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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特种兵痞在校园-第8部分

小说: 特种兵痞在校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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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又回头向幽灵展露了一个迷人的笑容,然后带着队越过小河。幽灵暗笑,收起狙击枪跟上去,但是走出不到两米的距离,前方却是发出了一声巨大的爆炸声,然后是像小山包一样的火苗升了起来。神使小队的九个人中,八个人被这一威力巨大的爆炸吞噬了。

“妖精,大头,猎犬……”幽灵端着狙击枪,死命的往前冲,口中不断的叫唤着自己队员的名字,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几年,但是每一次的出生入死,大家已经建立了牢固的感情,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大家都是愿意代替自己的兄弟去死的人。

但是,只是一瞬间,八名兄弟就这样被吞噬了,其中年纪最小的牙仔今年才十五岁,甚至还不知道女人的味道是怎么样的!

那一刻幽灵就像是疯了一样的往前冲,见着了人就一枪崩了,作为妖孽级的高手,虽然是狙击手的身份,但是幽灵的近战能力比之队伍中最出色的妖精都要还好些,因此这一开打,那些钻出来的恐怖分子都一个接一个的被干掉了。

眼看着就要将那整个老窝都端了的时候,一排平房中却突然的走出几名身穿着黑色蒙面衣服的人将幽灵团团的围住。

也就是那时候开始,幽灵才知道了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气功高手的存在的,那几名蒙面㊣(7)人就是气功高手,只是一拳,就将幽灵打得内脏移位。不过幸好手中有手枪,干掉了两个气功高手之后,幽灵就跳到了河中逃生。

不过不幸的是,幽灵最后依旧是中了流弹,整个左眼就废了,成了瞎子。

而后,尽管是受伤了,有林也在茂密的丛林中躲避了几天,那些天,重伤后唯一支撑着他活下去的就是那死去的兄弟,想到自己的兄弟死得时候,竟然连全尸都留不下,他的心就隐隐的作痛。

但是,坚持了整整六天,第七天在逃亡中,幽灵终究还是支撑不住晕倒了。而在此醒过来的时候,他却认识了刘瞎子。

正文 第十章:稀饭哥哥

刘瞎子说自己也是特种兵,本来是不瞎的,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队员全数死在了丛林中,他比幽灵的运气差了些,两个眼睛都瞎掉了,但是瞎了的人却在丛林中生存了几个月。

不过,也就在幽灵遇到刘瞎子的那一天,刘瞎子也死了,为幽灵挡子弹死的。刘瞎子留下了两样东西,第一个是刘瞎子那次的任务物品高端电子眼,第二个却是一本旧得不能再旧的书,《五心向天》是一本修炼气功的秘籍。

幽灵回到了军区,幽灵用得到的那个电子眼代替了瞎了的眼睛,也就是那时候开始,他拥有了透视的能力,而且电子眼似乎还有其他的功能,但是他还没有发掘出来罢了。另外他也开始修炼《五心向天》,虽然只达到了第一层的境界,但是自那以后开始,他渐渐的发现,自己的体质比过去好了几倍。

也是那一年的时间,他的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曾清楚的记得那一次的行动是上头特别制定的行动计划,要不是按照那个计划的话,他至少有三种以上的方法,在敌人察觉不到的情况下完成任务,但是他没有那样做,因为军人需要百分百的服从。

可是回到军区之后,关于那一次计划的资料全部都消失了,幽灵也从其中闻出了一点猫腻。

因为在军中有诸多限制的缘故,幽灵才会坚持的离开了军队,来到了这个繁华的大都市,但是看尽人间繁华,他的心中却一直不曾忘记那死去的兄弟。

“我不会让你们死得不明不白的!”

