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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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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官名。春秋齐景公始置。唐龙朔二年(662)和天宝元年(742)二度改中书令为右相。

右校署
  官署名。见“左校署”。

右尹
  楚国官名。见“左尹”。

右治狱
  宋官署名。属大理寺。元丰二年(1079)置,掌审理京师百官或皇帝特旨交审案件及追究官物。由推丞审理。元祐三年(1088)一度废罢,绍圣二年(1096)恢复。分四案:左右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驱磨案掌追查两推官钱、官物、文书,检法案堂检断左右推案并供检应用条法,知杂案掌有关杂务之类。又有开拆司、表奏司,并有左、右推掌审理各处送下案件及定夺等。

右柱国
  明文勋官名。正一品。

右丞
  官名。自汉至金有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元及明初有中书右丞、中书左丞(元先右,明先左)。又清末新设和部及民国袁世凯统治时期亦置右丞。详见“左丞”。

右丞相
  官名。与左丞相并列,参见“左丞相”。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至元十八年(1281),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置指挥使司。大德七年(1303),改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等官。所属有千户所十二翼、蒙古学教授及儒学教授。

玉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玉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及府、史、胥、工、贾、徒等人员。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等珍贵物品。所属的工指治玉器的工匠。参见“大府”、“九府”。

玉资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亦作玉孜伯克。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百户片输,七品。员额:伊犁七十人,喀喇沙尔,库尔勒四人,布古尔二人。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撒。

玉牒所
  官署名。掌修皇族谱牒。唐后期有修玉牒官。宋仿唐制,淳化六年(995)设局,置修玉牒官,以学士典领,属宗正寺。绍兴十二年(1142),袭旧制建玉牒所,提举官以宰相、执政充任,修玉牒官以侍从官兼充,宗正卿、少卿以下同修纂。二十九年,并玉牒所于宗正寺。玉列赤局    元官署名。属尚工署。仁宗延祐六年(1319)始置。掌裁制缝线等事。有提领、大使、副使等官。

驭仆寺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东宫官署仆寺为驭仆寺。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参见“太子仆”、“仆寺”。

札付
  上级委派下级办事的指示文书。明、清朝廷与地方官署长官称堂官,其委派属员办事的文书称堂札。

札兰额真
  官名。甲喇额真的异译。

札鲁忽赤
  蒙古语“断事官”,亦作札鲁花赤、札鲁火赤。蒙古汗国初建时,只设此官,处理各种事务。大汗与诸王所设之官,均用此称。元朝既建,官制渐备,乃置大宗正府,设札鲁忽赤,专理蒙古公事。札鲁忽赤员数,常有变动,世祖至元二年(1265)初置大宗正府时,设十员。后最多时达四十六员。

札萨克
  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执政。清分蒙古族居住地区若干旗, 每旗置札萨克一人,以蒙古贵族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充任。掌一旗政令,统领步众,受理藩院与将军、都统节制。并置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亦以台吉以上充任。属官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等。

正参领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正参领为第五阶,正三品,相当于旧制的参将,有任统带官(标统,即团长)、统制官的正参谋官(师参谋长)等官的资格。自正参领起,至第十阶的协军校,每阶都有加“同”字的,即同正参领、同副参领、同协参领、同正军校、同副军校、同协军校。有“同”字者,不能任带兵官,只能担任军需、军医、军法、军乐、书记等职。

正长
  官名。民国初建时,南京临时政府所属海军部的军机处和上海要港处,以正长为主官官名;又财政部所属造币厂总厂亦设正长,即总厂厂长。

正都统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大将军、将军为第一阶,正一品。正都统为第二阶,从一品,相当于旧制的提督,有任总统官(军司令官)的资格。正都统与第三、四阶的副都统、协都统均为上等(相当于将级)。正都统之积劳者可升第一阶的将军、大将军。

正奉大夫
  文散官名。宋为文官第六阶,正四品上阶,元丰改制后停用。大观二年(1108)再置。为文官第七阶。金为第十二阶,从三品。元、明均从二品。正侍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三阶为正侍大夫,以代旧官延福建省宫使。

正奉郎
  明宦官散官名,正七品,为宦官第七阶。

正纪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九品上。元升至正八品。明废。

正军校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正军校为第八阶,正五品,相当于旧制的守备,有任队官(连长)等官的资格。

正任
  宋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皆无实际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凡不带阶官者为正任,否则为遥郡。正任能参预朝谒御宴,遥郡则否。正任按其品级依次迁转,遥郡则按其阶官迁转。

正侍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五阶为正侍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二十三阶。

正途
  清制,官吏由进士、举人出身者称科甲,与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生及恩优监生、荫生出身者皆为正途,其由捐纳或议叙等得官者则称异途出身。异途经保举,亦同正途,但不得考选科、道。非科甲正途,不得为翰林院、詹事府及吏、礼二部官,满族官员不拘此例。

