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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我们房地产这些年-第56部分

小说: 我们房地产这些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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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论坛主持人杨澜不得不请冯仑上台救场,万通主席大谈房地产业使“熟人”变“生人”,立即引起了来自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几位嘉宾的热烈讨论。马来西亚嘉宾感叹房地产开发无情地改变了中国传统的邻里亲情关系,但冯仑认为在传统体系下城市人都是“单位人”,没有形成像农村那种邻里亲情关系。

10时,杨澜宣布暂停,大家都以为克林顿驾到,热烈掌声后,杨澜却宣布休息25分钟。

10时25分,杨澜迈着轻快的步伐迈向主席台,将克林顿即将“驾临”会场的消息告诉了会场嘉宾。

约10分钟后,克林顿在现场嘉宾雷鸣般的掌声中,神采奕奕地走进了会场,当时的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长于幼军等紧随其后。在潮水般的掌声中,身材魁梧的克林顿面带微笑地走上了主席台。在30分钟的演讲中,克林顿围绕着WTO与全球化问题,滔滔不绝,旁征博引,会场一片静寂。克林顿一会儿用手指比划,一会将双手揣进裤袋,显得十分轻松自如。在谈到中国经济取得飞速发展时,克林顿情不自禁地竖起了左手大拇指。

三个多月的苦苦等待,无数次担惊受怕,多少番积极沟通,克林顿最终还是到来了。京基也把这次纯粹的房地产营销提升为更高规格的具全国影响力的经济论坛。

克林顿走了,但是这一事件的影响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二天,全国大大小小的媒体从不同的角度报道了这个耐人寻味的事件营销,使陈华和他的京基集团“一夜成名”。京基集团从此跻身于深圳的大型企业行列,开始涉足房地产以外的其他项目,着力打造超级京基航母。毫无疑问,“克林顿营销”已成为中国房地产营销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开创了中国房地产营销的一个崭新高度,这一高度甚至是一种无法企及的高度,是一种突破常规思维的高度,无论对深圳还是全国房地产界都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虽然这件事已过去多年,可能很多老百姓不知道“碧海云天”,不知道京基,但他们知道某个楼盘请过美国前总统克林顿。

2002年

● 1月1日,《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始施行。

● 3月,深圳市政府100号令《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颁布实施,这是当时全国第一个有关土地交易的政府规章。

● 3月,潘石屹成立SOHO中国有限公司。

● 5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随即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整顿成为主基调。

● 7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

● 8月8日,中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注册成立,8月28日,中海地产正式通过批准进入在内地A股市场上市的辅导期。

● 9月1日,北京市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有内、外销的区别,同时对商品房的购买对象也取消了本市法人、自然人与境外、其他省市的法人及自然人的界限。

● 12月,随着蓝印户口的取消,上海购房移民的历史得以终结。

● 2002年万科在全国销售住宅1。1万多套,按住宅销售面积来算,万科已经成为全世界第一的房地产开发商。

第七章 让我欢喜让我忧

2003宏观调控渐成共识

我不知道一个过去年代的广场从何而始,从何而终

有的人用一个小时穿过广场

有的人用一生——

早晨是孩子,傍晚已是垂暮之人

我不知道还要在夕光中走出多远

才能停住脚步?

——欧阳江河《傍晚穿过广场》

2003年,中国历史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胡锦涛、温家宝在“两会”期间分别高票当选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胡温新政”开启大幕。人们为之兴奋。

然而,紧随新春佳节而来的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春天。一个叫SARS的“幽灵”在毫无预兆的情形下突然侵入中国,并迅速蔓延。

每一个家庭和企业都在惊恐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熬的日子。

一时间,抗击“非典”成为举国上下的头等大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同舟共济。

6月24日这天,阳光似乎格外耀眼,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解除对北京的旅游警告。这场春天降临的全球性瘟疫,终于在夏天到来时被送走了。中国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尽管“非典”使得第二季度GDP的增长比第一季度低了2。4个百分点,但全年GDP迈上了11万亿大关,增长率达到9。1%,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经济水准竟然是1997年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年份。

英国《金融时报》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尔夫,对中国这种强大的发展后劲表达了颇为吃惊的敬意:“中国正在震撼世界。”

城市化浪潮的快速推进,房地产投资迅猛发展,房改释放了大量的市场需求,房价节节攀升而带来的恐慌性购买……在最新的《福布斯》“中国大陆百名富豪榜”上,人们十分惊愕地看到,从事房地产开发或涉及房地产的富豪多达35人,前十名首富除了四人是靠公司海外上市而上榜的以外,其余六人全是靠房地产而一举暴富。难怪有人说,房地产开发商是中国最强势的特殊利益集团之一。在房地产市场上,全民资源竟成了一些人肥自己腰包的“暴富制造器”。

