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逐鹿记-第4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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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他们为高畅在郡练出了一只强兵,特别是那一万铁骑,那可是可以席卷天下的力量啊!
在大雪下来之前,高畅曾经检阅过驻扎在蓟县城外的部队,那是一只万人队,其中有三千骑兵,七千步兵,乃是郡界内最强大的一只军队。
所谓检阅,自然不是站在高台上,看看底下的部队走走正队什么就算了事的。
首先,高畅和一干亲卫在不告知底下军官的情况下,下到了军营之中,在军营中待了两天,暗中打探士兵们的士气,训练情况,伙食情况,以及军队纪律,思想觉悟等各种各样的综合素质,了解了第一手的情况,基本上,高畅只要检阅某个部队,首先都会这样做,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被底下人所蒙蔽,才能深刻地了解这只部队的魂,所谓军魂也就是在这些五人小队,五十人中队之中。
随后,高畅命令这只军队进行了实战演习。
一直以来,郡这边的正规军都在进行实战训练,一般情况下,凡是已经基本掌握了阵型转换的夏军部队都要进行实战训练,所谓实战训练,有步兵对步兵,也有骑兵对骑兵,有原野上的野战,也有模拟的攻城战,也有营寨的攻防战,凡是能够想到的作战方式,都必须去做,正因为有实战的训练,在真正的战场上,那些并没有见过血的新兵蛋子也不会在巨大的恐惧中崩溃。
郡的夏军进行的实战训练基本上是以步兵对骑兵,一方面是训练步兵方阵,以免他们在面对草原上的胡人精骑时心惊胆颤,一溃千里;另一方面自然是训练骑兵,使其能够完成一些基本的骑兵战术,能够更好地履行高畅的作战思想,这样的实战训练,不仅训练了人,同时也训练了战马,也只有经过实战训练达到了人马合一的骑兵,才能在作战中派上用场,不然,也就是一群会骑马的步兵而已!
实战演习的情况让高畅也还满意,这使得管小楼和薛万钧并未承受多少高畅的怒火,不过,金球得和顾旦却被高畅骂得狗血淋头。
所谓骂得狗血淋头有些夸张,其实,高畅只是冷冷地说了几句,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仅此而已!
然而,只是这样对金球得和顾旦来说就不得了,从临朔宫出来之后,在他们才操作之下,整风运动在郡的官场上如火如荼地展开了,继而,传遍了整个夏国。
正月过后,高畅在薛万钧的陪同下,率领一只精骑北上,他的目的地是长城之外。
第一百章 北上南下
月过后,有一段时间,雪花不再从天而降了,难得一出现在了郡的天空上,虽然,天气并不会因此而暖和一点,仍然是那么的阴冷,只不过,在人们的感觉之中,有太阳的日子和下雪的日子比起来难免要好一些。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阳光高照的日子,高畅一行来到了安乐郡郡城燕乐,这座城池在几个月前曾经被胡人大军攻陷过,饱受胡人的荼毒,等夏军收复这座城池时,城池已然破烂不堪,城中的居民要不被胡人杀死,就被胡人掳去,成为了胡人的奴隶,侥幸活下来等到光复的百姓寥寥无几,幸亏,管小楼和薛万钧在安乐郡和突厥王子阿史那什钵毕暗中达成了协议,在对方的帮助下,夏军在密云一线击败了胡人联军,俘获了不少胡人,后来,双方罢战签订协议时,夏军用这些胡人俘虏换回了许多被胡人俘获而去的汉人奴隶,这些汉人奴隶回到长城以内后,被管小楼等人安置在了燕乐,如此,这座边关重镇才没有因此而破败下来。
