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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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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官翼疏》·三十卷(山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沈淑撰。淑字季和,常熟人。雍正癸卯进士。是书汇辑汉、唐、宋、明以来及国朝李光地、顾炎武、方苞之说,分为五部。凡疏解《经》义者,曰《正义》。於本义引伸旁通者,曰《通论》。考订注疏之失者,曰《辨正》。综列后世事迹、援史证《经》者,曰《馀论》。别著新义、以备参考者,曰《存异》。
  书各六卷,而总以《翼疏》为名。其《正义》六卷,则又每卷自为上下。皆采辑前人之说,不以己见参之。书成於雍正丁未,前有自作《条例》十二则。
  △《周礼会要》·六卷(侍讲刘亨地家藏本)
  国朝王文清撰。文清号九溪,宁乡人。雍正甲辰进士,官至宗人府主事。是编以《周礼》注疏浩繁,但约括诸家,略疏字义,以便读者。其《凡例》称《经》文一字不遗,亦一字不动。然《叙官》亦《经》文也,自五官之长外,馀官则俱删之矣。
  △《周礼质疑》·五卷(河南巡抚采进本)
  国朝刘青芝撰。青芝有《学诗阙疑》,已著录。是书摘《周礼》旧注及前人经训互相参证,间亦取后代之事以引伸其义,颇与郑、贾为难,然臆断多而考证少。宋儒事事排汉儒,独三《礼》注疏不敢轻诋,知礼不可以空言说也。青芝视之太易矣。
  △《周礼辑义》·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姜兆锡撰。兆锡有《周易本义述蕴》,已著录。是书多本《周礼订义》,攻诘郑《注》。若谓匠人、遂人同制;井田不分都鄙、公邑;《大司马》“凡令赋,上地家三人,中地二家五人,下地家二人”,非专指邦国;又力斥《小司徒》郑《注》旁加之说。此类皆袭前人绪论,不足深求。其自出新意者,如《司尊彝》“春祠、夏禴,祼用鸡彝、鸟彝,皆有舟。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兆锡谓皆有舟与皆有罍对举,则舟、罍皆是尊名。今考礼图,六彝为上尊,盛三斗;六尊为中尊,盛五斗;六罍为下尊,盛一石。故《尔雅》曰:“彝、卣、罍,器也”。郭璞《注》云:“皆盛酒尊。”孙炎《注》云:“尊彝为上,罍为下,卣居中。”然则罍本下尊,不待兆锡申说。若以舟为尊,则未会此《经》之义。夫彝、尊、罍得列於上、中、下三尊者,以《司尊彝》於鸡彝、鸟彝则曰“祼用”,於献尊、象尊则曰“朝践用”、“再献用”,於罍则曰“诸臣之所昨”,独於舟不著所用,则舟不得列於尊可知。兆锡但知“皆有舟”与“皆有罍”对举,谓舟与罍同,而不知“皆有罍”句下有“诸臣所昨”明文,“皆有舟”句下别无明文,此舟、罍不同之明证也。考郑司农曰:“舟,尊下台,若今时承槃。”《乡射记》曰:“命弟子设丰。”《注》云:“设以承其爵。”《玉藻》曰:“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亦所以承尊。舟之承尊,盖亦犹是。安得曰尊?贾公彦《疏》谓舟宜若后世酒船,陆佃亦谓若今酒船。殆以形类酒船,故名曰舟耳,非以酒船即舟也。如此之类,颇伤於臆断。至若辨贾《疏》北郊用裘之说,谓盛夏用裘必不能行,后世遂至天地合祭。谓《大司徒》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为制赋之成数,《孟子》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为出军之实数。此类亦自树一义,不为无见。
  然遽诋郑玄为过始,又谈何容易也?
