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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重回九零年代-第140部分

小说: 重回九零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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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勇你混蛋!老子去割包皮了行不行啊!”钱伯通被问急了,突然开口。

“爸爸,包皮是什么?”蒋亚芳从休息室出来,一脸的疑惑,而在她的身后,则跟着朱云轩和李锐……
钱伯通的嘴角抽了又抽,突然很想把蒋勇给揍一顿!
他不就是觉得自己那个方面不太行,然后顺便去看了看,最后医生建议他割包|皮么……怎么最后弄出来这么多的事情?

朱云轩和李锐到底还是给两个长辈面子的,当下就拉走了蒋亚芳说要请她去吃冰淇淋,眼看着他们走了,蒋勇立刻皱起了眉头:“你去割就去,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我凭什么一定要跟你说啊!”钱伯通口气很冲。

“我们都一块儿过日子了,你这个还瞒着?”

想到这几天的情况,钱伯通也是有点后悔瞒着的:“我这不是,这不是……”

“到底怎么了?”

“去厕所!”

“割包皮……怎么会弄出一圈花纹来?”

“姓蒋的,你要是敢笑以后就别想再看着这个了!还有,以后会好的!”
 
“以后找医院,还是找大一点的医院好,大医院的应该不至于留下一圈漂亮的疤吧?”

“我这不是没想到吗……”

“其实你就算割了,也不影响的……”

“靠!老子硬了也会痛的!”

一切,都很和谐。
不过这天晚上,研究□问题的其实不止蒋勇和钱伯通,李锐就以这个为理由又折腾了好久……

朱云轩和李锐算是在杭州安家了,如今,已经和朱秋月成为了正式的男女朋友的赵晓强也已经大学毕业了,还进了他们的公司,不过朱秋月刚刚上大学,还要三年才能毕业,所以他们也是没什么机会腻在一起的。
朱秋月成绩一般般,她是没什么上进心的,目标就是找个轻松的工作混吃等死,所以在大学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去参加各种各样的麻烦的活动,反而是学了一些小东西,比如说,如今明明还是夏天,朱云轩和李锐就都收到了她送的自己亲手织的围巾。

“我姐姐,果然是心灵手巧宜家宜室贤惠可爱的。”这个围巾被朱云轩珍藏了起来,他记得上辈子的时候,朱秋月也是送过他围巾的,在他都已经被赶出了家门的时候。
不得不说,他很怀疑,现在那个自爆说上课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看小说的朱秋月,会不会也是李锐的读者之一……

“我觉得,还是你最可爱。”李锐马上开口,朱云轩在他眼里,绝对就是最好的那个。

“也就是你会这么说!”朱云轩开口,又道:“最近好像杨家人很不甘心?”他和李锐的事情竟然这么有这么一个结局,估计他们肯定会很不甘心的吧?

“也没什么,看在我哥的面子上,杨时明并没有四处宣扬这事,只是告诉了一些人家……不过在没人炒作的情况下,谁有空来关注我?”李锐开口,现在北京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他的事情了,不过那些人都是见多识广的,倒也没把他的事情当回事,毕竟他李锐只是郑笑晴的儿子而不是郑家的人:“现在大家都关注着我哥呢,他都没满三十岁,就坐到这个位置上了!”郑天奇已经去四川上任了,他是带着野心和希望去那里的,李锐相信只要他把握的好,最后应该也不会失望。

“你还是多给你爸妈打打电话为好。”朱云轩开口,虽然事情没有闹大,可是他相信在郑笑晴夫妇面前说风凉话的人肯定是很多的。

“我知道了!”李锐开口,郑笑晴如今有开始在北京折腾房地产了,估计是没空理会这些流言的,李跃又连那个圈子都没进去……其实,按郑天奇的说法,最倒霉的那个人是郑振华,因为杨时明没少在他面前含沙射影:“云轩,你知道不,最近我给你爸妈打电话,喊他们爸妈他们已经可以完全心平气和地接受了!”

