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

第195部分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95部分

小说: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另一种来源,是百姓的女儿。有的平民百姓,家里穷得没饭吃,只好卖儿卖女,有的就把女儿卖到贾府当丫头。袭人就是这样的来历。书里故事正式展开以后,写到过节的时候,她还能够回家探亲;她父亲没了,但是她母亲还在,哥哥还在,家里的经济情况已有好转,因此她母亲和哥哥一度考虑把她再赎回家来,当然,袭人自己并不愿意离开荣国府,尤其舍不得离开贾宝玉,而贾宝玉在小厮焙茗引领下,偷偷来到袭人家,袭人母亲、哥哥见到她和宝玉竟是那么亲密无间,也就理解袭人为什么跟他们说“至死也不回去”了;后来袭人母亲去世了,府里还准许她很风光地去奔丧。从书里描写来看,平儿最早也应该是从平民百姓那里买来的丫头,当然,应该是王家买的,王熙凤出嫁时,把她当做陪送,跟着王熙凤到了贾琏跟前,后来又跟着贾琏、王熙凤进驻荣国府,成为荣国府丫头群里最出众的一员,她在“变生不测凤姐泼醋”时,挨了打,贾宝玉把她请到怡红院去,“喜出望外平儿理妆”,那一段情节里,通过宝玉的心理活动交代出来,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可见从民间买来的丫头,像袭人那样尚能和原来家庭保持联系的,实属幸运,而像平儿这样完全成了浮萍的,应该更多。

那么你想一想,晴雯她属于以上两类当中的哪一类呢?想明白没有?她哪类都不是!晴雯的出身极其卑微。她不是府里面世代奴仆的后代,她也不是府里面花银子买来的丫头。她是怎么来的呀?且说宁国府、荣国府因为富贵百年了,里面就有很多的老仆人,退休的老仆人因为侍候过上一辈主子,非常有脸面,现在的主子们对他们就不得不尊重几分。他们通过多年的服务,积累了很多钱财,一般就不在府里面住了。荣国府的一个大管家赖大,他们家在荣国府里面世代为奴,最后就变得很强大,赖大每天到荣国府来上班,下班以后回自己家。他家是一个很大的宅院,甚至有很大的花园,规模虽然比不了大观园,“却也十分齐整宽阔,泉石林木,楼阁亭轩,也有好几处惊人骇目的”。赖大母亲还活着,就是赖嬷嬷。赖嬷嬷应该是跟贾母一辈的老仆人,但是老早就退休了,退休了以后,她就在赖大所购置的带花园的大宅院里面,过着相当养尊处优的生活。赖大的后代,按说成年以后,应该都来为荣国府的主子服务,赖大生下一个儿子叫赖尚荣,赖大跟主子求情,要把赖尚荣赎出去,成为自由人,府里面答应了。这个赖尚荣在赖大自家的宅子里面,捧凤凰似的养大,最后科举考试考中了,还谋到了一个县官的官职,要去走马上任,赖大家因此大摆酒席,不仅贾府的老爷、少爷去了,一些其他贵族家庭的人都去了,连贾探春也去了,还趁便跟赖家姑娘取了管理经。所以贾府的老仆人可以说是很风光的。有一回赖嬷嬷到荣国府来,其实就是串门,但是她毕竟身份是仆人,她不能说是串门,叫什么?叫请安。她到荣国府来请安,首先要给贾母请安,贾母当然很高兴。像这样一些上等的仆人,他们自己也拥有小厮、丫头。赖嬷嬷来给贾母请安,她是带丫头的,那回她带着一个小丫头,还不到十岁,贾母一看到就很喜欢,一看老主子喜欢,赖嬷嬷也很会逢迎,就说您既然喜欢这个小姑娘,那就把她当做一件玩意儿,孝敬给您吧!晴雯就这么进入荣国府里,先成为贾母的丫头,后来贾母把自己身边的丫头拨给宝玉,拨出了袭人,又拨出了晴雯。袭人在贾母身边时候叫珍珠,宝玉后来长大了,读点儿古诗,古诗里有一句叫做“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姓花,宝玉就把珍珠的名字去掉,改叫她袭人。但是袭人是贾府正经用银子买来的,而晴雯却是仆人的仆人,她一点身价都没有,袭人起码值几两银子,她却是一个白送的,论出身,说她“身为下贱”,那是非常恰切的。

关于晴雯,历来读者对她印象都非常深刻,很多读者为她留下过热泪,也有很多论家从各种角度论述过晴雯。晴雯个性鲜明,在书里面戏份儿很多,很值得详细论述。但是,别人嚼过的馍不香,已经被别人多次论述过的,我就不在这里重复了。我在这里把我个人进行文本细读的心得,提出几点跟大家共享。

一点就是我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书里面后来有一个交代,晴雯还很小,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到了荣国府以后,她就做了一件事。一件什么事?她就想,我从一个赖家的宅子,到了贾家的宅子,赖家是贾家的仆人,我从仆人的仆人,变成了他们主子的仆人,我的生活环境有所改变,有所提升了,我应该很高兴;那么在这个时候,她就想到,不能光是我一个人享受这个好处,能不能,也让别的人分享到一些呢?晴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也没有什么可以确切指认的血亲,但是她就想到,有一个人,跟她模模糊糊有些血缘关系,书里说,是她的一个姑舅哥哥,是一个会宰牲口,会做饭的这么一个人,沦落在社会上。于是,晴雯到了荣国府以后,她就求大管家赖大,允许她的这个姑舅哥哥,摆脱漂泊不定、衣食常忧的生活,也到荣国府来“吃工食”,从此能够有固定住处、固定收入。“吃工食”是书里原文,我读到这三个字时,不知怎么搞的,鼻酸。晴雯那时候还远未成年,却已有这种与人分享好处的心肠。她的那位姑舅哥哥得以进入荣国府,后来这个姑舅哥哥还娶了媳妇。没想到晴雯被王夫人撵逐以后,这个姑舅哥哥对她非常冷酷,那位姑舅嫂子就更不像话。

