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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混在隋唐-第3部分

小说: 混在隋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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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赶去观看。反而是家里的自己,却是从不多说一句。谁知道,这次出了这么一番祸事,这性子倒是改了。

彩荷看着庄见清秀的面庞,一时间,心里如同翻了五味瓶,也不知是该欢喜好,还是该难过好。不知所措之下,就那么愣愣的呆在了那儿。

庄见这会儿却还在消化着方才,从彩荷口里问出来的那些话。忽的想起彩荷说自己十四岁,不由的激动,他早忘了自己十四岁时什么模样了,不成想,老天爷玩了这么一手。不但把自己送回来古代,竟然还返老还童了。

当下轻轻一推呆呆的彩荷道“咱家有镜子没,给我拿个镜子来,少爷倒要看看,自己现在究竟啥样了?是不是还是跟以前一样帅?”

彩荷被他一推,立时惊醒,满面红晕之际,连忙点头应着,已是转身跑了出去。庄见眼见这小丫头,眼波儿流转,满脸红晕的,不由的得意的一笑。他后世经常游荡于花丛之中,这样的女子心动之态都看不出来,那可就真是白混了。

“看来虽是年轻了,但这魅力可是依然没减啊!”轻轻抬手摩挲着自己的面庞,这厮臭屁的喃喃着。

屋外脚步声响起,只见彩荷已是抱着一块铜镜进来。庄见心里不由哀嚎一声,妈的,这也叫镜子吗?真是佩服古代的先贤们,居然就用这破玩意儿,照了几个世纪。

心中暗叹着,伸手接过。掌中一沉,不由吓了一跳。这也忒重了吧!这么个大家伙要是每日里抱来抱去,可是能练出不少肌肉来。

心中想着,已是凑过脸去照着。只是当他一眼看见镜子中的人时,登时已是瞠目结舌。

黄橙橙的镜面中,一个脸色苍白的少年,满头白布。一头头发尚自有些打着卷儿,斜斜的竖在头上,整个跟烫了个80年代的爆炸头差不多。若说这副形象让人看着忍俊不住,但那镜中人的面貌,可就让庄见骇异不已了。

这哪里是自己原本的模样?这整个是两个人嘛!虽说这镜中的少年长的并不难看,反而有些讨喜,但绝对称不上英俊二字。除了那双眼睛,滴溜溜的甚是活泛之外,一点也不如自己原本的高大威猛。

这算是什么?只是灵魂来了?碰巧让这倒霉孩子给遇上了,然后给自己来了个鬼上身,鸠占鹊巢了。这么说,在自己那个时代,原本那个自己肯定是已经死了的。可是就算灵魂穿越,起码给个玉树临风的身体啊。这还不算,一看镜子中这个模样,就是明显缺乏锻炼的样子。瘦瘦弱弱的,估计风稍大点,都能给吹跑咯。

悲哀!太悲哀了!有个贱人的名字,就已经让庄见快要郁闷死了,这会儿再看了这幅相貌,他简直有点欲哭无泪了。话说赚取大把的钞票,拥有无数的美女,可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啊。如今这幅病秧子像,还靠什么去泡妞啊。

“当啷”一声,将那铜镜扔到地上,仰身就倒。彩荷吓了一跳,才要说话,却听庄大少忿怒的道“去给少爷砸咯。没特点、没性格、没气质!三无产品啊!啊啊啊啊啊。。。。。。。”

彩荷听的愣愣的,不知道这位少爷又是犯的哪门子劲。迟疑着将那铜镜拾起,嗫嚅着道“少爷,这个。。。这个镜子,奴婢,奴婢砸不动。。。。”

庄见抬起上身看着她,摇摇头,摆摆手道“随你便罢,别来烦我,老子先睡一觉。我靠!说不定是我发梦,也有可能。一觉醒来,说不定又回去了呢。唉!”

彩荷只觉着少爷简直莫名其妙,只得转身向外走去。方到了门口,却听得屋中一声狼嚎“老天爷,我恨你!”