“那是你运气好!”朱云轩开口。

“我觉得我们运气都挺好的。”李锐笑了起来。




119

119、朱秋月的婚礼 。。。 
 
 
2012年;这是一个在传言中会是世界末日的年份;自然也就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
从07年正式出柜到现在也有五年了;朱云轩和李锐的日子;却是越过越好的。
两人的资产随着这几年网络的快速发展翻了好几番,要不是一直很低调;也许他们也能挤上富豪榜然后成为一些媒体争相报道的人也说不定。
而就在这一年的正月二十二,朱秋月要结婚了。

朱秋月是两年前大学毕业的;毕业以后就进朱云轩的公司做了个仓库管理员——这是她自己选的职业,而事实上,这个职业虽然工资不高;但绝对轻松,也就是要在别人来拿东西的时候进行登记罢了。
而在她大学毕业以后,以朱成功夫妇来看已经成了大龄未嫁女的她,就在父母商量过后火速地跟赵晓强订了婚。
在文德镇附近的农村,不管是订婚还是结婚,都有一大堆的麻烦事情,朱秋月是招赘,朱家就相当于代表男方,订婚的时候还好,也就是提前要用糯米粉做团子做粉糕什么的,然后订婚当天把彩礼钱、衣服钱、酒席钱什么的加上猪肉和鱼等等的东西送去赵晓强家里罢了,当然,这一天是要摆开了酒席宴请宾客的。
朱秋月订婚的时候,朱云轩和李锐就过去帮忙了,还有姜月秀和朱成才,那是比朱成功夫妇都要忙的——在乡下,左邻右舍和亲戚在办红事办白事的时候,都是有义务帮忙的。要是有人在别人家做事的时候不去帮忙,那么自己家做事的时候没人来的话……估计这酒席也就办不下去了。

不过当初订婚的时候只帮了两天,这次朱秋月结婚,朱云轩却是至少要帮四天的忙了。
朱秋月结婚的日子是去找一个瞎子定的,就定在二十一二十二这两天,然后二十号这天打新床二十三号宴请“新客人”,前前后后至少要忙四天。

朱云轩和李锐是一起回去的,在二十号的上午到达了朱家,一到家,姜月秀就热情地招呼起他们来了,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姜月秀和朱成才对于他们两个男人在一起的事情有些不理解,可是时间久了,看到他们过得很好,她就把李锐也当自己的儿子看了,甚至于,对于一回家就特别勤快的李锐,在面上她是比对朱云轩还要热情的。

“妈。”李锐当然知道,平常在自己家里懒惰到死没关系,但是在姜月秀面前肯定是需要好好表现的,所以一口一个“爸”一口一个“妈”叫的特别热情不说,端茶递水扫地擦桌更是勤快的很。

“你们可算是回来了!怎么样?小锐你要给新娘开婚车,这事你知道了吗?”姜月秀开口问道。
这边的人结婚,必然要去找一辆够分量够价格的车子做婚车,正好李锐有一辆进口的保时捷,这次就被定为了婚车。

“妈,我早就知道了,这次我和云轩都要帮忙开车的。”李锐马上开口,对于这事,朱秋月早就跟他打了招呼了,就因为这个,他和朱云轩一人开了一辆车子回来。

“那就好,开婚车有一个大红包的,还能沾点喜气。”姜月秀笑眯眯地开口,然后就招呼着李锐喝茶吃东西。

不过这时候大家都在忙,李锐哪里能干坐着,很快就找了个借口,去隔壁朱成功家里看看有没有什么事情做了。

“云轩,你们在一起过日子,没吵架吧?”姜月秀开口问道,朱成才还开着厂,她就要留下来照顾丈夫,因此就算是去朱云轩那里住两天也住不久,而朱云轩和李锐偶尔周末回来,也就吃两顿饭住一晚上,她总是不放心的。

“妈,我们不吵架。”

“不吵架就好,平常过日子,相互让让就好了,我啊,就怕你在家里当惯了少爷,会跟他置气。”姜月秀有些担忧地开口,她每回都看到李锐忙里忙外的,朱云轩却很少干活……

“我哪里是当惯了少爷的?妈,你可别被他骗了,他在家里懒得很,从来不做家务就指望着钟点工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不过事实上李锐也不是懒,他们两人现在在杭州买了一小栋别墅,如果真的要自己搞卫生……也许前前后后搞卫生加起来的时间用来工作都能再买几栋别墅了!

