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顺治十四年-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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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孔四贞成了清宫中的一名公主。
孔四贞进宫第十三天,在孝庄的主持下,顺治册立了他第二位蒙古皇后。对于好不容易废掉第一位蒙古皇后的顺治来说,这第二位蒙古皇后只是母亲送给他的一件礼物,尽管他不喜欢,却也要摆在那里,权当一件不可心的摆设。正是在这个时候,一身素服、孑然一身的孔四贞走进了他的生活。
在军营中长大的孔四贞,虽不是国色,亦称得中上之姿,且别有一种“不爱红妆爱武妆”的独特风彩,完全不同于顺治惯常接触到的女人。她生性聪明,进宫后用心读诗书,和顺治有许多共同话题,而她在桂林等南方山水的见闻,让自幼在紫禁城长大的皇帝领略到岭南风情,颇引动他的兴趣。
孝庄知道儿子对两次大婚都不满意,母子间为此闹的颇不愉快,也有心弥补,想让他自己找个称心如意的女人册封为妃。她选择了自己这位养女,更难得是以孔四贞的身世绝不可能影响到自己娘家侄孙女的皇后地位。
促膝谈心、南苑射猎……宜文宜武的孔四贞,渐渐与顺治产生了越来越深的感情。正在这个时候,孝庄知道了一件事:孔有德在世时,已经把女儿许配给部将孙龙之子孙延龄。
孔有德是明朝第一批成建制率领军队投降清朝的将领之一,拥有自己私人的军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孝庄太了解定南王的部将了,他们跟着孔有德已有几十年,只知道唯孔氏之命是听。考虑到广西将士的情绪,孝庄巧妙的将顺治和孔四贞分开了。
及至后来,顺治痴迷热恋董鄂妃而不能自拔,孝庄后悔也来不及了。无计可施之下,就想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传旨礼部,年已十五岁的孔四贞“宜立为东宫皇妃,尔部即照例备办仪物,候上择日行册封礼”。
然而真的是太迟了,顺治脾气上来,不是她能扭得回来的,董鄂妃终于进宫。这样一来,孔四贞封妃的事宜也就中途搁置了,直到现在也没下文……
陈旭日结合史书和小德子的大概介绍,约略弄清楚事件首尾。只是心里不免感叹:孔有德原是明朝镇守辽阳的一名参将,明末降清。这些前明降将,在与清兵做战时,不但未能死战到底,反而选择兵败降清。却在与南明王朝的反攻中,浴血奋战,死的很有英雄气概,个中因由,实在让人无语……
他这边略一走神,就没听清楚孔四贞的话。
知书背过手,从后边推了推他。
陈旭日看到孔四贞笑望着自己,似乎等着回话的样子。然而刚刚实没听进她的话,看看知书,也得不到什么提示。只好尴尬笑笑,老老实实道:“对不起,刚刚……”
孔四贞不在意的摇头,“皇贵妃身体不适,我奉母后喻旨来探望,也一道来看看四阿哥。母后若看到四阿哥这样活泼伶俐的样子,一准稀罕的不行。她呀,最喜欢小孩子在跟前活泼泼的玩耍,二阿哥和三阿哥忙于进上书房学习,不像去年常在她老人家跟前陪伴。小隆兴,你要快点长大啊,长的再大点,姑妈抱你到慈宁宫找皇奶奶玩……”
隆兴听到自己的名字,却没多大反应。玩了这半天,他似是累了,小嘴微张,打个呵欠,手在眼眶边挥挥,似乎要抹眼睛的样子。不多会儿,眼皮就直往下掉。
皇子的乳母赵嬷嬷走近来,动作尽量轻的从陈旭日怀里抱过孩子,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安抚声,哄的隆兴闭上眼睛,一边往里屋走去——四皇子该睡觉了。
知书看看天色,邀请道:“公主不嫌弃的话,在这里随便用些饭可好?有特别想吃的只管吩咐奴婢。”
承乾宫设有小厨房,可以自己开伙做饭。
通常意义上来说,宫里边除了御膳房,是不允许随便单开小灶的。因为皇宫多是木制结构,不小心走水,后果极其严重。
不过,董鄂妃善厨,而顺治常歇在承乾宫,往往批折子直到半夜,有个小厨房,方便皇帝随时吃上一口热乎和可心的吃食。
孔四贞也看看天色,“离晚餐还早呢,不麻烦了。”
这时候实行的是两餐制。即一天两次正式用膳时间,根据季节变化,略有不同。早餐在上午七点到九点之点,晚餐是下午一点到三点之间。当然,这时间只见于规章制度,实际上当然不止如此。用老百姓的话叫做“闲饥难忍”,一天两餐饭哪可能。晚上另有一顿“晚点”,中间有需要还可以随时传膳。
陈旭日来了以后,专门抽时间跟董鄂妃沟通过,希望能改成三餐制,且说了下大概时间。听说这样对董鄂妃身体好,顺治当即做了允许。承乾宫遂开始实行三餐制。
孔四贞起身,笑道:“坐了这半天,我该回了。均衡送送我可好?”