人类的生存能力和恢复能力是非常强大的,毁灭与重建,本就是人类历史永恒的主题,当高畅进入燕乐时,这座城池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和战前并无区别,只是,偶尔才能通过一些断垣残壁发现战争存在的痕迹。
现在的燕乐,虽然尽力在摆脱战争的伤害,不过。战争的影响还是无所不在地,整个燕乐城,军人和居民相比,军人的数量还是多了一些,在这里,足足有一万夏军,兵力一点也不比蓟县那座军营少,不过。这一万夏军要负责漫长的边境线。未免也有些捉襟见肘。只不过,在安乐郡,由于时常处在胡人铁蹄的威胁下,边民异常凶悍,作为男子,一般说来,年仅弱冠就会拿起刀枪。有的甚至十一二岁就开始骑马打仗了,因此,安乐郡有庞大的民兵集团,在夏国的预备役制度之下,可以说是全民皆兵,现在,胡人要再想像原来那样悄无声息地潜入关内,烧杀劫掠。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高畅在军营中待了几天。检阅了一些燕乐地防务,然后,他率领一千轻骑离开了燕乐。往北边地长城关卡而去,对外面地宣传是说前去检查边关防备,不过,出了关之后,这一千人就和关内失去了联系,直到两天之后,他们才返回了关内,对于行踪,所有人都讳莫如深。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高畅回到了蓟县临朔宫,在临朔宫内,苏雪宜和阿岚已经苦等了许久,见他在承诺的时间内返回,两人皆松了一口长气。
元宵佳节过后,高畅不顾北方现在仍然是冰天雪地,道路难行,仍然执行南返,只是,这时候,他不再微服而行,而是大张旗鼓地摆出了仪仗,一千轻骑与之同行。
春暖花开之后,薛万钧将率领训练精良的三万幽燕精兵南下,其中,有五千铁骑,而管小楼将继续坐镇北方,继续训练士卒,扩军备战。
在长城外三十里地的奔狼原,高畅和自称突厥可汗的阿史那什钵毕见了一面,双方签订了睦邻友好,互助互利的条约,所谓互助互利,也就是互通有无,高畅继续向阿史那什钵毕输出粮食,盐茶等生活用品,帮助草原部落度过寒冷的冬季,同时,仍然向阿史那什钵毕输出武器甲胄等物资,帮助阿史那什钵毕地黑狼军抵御西面势力强大的突厥可汗阿史那矣利弗的金狼军,作为回报,阿史那什钵毕会约束草原部落使其不得南下袭扰中原,同时,会提供大量良马给高畅,容许夏国的商社在缴纳一定赋税的基础上和草原部落通商。
整个条约,在阿史那什钵毕和他的智囊乌先生看来,草原部落从夏国得到的好处无疑要比夏国从他那里得到的好处要多,其中只有一条阿史那什钵毕觉得对本方不利,那就是向夏国提供大量良马这一条,可是若不向夏国提供良马,他也得不到夏国地武器支持。
在上次地突厥内战中,他的黑狼军正是因为有了夏国提供的武器和甲胄,这才在人数悬殊地情况下和阿史那矣利弗的金狼军打了平手,最终,在大雪降临之后,对战事一筹莫展的阿史那矣利弗这才不得不退兵了,这无疑给他那个骄傲自大的叔叔脸上打了一耳光,那
后,东部原本那些对他不满,和他并非一条心的那些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他们现在对他已经服服帖帖,不敢违抗他的命令。
这一切,都是因为和南方那个人合作才办到的啊!
虽然,因为和南方通商,自己的势力得到了扩张,然而,南方那些脆弱的汉人也从他这里得到了不少的好处,不提草原上一批批送往南方的骏马,就拿那些在寒冬中死去的牲畜来说,大雪降临,这些牲畜基本上就是一批接一批地死去,就算部落的牧民天天吃烤肉,还是有许多死去的牲畜会腐烂变质,最后不得不扔掉,那些南方的汉人不晓得施了什么魔法,他们将这些死去的牲畜收购之后,居然能够使得那些死去的牲畜不至于腐烂变质,甚至,变成了比鲜肉更加味美的腊肉,到手再卖给草原人,价钱则翻了一倍。
这些狡猾的汉狗啊!
