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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法证先锋]神棍千金-第12部分

小说: [法证先锋]神棍千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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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媛叹气,是啊,要是淑雅能预见自己的未来,她就绝对不会和那个害她伤心颓废的死男人在一起了,恐怕十年前她就会避免和这个人相识相知,这样也就不会有现在的心痛难当。

***

夜总会火场的物证都被摆在桌上,淑雅拿起一块烧的变了形的物质看了又看,闻味道,这应该是塑料制品。

“高Sir。”淑雅将手里的东西递给高彦博,“不知道这个……能不能有线索。”

“你似乎有些担心。”高彦博接过来,从物证袋里拿出那团烧化的塑料。

“火也是影响取证的一个重大因素啊。”淑雅记得书里有讲。

高彦博小心的用刀子和镊子分离塑料,他笑着从里面捏出一个金属打火机,“那也未必,你看这不是证据!”

“这有可能是凶手纵火的时候留下的。”汀汀兴奋的用证物袋将打火机装起来。

“交给Tina,看看能不能验出凶手的DNA。”

“高Sir,古医生来了。”淑媛领着古泽琛走过来。

“骨骸牙齿里的DNA验到了。”古泽琛说,“Tina叫我过来看的。”

“你们继续工作吧。”高彦博吩咐完,就和古泽琛往生物实验室去了。

淑雅拿过汀汀手里的打火机,抬手仔细看着,这么一个小小的打火机即将成为本案的关键啊,估计是纵火人感到烫手一时失误将它遗落在现场,想到梦中女子的背影,淑雅觉得他们离真相不远了。

法证部经过多次验证,下水道骨骸提取的DNA和在容慧叔叔张泰家搜集到的毛发血液DNA不符,不但如此,跟容婶的DNA也不符合,这就证明了下水道里的骨骸不是容慧。最有意思的是,他们以为死去的容慧居然还活着,因为从火场留下的打火机上提取到的皮屑,验出的DNA居然和容婶的吻合。有了这些有力证据,破案的事情就要看重案组了。

拿着一沓报告,淑雅要将这些东西送去各个部门,路过重案组,她听到凄楚的哭声,看到一位老人家抓着一个年轻女子哭的伤心。从围观的师哥师姐那里听到污水道尸骸案告破,原来那个年轻女人就是容慧。

下水道里的遗骸是容慧的同乡姐妹冯小花,她是被容慧误杀的。

容慧来香港打工不易,得不到叔叔婶婶的善待最后还被贪心的婶婶以勾引叔叔的罪名打了一顿轰出家门,流落街头的容慧发着高烧被一个好心的男人救了,这个叫程红威的男人爱上了她并和她结了婚,拿了□容慧改名林珍珍。两年前她收留了同乡的姐妹冯小花,谁知道冯小花不知检点,赌债高筑,一晚偷了容慧的首饰却被发现,两人起了争执,容慧误杀冯小花,阿威为了保护容慧提议将冯小花的尸体丢下污水道。而关于夜总会纵火,也是容慧听说了重案组查到这里心生胆怯跑去烧了夜总会的资料室,而失手遗落在现场的打火机最后成为抓住凶手的决定性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怎么躲藏,容慧还是被警察揪了出来,两年后依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容慧被带走了,而容慧年迈的母亲容婶却情绪激动难以自制。

“我来香港干什么,我为什么要来找她!”容婶流泪不止,她怪自己为什么要来找容慧,若是她不来香港就不会看到那张报纸,没看到报纸也就不会来报案,那么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容慧可以好好的活着,总比进监狱好过千倍百倍!

看了半天,淑雅没有忘记手里还有报告要送,钻出人群走进电梯,她仰头嗤笑,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一切的一切哪里会有如果啊!