正卫郎
  明宦官散官名,从七品,为宦官第八阶。

正言
  官名。宋端拱元年(998),改左拾遗为左正言,属门下省,改右拾遗为右正言,属中书省。掌对皇帝规谏讽谕。

正仪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废。

正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文官第六阶,正四品上。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六部侍郎。后定为文官第八阶。金正四品上,元升为正三品。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清废。

正印官
  明、清百官印信除少数外皆正方形,依不同品级规定其大小,分别以银、铜铸成,俗称地方长官自布政使至知州、知县等为正印官。临时差委及非正规系统官员不用正式印信,两种官员对举时,俗称印委各员。

正治卿
  明文勋官名。从二品。

正治上卿
  明文勋官名。正二品。

正字
  官名。北齐始置于秘书省,隋、唐、宋沿置。与校书郎同掌校雠典籍,订正讹误,辽属秘书监著作局。隋、唐并有太子正字,亦掌刊正文字。

正谏大夫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改谏议大夫为正谏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主簿
  官名。掌置。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文献通考》卷六十三:“盖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自三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监以至郡县皆有之。”隋、唐以前,因为长官的亲吏,权势颇重。魏、晋以下统兵开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常参机要,总领府事。习凿齿曾为桓温的主簿,时人曰“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此为主簿权势最盛之时。隋、唐以后,主簿是部分官署与地方政府的事务官。隋、唐三省六部不设主簿,惟御史台、诸寺等署有之。唐诸州以录事参军取代主簿。南宋中叶后,御史台也不设主簿。元诸寺、监、院有关人员,或称主簿,或改称典簿,县主簿简称为簿。明、清太仆、鸿胪二寺及钦天监称主簿,太常、光禄二寺及国子监称典簿,县署则仍称主簿。均系低级之事务官。

主稿
  清代各部负责办理文牍者。各部就所司官中选派熟悉部务者担任。

主管架阁库
  官名。掌保管帐籍文案等档案。宋尚书省有管干架阁库官,宣和(1119-1125)间废。绍兴十五年(1145)复置,吏、户部各一员,礼、兵部共差一员,刑、工部亦共差一员分以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为名。嘉定八年(1215),又置三省、枢密院架阁官。金、元尚书省有架阁库管勾官,明废。

主管书写机宜文字
  宋官名。制置使、留守、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的属官。掌机要文件。

主计
  《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仅言为计相四岁,不云更为主计。如淳注:“以其所主,因以为官号与计相同。时所卒立,非久施也。”此以计相与主计均为汉初临时官名。颜师古亦主此说。近人吕思勉认为计相即御史,主计为其职务,非官名。见《吕思勉读史笔记》乙秩“计相主计”。

主记
  官名。即主记室。置掾称记室掾,置史即称记至史,后者较多。汉、魏、两晋、南朝郡县属吏之一,北朝仅北齐清都郡及畿县有此吏。主记录文书等事。

主将
  太平天国官名。有五军主将,主将前分别加前军、后军、左军、右军、中军字样。又有四方主将,于主将前加靖东、平西、定南、征北字样。此外尚有护京正主将。五军主将地位极高,前期的萧朝贵等,后期的陈玉成等都曾任主将。

主爵
  官名。掌封爵等事。秦官有主爵中尉。汉景帝改名为主爵都尉,掌有关列侯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将列侯事移属大鸿胪,改都尉为右扶风,变成京师地区三地方行睡长官之一。以后北齐吏部有主爵曹,设主爵郎中,掌封爵事。隋改名为主爵侍郎,炀帝又改为主爵郎。唐初再改为郎中,后又改主爵为司封。

主爵都尉
  汉官名。景帝中六年(前144)由主爵中尉改,掌封爵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为右扶风,职掌全异。

主爵中尉
  官名。秦置,主管列侯事。西汉沿置,景帝中六年(前144)改称主爵都尉。

主考
  明、清官名。掌主持各省及京师乡试。职务为总阅应试人的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将取中的举人及试卷奏报插帝。明初惟两京乡试简派翰林官任主考,各省聘明经公正的儒官、儒士担任。代宗景泰三年(1452)起改由教官主试。后屡有加派京官之议,嘉靖时曾试行两行,万历后,始定以翰林或科、部官派充。主考为伊,明为每省二人,清制一正一副。惟顺天乡试于乾隆中改变改为正副三人。道光后一般为一正三副。清初主考也有简派举人、贡生出身者。康熙后,限用翰林官,间用进士出身的部属官。

主客
  官名。战国齐曾置。西汉成帝置尚书,有客曹《续汉书·百官志》说,《晋书·职官志》作“主客曹”),掌少数民数及外国事。东汉分南主客、北主客两曹。魏有南主客。晋初曾有左、右、南、北四主客,或仅有主客(《通典·职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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