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明-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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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上夹着一封书信,上面写着“甘公雨声亲启。”,漂亮的毛泽东体,正是高原的字迹。
甘霖冷着脸抽出信看了一眼,面上却是一片狂喜,“这个……这个坦之还真是一个妙人呀!”
身边有一个衙役讨好地问,“大人,这是什么东西?”
“人头,刘异地的。”
“啊!”
“找人用粗盐和药材仔细地腌了,然后用我的快马送往北京,哈哈,等着升官发财吧。”甘霖终于狂笑起来,“丁启睿、左良玉这么多军队,劳师饷,大军云集河南半年,败得一塌糊涂,都是无用地废物。还是我的运气好,有刘异地这颗头颅在手,这件大功劳无论如何都跑不掉。”
可怜那刘异地死了,还被人用药材腌成猪头肉送去北京供人参观,间接做了甘霖知县升官发财的垫脚石,可算死得其所。
半夜的时候,高原总算赶上了李自成大队。却见,满山遍野都是火把,好多人。
“闯王,中军后标威武将军高原前来应卯。”高原从马背上跳下来,单膝跪地。
李自成正在在山冈上,脚下是一片***的海洋。
“来得有些迟了。”李自成大步地走上前,一把扶起高原,发出洪亮的笑声,“不过,总算赶上了。没有你的骑兵,老李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打明天的那场大仗。”
他笑着喊旁边那个老农一样地汉子,“高一功,看来看你们高家地英雄,我李自成的心腹猛将高原。”
高原心中一惊,转头看去,那高一功身穿一件破旧棉甲,面上全是深深的皱纹,腰弯得像一张弓,不注意看,还真当他是陕北高原上一个普通地放羊老汉。
“还不是闯王调教出来的。”高一功眼睛突然一亮,旋即又恢复成浑浊老迈的模样。
李自成大声地笑着,用拳头锤了锤高原的肩膀,“明天就是我同明军决战的日子,好好干,我要你做我军的箭头,在敌人的心口狠狠地来一下,放干他们的血。”
“愿为闯王效命。”高原大声地说,声音虽然响亮,心中却有些颓废。若在往常,李自成这一席话早就让他热血沸腾了,但今天听到耳朵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腻味。
好吧,就替李自成卖最后一次命,解决掉左良玉。
这河南的兵也是太多了啊!
只有在河南分出个胜负,云集在这里的军队才有可能退走,留出一片空地给高原发展。而在真实的历史上,李自成在打完这一战之后,围攻开封,最后因为河南实在贫瘠,加上又遇上大旱,养活不了这么多军队,这才领着军队南下南阳、襄阳。在湖北这个鱼米之乡,闯军得到了极大发展,这才北上攻击陕西,进而进攻北京,埋葬了朱元璋一手创立的朱家王朝。
明天就是一场大决战,高原并不十分担心,不管怎么说,李自成肯定会取得一场空前的大胜利。而被干渴和饥饿折磨了很长一段时间明军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了。
同李自成见过面之后,高原领军到中军刘宗敏那么报到。
而刘宗敏正在为刘异地军迟迟不来汇合大光其火,找人去寻,回来的人又说通许现在到处都是大火,也看不到一个活人,没办法找。
问高原,高原则装傻充愣,说,早上还联系过小刘将军,按说他比自己的队伍还先开拔,却怎么还没到,这就奇怪了。
刘宗敏狠狠地骂道:“不管那个蠢货了,死了刘屠夫还吃带毛猪不成,没那两千人,我一样取得胜利。各位明天定要奋勇杀敌,却不可堕了我中军威名。”“谨遵刘将军军令。”众人轰然应道。
第二卷 烈风 第二十七章 黎明前的黑暗
封南六十里,通许、陈留、杞县交界处的大平原。