   17第017章

佣人刘姐上楼的时候,正好看到莫淑雅站在镜前整理头发。一头如缎的秀发披散肩头,穿上平底鞋,莫淑雅一身轻便的休闲服,看样子是要出门。

“小姐,今天中饭您想吃点什么?”今天老爷不在家,刘姐基于职责所在当然要询问家中另一位主人,照顾小姐也是老爷交代的事情,她不敢怠慢。

转身拿了床上的包对刘姐一笑,淑雅说,“我今天不在家吃,刘姐你不用忙了。”

“小姐要出门吗?我叫阿东载你啊!”刘姐说着就要打内线叫司机。

淑雅连忙阻拦,“不用了刘姐,我自己去就行了,今天假期,我只是去商场,不赶着办事。”

“那小姐晚上呢?”

一边下楼淑雅一边交代,“爷爷和大伯估计明天才能从大陆回来,这样吧,你做点简便的饭菜放在冰箱里我饿了就自己热了吃,没事的话你们就放假吧,等爷爷明天回来你们再来。”

“这……”刘姐心里很高兴,但是她觉得留小姐一个人在家有点不妥。

“没事的刘姐,以前我经常这样的。”在上海妈妈常常出差,偌大的一个家还不是淑雅一个人住,检查出门的东西是否带齐,淑雅想到,“刘姐啊,你把爷爷常穿的那双登山鞋拿出来给我看看。”

刘姐去后面专门的衣帽间拿了淑雅要的登山鞋,笑着说,“小姐,这双鞋老爷很喜欢,总说你买的穿起来就是舒服。”

“这是前两年给他买的。”淑雅看了看鞋底磨损的情况,顺手把它交还给刘姐,“好了,我出门了。”

“小姐慢走。”

刘姐一直目送淑雅出了大门,想到小姐这么好心给大家放假,她决定多做点好吃的放冰箱里,保证小姐晚上回来不会饿肚子。

喝着热奶茶,淑雅在商场的运动休闲用品区闲逛。尤其是登山鞋,她想着再买一双给爷爷,那双穿的时间太久了。忽然隐隐觉得胃有点抽疼,她下意识的摁着肚子,她今天早上也没吃什么冰的东西啊,昨天饮食也正常啊,怎么她的胃会痛。

热奶茶也喝不下去了,随手丢进垃圾桶里,她坐在休息区仔细思量是哪里出了问题。拍拍额头,她终于记起了,昨晚起夜觉得口渴,桌上的杯子里正好没水,她下楼在冰箱里取了一瓶矿泉水,当时只是喝了一小口,觉得没怎么样就继续上楼睡觉了。结果早上也没好好吃东西,空空如野的胃不疼才怪呢。好在不是很严重,淑雅起身决定买了东西就找地方吃饭,至于其他的饭后再说吧。

“不要了,这个太贵了。”

“你穿上就知道东西贵是贵的有道理的。”

“我都一把年纪了,还要这个干嘛啦,爬山穿什么不能爬,何必破费?!彦博,我们走吧。”

在店里听到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名字,她回头一看,这不是高Sir吗?还有一个老人啊,他爸爸?淑雅手里拿着鞋子,想着要不要去打个招呼。可惜她还没想好,高彦博就已经发现了她。

“淑雅?!”

将鞋子放回架子上,淑雅笑着走了过去,“高Sir,逛街啊,好巧,上次是在书店,这次是在鞋店。”

“我也觉得很巧。”高彦博跟着笑了,“怎么,你也要买鞋?”

“嗯,我是帮我爷爷买的。”淑雅偏过头看着高彦博身后的老人说,“这位是?”

“哦,这是我爸爸,难得放假,我带他出来逛逛。”

“伯父你好。”淑雅礼貌的点头。

“你是彦博的同事啊,你好!叫我通伯就行了。”老人家夸道,“你是给你爷爷买鞋吗?真是孝顺啊。”

难得被老人家夸奖,淑雅不要意思的摇头,“之前那双鞋底磨损太厉害了,想给他买双新的。”

“彦博也说我的运动鞋磨得太厉害了,非要给我买一双,其实鞋子还很结实,不买也是可以的。”说到自己儿子的贴心孝顺,通伯一点也不吝啬。

淑雅看着高彦博闷声不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通伯,登山鞋啊运动鞋穿久了鞋底的花纹会磨浅的,这样的鞋子你要是穿着去爬山郊游,很容易滑倒,为了安全,鞋子贵点无所谓啊,高Sir真的对你很孝顺呢。”

人家说三句好话当钱使,淑雅的劝说让通伯笑弯了眉眼,不但听了高彦博的话,还心甘情愿的买了一双很贵的登山鞋。

“淑雅,你还要逛吗?”出了鞋店,高彦博问。

提好鞋子,淑雅说,“不了,我要去吃饭。”

“你一个人吗?”通伯奇怪的说,“你男朋友呢?”