  △《周礼拾义》(无卷数,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李大濬撰。大濬,安溪人。是书采辑《注》、《疏》及诸家之说,间附以案语。然於礼家所聚讼者,如币馀之赋,马氏与林孝存、王与之之说不同;井田之法,《孟子》与《汉志》不同;九献之礼,诸儒各异:皆并采其说,不加论断。书中多载李光地说,盖大濬为光地之族云。
  △《周礼三注粹钞》·二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国朝高宸撰。宸字北侍,福清人。雍正中诸生。是书诠释《周礼》,而不录《考工记》。其《冬官补亡篇》有云“俞庭椿著《复古编》,谓《冬官》不亡,杂出於五官之中。其后王次点、邱吉甫皆因之,吴草庐遂为《考注》”云云,是所据之本为俞廷椿《复古编》,则所谓“三注”当即指王、邱、吴三家。而书中不标名氏,直以己意融贯成文,又多迂阔不情之论,为三家之所无。莫明其体例何似。卷首《自序》一篇,亦泛论治法、道法,无一字及著书之旨。
  ○附录△《周礼井田谱》·二十卷(永乐大典本)
  宋夏休撰。休,会稽人。绍兴中进士。楼钥《序》云:“以上书补官,一试吏而止。”亦未详为何官也。其书因井田之法,别以己意推演,创立规制。於乡遂之官联、沟遂之纵横、王侯之畿疆、田莱之差数、兵农之相因、颁禄之多寡、门子游倅之法、兆域昭穆之制、郊社宗庙之位、城郭内外之分以及次舍庐室市廛次叙,三鼓四金五常九旗五路五车和门八节,皆摹绘为图,若真可坐言起行者。
  其考订旧文,亦多出新意。如曰:“野之莱田,以时治之而已,不必尽耕作也。
  以其菰蒲之利,柴蒿之属,刈之复生,采之复出也。不然,既不谓之易,则一家之力岂能岁耕田百亩、莱二百亩?盖莱者刈获之名,虞人莱所田之野是也。”又曰:“庶人受一廛,耕百亩。適长用力,所谓可任用者家二人。適子之適,力复可耕,则可任用者三人矣,故適子之適谓之馀子。虽適子之適力未及耕,而有庶子及耕,则亦三人,故庶子谓为馀夫也。”又曰:“古之附庸不可以为国,地方百里则可以为同。《春秋》萧同叔子,何休注以为国名是也。”又曰:“五十里为则,《大宗伯》曰:‘五命赐则’。《注》云:‘则者未成国之名’。以汉制考之可见。”如是之类,尚可存备一说。至於以《管子》“经言”解《论语》“自经於沟渎”为经正沟渎之制,则附会甚矣。夫阡陌既开以后,井田废二千馀载矣。虽以圣人居天子之位,亦不能割裂州郡,劖平城堡,驱天下久安耕凿之民,悉夺其所有,使之荡析变迁,以均贫富。一二迂儒,乃窃窃然私议复之,是乱天下之术也。使果能行,又岂止王安石之新法哉?同时瑞安黄毅乃为作《答问》一篇,条举或者之说,一一为之疏通证明,殆不知其何心矣?陈傅良之《序》有曰:“其说以不能成都鄙者为闲田,不可为军师者为闲民,乡遂市官皆小者兼大者,他亦上下相摄,备其数,不必具其员,皆通论。馀多泥於度数,未必皆叶。”
  似稍稍致其不满。永嘉之学,虽颇涉事功,而能熟讲於成败,此亦一证矣。此书《宋志》著录。明唐枢作《周礼论》,力斥其谬,则枢尚及见之。朱彝尊《经义考》注曰“未见”,盖无用之书,传之者少也。惟《永乐大典》之内全部具存,检核所言,实无可采。姑附存其目,而纠正其失如右。
  △《周礼沿革传》·四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魏校撰。校字子才,号庄渠,昆山人。弘治乙丑进士,官至太常寺卿,迁国子监祭酒,未上卒。谥恭简。事迹具《明史·儒林传》。是编取《周礼》六官之属,证以秦汉而下官制沿革,迄明代而止。仅有《天官》、《地官》、《春官》,盖未成之稿也。夫时殊事异,文质异宜,虽三代亦不相沿袭。校於数千年后乃欲举陈迹以绳今,不乱天下不止。其断断不可,人人能解,即校亦非竟不知。特以不谈三代,世即不目为醇儒,故不能不持此论耳。《自序》一篇故摹典诰,亦此意也。
  ──右“礼类”《周礼》之属三十七部,二百七十七卷内三部无数,《附录》二部,二十四卷,皆附《存目》。
  △《释宫》·一卷(通行本)
  旧本题“宋朱子撰”。原载《晦菴大全集》中,此其别行之本也。然实李如圭作,编集者误入,说见如圭《释宫》条下。
  △《仪礼节解》·十七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郝敬撰。敬有《周易正解》,已著录。敬所作《九经解》,皆好为议论,轻诋先儒。此编尤误信乐史“五可疑”之说,谓《仪礼》不可为经,尤其乖谬。
  所解亦粗率自用,好为臆断。如《士昏礼》“升自西阶”一条,《经》於飨妇而后云“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则未飨以前妇固不得以主自处,壻亦不得以室相授。升自西阶,在妇为无专制之义,在壻则亦犹舅姑於妇先以客礼之之义。而敬谓父在子不由阼,不知为人子者居不主奥,而此时何以即席于奥耶?