李自成大军已经出动。
公元一六四二年,明崇祯十五年初夏。
正是黎明时分。
虽然主战场定在朱仙镇,但战役的最后结果决定着北面大城开封的最终命运。在历史上,因为背靠着黄河水运,加上在明以前这里气候温润,灌溉发达,是中国最早开发的地区。尤其是在汉以前,这里还是标准的亚热带气候,在二十世纪的一次考古挖掘中,甚至还挖出大象这种典型的热带大型生物。从战国时魏惠王迁都大梁以来,开封就做为座历史名城而存在,五代后,后梁、后汉、后晋、后周、北宋和金,先后有七个朝代在此建都,故称“七朝古都”。特别是北宋定都开封后,拓展河道,修筑城垣,更是奠定了开封的中原核心城市的地位。到了明朝,开封虽然再不复北宋时的繁华,但在十三个省会城市中却是首屈一指的城市,仅次于北京和南京两个大都市。所谓“势若两京”并非过誉之词。
此刻的河南因为气候恶劣,再不是富饶肥沃之地。但开封这个地方还是分封了大量的朱家王族成员计有有亲王一人,郡王六十六人,镇国将军一百八十人,辅国将军四百人,奉国将军六百九十人人,镇国中尉七百人,辅国中尉一百八十人。而这些王族的数量还在进一步增加中。
天下藩封数汴中。这座城市集中了大量财富,也是朱家根基之所在。重要之处自不用多说。
也因此,要取天下。先必取中原。要取中原。先必克开封。
打洛阳时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的李自成自然不会放过这一颗已经熟透了地果子,发精锐之师,取汴梁之财富,囊括天下易如反掌尔。
闯王中军率标后威武将军骑兵营统领高原,此刻正骑着一匹高大地河曲马背上,他扭转身子看过去,身后。无数辅助兵打着火把像工蜂一样在平原上忙碌,星星点点,如梦似幻。
这是荀宗文所带领的辎重队。其中还有五百多王、黄两家的百姓。所有的人都热得浑身大汗,正忙碌地将帐篷、武器、草料王大车上装。几百匹骡子不安地咆哮,好象正在为即将到来的血战而激动。马夫们口中叫骂着。将鞭子狠狠地抽在这些大畜生背上。
有人在大声惨叫,黄家的一个后生捂着下腹满面抽筋地蹲在地上,在套辔头的时候他被一头驴踢中了下阴。有人抖瑟着嘴唇,不知道在念叨着什么。对于王黄两家地百姓来说,新的一天是一个地狱。为了吃上饱饭,他们不得不随着蛮子高原来到这片大杀场。好在。高原对大家极好,一大早没个人都领到两个热热的大馒头和一碗羊汤。为了那碗香喷喷地羊汤,就算死,也值了。
王有才大声地指挥着两家地人,“小九,你他妈没吃饭呀,绳子捆好一点,打八字结,等下打起来马料掉了你赔呀,知道黑豆多少钱一斤不?火药,嘿,装火药的那个,塞子盖紧,见了水小心你的脑袋。别以为到了军队我就管不了你们,老子女婿是高原,儿子是将军。你们是我地佃户,一辈子都得听我老王家的。快,帮军爷们穿铠甲,带子要勒紧了。”骑兵们都一身铁甲,单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没办法穿上这种笨重的装甲。也因为这样,一个骑兵都带着一个护兵,而护兵都由辎重兵和王、黄两家的人充任。
因为离开战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是列阵时间,浑身重甲地骑兵也没骑上马背,都笔直地站在马边。身边的护兵殷勤地侍侯着。
马都是李自成历次大战收集而来地健马,大多产于河套草原,在高原的喂养下一匹匹高大健壮,膘肥肉满。马头上装着黄铜辔头,辔头上还戴了一顶棉制小帽,长长的帽子直套到马肩,与马前胸的棉甲连为一体。棉甲上缀满精钢铁片,在火光下,点点闪亮,浑身都被这钢铁的湛蓝包裹。这样一具马甲起码值两百两银子,这还不算骑兵身上的盔甲、武器和养护这一支军队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
八百骑实在太少,一但投入朱仙镇战场,根本可以忽略不计。要想在关键时间内起到关键作用,就得握成一个拳头朝敌人的要害狠狠砸去。也因为这样,高原没有特意区分轻、重骑兵,所有骑兵统一穿重铠,马上都着棉甲。一人一把雁翎倒,一把火绳枪,一柄眉尖刀。
