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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恋错人?-第11部分

小说: 恋错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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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却不是那样,真的让她很失望。
  难道自己看走了眼,他不是个可以让她吃死死的男人?自己没办法驾驭他?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是他打来的吧?
  看到来电显示是他,她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脸部线条也不再硬邦邦,甚至还哼了两声,满意了,心平气和了。
  “干么还打给我,你打给张宁纹啊。”她停下来,靠在某个橱窗边说话,语气没好气,但嘴角却是上扬的。
  奇怪了,她忽然又饿了,她应该回去吃完那半份套餐才对,不然就叫他再外带一份套餐给她,谁叫他让她这么生气。
  “下午开会的时间改了,提早半个小时,张宁纹请我告诉你,因为她不敢打给你。”
  她不敢置信的蹙起眉心。“你打来就是要说这个?”
  不是要跟她道歉、不是要求和、不是要哄她?
  “对。”
  她咬着下唇,心里的不满升到了最高点!“分手!我们分手!”
  崔蔷希单方面的跟孙至阳分手了,因为他并没有说好或不好,反正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决定要跟他分手了。
  他不是她的真命天子,绝对不是!
  事实证明她恋错人了,都是想婚害的!如果不是结婚的压力一直冒出来,她也不会决定跟他交往,不会一时冲动说要跟他结婚。
  总之,现在分手了,不必对他负责任了,她感觉很好,很自由、很自在、很黑皮……
  不过,为什么昨晚她会失眠?今天又为什么提早一个小时进公司?是因为知道他天天都会早到,所以故意提早进公司吗?
  “你们在干什么?!”
  她一踏进企划部,竟然就看见才分手没三天的前男友和张宁纹抱在一起,她的心脏瞬间缩成了一团,整个人宛若被雷劈到,震惊无比!
  “组长……”张宁纹惊慌的叫着她。
  “不是你想的那样……”
  孙至阳还没说完,她已经调转身子,冲出了企划部。
  他们竟然已经在一起了!这么快就在一起了……
  她疾步走着,觉得自己整个胸腔都在燃烧……
  “蔷希!”孙至阳在走道上拉住了她,幸好一大早,公司里没别人,他们还有时间可以谈清楚。
  “你放手!”她推开他。“你去找张宁纹!你去找她!”
  他忽然一把抱住了她,叹息着。“拜托你好好听我说,我跟她真的没有怎么样,是你误会了……”
  “我都亲眼看到了,还误会什么?”她含泪怒瞪着他。“如果我没有进去,你们要做什么?”
  她的心好痛,好难受。
  怎么会这样?
  他哪有那么重要?而她有哪有那么爱他,她为什么要心痛?为什么会这么难受?
  “什么都不会做。”他揉抚着她的背,替她顺匀气息。“我撞到她,她差点跌倒,我只是拉住她而已。”
  “为什么她要那么早来?你们不是背着我在幽会吗?”她完全忘了自己没审问“前男友”的资格了,问得振振有词、咄咄逼人。
  “可能有工作没做完,所以提早过来,你可以好好问问她,不应该问我。”他蹙眉说道。
  她抬眸瞪着一脸无辜又无奈的他,越想越不甘心。“如果不是因为有她的介入,你会那么狠心,我说分手你就真的跟我分手了,一通电话都没有,也不求我,挽留我?”
  他深深的看着她,叹道:“分手是你说的,我有同意吗?”
  “你默认了啊。”她强词夺理的说。
  “因为你在气头上,所以我想等你冷静下来再跟你谈。”他叹口气,握住她的手,轻轻举到唇边一吻。
  她蓦地感到一阵电流电到了她,他眼中流露的情感使她情不自禁的往他身上靠,怒火也一下子都消了。
  他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  ?自己真的是越来越不理解她,可是却也越来越爱他……
  “如果你还是怀疑我跟张宁纹,那我们现在去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他想也不想的提议。
  听到他的话,蔷希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但是她很快的点头了。“好!”
  她想要拥有他,此刻她非常确定。
  “这一只,一次付清。”
  当孙至阳笃定的告诉店员,并拿出信用卡时,崔蔷希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忍不住把他拉到旁边去。
  “这很贵耶,你有钱吗?”
  他们请了半天假,在一小时前完成了结婚登记的手续,也换好了身份证,现在已经是正式夫妻了。
  他说要买结婚戒指给她,没想到是来卡地亚,她真的吓到了。
  “你不是很喜欢这款戒指?”她贴在办公室隔板上,谁都看得到,也知道她必定是极为中意才会贴在那里。
  “对啊,但是……”很贵耶,他有钱吗?负担的起吗?不要因为买个戒指给她而变成卡债一族啊。
  那些话她说不出来,怕会伤到他的自尊。
  “你喜欢就行了,其他不重要。”他拍拍她的肩膀,笑了笑,从容的去买单了。
  买单后,他当场把戒指套进她手中。
  崔蔷希眩惑的看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顿时打消退货的念头。
  真的太美了,就跟她梦想的一样,原以为选择跟他在一起就永远跟这只戒指绝缘,想不到最终还是拥有了。
  她知道自己这样很虚荣,可是女人嘛,虚荣一点有什么关系,一生一次的结婚戒指,当然不能马虎。
  不过,如果到时信用卡账单来了,他负担不了,她也会拿出存款帮他付的,因为他们已经是夫妻了嘛,就该不分彼此才对。
  回到公司,一进办公室,他就主动宣布“我们结婚了。”,引起了大家一阵惊呼。
  崔蔷希没想到他会这么快透露消息,也不跟她商量一下,让她面对同事时很错愕,只能甜美又尴尬得笑了一下。
  一切的一切都由他主导。她只能晕头转向的跟着他的脚步,还不太习惯自己已经是人妻的事。
  好快啊,像在坐云霄飞车一样,前几天还在冷战,早上还在吵架,下午却已成为他的老婆,这种速度,谁能跟她比?