  盖由此升者,特以道妇故也。於“舅坐,答拜”一条,又谓新妇拜舅立,而使其舅坐答拜之,於理未当。不知此是妇人肃拜,故舅坐以答之。尊卑之分宜然,无可疑也。又如《士冠礼》七体、二十一体,度数宜详。《公食大夫礼》“鱼、肠胃、伦肤若九若十有一,下大夫则若七若九”,与陈祥道《礼书》谓诸侯当十三、天子当十五者未合,宜有折衷,而往往以数语了之。知其於考据之学终浅,非说《礼》之专门也。其间有可取者,如裼袭有衣之裼袭,有玉之裼袭,郑《注》泥《玉藻》之文,於《聘义》还玉还璋,皆以为易衣加衣之仪;《觐礼》“匹马,卓上”,盖卓立向前之义,郑《注》误以卓为的;及《公食大夫礼》又鼎{冖鼎}“若束若编”非以茅为鼏之类。敬之所辨,亦时有千虑之一得,然所见亦罕矣。
  △《礼经集注》·十七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明张凤翔撰。凤翔字蓬元,堂邑人。万历辛丑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是书主朱子《仪礼》为经之说,大旨以郑《注》为主。其间自出新义者,则多所未允。
  如《士冠礼》文“降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於母。”郑《注》以适东壁为出闱门,贾《疏》谓母冠子无事在闱门外,故子出闱门见之。敖继公不从郑义,以适东壁为在东堂下,其说已非。凤翔又以为适东壁者又升自阼阶,适东壁房前,北面见母。是时母已在房,果如所言,则“降自西阶”之后,仍当有“升阼阶”
  之文,何以《经》文无之耶?此类数处,皆立异而不能精确也。
  △《读仪礼略记》·十七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朱朝瑛撰。朝瑛有《读易略记》,已著录。是书於《经》文不全录,第曰自某至某。所录多敖继公、郝敬之说,取材颇俭。其自为说者,亦精义无几。
  △《仪礼惜阴录》·八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徐世沐撰。世沐有《周易惜阴录》,已著录。是书逐节逐句分解,撮标注义,颇为明简,较所注他经稍善,然亦疏於考证。如《士冠礼》云:“阙项青组缨。”汲古阁本郑《注》:“阙读如‘有頍者弁’之頍,滕薛名蔮为頍。”
  世沐谓字书无此蔮字而疑之,不知蔮本当作簂。《后汉·乌桓传》云:“犹中国有簂、步摇。”注云:“簂音吉悔反,字或为帼。”盖簂、帼二字通。《续汉书·舆服志》云:“太皇太后、太后入庙,翦氂簂。
  公、卿、列侯、二千石夫人绀缯簂。”《广雅》曰:“簂谓之《巾皃》。”
  故《玉篇》、《广韵》、《集韵》、《类篇》俱作簂字,可以正刊本作蔮之讹。至若《释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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