“那可不行!云轩,你也不要太弱了,李锐拿家伙我瞧着很会讨好人,你可不要被他欺负了去!”姜月秀马上担忧了起来。

“妈,我看你的态度,还以为你喜欢李锐不喜欢我了呢,原来你还是惦记着我的!”朱云轩马上开口,夸张地给了姜月秀一个拥抱,如今姜月秀对李锐是越来越好了,做饭都按李锐喜欢的来,他们之间稍微有点争执也帮着李锐,他已经快要被醋淹死了!

姜月秀瞪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傻孩子!我对他好点,不就是指望他能对你好点吗?为什么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那就是因为对女婿好点,女婿就能对自己的女儿好点,以后真要有事,看在自己的面子上也不会对女儿怎么样……婆婆就不一样了,媳妇都嫁到自己家了,要是还生了孩子就更不怕对方跑了,所以……”

“妈这是什么歪理啊!”朱云轩忍不住笑道,虽然也有点道理,可是:“怎么你就把自己当成丈母娘了?你没见着吗,李锐一直把你当婆婆讨好呢!”

“我不争这个,只要你们好好过日子,我就放心了,还有,你也不要太惯着李锐了!”姜月秀有一肚子的驭夫之道苦于没人能说,这时候突然很想跟儿子讲讲:“我跟你说,男人不能让他太空了,不然他当大爷当习惯了就不肯干活了,对了,他要是不愿意干活,你撒撒娇也是可以的,说自己哪里哪里不舒服然后指使着他去干活……”

朱云轩连忙打断了姜月秀的话:“妈,我也是男人呢!”

“你不爱听我就不讲了!我就知道,你们都嫌我唠叨!”姜月秀突然翻了脸。

朱云轩见状,连忙上去哄起自己的母亲来,姜月秀近来有点喜怒无常的苗头,莫非是更年期?

姜月秀当然不会真的跟自己的儿子生气,没一会儿,她就带着朱云轩去隔壁做寿桃了。

结婚的时候,是要给亲戚朋友分寿桃和很多东西的,这会儿,大家就是在朱秋月家里做着寿桃。
所谓的寿桃,是用糯米粉做的,先把糯米粉加水揉成团,然后放到蒸架上蒸熟,蒸熟以后,就放在木头做的印子里印出一个个扁圆的桃形糯米团来,还会有人在桃子尖上点上一点红色。
寿桃要做白色和绿色的两种,凉了以后两两黏在一起就算一对,绿色寿桃用来染色的东西,却是南瓜叶子,提前揉过放在石灰坛子里保存的南瓜叶子放进糯米粉里用手揉成团,就能慢慢地让糯米团子全都变成绿色的了。

李锐这会儿,正奋力地揉着一个糯米团子。看到朱云轩和姜月秀过来,冯仙的娘家人就马上问道:“阿秀啊,这小伙子是你什么人?长的可真俊!”

“这是我干儿子。”姜月秀得意地开口。

“怪不得呢,我就说他怎么喊你妈。”那人恍然大悟。

正好冯仙这时候出来了:“李锐这孩子五六岁的时候就常常住到成才家,大家都认识的,也就是你不常过来才不知道。”

“我现在不是知道了吗?这孩子结婚没?应该毕业了吧?”

“毕业了,人家是清华大学毕业的,跟我家冬月一样大,现在读书读出去的人结婚都晚。”冯仙非常得意地开口,朱云轩和李锐两个人,她可是很乐意拿来炫耀的,当然,她家秋月也很出色,读到大学不说,还能找个上过大学的男朋友入赘到他们家,多厉害?

下午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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