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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第1部分

小说: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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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墨宝非宝

【】

☆、楔子

二月十日。

比利时的E40公路,积雪厚重,汽车行驶极为缓慢。

她翻着网页,已经有新闻估算出这此雪灾的后果,长达900多公里的汽车长龙,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900多公里?如果现在有个航拍什么的,估计是很震撼的历史资料。

她把手按在车窗上,水雾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印记。

车子不大,单单后排就挤了四个人。

都不是非常熟的同学,尤其是身边这个男孩子更只见过三四次的样子。他穿着黑白相见的登山服,脸孔很白,眼睛是淡淡的褐色,多少有些阴柔。

她只记得这个人和自己不是一个系,如果不是室友盛情邀约,她怎么都不会和他挤在这里,共享一个座椅。隔着他的那两个,倒是同系的学生。

因为长久的缓慢行驶和拥堵,两个人早就抱着蜷成团,低低用西班牙语交谈着,慢慢地亲吻着,声音低靡。

她迷糊睡了会儿,再醒来,发现车已经彻底不动了。

身边这个男孩子正在用很别扭的姿势,避开另外那个座位上的情侣,单手放在南北的座椅上,另外那只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因为腿长,不得已要侧过来紧贴着她。

这样的姿势,自然视线是落在她身上。

她很同情地对他笑笑,小声问他:“会说中文吗?”

“想要说什么。”他笑一笑,清水似的声音。

“随便说什么,”她困顿看着他,“反正我们这么说话,他们也听不懂。你叫什么?我是说中文名字。”

“程牧。”

“南北,”她往后缩了缩,给他让些空间,“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

“南北?”

“嗯。”

“南北。”

“啊?”

“没什么,我问过你所有同学,没人知道你的中文名字,没想到这么简单。”

“很好记吧?”她低声笑起来。

“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的确听一次就会记住。”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她却是越来越冷,因为不知道车要堵到什么时候,空调是早早就关掉的,这样的冰天雪地,连前座负责驾驶的情侣都开始以调情取暖。

身侧是,身前是。

身前的男孩子也在看着她,她也在端详着他,如此的空间里,真的很容易诱人犯罪。

她轻声说:“900多公里,听着真挺绝望的。”

程牧从身上摸出个银色的小酒瓶,轻轻敲敲她的手背:“这条公路总长超过8000多公里,你这么想着,是不是觉得900变得不值一提了?”

她把小巧的酒瓶拿过来,拧开闻闻:“很烈?”

“非常。”

她低下头,抿了小半口,辣的吐舌头:“你直接喝酒精吗?”

“既然喝了,就多喝两口。”他声音也很轻。

“如果醉了呢?”

“我会把你送回家。”

他们离的很近,她甚至觉得,如果再多说一个字,两个人的嘴唇就会碰上。她忍俊不禁地打开车门,两年的时间,没想到真的要离开回家的时候,却碰上了艳遇。那样双眼睛里竟有允诺,也有蛊惑。

刚才那样的对视,她差点就任其发展了。

车外的风雪当真是大,可也有很多人站在路上、车旁,焦躁地等着雪停。

南北的短发马上就被吹乱了,挡着眼睛,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情绪,忽然就有震天的枪声,身边有子弹穿过,她下意识抱头蹲下来。

怎么会这样?这里怎么会有枪战?

还在犹疑不定,右臂忽然就一痛,整个人都被扯到了车轮后:“不要动,任何动作都不要做。”四周的尖叫,包括车内歇斯底里的叫声,贯穿耳膜。

南北疼的眼睛发黑,心里却恨的想杀人。

过去的二十年,还真不知道中弹有这么疼……

再醒过来,也是因为疼,她以为自己是在医院,没想到竟然还倒霉的在车后座上,在这900多公里的堵车大军里。

幸好手臂上有被包扎过,应该有医生来过了。

可来过了?怎么不带我去医院?

程牧不知道怎么说服那四个人,就和她单独在车上:“你怎么样?”

