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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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若愿意带回江南,我着人给你送去,若是不然,便只你在北平期间,照料你的寝食起居,如何?”
“不可”
夏浔肃然道:“世子,臣今日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和世子说这番话,是贪图您的财帛女子吗?不是因为臣看不惯朝中奸臣当道、祸害忠良;是因为臣素来敬仰燕王殿下的英雄豪气;是因为燕王对臣有知遇之恩、是因为中山王府曾救过臣的性命,而燕王妃就是中山王府的人,臣堂堂男儿,知恩岂能不报?世子以财帛美色授我,那是看轻了我杨旭的为人了”
朱高炽一听,连忙裣衣起身,郑重施礼道:“杨兄莫怪,朱高炽知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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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心殿内,朱棣已撤去了火盆,精神抖擞地端坐在椅上,旁边坐着他的三个儿子。
朱高炽道:“父王,今日受我三兄弟一激,杨旭果然吐了真言。”
朱棣微微倾身道:“你说。”
朱高炽道:“杨旭与黄子澄早有恩怨,这一点,我们已经是查证过的,确实属实。对黄子澄的为人处事,杨旭很是厌恶,同时,他非常同情咱们燕王府目前的处境。因为父王当初对他的礼遇,以及母后娘家…………中山王府对他的帮助,杨旭很想帮助咱们,他向儿坦承,此番北上,确是奉皇命要抓咱们家的把柄,不过他并不打算这么做,儿察颜观色,相信他说的都是实话。”
朱棣想了想,又问:“财帛女子,他可肯收受?”
“不肯”
朱高炽把夏浔那番掷地有声的话重复了一遍,说道:“他是个正人君子。”
朱高煦疑道:“大哥,你确定他不是在诳咱?”
朱高炽道:“不会,如果他是个利欲熏心的酒色之徒,上一次,就不会冒死救我全家。而这一次……”
他微微一笑,望向朱棣道:“如果他真的心怀叵测,接受咱们的财帛女色,岂不正是取信于我们的最好手段么,他又何必拒绝?”
“嗯,炽儿所言有理。”
朱高炽又道:“不过,我那位堂兄皇帝,真个是太善于做戏了,就连杨旭对我燕王府如今处境深感不公,也并不认为这是当今皇帝的授意,而是自作聪明地以为是黄子澄从中撺掇,皇帝只是受人蒙蔽。”
朱棣苦笑了一下道:“唉,天下间,这么想的,又何止他一个?咱们现在就是泰山底下的一颗鸡卵,患难关头,杨旭能做到这一步,足够了,以他的官职,爹原本也没指望能从他那里得到多大的帮助,只要他不雪上加霜,那就阿弥陀佛了。”
夏浔骑着马走在路上,想起数日以来种种,不觉露出微微的笑意,等了几天,永乐大帝终于沉不住气出手试探了,而他也顺利地在燕王三个儿子的联手挤兑下剖白了自己的“心声”,这条线,算是初步搭上了,接下来,就是等一个更好的时机,到时他的投效也就不显突兀了。
他此来北平,本就是想要靠上朱棣这棵大树的,但是要投靠一个人,也得讲究个时机。时机不对,你投过去也不值钱。依照罗佥事的办法,的确能得到燕王的信任,却也因此要落下一个贪财好色的坏印象了,他要打的不是短工,而是长工啊,哪能给老板落这么一个印象?
他要一步步来,人的第一印象至关重要,在社会心理学中,这叫首因效应,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初次见面,彼此便留给別人最深刻的印象了,无论是你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在別人的心目中,早已留下了烙印。这个烙印,就是你的符号。
有位心理学家曾经做过一个试验,他用两段文字材料描绘一个人。一段把他描绘成一个友好、外向、乐于交往、快乐的人。另一段文字则把他描述成一个呆板、害羞和内向的人,研究发现:只看第一段描述的人,绝大多数将这人看成一个友好、外向的人;只看后一段描述的人,对这个人的观感却是沉默、内向、孤僻,不好相处。
然而,有关两段描述的事例集中在一块儿,一起向人描述时,哪一段描述放在前边,多数人得出的结论,就是头一段描述给他的印象,第二段材料所发生的影响很小。每个人,每次做的事情都有“第一次”。不管跟某人认识多久,“第一次”只有唯一的一次,那一次是永远无法改变的,即便后来如何的改观,对方还是会永远记得那个“第一次”,这就是第一印象的力量。
夏浔,现在已经给自己准备投靠的大老板留下了一个完美无暇、无懈可击的第一印象。
接下来,他只要与燕王府保持这种友好的关系就成了,燕王一日不下定决心造反,他就不能旗帜鲜明的站到燕王那一边,当然,事有例外,如果他能掌握朝廷对燕王动手的准确时间,那么……
夏浔记得历史上,是北平都指挥使司的张信率先向燕王提醒朝廷要对他动手的,恩怨分明的朱棣从此视张信为大恩人,当了皇帝后,见到张信犹自口口声声称他“恩张”,靖难功臣中,张信一直没甚么太大的战功,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但是朱棣称帝,封赏功臣的时候,张信就因为这一桩事,却是封了国公的。
抢个国公来当当,似乎也不错。
夏浔笑得更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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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杀青州 第249章 建文元年
