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宠婚之豪门夫人-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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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吞进了肚子里。
不一会儿,黄碧莲便一脸笑容地走了进来,刚唤了一声苏晓瑾,赫然发现邓诺天的手中捧了个西瓜,顿然大怒,冲着邓诺天责怪道:“诺天,你都第二次当爸爸了,怎么连产妇不能吃西瓜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知道?!”
邓诺天一脸的委屈,讪讪地说道:“是我在吃,没让她吃!”
“这就更不对了!明知道她不能吃,还故意在她面前捧了个西瓜吃,你这不是明摆着在诱惑她吗?”
邓诺天被黄碧莲骂得说不出话来,只好站起身,说道:“我到楼下去吃。”说完立刻飞也似地逃出了房间。
苏晓瑾望着他灰溜溜地离去背影,真想笑,可又不想被黄碧莲看出来,只好强忍着,忍得她好难过,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她只好侧身假装看康康,将泪水轻轻拭去。
☆、第一百二十八章 海边游玩
黄碧莲来到康康的旁边,看着还在睡梦中的康康,那小家伙正闭着眼睛,四脚朝天地躺在床上,小脸圆嘟嘟、红通通的,鼻翼里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刚刚黄碧莲那么大声地训斥邓诺天也丝毫没有惊扰到他,他还是自顾自地睡着觉,做着他的好梦。黄碧莲看着他,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在苏晓瑾的床边坐了下来,低声说道:“康康还在睡觉啊,他挺能睡的。”
“是啊,乐乐那时总睁着眼睛不肯睡,刚出生的宝宝不都应该像康康这样吗?”苏晓瑾也看着康康笑着说道。
“乐乐那小子虽不怎么哭闹,可整天不肯睡,一有点动静他的眼睛就立刻睁开了,还特别喜欢我们抱着他到外面走,一刻也不肯在家里呆着,到了晚上睡觉时更是要粘着你,非要你哄着才肯睡,不是个好伺候的主,还是康康好些!”
两个人看着弟弟,都回忆着哥哥小时候的那些往事,乐乐那时实在太爱粘着妈妈了,苏晓瑾心想:现在他当哥哥了,应该不会再像小时候那般粘人了吧,忽然又想到了邓诺天,他小时候是不是也像乐乐那般粘人呢?
两个月过后的一个晚上,在邓家大宅里,大家都刚吃好晚餐。
康康躺在苏晓瑾的怀里,已然睡着了,康康是个乖顺的小孩子,两个月以来,几乎每天吃了睡,即便醒着的时候也总是笑咪咪的,很少哭哭闹闹,此时苏晓瑾抱着康康,不由得对他多了几分疼爱,忍不住对坐在一旁的邓诺天说道:“你看,康康多乖!”
邓诺天的心里其实也挺喜欢这个次子的,可他还是口是心非地说道:“乖什么乖?傻呼呼的就知道睡觉!”接着又叹了口气,略蹙着眉,摇了摇头,很不甘心地说道:“林思琪生的是女儿,诺成生了两个也都是女儿,身边的人都是女儿,为什么我们又生了个儿子?当初真的是白费那么多的精力从网上找了那么多的菜谱!”
苏晓瑾听了有些不高兴,对着邓诺天翻了翻眼皮,说道:“你不会怀疑我没照着吃吧?”
“不是,当然不是啦!这怎么可能呢?肯定是那个网站不靠谱!”邓诺天连摆手,讪讪地说道。
“人家说了,家里哪个性别强势就生哪个性别,我们家你强势,当然是生儿子啦,瞎怪人家网站干嘛?”苏晓瑾冷哼道。
邓诺天听了,笑呵呵地反驳道:“人家还说儿子是妈妈上辈子的情人,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看啊,一定是你上辈子情人太多了,所以才生来生去都是儿子!”