若不是自己还需要南方汉人的支持,他绝对不会放过这些狡猾的汉狗,等他势力强大之后,统一了大草原,成为了突厥人都认可的可汗,一定南下牧马,草原人做生意自然不是那些狡猾的汉狗的对手,但是,拿起刀打仗,汉人,懦弱的汉人,不是草原好汉的对手!
高畅自然不知道阿史那什钵毕的雄心壮志,不过,他也绝不会相信只凭一纸盟约,草原上的胡人就会和汉人和睦相处,如同兄弟一般互助互利,狼没有驯化为狗之前,是不会俯首听话的。
只不过,现在的他和阿史那什钵毕都需要边境的安宁,阿史那什钵毕需要对付西面的他的叔叔阿史那矣利弗,而自己,需要趁突厥内乱,边关不会出现大量胡骑南侵的时机一统中原,因此,暂时来说,这个盟约双方都会遵守的,只是,不能完全指望它而已,在北方,还是要防备的,毕竟,这个世界,充满了意外,没有人能完全控制一切,谁又能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一统中原,就算自己兵强马壮,占据河北一地,也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目的,东都的王世充是个硬骨头,不太好对付,关中的李唐更是个强大无比的敌人,综合实力更是在夏国之上,只是,现在被定杨军刘武周拖住了手脚,一时无法东进而已!
高畅的战略非常简单,他准备趁李唐和定杨军在河东纠缠,一时分不出胜负,无法腾出手东进的情况下,快速攻下东都,铲除王世充。
他之所以冒着严寒南下,就是为了在开春的时候动手。
选择在春耕的时候出兵,为的就是能够达到出其不意的目的,现在的诸侯势力,除了本部禁军亲卫外,采用的都是府兵制,也就是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王世充的郑军也是如此,并不例外,一般在春耕的时候,诸侯和诸侯之间都不会大规模开战,他们的士兵都在田地里耕种,若是误了农时,那么钱粮的供应就会短缺,不要说支持军队打仗,就连百姓也会陷入饥荒。
可是,高畅的夏军不是这样,夏军是完全职业化的军队,有军饷,军人的田地官府会组织流民耕种,他们不用担心田地的收成,只需要一心打仗即可,这是夏军的优势,当然,他们的劣势也很明显,那就是要养这样的一只军队需要花费大量的钱粮,因此,夏军不可能像唐军,定杨军,郑军等部队那样动不动就是十来万,甚至几十万,河北一地,也只能养这样的军队十万人而已!
劣势就不说了,高畅选择在开春动手,就是为了发挥本方的优势。
在春耕的时候出兵,王世充恐怕预料不到,快捷,迅猛,有力,凶狠,只要部队的集结和运动能达到上述几个条件,匆忙之间尚未集结完毕的郑军恐怕就会在夏军的闪电战面前败下阵来,就算一时间无法攻下东都洛阳,春耕被破坏的郑国也就再也翻不了身了,田地没有收成,百姓自然就会逃奔他乡,失去了人口,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大的战略计划已经制定,具体的战术行动却还未成型,这也是高畅匆匆南下的原因,只是,计划虽然完美,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战略目的,却未可知啊!
第一百零一章 关于粮道
杀!”
白光一闪,血花飞溅,一颗斗大的人头离开了颈项,高高地飞扬在天空,随后掉落在雪地上,头颅的主人背靠着大车的车辕,无力地瘫软在地,手中仍然紧紧地握着那把横刀。
战马疾驰而过,马上的骑士猛地一扭腰,硬生生地将向左边倾斜的身子拉回来,随着在雪地上疾奔的战马的颠簸,身子如同风中柳叶般向右一摆,横刀猛地斜斜下劈,砍在一个正嚎叫着朝他奔来的敌卒脸上,那人手持的长槊还没有来得及向他刺出,就从双手中脱落,掉在了地 上,脸上被砍的那个敌卒像喝醉酒一般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扑倒在 地,身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