  “怎么这么突然啊?居然来闪电结婚这套,你们是不是——有了?”颜明丽比了个大肚子外加呕吐的动作。
  崔蔷希用力瞪着她。“我像是会先有后结婚的那种人吗?”
  在感情方面,她被动得很,也很洁身自爱的。
  “那是为什么?”颜明丽实在不懂。“至少要有个仪式啊,居然只登记而已,让人不得不怀疑。”
  说实在的,崔蔷希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就……感觉到了嘛,今天突然有嫁给他的心情,就去登记了啊,免得到了明天这种心情又跑了。”
  “你还真敢跟着感觉走耶。”颜明丽嗯哼了两声。“孙至阳的爸妈知道他们的儿子结婚了吗?他们根本没见过你这个儿媳妇吧?这样你也敢结婚?如果他们反对呢?”
  “反正他爸妈都是乡下人,应该很朴实很好相处啦,况且我又不用跟他们住,怕什么?”她振振有词的说,颜明丽干么一直泼她冷水,她好不容易结婚了,就不能给点祝福吗?
  其实,她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自己比他大两岁,乡下的老人家观念比较保守,他们不知道以现在的潮流来说,两岁根本算不了什么,他们可能真的会为此而反对。
  如果他们真反对怎么办?
  管他的,反正他们已经结婚了,而且老人家住在乡下,他们住在台北,天高皇帝远的,他们就是想管也管不到,她不必杞人忧天,没事先吓自己。
  “那你爸妈呢?你还没通知你爸妈吧?”颜明丽又继续说下去,“唯一的宝贝女儿结婚了,当父母的却被蒙在鼓里,况且他们人在台北,竟然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感觉啊?”
  第7章(2)
  被颜明丽这么一说,她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回家。
  家人虽然都很赞成孙至阳当女婿,但没叫她去闪电结婚啊,他们能接受她连仪式都没有就完成终身大事吗?
  “妈,是我,你先冷静听我说,不要吓到了……”她润了润嘴唇。“我今天登记结婚了。”
  电话那头,陈燕春欢呼了起来。“做得好啊!改天带至阳回来吃饭,这次叫他不要煮了,换老妈煮大餐给他吃。”
  她微微一愣。“妈,你不生气?”
  陈春燕笑眯眯的说:“有什么好气的?现在肯对女人负责任的男人已经越来越少了,至阳这么年轻就肯定下来,可见是真的很爱你。你可千万不要对人家太凶啊,要好好珍惜这得来不易的姻缘,老妈祝福你们!”
  她一阵感动,这正是她要听的。“妈,你真的不生气?”
  “你结婚了,我高兴都来不及,哪可能生气,整天被亲戚朋友问你的婚事,我都快烦死了,好像你嫁不出去是我的责任似的,压力好大啊!”
  她错愕了。“妈,原来你也有压力,我以为只有我有。”
  “你不知道现在的人都嘛吃饱太闲,喜欢管别人家的闲事多过管自己的事,他们也不见得是真的关心,随口问问,却让我们很烦恼。”
  “对啊。”她趁机提醒。“所以,你也不要没事一直去问大表哥什么时候娶老婆,二表哥什么时候生孩子,人家也会有压力的。”
  “不要趁机教训我。”陈春燕哼了哼,一会儿又兴冲冲的说:“话说回来,喜酒是一定要补请的,该有的礼教还是要有,你跟至阳商量好了回家一趟,看他父母什么时候派人过来提亲,我跟你爸才能提早准备。”
  “知道了,妈。”她甜甜地说:“谢谢你,还有,我爱你。”
  顺利通过加入那一关,心情轻松多了。
  不知道他的家人是否会跟她的家人一样,欣然接受此事?
  新婚之夜是用来吵架的吗?
  崔蔷希瞪视着眼前这个有所坚持、现在已经是她老公的男人,很起自己竟然无法让他顺从她的意思。
  “为什么不能住在这里?只要把单人床换成双人床就可以了啊。”
  她一心以为婚后是他搬来跟她住,毕竟他们都是在外面租赁而居,而他的单身汉套房肯定是要什么没什么,只是个睡觉的地方,绝不会像她的小窝这么舒适。
  所以,应该是他搬过来,把他那边的套房退租,而不是她搬过去,把这间她住了四年多又花心思布置过的舒适套房退租。
  “不要无理取闹了。”他看了看手表。“再争执下去只是浪费时间,我订了烛光晚餐想庆祝我们结婚,难道你想把时间浪费在这里?”
  她有些恼羞成怒的说:“所以你就妥协啊,听老婆的话有那么丢脸吗?我想住这里,你就住下来,这样不行吗?”
  他蹙起了眉心,严峻地说:“第一,我不是入赘的,所以不可能住在你这里;第二,如果你懂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那么你就收拾行李跟我走,表示你从今天开始,认同我这个丈夫。”
  “什么认同不认同的,干么说的这么严重?”她撇了撇唇。“你又没有自己的房子,如果有,我当然会跟你回去住。”
  她承认自己打从心里明白,自己应该搬去跟他住才对。
  就像他说的,他不是入赘,不是她养的小白脸,没理由住在她这里。
  但是,她就是贪图自己的小窝舒服嘛!
  不只住得习惯,离公司又很近,可以赖床到最后一分钟再起床,搭捷运只要一站而已,如果跟他住,这些舒服、方便就全没有了,还要适应新的环境,她真的很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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