苏晓瑾听了更不高兴了,嘟起嘴巴,转过身子不去睬邓诺天。这时传来黄碧莲的声音,黄碧莲对着苏晓瑾说道:“晓瑾,别理他!自己播的种子,还瞎怪别人!我看啊,我们家晓瑾跟妈是一个命,都是只有生儿子的命!”说完了白了一眼邓诺天,把康康从苏晓瑾的手里放到了邓诺天的手上,然后拉着苏晓瑾到园子里散步去了。
邓诺天望着那两人远去的背影,又看了看在不远处的顾怡,暗自腹诽道:当着人家亲妈的面,居然还说自己跟人家女儿是一个命?也不怕人家亲妈听了会怎么想?!
两个月之后,苏晓瑾和邓诺天回到了自己的别墅。苏晓瑾发现自回到自己的别墅之后,邓诺天跟美国分公司的联系就越来越频繁了。
一天晚上,两人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这时美国分公司的电话打了进来,等他挂了电话之后,苏晓瑾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是不是打算扩展美国那边的业务?”
邓诺天略蹙着眉,若有所思地说道:“是啊,最近国内房地产业不是很景气,所以我想在美国那边多弄几个项目。”说完又将目光看向远方,眼睛里释放出异样的光彩,他是不可能让公司陷入下坡状态的,他总会在那不安定因素出现之前另谋其他出路。
苏晓瑾看着他的神情,一下子又猜到了什么,试探性地问道:“你不会还想往其他国家扩张吧?”说完,她自己也被自己的那句话吓了一跳。
邓诺天听了不禁咧嘴笑了,奉承道:“老婆真了解我!”
“你真想向其他国家扩张啊?”苏晓瑾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声调也跟着高了几分。
“别大惊小怪的,我只是有这打算,还没那么快实行,毕竟对其他国家我还得好好了解一下,做一个比较,然后再选择其中一个国家先小规模地投资试试看,现在,还只是打算在美国那边多弄几个项目,毕竟美国那边我已经很熟悉了。”邓诺天一脸淡定地说道,显然他已经开始计划这件事了。
苏晓瑾听了,整个身子不禁向后倒在了沙发上,她早就料到她家男人的步伐不会在美国停下来,只是没想到这日子会到的这么快!
“别担心,我有分寸的!”邓诺天拉过苏晓瑾的一只手,把它放在手心上宽慰道。
“你也真能折腾,也不嫌累!”苏晓瑾把脑袋靠在了邓诺天的肩膀上对他说道,她并不担心会出什么问题,他做事向来有计划,不需要她担心什么,她只是不舍得他这么累。
“趁现在还有那个心去折腾,就再折腾几年吧,可能再过几年,让我折腾也没那个心去折腾了!”邓诺天说道,他对自己的人生早已做过规划,四十五岁之前努力创事业,四十五岁之后,就不再对外扩张了,他得多留点时间给他的家人。
邓元平曾经对苏晓瑾说过,嫁给他的大儿子就意味着嫁给了寂寞,邓诺天常常出差在外,有时在国外,有时在国内的某个城市,以前没孩子时,常常会带着苏晓瑾一起出去,可有了孩子之后,她不可能置孩子不顾,像从前那般随着他到处跑,即便他人在这座城里,晚上也常常会有各种应酬,所以陪在她身旁的日子真的很少,可她从来不曾抱怨过,她知道他在地球的某个地方想着她,牵挂着她,牵挂着这个家,她的心里很踏实,有时她还很享受这种小别胜新婚般的感觉,当他半夜从远方赶回家,钻进她的被窝,将她拥入怀里,那种熟悉的气息向她扑面而来时,是那样的令她激动与春心荡漾,而那时的邓诺天对她也是万般的疼惜与珍爱,可能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感情始终如初恋般,甜蜜、缠绵,从来不曾看厌过对方。
岁月如梭,白驹过隙,一晃康康已经会走路、会说话了,现在有了乐乐这个大哥哥,苏晓瑾就更不需要费太多精力了,乐乐会像个小大人似地帮着照顾弟弟,和他一起游戏,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故事给他听,还常常教他背古诗。
一个周末,邓诺天总算闲下无事,便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起报纸来,正看在兴头上,忽然发觉小腿被谁碰了碰,忍不住挪开报纸,低头望去。
康康正望着他,双眸闪烁着求助的光芒,带着十足的稚气,问道:“爸爸,你会背《小池》吗?”