陈旭日自是应允。
两个人在院子里走了数步,离正屋略远些,孔四贞偏头道:“我这两天听到传言,听说均衡有法子治疗天花?”
陈旭日摇头道:“天花乃顽症,中者难救。千百年来多少名医都没办法,均衡哪有那种能耐。”
孔四贞皱眉道:“宫里边都这么传,无风不起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均衡得了个法子,却不是治疗的方子,功在预防。对出痘的人不起作用,用了我的法子,基本上可以杜绝出痘的危险……”
PS:呃,这章是不是该与前面那章调个个儿呢?原本是把这段用做孔四贞回慈宁宫后的一个片段,不想写成了独立的一小章。。。。要不要调整一下次序呢。。。
第一卷 眼花缭乱的世界……第二卷 禁宫水深 第十五章 怨怼
到底是攸关生死大事,孔四贞一回慈宁宫,在座的几位女眷就把眼睛盯到她身上。
孝庄问:“那治痘的法子问清楚没有?属实吗?”
孔四贞点头道:“儿臣亲口问过陈旭日,确有此事。不过却不是治痘的方子,说是用了他的法子,基本上可以杜绝得天花的危险,就是和天花病患者近距离接触都不碍的,不会传染上。”
“恭喜母后,这可真是天佑我大清。”孝惠皇后笑道:“预防可是比能治痘还管用的法子。如果见喜了再治,就算有那神奇的药方能治好,身上脸上说不好就得留下疤痕。还是这法子好。”
佟妃眉头一皱,不自在的挪挪身子。
淑惠妃眼尖瞅见,嘴角微翘。
孔四贞进来前,大家说闲话,就听佟妃一个劲的白霍自己的宝贝儿子,只夸的天上少地上无的。虽说三阿哥的确给她做额娘的长脸,这般得意劲却真是让人瞧不过眼。于是笑道:“姐姐说的真好。这病最恪应人的不止缠人难治,治好了容易留下疤痕也让人愁。这万一见喜留疤,女儿家生的一脸麻子,一辈子可不要把人活活愁死。还是男孩子好,不去在意就好了。”
佟妃脸上赔笑,却把手里一个绢帕绞的死紧。
孝庄瞥见,知道她这是联想到了三阿哥玄烨的麻子脸。
三阿哥出生不到一岁多点就得了天花,这孩子比哥哥姐姐命大,在苏茉尔的精心照顾下,竟得以全愈。可惜脸上留下的疤痕难以消除,年岁渐长,疤痕越来越明显。也便成了佟妃的心病,就听不得别人说“麻子”什么的。
“四贞啊,那孩子亲口说,那避痘的法子是天神传授的,果然管用?”