第249章 建文元年
明天就是除夕了,街头爆竹声声,夏浔踏着白雪中红红的爆竹碎屑,嗅着那火药味儿,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屋。
院门没锁,夏浔伸手一触院门,便发觉有人来过了,他事先做好的记号已经不见了。夏浔立即按紧了刀,微微侧身,伸手一推院门,稍顿片刻,这才攸然闪入。
“哎哟,杨大人,您可回来了。”
一个青衣小帽的家丁向他点头哈腰地陪笑,屋檐下,正握着一双小拳头凑到嘴边呵着气,两只脚在雪地上跺来跺去的小姑娘也转过身来,棉夹裤、百褶裙、浅蓝色比甲,头梳三丫髻,乌亮的秀发分成两束垂在削肩上,纤腰一束,素面朝天。
干净、素雅、鲜嫩,如明前的茶,芽叶细嫩,色翠香幽,味醇形美,还是一旗一枪的极品。夏浔仿佛看到一片嫩芽在杯中舒展伸延,上下沉浮,渐渐汤明色绿,香气宜人……
少女如茶,这个美丽的少女,就像一杯明前的好茶。
“你傻了呀,不认得我么,哥”
小姑娘顿足向他笑,有意地加重了最后一个字的语气。
“哦,啊妹妹……,呃,这是……”夏浔松开了刀柄,诧异地看向那家丁。
家丁笑道:“令妹非要回来跟你过年,老爷拗不过她,就叫小的把令妹给大人送过来了。我们老爷说,大人您孤身在外,不妨就到我们家一起过年的,可令妹不答应,说过年的时候,自当自家人守夜,倒也是的,喏,这有几样东西,新衣新帽,都是按照大人身材定做的,还有几匣吃食,是我们老爷送给大人的。”
“啊,员外太客气了,请代我谢过员外,等明儿,我去给员外拜年的时候再当面谢过。”
那家丁笑道:“不敢当,不敢当,大冷的天儿,大人兄妹快回屋歇着吧,就别跟小的客气了,小的这就回去了。”
送了那家丁出门,夏浔赶到茗儿身边,放下手中提着的几样吃食,一摸她的小手,小手冰凉,夏浔不禁说道:“在谢传忠家待得好好的,非要过来干什么,瞧你冻的。”
茗儿小脸一红,很不自然地从他手里抽回了手,她当自己是个大姑娘了,尤其是在宫里又受女官多日教诲,不知不觉开始有了男女之防的意识,可在夏浔眼中,她还是当初那个穿着一身雪白的狐裘,打扮得好象兔宝宝的小丫头,方才初见她时虽有一种少女初长成的惊艳,可一俟认出她是茗儿,却又把她当了小丫头。
茗儿给了夏浔一个俏巧的白眼,嗔道:“你还说呢,把我往别人家一丢就不管了,你也不来看我,我也不好去找你,大姐家里情形如何我也不知道,想找你又不方便去,大忙人,我不趁这机会出来,还什么时候出来。”
夏浔干笑道:“这个……,一来的确是忙,再者说,我也是为了你好,反正你在那儿吃住不愁,我若常去谢家,引起有心人注意,不就暴露了郡主身份?”
“成啦成啦,你总有理,打我认识你就知道啦,本姑娘说不过你,快开门吧,我要冻死了。”
夏浔摇摇头,赶紧过去打开门锁,推门让她进去,又回身把自己买的几样食物和谢家送的一些年货都拿进屋去。茗儿在房间里好奇地东看西看,“嗳,你把灯点上好不好啊,太暗了。”“你这屋里怎么也这么冷啊,没生火盆么?”“这还有灶台呢,你个大男人,会做饭吗?”
好奇宝宝一惊一咋的,见了什么都觉得稀罕,她东问西问的当口儿,夏浔已熟练地用铁钩子提起炉盖,捅开了焖着的煤块,让火苗子窜上来,又勾了勾下边,将带着余火的一些煤渣撮出来塞到灶下,扯来几把庄稼秸儿填进去,火苗儿在灶下也迅速燃烧起来,夏浔又舀了几瓢水倒进锅里,盖好锅盖,所有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哇,你太厉害了真是太厉害了生炉子、生火做饭你都会,你真是……太厉害了,我就不会”
红红的火光映着茗儿红红的脸蛋,那双慧黠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钦佩和惊叹。
夏浔无语了,自打认识她,他流过血、负过伤、拼过命,做过那么多大事,惹过她生气,见过她感动,就是从来没见过她这样钦佩得五体投地如见偶像的模样,不就是生个炉子、烧锅开水嘛,不能理解,真不能理解,有代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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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是这样了。”
“姐姐姐夫好可怜,你真的不会帮着皇上找他们的碴儿?”
“真的。”
“你是好人,我没看错你”
茗儿非常感激,她很感激地对夏浔下了一个评语,然后问道:“有什么吃的吗?我饿了。”
这句话跳跃性有点大,夏浔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喔,有点吃的,不过都是些酱菜卤菜,你先垫一口,燕王府送了我一只飞龙,已经收拾好的,我把它炖了,让你喝口热汤。”
眼见夏浔打开纸包,提出一只收拾好的大鸟儿,揭开锅盖丢进热气腾腾的锅里,茗儿惊奇地道:“这样就行了?原来做饭也很容易的。”
夏浔笑道:“如果做别的东西这样当然不行,唯有飞龙例外,这种飞禽,肉味极其鲜美,炖汤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放,炖好了一尝,那汤的滋味自然鲜美之极,如果真的放点油盐葱蒜什么的,反而会坏了它的味道。”
“哦哦”
茗儿馋涎欲滴地咽了口唾沫,恋恋不舍地看着夏浔盖上锅盖,在灶旁的小马扎上坐了下来,双手抱膝,望着那红红的炉火,久久,忽然一叹。
夏浔把几样吃食盛到碗碟中摆上桌面,听她叹气,睨了她一眼,问道:“小小年纪,叹的什么气?”
茗儿把下巴支在膝盖上,双手托腮,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