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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秦末暴徒-第11部分

小说: 秦末暴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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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勃为人沉稳,xìng格内敛,寡言少语很是实在,赵军对他感官很好,谈的颇为投机。

包括雍齿这个见风使舵之辈,也是极尽与他交好。赵军对这样的人是敬而远之,不想跟他有过多牵连。

只是,卢绾却对自己,总怀着一股莫名的敌意,好像是对刘季拉拢自己,感到很不服气。

不过,对此赵军也没多想,他不惹人,人也别惹他。

至于刘季为何如此热情,不余遗力的拉拢自己,赵军不知道。

但不管是出于某种目的,还是因为刘季本身的大度豪爽,现在都不太重要。不管怎么说,现在的局面都是好事。

之后几天,赵家来了很多客人,有仰慕赵军的名声,单纯拜见的。

也有的却是为了交好刘季,反正各种各样的都有,让忙着招待的赵灵,这几天一直晕乎乎的,只觉兄长得了离魂症后,更加了不起了。

赵军对此,则是无所谓的笑了笑,尊严从来都是实力赢回来的,无论在哪个时代或地方,都是一样的。

在之后,赵军每天出了练武,隔三差五的都会跟刘季一伙人交往,每rì乡里田间,县里街坊都会转一转,这让赵军彻底熟悉了这个时代的生活。

期间,赵军跟刘季一等人,交情也加深了许多,特别是樊哙和周勃,之间一点隔阂也没有了。

这天,赵灵在田地里忙活,还没回来,而赵军这在院子里习武,本想去田地里帮忙,赵灵却是坚持不让。

从雍齿把田地归还后,赵灵就一直在农田里忙活,虽然有些累,但却每天的脸上,都溢满了笑容。对她来说,这是祖业,丢了祖业是不孝。而现在拿回来了,就是对亡去的父母,有个交代。

“阿军小兄弟,在不在,我大哥找你有事。”

赵军正在院内练武,便见院外樊哙走来,开口叫道。

“屠子,什么事?”

赵军停下练武时,樊哙已经大大咧咧的走进来了。

樊哙还是一身满是油渍的黑衣,挂着剔骨尖刀,敞着胸怀露出粗大的胸毛,披散头发一脸的急躁。

“哎呀,我哪知道什么事,我还在家里忙活呢。这不,大哥一个信,就让我来请你。”

赵军点点头道:“那好,你等下,我锁着门。”

锁好门,赵军就跟樊哙一路向沛县城去了,几里路对二人来说,最多就半个时辰不到。

一路上,尽听樊哙东拉西扯,说沛县八卦,谁又红杏出墙,谁又被老婆罚跪了,诸如此类。原来,樊哙还是个八卦男,而且看他的表情,还有点好sè。

赵军只是笑着,偶尔回应交谈几句,他对这个没兴趣,就当解闷了。

这一段时间,赵军和樊哙已经混的很熟了,经常在一起喝酒。

樊哙,虽说有些小心思,为人粗鲁蛮横了些。但能分清轻重缓急,对兄弟很够意思。

刚进城,就在西城边,两边都是矮小院子的巷子里,碰着了绑着紧身黑衣,粗壮而略显木讷的周勃,手里还拿着个唢呐。

“屠子,阿军兄弟,你们这是干嘛去。”

樊哙快言快语道:“大哥让我来请军兄弟喝酒。你有事,就去忙吧,我们先走了。”

说罢,樊哙也不多说,当前就急往前走了。前面还有几个孩童,在巷子里玩耍,瞧见樊哙一脸凶相,吓得就往院子里跑,还有的孩子当场吓哭了。

赵军此时却看周勃温厚的脸庞,跟樊哙相比,那简直是两个极端,在看他手拿唢呐便道:“周哥,这又是给哪家送喜?又有钱喽,呵呵。”

秦末时的唢呐,跟现在的造型不太一样,略显粗大和毛糙些。

而这时去给人吹响,就叫做送喜或是安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红白两事。

“不是送喜,是安丧,城西的古大爷去世了,他生前对我不错,我这去给他吹吹,不要钱。”