房地产热营造出一个内外俱旺的经济景象,一个非理性的繁荣周期又来了,但与之伴生而来的,却是各种原材料和能源因紧缺而价格一路飞涨。水泥、钢铁价格几乎到了“一月三价”的地步。

俗话说“过犹不及”,不少地区出现房地产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住房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分析房地产泡沫和风险,又成了当时各大媒体最热门的话题。有人著文认定,我国的房地产业已经到了泡沫经济的“悬崖”边沿。而同时也有很多学者反驳这种观点,认为中国房地产只是有一些结构性过热,并不会“崩盘”也不会影响中国经济,尤其是各大房地产公司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更是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前景良好,将持续走高。有关房地产泡沫的争论已经变得非常敏感。认为存在泡沫和否认泡沫双方的观点是如此尖锐对立,以至于双方谁也说不服谁,任何一方发表观点之后,必然会遭到另一方强烈的反驳。

在这一背景下面,在决策层面宏观投资过热已渐成共识,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措施终于出来了。

按揭稍微紧一点,贷款控制严一点,金融政策趋紧;土地指标冻结;农转非停止;对土地使用权的严格控制,基本上只剩下省里面留一个对接点,地县的权利一律上缴。原来乡镇委书记都可以签合同,中央、省、市、县、乡镇,五个轮子一起转的;现在是一个半轮子,一个轮子在中央,半个轮子在省里。

中央政府试图通过政策调整逐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2003年5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国务院会议室亲自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提出了降温的对策。

宏观调控能够迅速取得效果的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牢牢把住信贷、土地两个闸门。

有人把2003年称作“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年”,可谓恰如其分。为了有效遏制住土地资源的流失,国家一年内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政策来参与调控宏观经济。

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紧急发布了《紧急调控土地市场的通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类用地均要纳入统一计划、实施统一供应、统一市场管理;要整顿和清理各类园区;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特别是住宅和写字楼用地供应量;要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要加大土地出让后的监管力度。

此后一段时间,一道道整治“金牌”接踵而出: 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全面推行和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与此同时,国内各大媒体纷纷发表言论,对土地市场管理失控的现状进行猛烈声讨,这个领域俨然已成了“政治问题”。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发布,逾300字的论述涉及土地问题,前所未有。

2003年12月28日,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厅长会议上透露,为了遏制地方政府空前膨胀的土地寻租行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这是中央政府为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所采取的重要决策。

“在经济增长的油门已经开到很大的时候,如果没有性能优良的刹车系统,后果不堪设想。”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形象地比喻说,“土地是国家最重要的、可调控的资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担负起刹车的重任,积极探索如何从土地供应源头入手对宏观经济进行快速反应和科学调控。”

伴随着收紧“地根”的一系列宏观调控,以及“招拍挂”制度实施的不断深化,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地价飙升的现象。12月8日上午,北京市公开拍卖大兴区黄村卫星城北区1号地,这是土地供应制度改革以来,北京市举办的首次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经过数10轮的叫价,顺驰以超过底价一倍的9。05亿元竞得该地块。这只是开了个头,随后,我国各城市“地王”频频现身。而卖地,后来则被指责为推高房价的重要原因。

收紧“地根”,当时在房地产界并没有掀起太大的波澜,央行收紧“银根”新政下达后,却引起市场的强烈反响,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余震不绝。

早在2001年初,央行就已注意到了本轮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局部性过热问题。2001年6月,央行货币政策司还曾与发放房地产贷款的主要商业银行,召开过房地产金融联席会议,对当时的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业发展形势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会后,央行出台了《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表明了央行的态度,既要支持房地产发展又要注意防范风险,“以保证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2年,面对房地产投资增长明显高于销售增长,商品房空置面积明显增多、而且幅度很大这样一种现象。央行在初步得出“部分地区房地产出现过热”的判断后,检查了部分银行195号文件的执行情况。结果发现,房地产信贷违规金额接近1/4。

面对这一严峻的情势,2003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应运出台,这就是后来房地产业界耳熟能详的“121号文件”。此文对开发商贷款、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作出了重要的政策调整,“121号文件”成为从静态的执行型政策向动态的导向型政策转变的一个信号。

“121号文”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且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被形容为是开发商的“晴天霹雳”——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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