关于晴雯把她的姑舅哥哥安排进府的有关交代,常被读者和论家忽略。但是我吁请读者掩卷默想,晴雯,这样一个小生命,游丝般的生存状态,具有着爆炭般的性格,常常游弋在危险中而不自知,最不会保护自己,可是在她心灵的深处,却有着最柔软的情愫,她自己得到一点好处,就总想找人分享,终于想起有个姑舅哥哥,就让他也能进府获得比以往好些的生活。其实所谓姑舅哥哥,是一个很模糊的血统概念。你姑父的儿子是你姑表哥,你舅舅的儿子是你的舅表哥,姑舅哥哥是一种极其含混的说法,曹雪芹如此行文,就是想告诉读者,其实晴雯她自己也搞不清,这是她姑父的还是她舅舅的孩子,但是跟她有点关系,她就去关心人家、顾及人家。所以我们对晴雯这个形象,要注意到曹雪芹所精雕细刻出来的,她心灵深处的这些善美。

晴雯由着性子生活。论家经常指出,晴雯是黛玉的影子。正如袭人是宝钗的影子一样。她“风流灵巧招人怨”,但是请你注意,贾母却不嫌怨她,反而非常欣赏她。贾母和王夫人之间是有矛盾的,先不说别的方面,两个人看人的眼光,就大不一样。王夫人喜欢规规矩矩的,完全遵守封建道德规范的后代。贾母比较容忍开放式性格,她对王熙凤的放诞无礼,不仅容忍,还挺欣赏;她对黛玉的尖酸刻薄,也能容忍,从无责备;她对晴雯的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只当活泼有趣。书里面有一笔,非常重要,在晴雯被撵出去,甚至已经死掉之后,贾母跟王夫人说起晴雯,她还是赞赏的口气,她说“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注意:不是一般的好,是“甚好”——她说“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这段话出现在第七十八回开头。周汝昌先生认为前八十回曹雪芹的真笔就到第七十八回为止,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都非曹雪芹的文字,他曾试图另写第七十九、第八十回,他写出的第七十九回里,一段重要情节,就是贾母因晴雯被撵逐致死痛责王夫人。周先生的观点足资参考。

过去有一种论调,把晴雯定性为一个具有反抗意识的女奴。这种对晴雯的定位,贴这样的标签,论家有他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个人不认同。我认为晴雯的悲剧不是因为她有阶级意识,自觉地进行反封建压迫的斗争,因力量单薄故而败亡。所谓阶级意识,或者说女奴意识,就是觉得自己是被剥削、被压迫的,我是被关在一个牢笼里面,我感到窒息,我反抗,我要冲破这个牢笼,出去获得自由。晴雯显然不是这样的。晴雯的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

曹雪芹去世以后,在西方,过了很多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瑞士一位学者荣格,提出了一个影响很大的命题,叫做“性格即命运”,也就是“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曹雪芹虽然没总结出这样一句话,可是在他的《红楼梦》文本里,早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哲思,就是很多人生的大转折,大喜剧,大悲剧,固然有政治原因,有经济原因,有其他社会原因,但是往往最深处的因素,却是性格。晴雯她那种由着自己性子来消费自我生命的做派,表现得最充分的是在“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那一回,大家印象很深,论述也很多,具体情节我不重复了。由于她性格过于锋芒毕露,一时闹得宝玉都不高兴了。宝玉赌气说那我就去回太太,把你打发出去算了。如果晴雯真是一个所谓具有阶级意识的反抗的女奴,她应该高兴死了。这是一个牢笼,我在这受剥削、受压迫,你把我放出牢笼,太好了!一拍屁股走人。可是书里怎么写的呢?晴雯当时什么反应?晴雯最后就哭了,说“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甚至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这是曹雪芹笔下的晴雯。晴雯为什么愿意留在“牢笼”里不愿意出去?任何事情都有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因素。固然,你按阶级分析的角度来分析的话,晴雯这些丫头确实是女奴,是为奴隶主服务的女奴。从深刻意义上分析的话,她们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可是具体到荣国府,具体到大观园,具体到怡红院这个环境里面,这些丫头,特别是一二等丫头的生活,跟公子、小姐没有太大区别,非常舒适,非常惬意。更何况宝玉这个主子是主张“世法平等”的,具有“情不情”的博大胸怀,具有开放性思维,对丫头们不仅绝无压迫,更把她们当作花朵般欣赏、呵护。晴雯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如鱼得水,自由自在,她不但不会觉得那是一个牢笼,随时想挣脱出去,反而把在那个环境里的撒娇使性、纵情享受,当做了生命的必然,以为永远就可以那么优哉游哉地过下去。晴雯本身有个口头禅:“撵出去!”她对比她地位低下的丫头和婆子,是很凶的,她经常吓唬她们:把你撵出去!干脆撵出去算了!口吻跟主子没有什么区别。主子还没有这么说,她先这么说。她还付诸行动,直接做主撵出过坠儿。她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到某一天倒会被撵。曹雪芹写出了这么一个毫不设防、毫无忧患意识的晴雯。

有一位红迷跟我讨论晴雯的时候,我难过地说,晴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她说这个话只能去说坏人啊,晴雯死了以后,宝玉写了篇幅很长、文句很古奥的《芙蓉诔》,称誉她“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样一个生命,怎么可以忍心说她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呢?我就跟她一起梳理书里的情节发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