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国记-第2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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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熙倒对磨角的姐姐没啥太大反感,认为她是没有威胁的。相公再好色也不会看上她,她却可以给相公看病,这点让温熙着实满意!
“那个匹播城不就是在你们部落的西边吗。那里应该会有赤毒草吧?”莫启哲问道。
磨角和他姐姐一起点头,那里确实有这种草。
“很好!”莫启哲双掌一拍,道:“那咱们就不要在这里耽搁时间了,明天就启程去匹播城,我看你们部落人也不太多,就和我一起走吧,等以后我会赏给你一片水草茂盛的地方,让你们休养生息!”
“多谢天赞普。多谢天赞普!”磨角高兴得嘴都闭不上了,没想到姐姐和天赞普还真有缘,一见面就得到了他的封赏,看来瞎征部以后大有前途,靠着天赞普的势力。说不定还能重返青唐城,夺回父亲地城池。
莫启哲摆了摆手。道:“你们都下去吧,我真的要休息了,累得很!”磨角姐弟依命退下。
温熙却没离开,道:“我给你准备了些点心,都是吐蕃特产,刚才我尝了尝,挺好吃的,你要不要来点儿,吃完再睡?”
莫启哲笑道:“还是你记得我,有什么好吃的,尽管拿上来吧,本天赞普要大吃大喝,用膳了!”
第二日清早,依莫启哲就要立即出发,可瞎征部的部民却不是说一声走,就能走得了地,虽然部民还是以住帐篷为主,但收拾起来也麻烦得很,杂七杂八地收拾了一天也没收拾完,莫启哲只好下令等一天,明天再启程。
等部民全都做好迁移的准备了,这支大队才浩浩荡荡地出发,向西赶路。越往西走,景物越和中土不同,蓝天显得特别的蓝,一望无际,地上绿草蔓延到天边,蓝天碧草,让人看着心情大为舒畅。
吐蕃牧民唱着歌赶着羊群,一副悠闲的样子,不似骠骑兵那样一本正经的赶路,士兵们在行军时,除非上官充许他们说话,否则都必须禁口前进,除了斥候以外,任何人都不得喧哗。1 6 K小说网。手机站wap.16k.Cn
莫启哲觉得不出声赶路,似乎更容易让人感到疲倦,于是就让士兵和牧民们一起唱歌,把气氛弄得热闹一些,拉近和吐蕃牧民地关系。
路上非只一日,离匹播城越来越近了,这一天中午,大队走到了一条小河旁,小河后面有一座大山,山路崎岖,很不好走,萧仲恭估算了一下,要翻过这座大山,至少要一天的时间。
萧仲恭对莫启哲道:“都元帅,我看我们今天还是提早休息吧,养精蓄锐,明天一鼓作气,翻过这座大山,咱们队里有老人和孩子,我怕现在就上山的话,夜里会在山里住宿,那样很麻烦地,说不定还会有危险。”
莫启哲笑道:“当然不能现在就翻过此山,又不是抓紧时间的行军打仗,咱们现在可是普通商旅,不需要拼命赶路,就在这条小河旁下营吧!”
萧仲恭点头道:“都元帅体恤下属和部民,很让臣钦佩!要是换了别人,为了早日治好自己的伤病,必会不顾属下死活,拼命赶路的。”
温熙在一旁插口道:“相公怎会是那种人,下次记着不可用其他首领来和相公做比较!”
萧仲恭虽然身为相国,可对温熙却是非常客气,都元帅身边这个小姑娘可惹不起,只要她吹吹耳边风,都元帅大多数的事都会依她,所以万不可得罪。萧仲恭微笑着道:“姑娘所言极是,拿别人与都元帅相比。是我的不对。”
韩企先命令士兵下营,骠骑兵和部民相处的还可以,但下营的时候仍旧是他们在外围,让部民在里面,意思是保护部民,实际上是防止他们半路溜走,把莫启哲进入吐蕃地消息传出去。
下好营盘。莫启哲进入大帐休息,他笑着对温熙道:“似乎很多大山的脚下总是有条河,你说这事怪不怪?”