她疼的用另外的手,攥住受伤的那个手臂:“还是社会主义好……这种有合法持枪执照的国家,光登记在册的枪就有七八万支,实际估计要超两百万了,堵车都能碰上好莱坞级别枪战……”

拼命说话也不管用,滚烫的眼泪,不断不断从眼睛流出来。

她真的是从没想到中弹是这么疼,不止是伤口,浑身上下都疼,像是肉从身上剥离开来。到最后也不知道是疼,还是累了,就蜷着身子,头发胡乱挡在脸上,眼神混乱,面孔已彻底没了颜色。

“你还好吗?”有声音模糊着,问她。

而她的意识,早已到了别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盘旋很久,终归是要写。欢迎摔入大坑~

☆、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1)

中国台州。

她从比利时中途退学回国后,已经四年没有离开云南。

如果不是自小看她长大的沈公回乡祭祖,她也不会来到台州,陪老人家重游故里。

这次因为沈公来到台州祭祖,从美欧、印尼、墨西哥和内地各省市赶来的沈氏后人足足有170人,却只有沈公和两个儿子,住在老宅里。南北也陪着住在这里,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见各色长辈小辈,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

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来展览,招待贵宾,不会有太多的闲人。

这日午后,天气有些沉闷。

沈公在接受一家台湾媒体的深访,她左右无事,又从老宅子后门而出,沿着小路走到玉坊。

推门而入,浓郁的檀香气混着空调冷风,扑面而来。正对大门的琉璃屏风后,有台湾歌仔戏腔飘出来,拿腔挂味儿,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

门外真是下火的热。

猛地享受空调的冷风,她不禁惬意眯起眼睛,长长地吐了口气。

刚想要张口要凉茶,却愣在了那里。

内堂有两三个客人,有个人非常醒目。

是程牧。

她还记得当初告别时,他的模样。那时的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发,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猫。而眼前,这个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长成个确确实实的男人。

南北对内堂看见自己的女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从后堂走过去,远远地,仔细看他。

程牧穿着黑色的衬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浑身上下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这么坐着,单手搭在桌子边沿,看着身边的女人挑镯子。两个人偶尔有交流,均是在用粤语对话,这种地方语言对于声线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

这里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来的时候,沈公给她说过,凡是能够来这里的人,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人。难道,他也和沈家有关系?

南北有些不敢相信。

“这个好吗?”女人举着手臂,看他。

“还不错。”他倒是惜字如金。

程牧于她,是曾有过一段时间接触,就差点破关系的物理系高材生。而自己于他,只在大学念了半学期就被迫离开,没有点破那稍许暧昧关系的女孩子。所以,在这里,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再见面,该做些什么?

她没有走出大门,而是走进了内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种,走在上边有着软绵绵的触感。因为她的靠近,两个人都看过来。

南北笑著说:“这里最好的翡翠,应该还没有都拿出来。”

“真的吗?”那个女人眼睛里有着愉悦的情绪。

“如果有,可以都拿出来。”程牧看着她的脸,仔细端详久违的故人。

“稍等。”

她说话的声音低下来,偏过头去对身边早已熟识的店员说了几句话,很快,就有人端来了她所说的那些“很好”的镯子。

那个女人应该是很懂这些的人,眼睛里满满的欢喜,低头一个个细看过来。

她站在女人左侧,悄悄把视线越过去,无声问他:女朋友?

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只是瞧着她,眼睛里仿佛有着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这些看起来都不错,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

对于她的问题,他万全漠视了。

“有,”她轻扬起嘴角,对店员要过来钥匙,走到巨大玻璃展柜前,打了锁。

如此大的展柜,却仅有两个玉镯,足可见其价值。

她却没有犹豫,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出来,挑了最小的那个,转身替女人试戴。她轻握住女人的手,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尺寸竟然非常合适:“这个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

“怎么不直接戴上?”程牧饶有兴致,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

“尺寸合适的镯子,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硬要拿下来也不好,”南北说得有模有样,“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才方便试戴。”

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绷着不敢笑。

这话说的虽然唬人,可话语完全不专业,倒像是江湖骗子。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

不过道理倒是真的,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可这样合适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来,的确需要吃些苦头。

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直接一套,给那个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轻吐口气,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女店员抿嘴笑笑,没有往柜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

“是熟客吗?”

“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唏嘘,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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