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黑白对-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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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为自己争辩,可是却看到一旁的吴天光投来得意洋洋的眼神,那种嘲讽意味令他喉咙干涩,有口难言。
“我们彼此彼此吧。”他赌气说道,她有吴天光这样的老板,才说不定会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你?!”艾若瞳气极,他把她当成什么人了?她才不会像他这么不择手段!
“若瞳,我们回座位吃东西吧。”吴天光看到这样的场面暗自高兴,“不必跟这种人一般见识,省得破坏了我们的食欲。”
他们拿着食物回到座位。被晾在一边的方中哲心里全然不是滋味。为什么这个世界永远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呢?
偏偏是吴天光这样的人反倒言辞凿凿,正义凛然的样子。更可气的是艾若瞳居然会对他言听计从。他看着回到座位的那两人边吃边谈笑,似乎特别亲密,心情更是低落到了极点。
那个吴天光向来擅长以花言巧语欺骗女人,刚才从他看艾若瞳的眼神可以知道他对她绝不是上司对下属那么简单,而艾若瞳又似乎对他心悦诚服,难道他们是……
方中哲的心不由揪紧了。
艾若瞳用余光感受到呆立在那边的方中哲一直在看她,心情有些复杂。
他刚才那副态度深深刺激了她,什么不会对她手下留情,摆明了看不起她的专业水准,暗示她一定会必输无疑嘛。
艾若瞳越想越不服气,她自问这些年如此努力,就是为了发挥真正的法律精神,帮助有需要的人,不让当年他们八桂村有冤无处诉的悲剧再发生。可是现在她的专业水准却遭到方中哲的质疑,这个她一心想打败的对手是如此自负,目中无人,她好不甘心。
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一定要赢。艾若瞳下定决心要在法庭上和方中哲一决高下。
第4章(1)
在这宗夺子案中,艾若瞳当事人林丽莉的不利因素很多。除了有原定协议写明孩子归富商爸爸卢大川之外,孩子亲生父亲的经济条件非常优越,而林丽莉的经济状况十分糟糕,连一份固定的正当职业都没有。艾若瞳深知这些都会影响陪审员对孩子未来归属的担忧。
她希望能够从林丽莉是孩子亲生妈妈的角度剖析,争取以情打动陪审团。为了获得一线胜机,艾若瞳日夜研究案情,从一些细微的细节入手,制定了不少对策。
方中哲也没有放松准备,他是个敬业且很有专业精神的律师,只要他接的案子,一定会全力以赴。
其实他本来并不想接这个案子,因为从内心深处来说,要生生拆散一对亲生母子也不是他所愿,只是孩子父亲卢大川是他的一位好朋友,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只是苦于多年未育,经检查才知道是妻子的问题。
卢大川非常喜欢小孩子,为了一偿拥有亲生孩子的夙愿,只能出此下策,找急需用钱的林丽莉借腹生子。本来一切按照协议进行,十分顺利,谁想林丽莉突然临时反悔,才引起夺子风波。
方中哲仔细研究过案情,他对这个官司很有把握,志在必得。但是一想到对手是艾若瞳,他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就对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孩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有好奇、有欣赏,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渴望。渴望亲近、渴望了解。只是她一直对他十分抗拒,现在两人竟然还成为庭上对手。
理智上他知道自己应该一如既往地轻装上阵,不应该掺杂任何的感情因素,但还是忍不住深深为她担忧。
从那天自助蛇宴上看得出她十分想赢自己,这让他有些为难,他不愿意她因为输掉官司而有任何的不开心。
“自己这是怎么了?”正在准备案头工作的方中哲揉揉发涨的脑门,这么多年他接案子无数,素来以冷静自持诸称,为什么现在要顾虑那么多呢?
经过这些年的磨砺,他早早就告诫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感情用事,既然接了官司就要一心求赢,千万不能重蹈父亲的覆辙。
唉,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当年的阴影还是挥之不去,方中哲感到头更疼了。算了,还是不要想了,明天就要开庭了,自己是绝对不能输的。
艾若瞳终于可以在法庭上和多年的仇人一决高低。当她看到方中哲那张熟悉的脸出现在法庭上时,心情十分激动。她等这一天已经整整九年了。
两个人在法庭上各自为自己的当事人展开激烈争辩。艾若瞳除了充分展现自己的专业水准之外,还淋漓尽致地运用了她作为女性律师细腻感性的一面,将林丽莉对儿子的一片母爱深情通过很多细节娓娓道来。
同时,她还敏锐地将借腹生子事件卢大川的太太事先并不知情这个细节指出来。原来,卢大川怕太太心理上无法接受自己和其他女人生的孩子,故一直隐瞒此事,打算孩子出生后谎称是自己从外面收养的弃儿。
“试问,如果孩子判给卢大川抚养,卢太太如何能从心底真正接受丈夫和另一个女人所生的孩子呢?”艾若瞳乘机向法官及陪审员提出有力质疑,“就算表面上她勉强接受,心里始终会有阴影,那么,小孩子生长在这样的氛围里会不会太压抑呢?”
“这还是比较好的一种情况。我们不妨再来假设一下,如果卢太太是那种心胸狭窄的人,万一出现虐待孩子或不善待孩子的情形,那孩子的成长道路就不堪设想了。”艾若瞳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
方中哲不失时机地进行反驳:“辩方律师只是假设,而事实上我们了解到卢太太是个非常有爱心,很喜欢小孩子的女性,又怎么会虐待孩子呢?”他沉吟一下,“更何况,卢太太非常爱自己的丈夫,是不会介意这件事的。”
“那么我请问控方律师,既然相信卢太太不会介意,为什么当初卢先生会刻意向他太太隐瞒此事呢?”艾若瞳马上抓住一个漏洞。
“那是因为卢先生深爱自己的妻子,他不愿意她因此有任何不开心,毕竟从常理上说,要自己的妻子面对这种事……”说到这,方中哲突然发现自己被对方引进套子里去了,不由停住话头,暗叫糟糕。
自己这是怎么了?今天为什么频频被这个丫头压住气势呢?