彩荷腿一软,险险没有坐到地上。回身看去,却见那位大少已是将被子蒙住了头,自顾睡去了。摇摇头,这才一步三回头的去了。

庄见念叨了一阵,已是朦胧睡了过去。只是沉睡中,好似是做梦一般,一些不属于他记忆的片段,不时的掠过脑际。那些片段慢慢连成一串,似是在看一个人的成长史一样。从小时候的琐碎小事,上私塾读书,各种各样的名字,人物,还有方才那个彩荷,一一展现,一直到最后看见一个美貌女子洗澡。。。。。。那女子果然很美,那身段儿,那皮肤,那胸前两堆坟起。。。。。庄见梦中看的血脉贲张。突然,一道闪电迎面劈来。那刺目的电光,耀的眼睛生疼,身上随之便是一阵的剧痛。

庄见大叫一声,翻身而起。浑身大汗淋漓之际,回想方才梦中情景,心中已是陡然明白,原来这死了的倒霉孩子,竟是偷看女人洗澡,被雷劈死的。。。。。。。。。

第三章:又上学了

十月的大兴城,金风飒飒,凉爽宜人。经过了几日的大雨滋润,整个城市都带着一股嫩嫩的清新。屋舍房瓦,尽皆呈现出剔透之意。

城东的街道上,踩着青石路面,庄见领着一个小僮,正惬意的走着。此时,距他来到这个世间,已经是半月之后了。当日那场大雨足足下了有三天,之后虽说是晴了一日,转天却又是细雨飘飘,然后老天爷就像受了什么委屈一样,便断断续续的抽泣着,直到今天,这才算是甩了最后一把鼻涕,将那雨收了。

走在这千余年前的古城街道上,庄见不由的满面迷醉。整齐!是这座城市给庄见的第一感觉。两边民房鳞次栉比,前后相接。但不论大房高屋,还是小门独院,俱皆依着一个个方子而建,毫无杂乱之感。

这大兴城的民居建地,整整占了城中近90%的面积,街上多有百姓闲散走过,土黄色、灰色、青色、藏蓝便成了这个时代的主色调。城内遍植绿树,此时尚未至叶黄凋落之时,各色树木便拼命的将最后一份绿意,尽情渲染着。

口鼻中嗅着晨曦的清凉,庄见不由的身心俱畅。话说他那头上的磕伤早在几日前就好了,拿他的话说,妈妈的,老子当日比这重百倍的伤,也没进过医院呢,还用得着这么费事吗。

他倒是不知道,在这古代时候,人们并没有什么抗菌抗素,和什么疫苗之类的措施。一旦受伤,尤其是头上受伤,能最后像他一样好的如此利索的,实在是极少数的。故而,他那个便宜老爹下了严令,坚决不准他往外疯跑,否则定要打断他的狗腿。

想起自己那个老爹,庄见不由的摇摇头,但是面上却也不由的有些温馨之意。自己附体的这个倒霉孩子,娘亲早死。剩下老爹一人,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拉扯大。仗着对乐器有些底蕴,好歹是在大隋太乐署得了个小官儿,也不过是个从八品下的位置。

这太乐署,说白了,就是古代宫廷的御用乐队,兼着音乐学院的职责。负责为国家最高领导人杨广同志,在各种场合下奏乐的。还要为杨广同志搜集的美女,进行乐舞的教导。

整个太乐署隶属于太常寺管辖。其中设有太乐令二人,太乐丞一人,再往下就是乐正八人。在这太乐署内,庄乐生的地位不高不低,正好在中间。于是乎,庄见仁这个儿子,在这一亩三分地儿上,勉强算得上个衙内吧。

庄乐生忙于生计,还要抚养幼子,年虽四旬,却也没有再娶。人正中年,头发却早已灰白一片,素日里对庄见管得甚严,只是公事多鹜,那庄见仁瞅着空儿的,就跑出去撒野,让庄乐生也是颇为的无奈。只是膝下仅这一子,眼见孩儿伶俐,怜惜他娘亲早亡,也就睁一眼闭一眼的由他去了。