邓诺天一听,开心得不得了,心想:别的诗他不一定知道,这首诗他太熟悉了!几年前乐乐曾考过他,他当时根本不知道,为此还惹来乐乐极大的藐视,不过,自那以后那首诗倒深深地印入了他的脑袋里。
于是,他清了清嗓门,孕育好感情便准备开口背给康康听,这时传来乐乐的声音:“你问爸爸干嘛?他不会背古诗的,哥哥来背给你听,《小池》,宋,杨万里,泉眼无声惜细流,树荫照水爱晴柔……”乐乐摇晃着脑袋,开始抑扬顿挫地背了起来,一边背,一边拉着康康往院子方向走去。
邓诺天一脸愤恨地望着乐乐离去的背影,心想都怪那小情敌,害得他失去了一次在康康面前表现的大好机会!
此时,苏晓瑾走了过来,哂笑着抚摸着他的肩膀,安慰道:“别难过,以后有的是机会让你表现!其实乐乐很崇拜你的,只不过古诗的确是你的弱项!”
邓诺天听了,心情释然许多,他也看得出除了在背古诗时,乐乐常常对他投来羡慕的目光,他的爸爸真的好厉害,不管多难拼的图,多难搭的积木,多难转的魔方到了他的手里,几分钟之内都能搞定,他还能把弄坏了的玩具修得跟新的一样,这实在太神奇了!每每那个时候,邓诺天的脸上便会露出丝满足与得意的笑容。
盛夏悄然降临,邓诺天望着那轮火热的太阳,忽然想给自己放个长假,带着苏晓瑾,还有两个孩子到海边城市S城去玩几天。
既然想到了,便毫不犹豫地行动起来。于是,四个人背上行李,戴着墨镜和草帽,穿着无比休闲的衣服来到了海景最美的S城。
康康的心情格外兴奋,他才一周岁多点,第一次和爸爸一起出来玩,而且还是这么远的地方。当然,苏晓瑾和乐乐的心情也很愉悦,虽然以前每年也会全家出来旅游几次,但这两年因为怀孕、生孩子的确很久没出来了,况且到S城的确是第一次。
他们住的宾馆就在海边,每天拉开落地窗帘,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片海,海水湛蓝湛蓝的,沙子细细柔柔的,虽然白天太热,那沙子滚烫,根本无法赤脚踩在上面,但到了晚上,骄艳的阳光逝去,沙子的温度也渐渐降了下来,此时,四个人便会赤脚在沙滩上散步、嬉戏,任由那细柔的沙子在脚缝间穿流而过,那种感觉爽极了。
一天傍晚,四个人从外面游玩回来,忽然想到海边去游泳,于是,便翻出泳衣穿了起来。当苏晓瑾穿好泳衣出现在邓诺天的面前时,他的眉头不禁微微蹙了蹙,他一向不喜欢苏晓瑾穿得太过暴露,而现在她穿着泳衣,想不暴露都不可能了,哎!当初只想着到海边游玩,完全没考虑到这一点,这真的是失策啊!
苏晓瑾看着邓诺天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自然能猜到他在想什么,忍不住想刺激他,假装对这套泳衣很不满似的,略蹙着眉说道:“这泳衣是两年前买的,看来有些过时了,一点都不好看,我都不好意思穿出去了,要不换那套刚买的粉色比基尼吧,一定很靓眼!”
邓诺天听了,脸上的神情果然变得惊恐万分,瞪着眼睛,张着嘴巴,问道:“什么?你什么时候买比基尼了?”
苏晓瑾听了,得意地笑了,说道:“逗你的!”说完拉着乐乐和康康便向海边走去。
而邓诺天则对着他们的后背做了个鬼脸,然后哂笑着轻轻摇了摇头,紧跟着向海边走去。
傍晚的海滩很美,晚霞的红光染满天际,余光撒在海面上,海面泛着点点金光,似钻石般,夕阳不再像下午的阳光那般毒辣了,它看上去是那样的温柔、亲切。此时已经有好多人在海滩边游泳、嬉戏、散步了。当邓诺天一家四口出现在那群人面前时,还是让他们忍不住将脑袋转向了他们,虽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