在许多闯军将士还使用最原始的锄头做武器的时候,这是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这是一支用金钱堆积成的部队。再加上士卒都是百战勇士。
这是闯军的骄傲。
高原坐在马背上,朝前看去,天还没有亮,远处的地平线上还没出现敌人,如同一片黑黝黝的大海,平静无波,却蕴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
离太阳升起还有一个时辰,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身边都是忙碌的人群,作为侧翼突击队,高原的部队被放在后方的一个小山包上。据说,这是一座古代帝王的坟墓,站在封土堆上,左边是海潮一样汹涌的李自成大军主力。满世界都是火把,却只能发出微弱的光点,虽多,却不明亮。天空是一无所有的黑暗,让他略有些发慌。这感觉很新奇,好象从来没有过。
明朝唯一能够调动的军队和李自成的主力相逢了,毕其功于一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两个暴力集团赌上千万人身家的一战。成
,天下大势可定也!
“未来的壮丽将随着太阳的升起而喷薄。多么美好啊,请你停一停。”高原不禁念出类似《浮士德》中的诗句。在前世草原地清晨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象过这样地情形。想象自己做为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出现在这种宏大的战场之中。
终于来临了。
但内心中却有些颓废。有一种不真实的幻觉,仿佛这不过是一个真实度极高的游戏。成也罢,败也罢,都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我已经二十八岁,在平均年龄三十多岁的明朝已经老了,难道我已经失去了勇气?”高原苦笑,“这个时代究竟属于谁呢。我是那只扇动风暴的蝴蝶吗?好象又不是……高原啊,你已经沉沦得太久了。至少在目前,你地命运和闯军联系在一起。努力打赢这一仗吧!”
一个卫兵走过来。“高将军,请下马着戎装。”
高原没有动,风有点冷。单薄的衣服很快被劲风吹透了,浑身的肌肉都紧张地绷紧。
“请将军下马着戎装。”
傅山朝那士兵挥挥手,然后对高原说,“高将军,离大战还有点时间。要不请您先休息一下。”
高原看了看这个目光敏锐地家伙,又看了看他眼睛里地一丝狡猾。突然有一股怒气升起。正要呵斥,却失去了力气,“好的,我就下来。”这是一个狡黠得像狐狸一样的反动文人,从加入军队地那一刻起,他就没想过要铁了心跟自己干。之所以为自己运筹帷幄,不外乎是想保全自己的一条性命而已。
自己从来没想过要获得他的忠心,这样的人很好用,但却不能让人放心。
从马上跳下来,王有才立即命令两个小厮上前拉住马,为马穿上棉甲,又递了个小凳子过来让高原坐下,表情还是一如往常的愤慨。高原知道自己欠他许多,虽然这个老地主实在可恶。但在感情上,高原已经当他是自己地长辈了。
在这个黑暗的乱世,亲情这种东西……
长夜将要到尽头,内心中一片落寞。
“轰!”有人发了一炮,在教正弹道。
大风中一股硫磺味道和着夜风吹来,又呛又苦。
伸开双臂任由护卫将那一套沉重地盔甲套在身上,高原问傅山,“队伍情况如何?”
傅山道:“不必担心,士气足得到很。将军之只骑兵是整个中原最有战斗力的军队,将士们都想着怎么建立功勋呢。不过,有一点将军已经有所准备。大战之后,将军恐怕就要调离骑兵营了。”
高原默然,朱仙镇大战一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