此番终于是出了这么个大祸,心疼之下终于是大怒。不但狠狠训斥了庄见一番,还下了禁足令。庄见在后世时,整日混迹于社会上,对于人心鬼蜮,早就门儿熟。更因为了生存,最善于察言观色。眼见这便宜老爹虽是厉声疾色,但眼中那份慈爱,却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庄见孤儿一个,从未得到这等父爱,心中感动,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老爹,安分的扮演起了庄见仁这个角色。

只是诸般皆好,就是一条,任凭他百般讨好卖乖,庄乐生就是不肯松口放他出去。一直在那小屋中憋了半个月,虽说每日里调戏调戏彩荷,摸摸小手儿,颇是有趣儿,但跟坐牢一样的生活,还是让他郁闷不已。

直到前日,跟彩荷说话间谈起才知,这庄见仁居然还是国监院的学生。庄见不由的眼珠儿一转,已是有了主意。当晚,等庄乐生回来,便去求见,直言自己这个年纪,实在是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是。

庄乐生大是奇怪,他自己的儿子又怎会不了解。平日里要是说纨绔惹祸,调戏美女,那绝对是一个顶俩。但要说有求学上进之心,却是打死他也不会信的。只是听闻彩荷说起庄见这几日里的异常之处,又不由得疑惑。难道真是老天开眼,让自己这个不孝子一摔之下,开了窍了?那可真是祖宗保佑了。

故而,虽说心中并不相信,但望子成龙之心下,还是答应了他,两日后准他去上学。就这么着,庄见今个儿才算是出了那小屋。只是看看身后这个小尾巴,心中不由得又是一阵郁闷。

这个僮儿是老爹给安排的,说是伴读随身伺候着,不如说是个小监工。年不过才十一岁,倒也伶俐。端茶递水的,很长眼色。只是每每想及这小子身上担负的使命,庄见就不由的不爽。

二人此时一前一后的走在大街上,庄见瞥眼瞅着他,想想这小子的名字,满额头就不禁挂满了黑线。小棒槌!妈妈的!小棒槌!唉,一个贱人,一个棒槌,这下子倒是真他妈的般配。

心中不爽,面上就有些悻悻。小棒槌偷眼瞄着少爷的脸色,心中就不由的愈发谨慎起来。话说打从老爷吩咐着跟从少爷,自第一眼起,他就察觉到了少爷似乎并不喜欢自个儿。只是老爷的吩咐,他做为一个下人,实在是反抗不得。故而,心下忐忑之际,平日里伺候的越发殷勤了,好在也没让少爷骂过。只是那股子精细劲儿,也就越发的练了出来。

二人一个郁闷,一个小心,都是无语。眼见着前面转过弯儿,就是国监院的所在了。却见迎面一辆马车驶来,镶金挂银的好不奢华。便连车上那个驭者,也是一身上好的丝质衣裳,满面的倨傲。

庄见看着这股子架势,就知道肯定是大户人家的。不欲惹事,就往旁边一站,等着那马车过去再走。哪知那车将将拐过街口,却听得车中“咦”了一声,随即就见那车已是停下。

车帘一搭,里面已是下来两个少年。这两个少年都是十四五岁年纪,一着月白,一着宝蓝。白袍少年生的唇红齿白,英挺不凡,若不是嘴角处,无时无刻不挂着的不屑,庄见倒是真能生出结交之心来。

那个蓝袍少年却生就一副弥勒像,微胖的脸上,一副笑眯眯的样子,显得人畜无害,颇是可亲。只是在庄见看来,心中不由一凛。那人的笑容可不是真笑,不过是天生出来的罢了。一双细目中,目光游动,不时转动,这人绝对是一个小人。

这二人一下车,庄见就已认出。那白袍少年叫宇文士及,乃是许国公、左卫大将军宇文述的次子。不说他爹宇文述极得杨广的宠溺,在朝中说一不二,强势至极。就单单他那兄长宇文化及现在也已是官拜太仆少卿了。这宇文一家,在这大隋实是权势无比。

那个蓝袍少年乃是右光禄大夫、尚书左丞裴世矩独子,裴恪。那裴世矩就是后来的裴矩。因避讳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去掉了中间的世字所成。那裴世矩精通地理,通晓商业。政治上更是长袖善舞,聪明绝顶,实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奸人。在炀帝面前,极尽谄媚,巧言令色。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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