孔四贞回想承乾宫里陈旭日的话,虽然他年齿尚幼,不知道为什么,说起话来却让人有种信服的感觉,全不像信口开河的孩子话。“母后,他的确跟儿臣承认过。”
佟妃喝了一口茶,淡淡道:“臣妾相信公主断不会妄言,只不过耳听为虚,陈旭日真有那神奇本领?天花困扰本朝多年,皇上和太后为此颇费精神,臣妾倒真希望天神显灵,恩典下一个有用的法子。可是他答应皇上也有几天时间了吧?倒不见他拿出切实可用的法子让人信服,只口头上说自己有办法,真真让人跟着起急。”
“陈旭日用匪夷所思的办法救了四阿哥,若非天授,实在令人想不通出处。我也就刚刚见了他一面,谈不上了解,只感觉他不像是个敢胡言拿这种事开玩笑的人。听他说他自己当时也没想到会有这番际遇,没大在意,以至所得甚少。亏得老天爷保佑,其中恰恰有这种防痘的法子,具体操作上还需要点时间摸索。”孔四贞询问孝庄道:“母后,您觉得可信吗?”
“哀家看那孩子生性沉稳,如果没有把握,私底下慢慢摸索岂不是好?想他也不会得了失心疯,先跟皇帝做保证。应该不假。”
孝庄的心放了一半,另一半还得等陈旭日明明白白拿出个章程,她亲眼看过效果才能落地。
“哀家还记得,我大清军队从龙入关,大军出发在即,肃亲王豪格心惊胆战对另一位将军说:‘我还没出过痘呢,此番入关作战,叫我同去,这不是要我的命吗?’还有豫亲王,到末了也没逃过天花这一劫……哀家真是希望陈旭日的防痘法子奏效!”
她摇摇头,叹出口气。
天花对于人的威胁,是不分人的贵贱的。而且从白山黑水入关的八旗兵丁,由于生在关外,比一般的人更容易感染天花。
没有人可以蔑视死亡,在死亡面前,下贱如路边乞讨者,高贵如皇帝皇太后,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是一条命,睁开眼睛喘气,闭上眼睛归西。上天不会因为哪个人有权有势就格外照顾,允其再多一条命。
天花,就是悬在爱新觉罗家族头上的一把利剑。皇子公主、王爷福晋、贝子贝勒,过去,多少人因它而亡,将来,多少人将因它而亡。即便是她和皇帝,也未必就能逃得过天花的的魔掌。
能不能治愈天花,这关系到自己和皇帝的生命,关系到满蒙亲贵多少人的生命,也关系到天下万民的生命。
“苏茉尔,你去跟陈旭日说,就说是哀家的意思,如果他真能治了这病,哀家会通令各地,加以表彰,让天下人都念着他的好。哀家这边,还有重赏。”
苏茉尔答应一声,出门传话去了。
佟妃把玩着手上的护甲,心里觉得大没意思,撇嘴道:“陈旭日真真是四阿哥的福星。头一回进宫治好了四阿哥的病,这次通共也没几天,立刻又想出了防痘的法子。只不知道他将来还会有什么新鲜招数……”
孔四贞想到那个一脸沉静的孩子,忍不住维护道:“外面又开始流行天花,他此举可真是及时雨。佛祖保佑,但愿他那法子当真管用,不止四阿哥受惠,母后和皇上受惠,咱们这些人也能跟着沾光。”
淑惠妃似笑非笑道:“三阿哥出过痘了,这次却没办法从中受益。佟妃怕不是觉得这番动静闹的大,自己却得不到多大好处吧?”
佟妃赶紧欠身道:“臣妾没那个意思。只是刚刚忽然想起三公主,这才多咱工夫,如果陈旭日早拿出法子来,三公主也不会……臣妾觉得四阿哥,真是顶顶有福气的孩子。”
孔四贞只是笑笑,淑惠妃却道:“虽然比四阿哥差了点,三阿哥也算顶顶有福气的孩子,三公主但凡有三阿哥一半的福气,也不致于、哎……”
佟妃暗暗咬牙。
大阿哥、二阿哥和五阿哥的母亲原是宫女格格之流,不过是仗着生育皇子有功,破格提升为庶妃。而自己就不同了,进宫就是一宫主位,也是受过皇帝宠爱的。
自己的儿子原是宫里身份最尊贵的皇子,皇上不肯亲近蒙古后妃,这宫里边,若论子以母贵,能给儿子威胁的也只有董鄂氏一人了。
偏生她倒好运气,一举得男,而皇帝竟大刺刺公开称其为“朕之第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