周勃摇着头,浓眉大眼的脸上,略显一丝悲伤,是个重情义的汉子。

赵军听见后,便收起笑容,点头道:“那是应该的,我待会若有时间,也去瞧瞧,你先去忙吧,我见刘邦去了。”

让赵军称刘季,季哥或是大哥,他都是不太习惯。反正邦也是大哥的意思,赵军就所幸叫刘邦了,也没有心里压力。

“那好,你去吧。”周勃点点头,拿着唢呐转身就走了,步伐沉稳。

樊哙在前面回头叫道:“周勃,你在那有吃的留点,我稍后也去瞅瞅。”

赵军摇摇头,人家是去真心实意送丧,樊哙这厮尽是想吃的,占便宜。

周勃是赵军最乐意交往,也是平时交往最多的。周勃虽然家境贫寒,但谈吐不俗,行事沉稳,是个厚道人。

最关键是,周勃的孝顺,让赵军很看重。

大智若愚,德才兼备,有大将之风,这是赵军对他的评价。

“军,快走吧。我家两条野狗还没杀呢。”樊哙在前面急急催促道。

“来了。”

赵军应付一声,便走过了两条巷子,到了东大街上的曹氏酒肆,也就是当初刘季请赵军喝酒的那一间。

附近一条道,只有几家店铺和摆摊的当地临时小贩,周围大多还是百姓的小庄院。

曹氏的酒肆,其实就是一个大点的门户改换的,如果不是曹氏在院子外面的门框上,高高挂着一块宽麻布,上面写着酒字,还以为是普通百姓家呢。

到了门户边,就见卢绾和几个地痞,在大门看着,也没客人进出。

赵军有些疑惑,往常曹氏酒肆就是生意在清淡,也有几个闲散汉子,进进出出的,今天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赵军隐约察觉到,今天恐怕刘季还真有正事,是不是跟刘季不遗余力拉拢自己有关,还是想让自己做什么事情?

第十五章送房子(求票求点击)

卢绾靠在酒肆院子外的土墙堆上,旁边还有几个青皮。

见赵军和樊哙来了,卢绾就站起来,随意拍拍身上的泥土,一边对樊哙道:“来了,快进吧,大哥在里面等着。”

说完,也没给赵军说话,就是进去了。大家都知道,卢绾一直很不服气赵军一个乡下野小子,跟他们平起平坐,说白了就是有点势利眼,瞧不起赵军。

赵军也不想热脸贴人冷屁股,平时很少和他交往,偶尔碰见也就简单打个招呼,只要卢绾别来惹自己就行。

“大哥,来了。”

走进院子后,就见一处房屋前,用粗大的木桩,支起了一个宽约几丈的木板台面。

中间又有几根粗大柱子支撑顶棚,周围是用竹子编制的,涌来挡风避雨的竹帘,不过平时都是拉开的,显得视野开阔。

木台上面,是坐落着二十几个长台,左右摆着小木墩。

不过,这时就刘季和审食其两个人在,点了几个猪蹄,要了几坛酒,正用粗碗喝着。

“呵呵,阿军来了,快做。”刘季见赵军来了,随意一指,吃着肉也不回头。

赵军知道,这到不少刘季怠慢,而是他的行事风格,向来不拘泥规矩。

审食其却是站起来,有礼的一摆手道:“阿军兄弟,快坐吧。”

“嗨。”赵军点点头,就坐在一个木墩上。

‘嗨’是一种礼貌的回应,也算是齐国方言,在沛县说的人也很多。当然,这里也有楚人的说法,一般回应‘呵’,其实也是一样的意思。

赵军所以做个木墩后,心内就有些奇怪,今天看来刘季有话要说,往常审食其因为照顾店里生意,很少会和刘季一起,请自己喝酒。

“曹姬,快在拿一坛酒来。还有,上个猪蹄,要肥的。”刘季这时一边吃用,一边道。

常人喝酒或是贵族,都是以爵或觞乘,但刘季这个人,自诩为游侠好汉,与一帮兄弟喝酒也当是畅快,几个人一喝最少就是一坛。

当然,这个时候承装酒肉的,都是用粗土烧制的陶罐,周身土黄sè,很是粗糙,jīng细一点的就是上面,有雕刻的花纹,跟后世的坛罐有很大区别。

这时卢绾也紧靠着刘季坐下了,原本就还有他的吃食酒肉,后来叫的是为赵军。

而樊哙则是粗着嗓门叫道:“大哥,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家里还有两条狗没宰呢。”