从过去的回忆中回过神来,林西凡打开了手中那本陈旧的老书,书的第一页,阐述的是内功的原理。内功是通过气的练习而成的,练气讲究呼吸吐纳,多用腹式呼吸法,精神集中,循序渐进,从而达到锻炼身体内部器官的目的。

而这《五心向天》的修炼需要经历的是五个进阶的过程,分为第一层到第五层,而书中所说的内视则是需要达到第三层,才能够有那样的能耐。

而修炼了整整一年时间的林西凡,才达到了第一层的境界,所以没有内视的能力,他只能够凭借着感觉来分析丹田和经脉的位置。

气功中,气在身体内运行一次称之为一个小周天,每十二个小周天又称之为一个大周天;每一层的进阶需要进行三十六个大周天的运行,而且越是往后,每个周天运行的速度就越慢。而整整一年的时间,林西凡才完成了十二个大周天的运行,由此可见,这五心向天的气功修炼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放下书,调整好姿势,双脚心,双掌心并顶向天,并成为五心向天,这在内功修炼者的世界里,是一种很高端的修炼方法,据说能够吸纳宇宙的本源,既能提高内功的修为,也有助于武功的提高。

能不能吸收宇宙的本源林西凡不知道,他只知道自从修炼开始,身体就感觉到特别的舒坦,双脚掌心和双手掌心都能够感到一股暖流在流动一样,唯一不见有任何动静的就只有头顶了。

按理说,这头顶就是第一个向天的,最先有反应的也应该是头顶,但是事实上却与一般的想象不一样,每一次的修炼,尽管林西凡一直注意着头上的反应,但是最终还是失望了。

也许是第一天上学,心情特别舒坦的林西凡只花费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这本来是一件值得开心得事,可是紧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林西凡气恼之极,因为第二个小周天竟然整整的花费了五个小时,计算了一下时间,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运行第三小周天了,无奈之下,林西凡只好放弃了打坐,趴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林西凡美梦正酣的时候,头顶却被敲了几下。

“喂,臭小子,你今天不用上课吗?”林老头正拿着一条竹竿,不断的敲打着林西凡的头,林西凡醒过来,看看闹钟,发现现在才6点钟,于是不满的说道:“距离上课还有很长时间呢,这么早吵醒我,还让不让人活了?”

“什么早啊?等一下太阳就晒屁股了,你快点起床给我做早餐,我等一下还要出去呢!”林老头说着又在林西凡的头上敲了几下。

“嗯?”这时候,迷迷糊糊的林西凡也清醒了些,一骨碌的爬了起来,好奇的问道:“前些天你都是一睡睡到大中午的啊,再说了,你哪里有什么事做啊?”

林老头一瞪眼,说:“就你有事做,难道我就不能有事做?总之你快点给我做个早餐,不然,不然我……”林老头我了几声,但是似乎想不到有什么东西能够威胁得了林西凡的,虽然现在两爷孙的关系,但是两人彼此也知道这不是不靠谱的。

看林老头吃瘪的样子,林西凡就觉得很爽,不过他还是说道:“好了,我这就去做,等一下就有得吃了。”说着摇头往楼下走去,虽然被安排到这里来照顾这样的一个老头子,但是整体上说来,林西凡其实还是很满意这样的生活的。

很快的,一个简简单单的鸡蛋面就做好了,两人对坐简简单单的吃了之后,林西凡又赶忙将碗洗干净,这时候看看时间还有一个多钟头,但是已经无事可做了。想想是不是该回去睡个回笼觉,而这个时候,钱蓓蓓却来到了家里。

钱蓓蓓的手中捧着一个碗,放在桌子上,说道:“林爷爷,这是我特地熬制的醒酒汤,你昨天醉得那么夸张,现在一定很头痛吧?现在就趁热喝了吧!”

见是钱蓓蓓,林老头当即呵呵笑道:“蓓蓓还真是个乖孩子,来,这是我孙子,你都认识了吧?今天跟他一起上学去,免得那群小子又来缠你。”

“呵呵,林爷爷真聪明,其实我就是来找稀饭哥哥一起上学去的。”钱蓓蓓眨眨眼睛,转而向林西凡说道:“稀饭哥哥,你说好不好啊?”