“爸爸!”高彦博看到淑雅脸上的笑容了僵了一下,他连忙说,“人家的私事你不要乱讲啦。”

淑雅说,“没什么,通伯啊,我没有男朋友。”

“那你就是一个人吃饭喽。”通伯拉着淑雅,怎么都不让她走,“一个人吃饭多无聊啊,看着饭菜都不香,我家离这里很近的食材也都是现成的,今天你又帮我挑鞋子,通伯做饭给你吃啊。”

“不好吧……”淑雅尴尬的说,“打扰你和高Sir不太好,我还是……”

“什么打扰啊!”高彦博打断她的话,“你说服我爸爸真是功劳一件呢,反正家里也没有别人,走吧!你一个吃饭确实无聊,干什么破费在外面吃,我爸爸的厨艺一流。”

正所谓相请不如偶遇啊,淑雅拗不过他们父子俩,从逛街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上高Sir爸爸家吃饭。

“你们先坐吧,我去做饭,一会儿能吃了。”通伯催促高彦博,“赶紧倒水啊,你陪着人家聊聊天,我去厨房就行了。”

看着通伯忙里忙外,淑雅真是过意不去,她几次要进厨房都被拦在外面,端着杯子只能无奈的笑,她对高彦博说,“不好意思啊!”

切了水果放在茶几上,高Sir高兴的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起来我爸爸今天能这么开心多亏了有你,你知道的,平时工作忙,老人家很闷,有人陪他说话陪他吃饭,他才不会觉得累,你就放心好了,吃水果吧,我进去看看饭怎么样了。”

淑雅拿起盘子里的橙子,想想自己的胃,她又放了回去,算了吧,她还是不要吃了,万一一会儿胃疼严重了就惨了。通伯手艺很好,这顿饭淑雅却吃得小心翼翼毫不尽兴,掂量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她对通伯的热情婉拒的很辛苦。

“我爸爸最拿手的东坡肉。”高彦博观察对坐的淑雅很久了,她眉头微皱,吃得也不多,难道是饭菜不合口味吗?

吃了一筷子,淑雅再没有动那盘东坡肉,怕老人面子挂不住,她笑着对通伯说自己在减肥。胃部的隐隐作痛还在继续,淑雅觉得完全没有好的迹象,看来有必要去买点药。

“高Sir,通伯,我不打扰了。”吃过饭没多久,淑雅就要走。

“不再玩会儿。”通伯挽留,他看到儿子的目光在吃饭的时候就没有离开过这个淑雅。

淑雅说,“不了,下次有机会再来。”

通伯暗暗撞了撞一边的儿子,人家都要走了你也不知道留一下,真是的,他都怀疑儿子之前是怎么追到阿瑶的,老看着人家有什么用,要有点实际行动啊。

淑雅出了通伯家四处望了望,发现对街的药店,她很快走了进去,此时,淑雅并不知道,楼上正有人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儿子,你的同事好年轻啊,多大啊,我以前没见过她?”通伯收拾饭桌顺便向儿子打听莫淑雅的事情。

眼睛望着楼下,高彦博含糊的回答,“嗯,她二十八,一个月之前来上班的新同事。”

“二十八啊,真的好年轻啊!她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就只有她爷爷吗?”

“淑媛是她堂姐,其他……不知道。”

“不知道?!”通伯回身,正好看到高彦博在门厅穿鞋,他好奇的问,“你上哪儿去啊?”

“有点事出去一下。”高彦博说着人已经出了门。

通伯不觉有他的进了厨房,刷碗刷到一半发现儿子的手表在流理台上,怕水溅出来弄坏了它,通伯擦干手上的水渍将手表拿到客厅的茶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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