温熙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山高就会有积雪,雪化后流下山。不就成了小河嘛,很正常地。”
“那可不一定,有些山就不是这样的。”
“哎呀,相公你怎么吹毛求疵啊,我又没说每座山都这样……”
这时。磨角在外叫道:“天赞普,小人有事相报。”
莫启哲道:“进来吧。”
磨角应声而入,对莫启哲道:“天赞普。这里有山有水,却人迹罕至,没有牧民在此放牧,所以我猜想这里可能有野兽出没,让牧民不敢来此,刚才我在河边看了一下,确实有野兽出没地痕迹,好象是狼!”
莫启哲笑道:“吐蕃狼好啊。来一头咱们就打一头,把它们的皮扒下来,就用你那特殊地扒皮方法,给我扒下个整张的来。”
磨角尴尬地道:“天赞普取笑了。不过我们吐蕃的狼和别处地不大相同,喜欢单独猎食。结群的情况也有,但都是小群。可我刚才在河边发现这里有大狼群。很大的一群!”
“有多少头啊,百八十头的没什么好怕的,咱们会放箭地男人就有好几千,还怕几头狼吗?”莫启哲满不在乎地道,他带出的骠骑兵就有三千正规军,别外还有一些部民,狼群又不是敌军,能有多大的实力,不来则已,要是来了,骠骑兵乱箭齐发,把它们全变成屁股底下的褥子!
磨角见天赞普不在乎,他便不再说了,躬身出帐。
温熙道:“有狼啊,其实狼肉不太好吃,我不爱吃,相公你吃过吗?”
莫启哲摇了摇头,道:“没吃过,我哪有机会吃这玩意儿,我连见都不常见。不过要是能抓住几头的话,就养头小狼,把它训成猎狗那样,应该比狗厉害一些!”
“说起狗,相公你想不想吃,我现在可想吃狗肉了,放上些辣辣地佐料,做成沙锅狗肉吃!”温熙想起家乡的美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莫启哲取笑她道:“你怎么总想着吃啊,女孩子爱吃狗肉的不太多,你算是很有个性了!”
温熙小声道:“我那里地女孩子不少比我还能吃呢!相公,我看那些吐蕃人养的狗可真大,就是不知道它们好不好吃!”
莫启哲也故做低声地道:“那些可不是一般的狗,它们叫做藏獒,名贵之极,而且又非常的凶猛,我以前听人说过,它们能咬死豹子!你想想能咬死豹子啊,想吃它们,得比豹子还厉害才行!”
温熙道:“我没豹子厉害。不过,相公,你可比豹子厉害多了!怎么样,咱们今天晚上弄一只来吃吃好不?”
“开玩笑,部落里的人都把这些狗当成宝贝一样,全靠它们来牧羊和保护牲畜,我怎能夺人所爱,老百姓的东西可不能乱抢啊!在我们想得到别人的心爱之物时,要想想如果我们的心爱之物被夺,那是种什么滋味,要将心比心……”
温熙嘟起嘴,道:“好了啦,不过是吃条狗而已,又不是吃人,你哪来地这一堆大道理!”
莫启哲微笑道:“好好好,别生气。咱们不去夺人家的,你去买一条吧,多给部民些好茶,让他们做些茶砖来用,说不定他们就卖了。”
“这还差不多,我去买藏……藏狗!”说完温熙蹦蹦跳跳地出去了。
莫启哲在后面还叫呢:“那叫藏獒,连这都不知道,真没文化!”
过了好半天,温熙才回来,满脸的不悦之色,莫启哲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吐蕃部民中。拥有藏獒的人家,一个原意出卖的都没有,他们称藏獒为“启格”,当成是自己家里地一份子,绝不会卖给温熙吃掉的。
莫启哲安慰她道:“吐蕃人不太在乎钱这些东西,所以你地茶砖买卖看来不太好做,不如你下次换个方法。煮些茶叶蛋给他们品尝,没准儿他们就卖了,哈哈!”
温熙斜着眼睛看着他,忽然道:“你在取笑我,是不是?哼。我刚才可听见吐蕃人是怎么叫那些狗的了,人家不管它们叫藏獒,叫……嘻嘻,你猜他们管这些狗叫什么?”