林西凡额头上黑线直冒,再看林老头那一脸的得意相,林西凡总觉得他不怀好意,但是最终他还是勉强的答应下来了。

钱蓓蓓听了林西凡的回答,连忙兴奋的说道:“好,稀饭哥哥,林爷爷,那我先回去了啊!等一下我在村头那你等稀饭哥哥啊!”

钱蓓蓓走了,林西凡倒是好奇的问道:“老头,听说你很好色的啊,怎么看到钱蓓蓓却突然的正经起来了?”

林老头哼声道:“谁说我好色了?不分尊卑,再说,蓓蓓是个好孩子,这些年我是一直看着她长大的,所以你最好要保护好她。最近村里因为征地的事,有几个小流氓在这附近溜达,蓓蓓上次就差点吃了他们的亏。”

“哦,原来是这样!”林西凡顿时了然,从林西凡第一次见到钱蓓蓓的时候开始,就总是觉得钱蓓蓓是一个很文静的人,但是自从昨天晚上知道自己是林老头的孙子之后,钱蓓蓓的态度就发生了转变。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对那些流氓的骚扰,钱蓓蓓也怕了,而昨天自己在公车上上演的那一幕之后,钱蓓蓓就决定将自己当做靠山了。

虽然钱蓓蓓这样有目的的接近自己,自己不大喜欢,但是想到钱蓓蓓那可爱并带着一点调皮的样子,林西凡的心中就生出了一股强烈的保护欲,要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被糟蹋了,他不会原谅自己的。

想到这里,林西凡也不再推脱了。

“那我先上楼看一会儿书,等一下再跟钱蓓蓓一起上学好了。”林西凡说。“你愿意就好,那我现在出去了。”林老头说着转身离开。

到了楼角转弯处,林西凡突然的转身笑嘻嘻的问道:“老头,你是不是去会你的老情人啊?”

林老头瞪眼道:“你以为我是你,哪里来的老情人?”

“不是吗?那月儿是谁啊?”林西凡说着便转身往楼上走去。林老头楞在原地,良久才叹息道:“让这小子住进来,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说着转身施施然的走了。

在阁楼中看了一会儿的书,林西凡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于是下楼锁门往车站走去。村口,一个如仙子一般的身影静静的矗立,微风轻轻的吹过,吹起了一缕长发,显得煞是好看㊣(7)。

林西凡暗叹,钱蓓蓓年纪虽小,但是已经出落得十分的水灵,也难怪走到哪里都会招来色狼了。而且如果不是出身在这样的贫苦家庭的话,说不定她就是一个人人追捧的天之骄女了。

“走吧!”来到钱蓓蓓的身边,向钱蓓蓓打了声招呼,然后林西凡就首先往车站站牌的方向走去,钱蓓蓓却是左顾右盼的,显得十分谨慎。

林西凡笑道:“怎么?怕遇到坏人吗?放心好了,有我在这呢!”

确认那些流氓没有出现,钱蓓蓓也舒了一口气,听到林西凡的话,钱蓓蓓却是笑道:“你本来就是一个坏人,当然也就不怕坏人了。”

“……”

林西凡无奈苦笑,想不到自己做了个护花使者,最后这美丽的花朵不称赞也就算了,还给自己安上了一个坏人的名头,看来这年头好人真的不好当啊!

正文 第十一章:柔道社

护送钱蓓蓓回到学校之后,林西凡也急忙的往课室的方向走去。

来到课室门口的时候,却是很不巧的遇到了刘小媛。

刘小媛今天早上的心情本来是非常好的,因为她哀求了好久,自己的爸爸终于也给自己买了辆车,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一辆红色的奥迪A5。梦莹可是早就已经有了自己的车,现在自己有了,那总得威风一下的。

今天早上就不用福伯开车送自己,开着新买的车子就往学校赶,虽然学校里不少人都有豪华的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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