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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大皇商-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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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昂,牡丹亭里那句词,存稿箱君也很喜欢呐~~(っ?ω‘c)
对啦,作者君的其他文也写过这句话,有人还记得吗~~~评论等他回来才能回复哦!

、第068章 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他其实也不是多节俭,只是这么多年在宫里凑活惯了,现在离开了,还是沿袭着宫里的旧习惯。
“元叔,你看那件衣服好不好看?”徐小天顺从地让杨中元把他抱起来,然后拉着他指了指程维哲看上的那件衣裳。
说实话,杨中元的品味好不好?那自然是好的,宫里什么都不缺,雕梁画柱,锦衣玉食,就连御膳房做出来的饭,都别致得不像是菜肴。
他也一眼就看到了这件衣服,心里盘算的却是要买给程维哲穿。
在他看来,把程维哲打扮的体面精神,他自己也有面子不是。
“好看好看,小天眼光真好,我们买给你哲叔好不好?”杨中元笑着说。
徐小天被他这话搞得愣住了,不由回头看向程维哲。
程维哲见他出师不利,忙走上前道:“小元,最近茶铺子生意好,我买件衣裳送你吧。”
杨中元见他们一大一小不停挤眉弄眼,心里顿时明白了起来:“你们啊,就别给我操心了,我成天围着锅灶转,买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谁说围着锅灶转就不能买好衣服穿了?我的伴侣,自然要穿最好的,每天都要特别神气。”程维哲见小二还在别处忙,特别厚脸皮说了一句。
杨中元白他一眼:“谁跟你是伴侣了,咱们是定亲了还是成亲了?程公子,您想太多了。”
听到杨中元这么说,徐小天难得笑出声来。这大概是徐安走后他第一次这样开怀,程维哲跟杨中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安慰与欢喜。
一家三口站在铺子的角落里,程维哲偷偷揽住杨中元的腰,另一只手则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小天,你笑起来我跟你元叔都特喜欢看,以后咱们多笑笑,好不好。”
徐小天精致的小脸上笑容灿烂,他眼睛很大,肤白唇红,鼻子挺翘,真的是难得的好样貌。
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他仿若仙童,真的非常漂亮。
他的头发乌黑柔亮,被周泉旭在头顶盘了一个圆圆的团子,看起来带了那么几分俏皮与可爱。
他自己笑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拍了拍杨中元的脸:“好啦元叔,买了吧,我觉得你穿一定好看。”
杨中元见他高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十分阔气道:“好,小天说买的,今个都买了。”
程维哲见他们两个都高兴,一双手偷偷在背后交握一下,以庆祝自己一箭双雕,把一大一小都哄高兴,衣裳也顺利买到了。
周泉旭刚才走得累了,这会儿一直坐在铺子另一角喝茶,见他们三个其乐融融,也没有过来打扰。
寻常人家到了程维哲和杨中元这个年纪,一般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跟徐小天差不了多少。而徐小天因为这一年过得艰难,所以个头也没长,人也有点瘦,看起来也不过□□岁的样子。
这样两大一小站在一起,远远看上去还真像一家三口,更何况他们三个样貌都很出色。
程维哲召唤来小二,指着那件夹袄道:“小二,这件取下来,我们要试一下。”
在商街混的小二们,多少有些眼力见的,虽然杨中元和徐小天穿得普普通通,可程维哲的衣衫确实是质地精良的芒锦,所以他态度非常殷勤地取下衣裳,张嘴便说:“哎呦三位客官,这衣裳可是我们铺子新做出来的样子,绣样都是今年帝京最流行的款,布也用了最好的芒锦和杂锦,您瞧瞧这棉,绝对是实打实的白棉,不掺假的。”
程维哲轻轻摸了摸那衣裳,觉得摸起来质地更是细腻,于是便对杨中元说:“你去大概试试,要是不合适便叫铺子的裁缝给你改改,回头我来取。”
他一没问价格,二没说杨中元穿上好不好看,就是看中这件衣服,不合适也要买下来。
杨中元颇有些无奈,想要问小二衣裳的价格,可程维哲却推了他一把,叫他进了后堂去试。
小二十分会看眼色,见他打定主意要买下来,便又张罗起徐小天的夹袄来。
一般铺子里的孩子衣裳都很精致,因为用布少,绣纹也更少一些,所以总体来讲给人感觉比大人的衣服便宜一些,但也并不是太多。
这不过是一个错觉罢了,如果仔细算的话,便知道孩子衣服其实是最贵的。
小二给徐小天拿来的三套衣裳,都是用质地上乘的十二织锦为面,用杂锦为里,不仅比大人的衣裳更加暖和,外面也很耐脏,经得住孩子到处顽皮。
这三套衣裳,有一套十分喜庆的浅红团花短袄长裤,一套青绿莲蓬长褂,还有一件竟然是个天蓝色的小斗篷,外面的面用的滚边绣,层层浪花浮在衣摆处,看起来就十分活泼。
这家成衣铺子在丹洛十分有名,无论是款式还是用料都非常好,程维哲会直接领杨中元来这一家,也就是看上他们的好口碑。
程维哲让徐小天摸了摸这三件衣服,问他喜欢哪一件。
徐小天考虑半天,还是说:“哲叔,看起来都挺贵的,还是算了吧。”
“那哪成,我侄子就得穿好的。这三套衣裳长褂和斗篷看起来都大一些,你今年穿完了明年还能穿,等你长高了,就收起来,以后留给你弟弟穿。”程维哲说着,越来越带劲。
徐小天愣了:“弟弟?我哪里有弟弟?”
程维哲笑笑,冲着内堂的方向指了指:“等我们成亲了,你可不就有弟弟了。”
徐小天反应好半天才终于想明白这件事,顿时纠结起来……这俩人,谁来生弟弟啊?真是猜不透,猜不透哦。
就在程维哲雷厉风行给徐小天定了三套衣裳之后,杨中元也终于换好了那件夹袄,掀开门帘从内堂走了出来。
程维哲不经意间回头,顿时觉得呼吸都停住了。
杨中元继承了杨家的好相貌,一双凤眼狭长而有神,由于比较瘦,他的下巴有些尖,却看起来并不突兀,反而让人觉得飘逸出尘。
只见他穿着浅蓝绣祥云纹广袖长衫,鼻子高挺,双唇饱满,一头长发都用蓝色的方巾束在顶上,远远看去,好端端一个翩翩佳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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