“叫哮天犬,牧民都是二神!”莫启哲笑道。
温熙得意地道:“错了。他们管这些狗叫启格,嘻嘻,听见了吧。是你兄弟,怪不得别人都爱管你叫莫小狗,原来真地是狗名!”
莫启哲脸色一沉,这些部民是不是故意讽刺自己啊,不敢称自己的名讳,就取了个谐音,给狗安上了,每天叫狗为启格。就象是在叫自己一样!
温熙见他不快,赶忙道:“相公你可别误会,他们决没有骂你的意思,以前这些狗也叫启格的,不是后改的!一开始我也以为他们是在骂你。可一问才知道,牧民们根本不知道你的名字。你不是说你叫吴友人嘛,你忘啦!”
“哦,对了,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莫启哲想了一会,还是觉得有点生气,藏獒的本名竟然叫启格,而且还是吐蕃话地原版,他奶奶的,以后别人再骂老子,岂不是更有理由,真是让人生气!莫启哲一拍大腿,道:“不行,今天非得吃到藏獒肉不可,一半红烧,一半水煮。走,跟我弄狗去。”
温熙气道:“你刚才不是假装正经吗,还什么不夺人所爱,大道理说了一堆,现在一听那狗和你的名字差不多,就不当好人啦,有本事你接着装啊!”
“哎呀,你个死妞儿,这般没大没小,小心我打你的屁股!我说不夺人所爱,又没说不偷人所爱,咱们去偷条狗来不就行了,笨蛋!”莫启哲最会自圆其说,单论强词夺理的本事,谁能盖得过他!
温熙却道:“我去叫嘎巴来,他不是这个部落地人,应该对偷狗没啥忌讳的,他不是偷过马嘛!我看那狗挺凶猛的,如果当真咬起人来,让嘎巴先上,咬他就行了!”
“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心地这么坏,不知是谁教出来的,你可别说是我啊!”莫启哲取笑她。
温熙哼了一声,出去找嘎巴了。嘎巴一听天赞普找他,紧忙颠颠儿地跑来,听候莫启哲的吩咐。
莫启哲道:“嘎巴,以前吃过狗肉没?”
见嘎巴茫然地摇了摇头,温熙道:“狗肉可好吃了,今天我请你吃,不过你得先弄条狗来!”
嘎巴道:“上哪里去弄狗啊,狗地用处可大了,谁家也不可能把狗让出来给别人吃啊!”
“你这个笨蛋,偷一条回来不就得了,你以前不是偷过马吗,偷狗的技术一定也不错!”
嘎巴一咧嘴,心道:“偷马和偷狗能一样吗?马骑上就能跑,狗可是咬人的啊,尤其是启格,除了主人外,别人谁牵它都不好使,被启格咬死地人太多了!偷它吃肉,恐怕不妥!”
温熙却道:“相公,你说是黄色的狗好吃呢,还是黑色的好吃?我看黄色的应该好吃些吧,黑色的有些太凶恶了,看着就让人害怕!”
莫启哲道:“那黄的也够呛啊,就你这小样儿的,它一口能咬死俩!”
“说那么多干嘛!走,行动行动!”温熙往外推嘎巴,回头对莫启哲道:“相公,你去不去?”
莫启哲想了想,道:“一起去,我本来有点发虚汗,可一听吃狗肉,突然就精神百倍起来,你说怪不怪!”
三人走到牧民圈羊的地方,这里有藏獒看守羊群,牧民很信任它们,只要有藏獒在,他们就不用担心羊会被狼或者是豹子叼走。
这时天早就黑了,黑夜中有人走近,几头巨大地藏獒一齐抬起头。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眼睛在黑夜里发出炯亮的光芒。莫启哲一哆嗦,心里想:“这可不是现代人养的宠物啊,这是专门用来咬狼和豹子的,要是被它们咬上一口,估计骨头都得被咬碎,我看我还是回去吧。看它们地长得这般凶猛,那肉也好吃不到哪儿去,就算是好吃,老子也没兴趣!”
莫启哲停住脚步,道:“我有点累。就在帐外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