了,还叫他拉车!有没有搞错,他可是一匹战马诶!不是那种多到烂大街的家马!而且最过分的是居然还给他找了匹“发春”的母马做搭档!知不知道那匹母马已经好几个晚上对他揩油蹭屁股了!!!
虽然这一切都是路德维希决定的,但是米菲斯特还是非常任性的将所有的错归结到了杜克身上,此刻又看到杜克和路德维希两人“打情骂俏”的场景,米菲斯特只觉得扎眼到了极点!
让你有空和路易说话!我让你说话!哼!米菲斯特心里火气一大,撒开蹄子拖着马车向前飞奔出去,另外一匹母马因为和他绑在一起也就只能被拖着一起跑。
其实以他的力道完全可以独自拉动马车,不过为了不让外人起疑,也为了让米菲斯特负担小一点,路德维希才又去买了一匹马,没想到这个举动反而让米菲斯特不开心了!
“跑这么快你想颠死我啊!”路德维希不客气的飞踹杜克。
“是,属下马上停下来!”杜克一心急就说错话,又挨了路德维希一脚。而他勒紧米菲斯特缰绳,逼着米菲斯特停下来的后果就只有一个……
“咻~”天边划过一刻名叫杜克的流星。
路德维希挑眉往天空上看了看跳下马车,另一匹母马已经在高速的奔跑以及被杜克大手劲勒脖子的痛苦之下倒地吐白沫了。
“怎么了?”路德维希例行的,对米菲斯特进行每日一抹。
“噗!噗!噗!”米菲斯特喷口水表示,他不喜欢被刷成枣红色,不喜欢那匹母马!不喜欢杜克那个小子!
只可惜路德维希这次没能和他心有灵犀,米菲斯特还是得继续保持着那身在他眼里非常古怪的红色颜料,杜克还是继续充当着马夫,只有那匹母马因为跟不上米菲斯特时不时发飙一下的快节奏,在半道上被累垮了,不得不被抛弃掉。
在米菲斯特时不时的高速奔驰之下,路德维希和杜克比预计的时间早了半个月到达德鲁斯,而此时距离维尼莱尔新学期的开学时间还有三个月。
☆、第三十二章
三个月的时间听起来挺长的;但对于杜克来说实际上完全不够用!
三个月里;杜克需要把用强力染料染红的米菲斯特刷回黑色;托关系想办法走的找人弄出两份身份证明;走黑市通路子搞维尼莱尔过去几年入学考的考题。
后两项只要有钱费点时间基本上还是比较容易完成的,但是第一项;在米菲斯特的极度不配合下,进展极其缓慢。
“我一个月前就叫你给米菲斯特刷毛了,怎么刷到现在他还没有变回原来的样子!”路德维希撅嘴,对于米菲斯特身上仍旧有点黑里透红的颜色非常不满!这不是他家帅黑帅黑的独角兽!
“那个……少爷,之前的染料染得太深,现在还有一层染料附在米菲斯特的肉上,要洗干净可能不太容易。”杜克皱着眉头站在路德维希面前。事实上何止是不容易,要想洗干净米菲斯特他就得拿着马刷用力刷;然而让米菲斯特感觉到不舒服的下场只有可能是两个。
化作天边的一刻星,或者被烧成木炭。有意思的是,杜克可以躲过米菲斯特喷出的黑火,可就是躲不过独角兽的飞踹,以前在皇宫里的时候还能躲开几下,可是现在米菲斯特踹他是一踹一个准。
杜克严重怀疑是不是因为他平时被路德维希踹惯了,所以对米菲斯特的飞踹也抵抗力下降了。
“今天晚上我一定要看到纯黑色的米菲斯特,不然你就给我收拾包袱滚蛋!”路德维希下了一个死命令。
杜克的脸瞬间皱成包子褶,心里已经开始设想要不要再去买瓶黑染料把米菲斯特染黑算了!
就在路德维希气愤,杜克苦恼、米菲斯特乐在边上看热闹的时候,有个熟人突然从酒馆楼上的房间里推开窗户探出头来,“魔兽专用洗涤剂,一瓶五金!”
这个声音?路德维希和米菲斯特同时表情变得诡异了两分,抬起头往上一望。
泛灰的紫色长发,看上去极为英挺帅气的脸,却掩饰不了他奸商的本质,开口闭口永远离不开钱这个话题的暴强男人,除了天生开挂到令人嫉妒到想杀了他的兰斯,还会有谁?
“怎么是你。”路德维希仰着头,感觉不怎么舒服。作为皇子他向来都是俯视别人的,突然这么仰着头只能让他觉得脖子酸,而且这个破旅馆的枕头还特别不舒服,他已经难受好几天了。
杜克看着楼上这个有几分邪气的男人,再看看路德维希和米菲斯特的表情,“少爷,您认识这个人?”