艾若瞳的美眸不禁闪出光彩,“既然连控方律师自己也说了,要一个女人面对这种事情是很难的,甚至可以说是某种耻辱。更何况要她日后时时刻刻面对这个耻辱,试问她又如何承受得住呢?那么,小孩子又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成长环境呢?”
方中哲毕竟是资深律师,很快便定住心神,开始自圆其说:“我不得不承认辩方律师的分析有些道理,但是我们都低估了卢太太的胸怀。事实上后来当她知道这件事后,表现出了一个超出常人的宽大胸襟,不但完全接纳了这件事,还诚恳地表示一定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今后也会百分之百地善待他,视若己出。”
“那么请问辩方律师,凭什么如此肯定卢太太说的是真心话呢?”艾若瞳反问,“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件事闹上了法庭,卢先生被迫将此事告知太太,卢太太又被迫因为顾虑夫妻感情而不得不说出一番通情达理的话而已,并不能代表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辩方律师如果对此有怀疑,我方可以请卢太太出庭作证,亲自表明自己的立场,大家就可以知道卢太太是一个多么通情达理的女性,她为了深爱的丈夫可以牺牲自己的个人感受。”
“辩方律师也知道说是牺牲,既然是牺牲,还是蕴涵着某种勉强和为难,既然如此,为什么非要把小孩放在一个这么复杂的环境里生长,而不让他回归亲生妈妈的怀抱呢?”艾若瞳再度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知道林丽莉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母爱是无私且没有任何条件的,只有她才会真正百分之百地去疼爱这个孩子,给他最贴心的一切。”
方中哲则利用手头掌握的林丽莉的经济情况大做文章,他指出林丽莉连一份固定的正当职业都没有,常常要向别人借钱才能度日,以证明她根本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更不用说将来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了。
“照你的逻辑,只有有钱人才有资格养孩子了?”艾若瞳不满地盯住方中哲的脸,“那么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都是怎么长大的?”这个混蛋,自己贪图钱财不算,还想当然地把孩子往有钱人家里推,难道每个人都像他这么爱财吗?
方中哲被她的犀利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今天他就是被她这样充满不屑与憎恨的眼神弄得乱了章法,现在马上要结案陈词了,可不能再在关键时刻出乱子。
“辩方律师不必恶意曲解我的意思。但是一个小孩子生长在一个物质优越、背景良好的家庭里,的确会有利他的身心健康。如果林丽莉只是经济拮据,那么我们把孩子从她身边夺走的确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可是,”方中哲话锋一转,巧妙地把林丽莉最致命的弱点说了出来,“据我们了解,林丽莉以前做过舞女,不但有可能行为不检点,而且留下很多不良习惯,譬如抽烟、酗酒,甚至吸毒。”
艾若瞳暗叫不妙,但是也只能兵来将挡,“请控方律师不要歧视我当事人曾经的职业。更何况我当事人早就辞掉舞女工作,她宁愿打一些临时散工,也不愿再重新回到那种环境,这表明她有改过自新的坚定信心。至于烟酒问题,她早就在怀孕初期便已成功戒掉,还有吸毒,但那毕竟是年少无知时犯下的错。人生在世,谁不会犯错呢?在座的各位敢说自己从没犯过错吗?难道一个过去有过污点但已经洗心革面的人就不可以享有正常生活吗?我们就可以生硬地剥夺她的正当权利吗?我想说,现在孩子太小,无法作出选择,可是如果他将来懂事了,知道我们因为他的母亲曾经离经叛道就剥夺他们母子一起生活的权利,那么他是否会怪我们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呢?”
艾若瞳的一番话在情在理,动人心弦。
方中哲也不甘示弱,针锋相对地进行结案陈词。最后,他慷慨激昂地说道:“本来林女士生这个孩子的初衷就是为了获取一大笔钱财,谁都不能保证林丽莉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不重蹈覆辙,特别是在其经济拮据的情况下。把一个孩子交给一位行为不端的母亲,还不如交给品行良好、甚有爱心的我的当事人夫妇,同时他们又能给他提供最好的成长和教育环境,这是一件十分完美的事情,何苦要冒险把孩子推向一个未知数呢?”
看他那理直气壮的样子,艾若瞳又气又恨。但看着在场人员特别是陪审员的表情,她心里开始担忧。这一次恐怕林丽莉凶多吉少了。
果然,她的估计没有错。审判结果出来,判控方卢大川胜诉。
林丽莉失望的心情溢于言表,但她表示放弃上诉。
输了官司,艾若瞳的心情实在不好受。特别是看到林丽莉伤心的样子,她十分负疚。
今天她的表现不可谓不好,但是在人人变得现实的这个社会里,物质条件已经成为衡量很多事情的标准。卢大川的有钱有势对今天的判决起了决定性作用。
再加上姜还是老的辣,方中哲的雄辩滔滔为这个案子的胜诉起了重大作用。人们毕竟仰望他一贯的知名度,所谓先入为主,当然会影响陪审员的决定。
所以输掉这场官司艾若瞳一点也不服气。这分明是名利在作怪,根本没有体现法律的公平原则。
想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