“嗯,你走吧。省的你,又混我酒肉。”

刘季点点头,浑不在意,又似开玩笑,让人不自觉轻松下来。

赵军也开始慢慢了解了刘季,虽说他做事不检点,甚至有点流氓。但不可否认,刘季确实具备一种天生的人格魅力,不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能让人信服,让你不自觉信奉他,跟随他。

“嘿嘿,大哥说笑了。”樊哙咧嘴笑了,不过回去前,转头又对赵军道:“阿军,回去的时候到我家一趟,我给你留俩狗腿。

年轻人就该大吃大补,你看我,每天无肉不欢,现在比二麻家的牛还壮。”

二麻是城里的一个本地人,家里养着几头牛,个个都很壮实,到了chūn天好多人家,请他去翻地。

“好咧;呵呵。”赵军笑了笑,没有拒绝樊哙的好意。

这时,曹姬短上了一份酒菜,施施然就走到了赵军旁边,好似刻意弯低腰,然后慢慢放上酒菜。

顿时,让赵军看到了人间胸器的一抹chūn光,虽然只是一点,也让赵军一愣,现代的女子都那么开放?

不过随之,却又一闪而逝,曹姬直起身子后,一脸揶揄的看向赵军,让赵军有些尴尬。

曹姬三十岁左右,具备了女人的丰润成熟,瓜子脸上媚眼如水,姿sè也不凡。

她似乎感到了赵军的尴尬,一双媚眼往赵军某个部位,扫了一眼,揶揄的一笑道:“军哥儿,年纪大了,可该寻个婆娘了。”

刘季在旁边瞪着眼,歪起脸瞪着眼,笑骂道:“你个sāo婆娘,我兄弟可才十五岁,你可别瞎起心思。记住了,你是老子的。”

“幺,是吗,你说我是你刘季的女人,就是啊。”曹氏瞪了一眼刘季,却是媚眼又往赵军送秋波。

刘季好似没看到一般,一瞪眼,颇为豪情的道:“那是,谁敢跟我刘季抢女人,我劈了他。”

曹氏却是媚眼一转,开口道:“那你有种,就把我娶回家啊?”

“咳。。”刘季一噎,一口酒差点吐出来。

谁都知道刘季那个老爹向来注重门风,要真是刘季取个寡妇回家,还不把他气上天。刘季虽然一年四季不爱理农活,也不爱往家里跑,但其实内心对父母,还是很孝顺的。

不过,刘季是谁,随口就应付道:“功业未成,何以成家,去去去,别在这勾引我家军兄弟,我们有正事呢,你个sāo婆娘,哪远走哪。”

“哼。”曹氏气得往刘季狠狠一瞪眼,却是对赵军一笑,忽然伸出手,往赵军壮实的胸膛一摸道:“小兄弟啊,若是没有意中人,可以有空到姐姐这里来,姐姐可以给你想想点子哦?”

“额。。”赵军被曹氏的手一抓,内心一荡,对现在女子风情的开放,有些不适应。

此时,曹氏却一扭扭的又走了,丰臀上充满了诱惑,不过赵军可不会犯傻,他虽然在某方面很正常,甚至很强大,但却不是为sè昏头的人。

这么长时间,他早知道,这曹氏并不是表面的风流,只是外表泼辣,xìng格使然。而且,她跟刘季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彼此也较为重情义。

曹氏走后,刘季就开始招呼赵军几人吃喝。这次喝酒比较慢,用的是耳杯,就是不带三个高脚的樽,只有两耳。

这种耳杯,在战国兴起后,因为其造价低廉,方便而又不失jīng美,就一直很得百姓喜爱,就包括士大夫贵族,也有一部分人,用的是耳杯。

只是,这个时代虽然有了筷子,但是在肉食上没有切碎,炒食的观念,肉食,都是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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