“恩。算是。”
杜克看着楼上的男人,手不自觉的放到剑柄上。现在他和路德维希正在“逃亡”,任何知道他们身份的人都有可能走漏他们的行踪,还是小心为妙。
弓箭手的视力都不错,更何况是兰斯这种高阶猎人,杜克细微的动作自然逃不开他的眼睛,语气欠佳的对路德维希喊话,“你的随从好像对我不太友善。喊话太累了,要不要上来说?”
如果是别人路德维希会有所考虑,而且考虑的结果多半都会是叫那人下来或者到他房间说话。不过兰斯……
这个人和贝利亚之间的仇恨貌似不比他轻,而且贪钱的人比起杜克这种一根筋的家伙更好利用。
“杜克,把米菲斯特拴好。”路德维希说了一句之后,转身上了二楼。
“是,少爷!”杜克松开了放在剑柄上的手,将米菲斯特重新拴回马厩后急忙跟上了路德维希的脚步。
两人走后,米菲斯特把头伸出马厩,朝兰斯吐了一口黑火。这是魔兽对严厉派驯兽师本能的讨厌。
兰斯淡定的笑笑,掘金鼠自动的跳到兰斯肩头,一张嘴就把米菲斯特吐出来的黑火全吞了,完事还打了个饱嗝,看得米菲斯特牙痒痒。
他就说他讨厌这个男人嘛!米菲斯特不爽的在地上磨蹄子。
全能的驯兽师朝未成年独角兽挑衅的露出微笑,随即合上窗户。留下米菲斯特一个人在后院的马厩里生闷气。
从位置上来看,兰斯刚好就住在路德维希隔壁那间的楼下。所以路德维希一找就找到了兰斯的房间,推门进去时第一眼就被兰斯的新发型给惊到了。
“你头发怎么会是?”刚才在楼下的时候,路德维希只以为兰斯把自己的头发烫卷了,可是到楼上一看,兰斯原本及肩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腰部以下。
“长得比较快而已。”兰斯答得很随意,显然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没必要的话题上。
他们才两个多月不见吧,就算再快也不至于长出这样啊!路德维希怀疑的看着兰斯,始终觉得这个男人很难捉摸。
“少爷这位是?”听路德维希和兰斯的对话,两人好像并不是敌人,不过杜克觉得还是有必要确认一下。
“之前绑架贝利亚的劫犯!”路德维希挑了一个可以能让他想起一些美好回忆的形容来介绍兰斯。
“劫犯!”这个词让杜克头皮发毛了,握着剑挺身挡在了路德维希身前警惕的看着兰斯。正直的骑士已经给眼前的男人打上了恐怖份子的标签。
路德维希嫌弃的一掌拍开杜克的后脑勺,“蠢货,那家伙是八级猎人,他要想杀我,你在怎么挡都没用,还不快点把门关上!”
“我已经是九级猎人了。”兰斯微笑着出言纠正,“另外你们不关门也没关系,我已经把这层楼都包了。”
路德维希看了一眼,没多说话,想起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他现在可以确定,兰斯这家伙赚钱凶,花钱更凶。他这么败家都没有包楼层,兰斯居然这么轻易就把整层楼给包下了。
杜克关上门后,路德维希坐下开口询问关于兰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问题。
兰斯没急着回答路德维希的问题,反倒是先伸手朝路德维希要钱,“在我回答你之前,麻烦先付给我三千零一万五十金。”
“???”路德维希一头雾水,他什么时候欠兰斯钱了?
“三千万是封口费,一万是两张人皮面具的价格,还有五十金是魔兽洗涤剂。”兰斯非常清楚的讲解了问路德维希要钱的理由。
路德维希眉毛一挑。“你还打算去告密?别忘了你自己也是贝利亚的通缉犯!”
“所以我说了人皮面具。”兰斯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个箱子,箱子里面躺着十几张不同的人皮面具,兰斯指了指里面的面具,“五千金一张,如果你需要特别订做的话,每张面具加价两百。”
“这是皇族价?”路德维希怎么听都觉得兰斯又在坑他,尤其是那个洗涤剂,刚才上楼前兰斯明明说只要五金,怎么这么一会儿时间就突然变五十金了!
“不。”兰斯摇摇头,“皇族价是翻一百倍,看在你让我赚了一大笔的份上,我现在给你的只是逃亡价。翻十倍,优惠很多了。”
优惠你妹啊!路德维希听了兰斯的话,心里涌上一股怒火,但随即又压了下去。还好他这次逃跑的时候搜刮的金银财宝够多,不然他非叫杜克把兰斯的手给砍下来!就算是已经知道了兰斯的个性,他还是恨死了这种要钱不要命的性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